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蕾雪在2009年全球經濟危機下重寫《洗錢》(時報,1994)不知是否會將洗錢主犯從毒販、恐怖份子,轉至<美國詐騙集團>?
美人怎可能自批?搞不好如同綠獨反而會自辯/便!不如求諸《洗錢》小說
蕾雪艾費德Rachel Ehrenfeld《洗錢》Evil Money(時報文化,1994)
大部份人都同意販賣毒品、洗錢,及隨之而來的貪污腐化是罪惡的,但少有人真正了解毒品販賣和洗錢已經動搖了我們社會的根本。
許多人為文撰述毒品製造、加工、銷售、上癮的過程,但描述這些活動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者少,而描繪從此等非法交易中可以獲得的巨利,以及它如何腐化、破壞、顛覆我們合法的經濟及政治機構的,更為罕見。這些就是本書要達成的任務。
登臺《洗錢》,經濟小說來襲?>中時開卷版/林欣誼08-06-30
今年5月,經濟新潮社以一股「山雨欲來」的氣勢,預告將推出一系列日本「經濟小說」,首部作品《洗錢》即以聳動、真實又鉅細靡遺的「洗錢」情節,令人嘆為觀止。
《洗錢》的作者橘玲今年49歲,為日本「快樂海外投資協會」創始會員之一,2002年出版小說處女作《洗錢》一炮而紅,之後除了繼續創作小說,另一手也寫理財投資書籍,一躍為日本理財暢銷作家。
國稅局也拜服的「逃稅」小說
由於有「境外投資」的實務經驗,橘玲筆下展現的金融、財稅知識無比豐富,專業的逃稅操作細節,加上緊湊的劇情張力,讓《洗錢》在日本不僅吸引大批金融界讀者,甚至連大阪國稅局的前總務課長玉木雄一郎都拜服不已,執筆為本書寫推薦文。
第一次將橘玲引進臺灣的經濟新潮社總編輯林博華說:「她的寫作手法算是特例,這部作品也是少數不以企業、而從個人角度切入的經濟小說。」小說主角秋生為30多歲的個人投資者,他的角色恰好代表了當前的日本青年世代──出生於日本經濟成長期的富裕時代,但踏入社會後經濟一路走下坡;玉木雄一郎便指出,他在秋生身上感覺到同世代的氣息:「在平凡的中產階級家庭長大」、「雖然有錢,卻沒有想做的事」、「缺乏根源性的慾望」、「只是害怕貧困潦倒」,秋生表達出他們世代的不安和不滿,正是小說深深打動他的原因。
反映時代背景、描述經濟事件,可說是經濟小說的本質和它吸引人之處。繼《洗錢》之後,經濟新潮社自10月起將再推出幸田真音的4部作品《避險基金》、《金錢駭客》、《周極星》及《傷─銀行崩壞》(皆暫譯),希望掀起臺灣一波閱讀經濟小說的熱潮。
前仆後繼的出版潮
這系列小說的幕後推手林博華表示,有鑑於臺灣的閱讀市場越來越分眾,類型小說發達,因此他在出版「硬梆梆」的商管書之餘,也跨足經營「經濟小說」。
經濟新潮社之前曾推出《愛上經濟》等美國經濟小說,以及運用經濟分析來破案的《邊際謀殺》、《致命的均衡》、《奪命曲線》等3部經濟推理系列,銷量及口碑皆不錯。但林博華說:「這些專業經濟學者所寫的作品,著重經濟學的原理,多少有文以載道的使命感在,少了一些瀟灑,書中的人物也不夠立體。」而在他心目中,真正能描繪出「活生生的人在商業世界中的遭遇」,就是發展成熟的日本經濟小說了。
