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馬英九當總統,表現如何,大家心裡有數,各有解讀,此處我不針對現任執政者連任與否去評論。只想談談蔡英文和她提出的「台灣共識」。
壹、蔡英文的人格特質
蔡英文比起其他男性候選人,具有女性所特有的細膩、親和感。但相對而言,也欠缺男性政治人物的衝勁、魄力、霸氣。
媒體或名嘴喜歡說蔡英文的優點是「溫和理性」,這一點並不正確。因為這一點並非是她所獨有的最重要特色。民進黨內事實上不少人具有這樣的特點。
從訪問美國的表現來看,蔡英文的英文口語能力,似乎稍弱於馬英九,但稍強於金溥聰。
蔡英文這位候選人,至今為止,最大優點是:「專注於談論政策;不搞煽情政治語言。」這對社運起家,習慣於煽動群眾的民進黨而言,是難得的冷靜與節制。
至於其最大的缺點,則是「過度謹慎,行事作風缺少魄力,動作慢半拍。」這一點主要無關於性別,而是其「學者性格+幕僚性格」使然。因她學者習性,長期從公務機關的幕僚系統接觸政治,所養成的習慣。
而政治人物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政治嗅覺」方面,馬英九比蔡英文厲害一些;但兩人大致上都屬於不太懂得如何運用權謀來開創歷史,而只懂得利用權謀來鞏固權力的類型。權謀能力都不算差,但都屬於保守且略嫌狹隘的格局。然而,難得的是,馬蔡二人,都保有一定的理想性格;不至於為了權力而不擇手段、壞事作絕。
這次選戰,蔡英文打得不太順;因為她不太會打選戰。接下來,她會打得很辛苦;除非找到正確的進攻角度;而台灣共識,也許是最佳切入點;但她的團隊,卻不懂怎麼宣傳、如何進攻。
因此,目前看來,不論宋楚瑜選不選,馬英九的勝算都比蔡英文高。蔡英文要當選,必須要學會男性政治人物「敢於一搏」的勇氣!
貳、假如蔡英文當選總統會如何?
假如蔡英文確實當選,相信會是中共很頭痛的一件事。因為蔡英文的人格特質來說,她是屬於「求取共識型的柔性領導者」,她若提出任何有關兩岸的政策,必然會優先尋求台灣內部的共識。一旦台灣內部產生共識,中共就很難有著力點來改變這樣的共識。
中共必然希望馬英九當選,也必定認為馬英九遠比蔡英文更容易受中共所掌控。蔡英文對中共而言,是個謎樣人物;當選後會如何出招,很難猜得準。
蔡英文提出「台灣共識」,正好命中國共「九二共識」的要害;但蔡英文力道不夠猛;只似棉裡針,老共會怕痛,不敢捏緊;但也不會鬆手放開。
馬英九妄圖用鐵槌猛敲棉裡針,卻找不到撞擊點;反而可能敲壞自己這木頭做的把柄。外省人選台灣總統,最大的罩門就是這個;一不小心就會變成統獨議題以及族群議題,對馬的選情將會很不利;所以馬也不敢太用力敲。
但是,蔡英文團隊欠缺戰鬥力;蔡英文對民進黨的掌控也不夠力,因而,國共雖被殺傷;卻流血有限。
可以料想,如果蔡英文當選,中共將會試圖繞過「蔡總統」,而直接接觸台灣各階層政治人物、商人、媒體、演藝人員、文化工作者...試圖要架空蔡總統在兩岸政策上的影響力。
蔡英文就必須沉住氣,不能因為這樣就認定老共與自己作對;事實上,老共這樣做,也只是一種意識形態和政治策略上的必然選擇。這是一種宿命,不見得是由於中共領導人看蔡英文不順眼所導致。
蔡英文如果政治智慧夠,就會設法把《台灣共識法》完全落實,這樣就能在台灣內部建立起一道防火牆,有效化解老共想要在台灣各個擊破的企圖。
参、蔡英文提出的「台灣共識」是什麼?
蔡英文的「台灣共識」是什麼?
