文/李權芳
不知道有多少一般民眾能夠正確答對葡萄糖胺(Glucosamine)是在「吃什麼用的?」。我猜錯誤的居多!
以下介紹葡萄糖胺(時常聽到「維骨力」、「固樂沙敏」都是一樣的成分)的效果及風險。
先來個說文解字好了。某家廠商將成分葡萄糖胺製劑的商品名取為「維骨力」,我必須說,從商業利益來看這名字取得可真好!維骨力 =「維護骨頭的力氣」,名字易懂且「包山包海」。當初通過官方衛生單位審核,想必藥廠樂翻了。畢竟維護骨頭力氣的市場非常大,從老年人、運動員、關節炎患 者,以及任何想要保養骨頭的所有人、狗、貓,通通是維骨力的服務對象!
這種容易誤導民眾對於藥品認知的情況未必是好事。許多人(甚至醫療人員)被名稱所誤導,搞不清楚事實上葡萄糖胺是用於幫關節炎止痛。再次強調,葡萄糖胺用於緩解關節炎衍生的疼痛,跟保護骨頭無關。會這樣說,是因為藥廠所委託執行的臨床試驗中對葡萄糖胺的療效評估主要是測量對關節炎疼痛緩解的程度,以及緩解疼痛後連帶對受試者肢體活動能力的改善程度(手舉高、腳爬高、下樓梯、彎腰撿東西等等肢體活動能力)。而這些療效指標,完全與「保護骨頭」無關。
會特別解釋這些,除了藥品名字容易誤導外,也是因為過去有不少教育程度不低的球友問我葡萄糖胺製劑的看法,說想買來「潤滑關節、保護骨頭」,或給家中長輩用。儘管我解釋很久,還是見對方一臉狐疑。(當然,也有研究是測量次要指標,例如測量骨質磨損的研究,但非本文討論重點)。
(插個題外話,若衛生機關有注意到那麼多民眾誤會了葡萄糖胺製劑的作用,那就應該適當介入,例如規範產品名稱。國外的官方會主動介入管製藥物名稱,最近就有一案例!)
談完名稱,以下提供兩個重要的研究報告,介紹葡萄糖胺製劑的效果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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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研究屬於系統性回顧(systematic review)。這篇由考科藍機構(Cochrane Collaboration; 國際療效評估權威機構)所發表的療效評估文章(此篇是2009更新版;第一版報告發表於1999年,當時只收集了16個臨床試驗)共收集25個臨床試驗(4963位受試者),結果發現:
1. 與安慰劑相較下,義大利 Rotta藥廠製造的葡萄糖胺(維骨力)製劑對於關節炎的兩個測試指標(止痛及活動功能改善)都比較好。使用後也算安全。
2. 與安慰劑相較下,非Rotta藥廠製造的葡萄糖胺製劑則看不出兩項效果(止痛、活動功能改善)上的差異。
作者最後評論說,雖然似乎有效,但對於哪些病患有效、療效維持多久、是不是對使用者都安全等問題,還沒有確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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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研究屬於隨機臨床試驗(RCT)。美國國家健康機構(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NIH) 在1999年9月資助了葡萄糖胺及軟骨素對於退化性關節炎療效的臨床試驗, 經過漫長的 6年,在2006年2月終於在權威醫學期刊 -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發表結果。此隨機、雙盲臨床試驗總共收納1583位超過40歲的退化性關節炎病人,分成5組,治療期為24星期,以疼痛程度 20%當作療效有差異的判定標準。
結果發現,對輕微膝蓋疼痛者來說「葡萄糖胺並不比安慰劑有效」;對中、重度膝蓋疼痛者來說「葡萄糖胺比安慰劑有效」,但研究人員強調,因為中、重度膝蓋疼痛者的樣本數太小(經過 subgroup analysis後樣本就變小了),在統計上無法確認其正確性。
第二個研究告訴了大眾葡萄糖胺似乎只對疼痛程度高的病人才有一點點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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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藥有個缺點,它並非立刻吃就立刻見效。得每天吃上1500毫克,連續吃上 4-6 週後才可能開始發生效用,這也是為何現在很多人放棄使用此藥的原因。這一點在講究效果時其實很重要,膝蓋疼痛的人總是希望能立刻止痛,而此藥物總是緩不濟 急。這種慢效果不是葡萄糖胺製劑獨有,抗憂鬱劑「百憂解」(Prozac)也一樣,必須連續使用4-8星期才可能出現效果(症狀才開始改善)。當然,這是 題外話。
神奇有趣的是,我卻聽到幾位球友說吃了後「很快就有感覺」!?(懷疑是安慰劑效果?)。總之,若想要試試此藥,也無妨,但國外專家建議至少要連續使用12星期後再決定要不要繼續用(這藥畢竟不便宜啊!)。
至於台灣報導有提到葡萄糖胺有不同鹽類(鹽酸鹽、硫酸鹽),官方核發的適應症不一樣,因此兩者效果不同。我認為分別兩者的意義並不大,看看國際進行 該藥的療效評估時就知道。我能理解台灣藥品分級想套用國外標準,問題沒人清楚官方的審核標準是套用美國、英國、日本或歐盟的標準。這部份,台灣官方可從來 沒說清楚。舉例,許多在國外列為不經醫師處方就可獲得的藥物,在台灣依舊得透過醫師才能開立。這也是官方所審核的,那又怎麼說?
在我看來,針對不同鹽類葡萄糖胺的核准適應症,我倒是建議官方重新審視上述科學報告,重新核發(統一)適應症,才算是跟上國際標準。我猜,目前所核准的適應症應該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早就過時。有心人去求證一下就可明瞭。
核准適應症的議題太大,牽扯到官方在審視科學證據的限制、取得新證據後的修正等,牽扯到太多人力、專業的議題,無法在此說清楚。總之,不需理會葡萄糖胺不同鹽類製劑在療效上的差異。
除了上述兩主要研究,其實還有一個英國研究值得談談,但因並不影響以下建議,因此略過不談。
綜合以上,建議:
1. 想試試葡萄糖胺製劑無妨,但不過度期待療效,也不用過於擔心安全性。
2. 若想試試此藥,建議持續使用至少 12 週後才去評估效果。
3. 此藥的一般使用劑量及頻率:每次使用500毫克,一天三次(錠劑);或一天1500毫克。
4. 以目前證據來看,葡萄糖胺對於關節炎並無明顯療效。
5. 至今尚不清楚此藥的長期作用,也不清楚與傳統止痛藥比較時的效果差異葡萄糖胺
6. 葡萄糖胺安全性還好,但有報告說可能與增加罹患青光眼(眼內壓升高)風險有關。請見:Glucosamine保健品(商品:維骨力、 固樂沙敏...)潛在風險的第一個研究報告!
上述建議還算保守,美國骨科醫學會的建議可是更直接:美國消費者報導轉述美國骨科醫學會建議不要使用含葡萄糖胺(維骨力、固樂沙敏主成分)及軟骨素營養補充品去緩解關節疼痛。
單純討論療效是一回事,更可怕的還在後面。美國消費者報導拿了市面上葡萄糖胺製劑來分析,發現16個產品中有7種產品並未含有宣稱的成份!換句話說,就算葡萄糖胺製劑有療效,只要產品不實在,也是看得到、吃不到(吃到假貨!)。
美國的產品如此,台灣的呢?
原文出自於//leecf67.blogspot.ca/2014/01/glucosamine.html
作者李權芳,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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