過去20年來,臺灣曾有過幾波日本經濟小說的出版潮。最早為1986年,時報出版公司由當時主編鄭林鐘策劃的【商戰小說】系列,推出《船場》等8部作品。同一時期,故鄉出版社則邀請傅博策劃「日本企業小說選」,仿日本「口袋書」規格,出版了4部作品。相隔10年後,聯經出版公司也規劃了【商戰小說】系列,不過也在4本之後即告夭折。
傅博與鄭林鐘分別為金融、經濟背景出身,兩人不約而同地說,80年代臺灣經濟起飛、景氣大好,是他們策劃此書系的動力。當年,傅博編選的是最具代表性的前輩作家,如城山三郎、清水一行;時報則朝「商戰實用性」選書,書末還附上導讀小說情節所對照的行銷、管理技巧。鄭林鐘表示,那時他還曾計畫出版「上班族小說」,把陳映真、廖輝英等描繪職場的本土小說都納進來。
然而,當年這些書系的市場反應僅只平平而已。傅博認為,當時臺灣中小企業崛起,但尚無大企業家出現,再加上讀者對「經濟小說」、「企業小說」或「商戰小說」的類型名稱不熟悉,對小說內容自然沒有共鳴。
傅博進一步指出,日本經濟小說是戰後現實主義文學的流派之一,往往走在時代的尖端,扣緊時事發展,因而書中述及的社會現實和經濟現況,對臺灣讀者來說必定有隔閡。
即使如此,林博華仍決定再搏一把,大張旗鼓重振「經濟小說」的號召力。《洗錢》至今銷量約6000本,表現不差,但這個類型能否異軍突起,得看未來是否能培養出更廣大的讀者、吸引更多出版社投入以形成氣候。
經濟小說的隔閡與共鳴
其實這10年間,經濟小說並未在臺灣全軍覆沒。近年出版山崎豐子的《華麗一族》、《不沈的太陽》(皆為皇冠),以及松本清張的《黑革記事本》(獨步)、白石一文的《一瞬之光》(麥田)等書,多少著墨到企業商戰的勾心鬥角,只是定位遊走在推理、愛情或社會小說之間,並未冠上「經濟小說」之名;而臉譜推出喬瑟夫.芬德的《組織殺人》、《殺人本能》以商場上的廝殺為背景,但在西方被歸為「商業驚悚小說」,驚悚元素多過商業細節的描繪。
回過頭看本土創作,在部落格寫作「投資筆記」的人氣格主黃國華,近年寫出《金色巨塔》(商訊)、《臺北金融物語》(聚財)等金融題材小說,描述豪門大戶的恩怨、股市的暗鬥,再穿插愛情橋段,曾創下逾萬本銷量,可謂一特殊現象。不過這類作品實用性大過文學性,與大陸近2年《輸贏》、《圈子圈套》引爆的「商戰小說」熱潮相似,作者以商場經驗為基礎,將交易案例拓展成小說,就像是教戰手冊的故事化包裝,所以同時吸引了理財書的上班族讀者群。
相形之下,日本的經濟小說由來已久,傑作備出,即使因國情不同,臺灣讀者對某些專業細節不見得完全理解,但其對人性的刻畫始終透徹動人,從文學角度看來,這項突出的成就是無國界的,也勢必為讀者帶來一場華麗的閱讀饗宴!
橘玲《洗錢:50億圓為什麼憑空消失?!》(經濟新潮社,2008)
洗錢──50億圓為什麼憑空消失?!
現年34歲的財務顧問工藤秋生,目前住在香港,他因為具有日本都市銀行、紐約的投資銀行的工作經驗,常為一些日本人提供境外投資的建議。有一天,美女若林麗子前來拜託:「如果要從日本把5億日圓匯到海外,當作虧損,該怎麼做比較好?」工藤教她在香港如何設立境外法人、運用境外銀行帳戶、私人信箱服務等方法。四個月後,麗子消失了,連同5億圓(不!50億日圓)也不翼而飛。工藤立刻趕往東京……
麗子和50億圓跑到哪裡去了?
這樣的洗錢是合法還是非法?
黑錢的由來、人性的抉擇、無限的追索……將以加速度奔向結局。
一本精彩萬分的經濟推理小說!
