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為鑑(本名)陳北狄《禁》(臺北:四季出版社,1987)
臺灣戒嚴時期出版中國出版品與禁書專輯
一、戒嚴時期中國出版品概述
何謂「禁書」:禁書,是執政者通過法律或行政命令,禁止人民著作、印行、閱讀的書籍。其目的在於阻絕不利於執政者、或執政者認為不利於其政權的言論、思想之流通,以建構一個控制社會、去除異己、穩固政權之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因此其本質乃是對於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禁錮,對反對勢力、異端思想的排除,對民主自由體制的抗拒。這是一種叢林法則,封建極權文化的反射。
禁書法源
1、戒嚴法 (1949年1月14日修正):第11條一 賦予「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有執行「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並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的權力。這是限制言論出版自由的違憲法源。戒嚴年代的臺灣,舉凡禁書、報禁等政策均源自此一條文。
2、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1953年7月頒布﹞:第2條限制新聞、雜誌、圖書、標語及其他出版品內容。包括:(1)未經軍事新聞發布機關公布屬於「軍機種類範圍令」所列之各項軍事消息;(2)有關國防、政治、外交之機密;(3)為共匪宣傳之圖畫文字;(4)詆毀國家元首之圖畫文字;(5)違背反共抗俄國策之言論;(6)足以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社會治安之言論;(7)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之圖畫文字。依該辦法,出版品必須在發行時檢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一份備查,至於外國進口刊物則須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由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檢查進口書刊之內容,若有違法者處以處分外,並得查扣違法之書刊。
3、出版法﹝1930年12月公布,多次修正,1999年1月25日廢止﹞及其施行細則﹝1931年10月公布,多次修正,1999年2 月3 日廢止﹞:出版法第32條規定「出版品不得為左列各款之記載:一 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外患罪者。二 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妨害公務罪,妨害投票罪,或妨害秩序罪者。三 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褻瀆祀典罪,或妨害風化罪者。」第31條規定「各類出版業翻印、模仿或抄襲查禁之出版品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者,以違反出版法第32條之規定論。」
4、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1970年5月22日公佈﹞:第2條規定「匪酋、匪幹之作品或譯者及匪偽之出版物一律查禁」;第3條規定出版物不得有以下各類列情形之一:(1)洩漏有關國防、政治、外交之機密者。(2) 洩漏未經軍事新聞發布機關公布屬於「軍機種類範圍令」所列之各項軍事消息者。(3)為共匪宣傳者。(4)詆毀國家元首者;(5)違背反共國策者;(6)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社會治安者;(7)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者。(8)內容猥褻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動他人犯罪者。這個法令的執行機關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以上摘自《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展覽目錄》)
○書賈作偽方法
□不題作者、或作者改稱本社(局)編輯部
□竄改作者姓名、或作者改用原書作者字號或是用假名
□竄改書名
□無中生有
○整理戒嚴時期禁書
□察看內頁、序拔、正文是否有沒有改掉之處(如作者寫本局編輯,但第一頁卻出現原作者名字)
□透過目錄查詢其與書名、作者不同者
□用不同版本參證
(以上整理自林慶彰先生論著)
○結論
因政治原因而成禁書是值得我們重視。因為從事學術研究誤讀被竄改的圖書,嚴重影響學術規範。再者對「國家」聲譽也是不好的。對於戒嚴時期的禁書欠缺有系統整理(僅有如林慶彰等人發表過若幹文章探討),是我們應該好好去整理,還這些書籍本來面目,否則日子一久這些書籍可能成為「新偽書」,為圖書文獻新的頭痛課題。
二、戒嚴時期禁書研究 論著目錄(Akiyoshi整理)
史料
臺灣省政府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 《臺灣省政府公報》夏字第67期 頁835 1949年 (國立臺灣圖書館藏)
專書