很多親藍政論節目的名嘴都說不懂,而親綠政論節目的名嘴卻說已經講得很清楚,然而恐怕還是有許多看了節目的觀眾不懂。這是因為,蔡陣營至今未能找到「清晰簡單的有力語言」來闡述台灣共識這個概念。
在我理解,台灣共識其實很簡單,簡介如下:
1.為何叫做「台灣共識」?
因為,這是為了和國民黨與共產黨的「九二共識」有所區別,所提出來的名詞。
2.蔡英文為何要提出「台灣共識」?
因為,馬英九和對岸簽訂ECFA之前,並沒有事先取得國會和人民的同意,也沒有經過足夠的民主程序就做了這樣的決定,同時也否決ECFA公投的要求;民進黨認為「ECFA是在台灣內部沒共識的情況下,擅自與對方簽訂的,而其立論基礎,建立在九二共識上面」;但因民進黨否認九二共識存在,所以提出台灣共識。
3.「台灣共識」有沒有包含統一的選項?
對台灣人民整體來說,當然統一、獨立、或任何選項都有可能,民進黨會尊重這一點;但對民進黨來說,統一並不是民進黨的選項。
這一點和馬英九2007年競選總統時提出的「台獨選項說」有異曲同工之處。國民黨當時定調,台獨是台灣人民的選項之一,國民黨予以尊重;但台獨並不會是國民黨的選項。
4.蔡英文為何說「台灣共識」要立法?
因為她注意到美國「臺灣關係法」對行政當局的約束力量,有效規範了自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之後,幾十年來的美台關係,保障了台灣安全的前提下,美國行政當局也更能放心和中共的交往。
蔡英文的意思是:只要台灣共識經過立法,未來類似於馬英九這種「國內無共識就急著和對岸簽ECFA」的情況下,將會受到法律約束,而不至於暴衝。
5.國民黨為何反對「台灣共識」?
因為在國民黨看來,「九二共識」是唯一能讓對岸接受的兩岸關係架構。國民黨的政策是要發展兩岸關係,所以必須堅定反對台獨,而九二共識恰好就是「一中共識」以及「反台獨共識」。國民黨認為一中可以各表,但北京認為一中就是一中,沒有什麼各表。因此民進黨才會說國民黨在騙台灣人民。
對國民黨來說,如果不反對「台灣共識」,就等於默認「台獨也是台灣民意的選項之一」以及「發展兩岸關係之前必須先取得民意和國會支持」。國民黨現在是執政當局,想怎樣就怎樣,如果承認台灣共識,無異於用民意和國會力量綁住國民黨執政者自己的手腳,當然不會願意。
換作今天是民進黨執政,大概也不會希望有個法律來約束其台獨建國主張;這是政黨基本立場差異下,必然會有的思維方式。
然而,「台灣共識」之所以可貴,就在於它能超越這種政黨對立的意識形態。
6.國民黨為何說「台灣共識很空洞,只是口號,沒有具體內涵」?
站在政黨競爭的角度,國民黨一定要這樣說。但國民黨這樣說,確實符合許多對政治欠缺敏感度的小老百姓心理。
在許多小老百姓心目中,九二共識是什麼、在爭議什麼,也都沒搞清楚,現在多了個台灣共識的名詞,照樣搞不清楚。國民黨恰恰說中了這樣的心聲。
7.有親藍名嘴說「蔡英文講的『台灣共識』,和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沒兩樣」,這種說法正確嗎?
其實完全不一樣。
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重點是兩岸關係要如八個字「維持現狀,和平發展」。
蔡英文的台灣共識,說的是「台灣內部要先有共識,才能以此共識為基礎,發展兩岸關係。」
蔡英文沒有說一定要維持現狀,也沒有說不統不獨不武;而馬英九沒有說台灣內部要有共識才能以此基礎發展兩岸關係。
8.為何蔡英文提出「台灣共識」至今,無法取得廣大迴響?
因為蔡英文的選戰團隊完全不會打選戰!而蔡英文本人也不知道該如何用「簡單而清晰的有力語言」來闡明台灣共識。所以蔡英文的選戰才會打得這麼辛苦,推出台灣共識之後,民調不僅沒上升,反而下跌。
9.能不能用一句簡單清晰的話,來說明「台灣共識」是什麼?