除了以加速度展開的故事情節以外,作為整個長篇小說的支柱,也就是利用境外市場的避稅技巧,完全是以專業知識為基礎,而且充滿真實性。毫無疑問,以豐富的稅務、金融知識為基礎的細緻描述,正是本書的魅力之一。 ──玉木雄一郎,前大阪國稅局總務課長
而作者也藉由主角秋生,傳達出理財的種種觀念,例如:
「無論是在境外設立法人,或是開設銀行帳戶都是合法行為,只有把不合法的資金匯到這個帳戶時,才觸犯了日本的法律。」冷靜闡述了違法和適法的界限。
金錢買不到幸福,這是這個世界的真理。還有另一個真理,就是貧困會使人不幸。
第一次見到倉田老人時,倉田老人問他:「用什麼方法投資可以成功?」秋生想了一下,回答說:「不要投資,也不要繳稅。」
橘玲(TACHIBANA Akira)1959年生,早稻田大學畢業。「快樂海外投資協會」(海外投資,AIC,www.alt-invest.com)創始會員之一。2002年以小說《洗錢》出道,隨即獲得矚目,媒體讚譽為「徹底了解金融知識的作者所寫的驚天動地『合法的』逃稅小說」;同年出版的《撿黃金羽毛,變成有錢人》暢銷30萬冊,被譽為「新世紀的資本論」。已成為炙手可熱的理財暢銷書作家,著作甚多,重要的小說作品有《永遠的旅行者》、《亞玖夢博士的經濟入門》等等,另譯有《不道德教育》(中譯本《百辯經濟學》經濟新潮社出版)。
《自由時報》陷外交洗錢醜聞
中評社臺北2009-1月19日電/陳水扁所涉四大弊案開庭,特偵組及公訴組檢察官將再丟出震撼彈。針對龍潭案追加陳水扁一條藉勢藉端勒索強募財物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加上“國務機要費案”,扁將面臨遭判處2個無期徒刑的危機。
然而,陳水扁面對的危機不僅在法庭,特偵組清查他“總統”任內的機密外交弊案,發現給FAPA的經費,有80萬美元經由FAPA前執行長陳文彥匯入其弟的貿易公司,部分經費甚至流入《自由時報》。
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特偵組在清查機密外交弊案資金時,發現FAPA前會長吳明基,在二○○二年至○五年擔任FAPA會長時,曾簽字領走機密外交經費;雖然吳明基隔海喊冤,強調從來沒有簽名領走機密外交經費,但領據上頭的簽名,中文就寫吳明基,英文也是吳明基的英文名字。
就在吳明基任會長期間,FAPA的執行長陳文彥由美國匯入八十萬美元到臺灣一家公司的帳戶內,而這家公司就是陳文彥弟弟所開設的貿易公司。這筆經費後來陸續被提領出去,其中部分的金額由《自由時報》相關人員簽字領走,名目為入聯公投的廣告費用。
洗錢? 理財?>自由廣場 吳景欽
前總統陳水扁匯款海外帳戶案,除於記者會向全民道歉外,同時指稱匯入瑞士銀行的鉅款,乃是自市長到總統選舉的所謂政治獻金結餘款,是未具實申報此結餘款,而由其妻處理,以備將來之需,並且指稱非其獨然,馬英九、李登輝、連戰、宋楚瑜等政治人物亦然。從此發言,讓人產生一個疑問,到底這是推託之詞,抑或僅是個人的理財問題?
媒體雖然一再以「洗錢」為標題與報導焦點,但似乎忽略了一個重要前提,即所謂洗錢,乃是將刑事不法的所得加以掩飾、隱匿;也就是說,要成立洗錢罪的前提,必須有一個前置的犯罪行為存在,如貪污罪、組織犯罪或經濟犯罪;惟有在此前置犯罪為有罪判決確定,而將此不法所得加以掩飾,才有洗錢罪的問題。
若僅是未誠實申報政治獻金的結餘款,而違反政治獻金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則應受行政罰鍰處分,而無觸犯刑罰的可能,既如此,也無所謂洗錢問題的存在。且政治獻金法乃於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才有效施行,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在此之前的政治獻金,即便流入私人口袋,雖道德上可責難,但卻無不適法之處,這也是幾年前興票案被不起訴處分終結的重要理由。因此陳前總統開此記者會,似乎在強調其僅是不誠實,而非貪官。
當然隨著檢察官的逐步偵查,陳前總統所言是否屬實,可以逐步得到證明,惟基於不自證己罪權,其並無主動提供與配合檢方搜查證據的義務,當然也不需要自己證明這些財產來源是否合法;這些待證事實,都有賴檢察官來追查與舉證。只要檢方無法證明此財產來自於貪污所得,基於罪疑有利於被告原則,法官仍必須為無罪判決;若無刑事不法,自無所謂洗錢問題,只能依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為行政罰鍰,或者對此財產課稅。所以至少就目前為止,媒體以洗錢為標題的作法,恐有未審先判的偏見。
從此事件也凸顯出,研議多時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有立法的急迫性,但卻受到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所阻擋。陳前總統的行為,確須受司法檢驗與道德責難之處,但相對的,所有政治人物也必須接受同樣的檢驗。(作者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扁洗錢案的災難與恥辱【新新聞編輯檯報告08-08-27盧伯華
陳水扁的海外洗錢案,媒體每天大幅報導,已經到了婦孺皆知的地步。政治上大家最關心的是:「阿扁會不會被關起來?」
熟悉法律的人士認為,以陳水扁在海外洗錢案上的布置,目前除非掌握陳水扁貪污的證據,否則很難在洗錢案上追究他的刑責。祇是,如此鉅大的金額在海外的銀行間流竄,而且是在曾經掌握巨大權力者家屬的帳戶中,要說這是筆乾淨的錢,怎麼都難以讓人相信。
不過,現在檢調所掌握的情況似乎讓人不敢樂觀。政府一再呼籲知情者提供線索,似乎正說明司法人員還缺乏追究陳水扁刑責的直接證據。而祇要沒有陳水扁貪污的證據,「就法論法」,實在難以將陳水扁定罪。因此有法界人士認為,要定陳水扁的罪刑,國務機要費案的可能性大得多了。
幾年前我們還沾沾自喜於政權和平轉移與政黨輪替的民主化榮耀,如今卻出現一個擁有大量不明來源財產的卸任元首,而且還透過家人在海外進行洗錢,因而受到國際反洗錢組織的注意,真正丟臉丟到國際上去了。無論陳水扁如何狡辯,都令所有推動民主化而流血流汗的臺灣人覺得沮喪。雖然將陳水扁定罪並不能就此結束臺灣人這場災難與恥辱,但卻是結束災難與恥辱的開始。
臺灣已經再度出現訂定更嚴格反貪污條款的聲音,我們明知立法過程障礙重重,因此寄望在位的領導人發揮領導能力,看自許清廉而當選的領導人是要讓臺灣淪入貪污腐化永無止境的深淵,還是要在歷史上留下令人景仰的功績。
全世界有許多國家的元首因貪污而受到刑事追訴,這些人通常下場淒慘。回顧這些曾經叱吒風雲人物鎯噹入獄的歷程,不禁讓人感嘆,民主的道路的確崎嶇,臺灣竟也不能免俗。
扁洗錢案受傷最重的是民進黨,好不容易利用新政府施政績效不彰拉擡了些聲勢,卻讓扁洗錢案打得不成人形。在與扁切割的問題上,民進黨多所顧慮,既有內部分歧,又有外部競爭。不久後還要展開縣市長選舉的相關作業,扁洗錢案既一時結束不了,在選舉過程中也會繼續糾纏不清,就看蔡英文主席如何發揮智慧,別讓扁洗錢案成為民進黨一場醒不過來的噩夢。
就在洗錢案喧騰一時之際,曾對國家有重大貢獻的前政務官趙耀東先生逝世。趙部長的政績與風骨早已多有讚譽,當年與蔣經國之間的互動更是傳為政壇佳話。名作家郭冠英先生因親屬關係,在趙耀東晚年與他時有親近,他的文章記載了趙本人晚年的狀況,還轉述了部分趙耀東與蔣經國之間鮮為人知的談話,典型夙昔,讀來令人神往