可以。
蔡英文只要說一句「台灣共識就是『超越藍綠對立』的台灣全民共識」這樣就會很清楚了!
至於要如何達成全民共識?蔡陣營可以這樣說:「台灣內部透過一套民主程序,所得到的共識,將能終結目前藍綠惡鬥的對立情況,有效規範兩岸關係。」
如果被問到「什麼樣的民主程序能達成這樣的共識?」蔡陣營就應該提出一個「台灣共識法」的草案版本,讓全民討論,並成為本屆大選的主打議題;蔡英文可以承諾:如果自己當選總統,將會通過立法院對《台灣共識法》給予立法,並且交付全民公投決定通過此法案。認同這個法案的人民,就會把票投給蔡英文,不認同的就會投給別人。
10.「台灣共識」和「九二共識」是否水火不容,不能共存?
非也。目前看似兩者水火不容,但長期來說,兩者事實上有可能共存,並行不悖。
目前兩者之所以水火不容,是因為一個代表國民黨的意識形態,一個代表民進黨的意識形態;在政黨對立的氣氛下,兩者各說各話,不容易有交集。
然而,國民黨或民進黨的意識型態,都不足以代表所有台灣人民的政治理念,因此透過民主程序找到一個超越藍綠對立的政治理念,就很有必要。
所謂九二共識,是指「兩岸共同承認一個中國」;也就是反對台灣獨立的意思。
如果經過民主程序,確認台灣全民的共識是現階段反對台灣獨立,那麼,「九二共識」和「台灣共識」,就會同時共存,民進黨若執政,將可以此基礎來和對岸繼續發展兩岸關係,對岸必定也會接受,唯一的差別只是民進黨不會再使用九二共識這個名稱而已。
在可預見的未來,只要具有適當的情境,民進黨甚至有可能提出「一中原則並不違背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因此並不違反台灣共識」這樣的論述;
中共將會很難回應這樣的論述;因為如果嚴詞抨擊,必將遭致台灣民意反感,獨立聲音更高漲;而如果放任,就違背了其統一台灣的政策目標。
肆、「台灣共識法」應包含哪些內容?
我認為應該包含至少以下幾點:
一、政黨意識形態對立時的和平解決機制
二、行政部門的兩岸關係政策,必須有國會監督
三、影響重大的兩岸關係政策(如ECFA),必須通過全民公投才能實行,投票人數門檻可再討論
四、兩岸關係於和平時期產生各項變數時,行政與立法當局的因應措施與相關規範
(這部分應該要設法規範並防止中共對於台灣各階層人士的全面接觸與滲透,中共一直試圖繞過「台灣總統」,而直接接觸台灣內部以及海外華僑各階層政治人物、商人、媒體、演藝人員、文化工作者...試圖要全面掌控台灣民意在兩岸政策上的發展方向,並弱化台灣的執政當局權力。這部分應該在「台灣共識法」當中有效處理與預防。)
五、兩岸間若產生重大爭端、或非和平狀態時(包含戰爭等),總統、國會、行政部門等政策之規範與權限分工。以及包含「防禦性公投、研發核武、對中國宣戰」...等等非常手段的運用規範。
六、對於兩岸關係,從國際法和國際政治的視野,設法提出超越藍綠對立,獲得絕大多數民意支持的「宣言」,作為台灣未來兩岸政策的主要方向。
七、對於兩岸互動的各種經貿、文化、政治、社會問題,提出一個足以取代或彌補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足之處的法律架構。
八、立法規範兩岸政府與領導人之間「熱線」、「特使」、「密使」、「參訪團」等交流互動狀態,使這些以往在檯面下運作的事情得以浮出檯面,正式受到法律規範。
九、對於兩岸間「談判、交流、互動」的機制,給予立法規範。包括海基、海協、各種外交場合的代表團互動模式,諜報工作處理規範、審判規範...等等。
十、各種國內或國際活動(如影展)的台灣名稱與國旗、國歌宣揚權限,以及集會遊行抗議與執法的方式...等等。都給予規範。
(這一部分的立法,可使類似於陳雲林事件、或威尼斯影展事件的爭議不再發生,但這也必須對岸要有善意來配合才能完全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