洗錢>維基百科
洗錢,又稱洗黑錢,指的是將犯罪或其他非法手段所獲得的金錢,經過若幹方法以「洗淨」為看似合法的資金。洗錢常與經濟犯罪、毒品交易、恐怖活動及黑道等重大犯罪有所關連,也常以跨國方式為之。
洗黑錢有共通特徵,例如大額、加不明來歷,在組織及賬戶中間流動,主要目的是清洗或含糊資金的來源地,不計成本。
洗錢的目的
因為犯罪查緝手段的進步,犯罪者經過犯罪行為所賺取的金錢,如果直接拿來使用,很容易為政府當局所查知,因此往往需透過洗錢的手法,將來源不正當的金錢偽裝來自正當的交易。
洗錢的手法
洗錢的步驟首先必須以某種名義儲存,然後透過一連串的交易或是轉帳,進入合法名義之下,因為各國政府多半針對洗錢行為有所管制,金融機關會將一定金額(通常由法律規定)以上的交易呈報主管機關,為了逃避監視,其中一種手段是將大筆的金錢化整為零存入數個以他人名義開設的帳戶,這些帳戶彼此互不相關,之後再透過匯款、開立支票……等等方式轉入犯罪者的名下,由於每筆交易的金額不大,而且往往還透過跨國方式交易,甚至利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以開設保密帳戶或公司之便,使查緝困難,另一種方式是利用假名設立數個公司,將犯罪所得透過這些公司虛假的交易,例如將不值錢的東西以高價販售給另一家公司,最後轉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來正當合法,實際上只是為了轉移金錢所做的假交易,也有人直接將金錢購買美術品、古董、不記名債券等高價商品,轉移到犯罪者手上後再伺機脫手換取金錢。
常見的洗錢方法
旅行支票
海關會對於通關者攜帶的現金要求申報,未申報者超過限制者沒收,但不會對攜帶旅行支票者做金額的限制,重點在於無背書轉讓給第三者,因為支票被存入銀行兌現,最終會回到原發票人的手中。
賭場兌換
無記名債券或期貨
珠寶或古董
利用低買高賣的假買賣,將錢以合法的交易方式,洗到目的帳號。此方式亦常用於收賄的收錢方式。
紙上公司的假買賣
成立基金會,假捐贈,誘騙企業捐款,再掏空
跨國多次轉匯與結清舊帳戶
利用轉匯的相關單據有保存期限的漏洞。
直接跨國搬運
利用專機或具有海關免驗的身份者,直接把錢搬到外國,常用100美元的紙鈔方式運送。
人頭帳戶
由於最怕黑吃黑,怕人頭到銀行聲稱存摺與提款卡與印章掉了,另行申請新的存褶與提款卡與變更印鑑,進行盜領。所以通常用於人頭本身所不知的外國進行開戶。
外幣活存帳戶
使用多次小額存款的方式存入,再到外國提領外幣。俗稱「螞蟻搬磚」,常配合「人頭帳戶」使用。
跨國交易
常見於無實體商品的產業。利用交易金額造假灌水的方式,先透過合法的方式將金錢匯往外國掮客的帳戶,在由外國帳戶去分錢,原本的交易金額、掮客的傭金、與原本要洗出去的錢。
地下匯兌
常見於不肖的賣珠寶金飾的銀樓。除了非法兌換外幣以外,甚至可將現金兌換為外國的無記名與背書的支票,供客戶至外國的帳戶存入。
跨國企業的資金調度
常見於金融業,銀行或保險業……等,常以大批的現金紙鈔進行跨國搬運。例如以麻繩捆綁、紙箱方式搬運。
百貨公司的禮券
具有高度的流通性,但由於具有不易兌換回現金的特性,故需有一定的人脈,才方便消化禮券。例如轉賣給各公司的員工福利委員會,將禮券做為其各公司員工的三節獎金方式發放。就這樣把禮券洗到不知情的第三者手中,原禮券持有人則取回約等值的現金。
人頭炒樓
使用人頭購買房地產,向建商或地主以市價5~7折價買入,以現金支付。然後在短期內快速脫手(例如預售屋在交屋前),獲利約50%~100%。
防洗黑錢的方法
通常透過官方法規的規定,支付大額現金支票之前,必須記錄收款人的個人資料,並且上報各地的相關主管單位等。
包庇洗錢犯的國家
美國:王又曾(力霸集團掏空案)
日本:陳水扁(目前日本的司法系統不協助查帳)
中華人民共和國:王玉雲(中興銀行掏空案)
相關:地下錢莊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4%97%E9%8C%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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