史為鑑 《禁》 臺北:四季出版社 1987年
臺灣國家圖書館 《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展覽目錄》 臺北:臺灣國家圖書館 2007年7月
論文
林慶彰 〈略談翻印古書〉 《書評書目》47期 頁59-64 1977年3月
沈光華 〈破壞學術自由的禁書政策〉 《八十年代》1:2 頁6-8 1979年7月
倪東強 〈新偽經通考-禁書政策下的出版界怪現象〉 《八十年代》1:2 頁9-12 1979年7月
中央研究院讀者 〈禁書與禁歌〉 《八十年代》1:3 頁5 1979年8月
陳北狄(史為鑑) 〈禁書大觀-那些書刊被查禁?〉 《八十年代》1:6 頁28-37 1979年11月
余業華 〈目無憲法的禁書政策-抗議「反對黨問題」一書被查禁〉 《八十年代》1:6 頁25-27 1979年11月
林慶彰 〈一本偽書-談朱自清的《語文通論》〉 《書評書目》84期 頁65-68 1980年4月
稚川(林慶彰) 〈誰幽林語堂一默?-談林著《世界文學名著史話》〉 《書評書目》88期 頁30-32 1980年8月
稚川(林慶彰) 〈偽書概觀-以華聯(五洲)出版社的文史書為例〉 《書評書目》90期 頁97-108 1981年3月
林慶彰 〈胡適之先生編過《白話詞選》?〉 《書評書目》95期 頁137-138 1981年3月
林慶彰 〈談同書異名〉 《書評書目》95期 頁137-138 1981年3月
木鐸雜誌 〈關於文史書的查禁問題〉 《木鐸雜誌》18期 頁2-5 1983年10月
林慶彰 〈對當代文學史料整理的幾點意見〉 《文訊月刊》11期 113-124頁 1984年5月
林慶彰 〈作家與文學史料的整理〉 《文訊月刊》19期 頁6-8 1984年12月
林慶彰 〈當代偽書問題〉 《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22卷2期 頁186-198 1985年8月
寒爵 〈「書禁」所帶來的後遺症〉 《出版界》17 頁6-8 1987年5月
寒爵 〈「解嚴」後再談「書禁」〉 《出版界》18 頁32-35 1987年8月
林慶彰 〈如何整理戒嚴時期出版的偽書?〉 《文訊月刊》6期(總45期) 頁10-13 1989年7月
林良 〈漫談大陸書〉 《出版界》19 頁47-51 1989年11月
毛慶禎 〈 禁書:知識份子永恆的傷痛〉 圖書館學刊第20期 頁81-88
○○○ 〈大陸資料蒐藏與利用的困難及解決之道〉 《國文天地》10卷2期(總110期) 頁99-102 1994年7月
李殿魁 〈千辛萬苦讀「匪書」-讀書、藏書的坎坷路〉 國文天地11:11 頁94-96 1996年4月
☆林慶彰 〈當代文學禁書研究〉 五十年來的臺灣文學研討會論文集 臺北市:文訊雜誌社主辦 1996年6月
彭正雄 〈出版界漠不關心製版權嗎?-兼談相關兩岸著作權的問題〉 《出版界》51 頁40-43 1997年8月
葉美瑤 〈開啟一把塵封三十五年的心鎖--訪郭良蕙女士談「心鎖」禁書事件始末〉 《聯合文學》 頁60-64 1998年8月
☆蔡盛琦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翻印大陸禁書之探討(1949-1987)〉 《(臺灣)國家圖書館館刊》14:10=166 頁9-49 2004年6月
宋慶森 〈書海殊塵:從禁書到偽裝書〉
http://home.educities.edu.tw/akiyoshi/chinesebook.htm
閱讀一個沒有禁書的世界
邱立本(1950年—)在香港出生, 1972年畢業于臺灣政治大學經濟系,後于美國獲經濟學碩士。曾任臺灣《中國時報》、《星島日報》、洛杉磯《中國時報》的編輯和記者。1993年以後任香港亞洲周刊總編輯、曾兼任《明報月刊》總編輯和擔任香港大學兼職教授。
香港成爲人文空間狹小的城市,法律上沒有閱讀禁區的城市,卻要面對自己心理上的閱讀禁區
閱讀香港,就從閱讀禁書開始。
這也是我個人的讀書經驗。中學時代,喜歡在旺角的奶路臣街舊書攤逛,買了不少在臺灣被禁的李敖與柏楊的作品。有一次在一家小書店看到殷海光的《中國文化的展望》;書店的老板跟我眨眨眼說:“這是臺灣最新的一本禁書,而殷海光就是李敖的老師。”我受不了“禁書”與“李敖的老師”的雙重誘惑,就把整個月的零用錢都用來買了這本書,也從此走進了自由主義論述的世界。
這些讀禁書的緣份,也使我去了臺灣念大學,並走進了一個處處是禁書的世界。在六十年代“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沈從文、錢鍾書等三、四十年代作家,都被臺灣當局列爲禁書。但“越禁越香”,我每年暑假或寒假回香港,就會回到奶路臣街的舊書攤,搜購不少魯迅、沈從文、錢鍾書等作品,然後秘密夾帶回臺灣,與同學及老師分享,感受那種讀禁書的快感。
但我終于失手了。一九六八年的暑假,我從香港坐“安慶輪”返回臺灣上學,在基隆港登岸時,我帶了一個大帆布袋,裏面放了一大堆衣物,但袋子的底層,用衣服包了一本侯外廬的中國思想史綱,和幾本魯迅的小說與雜文集。我以爲可以蒙混過關,但沒想到那位安檢人員很利落地把整個袋子的東西倒出來,幾本“禁書”就全部現形。
我也被請進了一個小房間,被問了半小時的話,也填了一張密密麻麻的表格,然後聽一位官員訓斥:“僑生怎麽不好好讀書,竟然要看禁書!”
我知道自己從此被列入了警總的黑名單。我當然沒有告訴他,其實那本侯外廬的中國思想史綱,是爲殷海光而帶的。他那個時候很關注內地思想界的狀況,要我們這些香港僑生爲他從香港帶些內地學者的著作。
那時候我才十八歲,一場驚心動魄的風波,不僅沒有禁絕我讀“禁書”,反而勾起我的強烈興趣。在隨後幾年,我開始系統地讀那些在臺灣被列爲禁書、也在香港主流社會被視爲“離經叛道”的“紅色著作”。我不僅讀毛澤東的著作,還讀了“革命”小冊子。在彌敦道的學生書店,我買了馬克思、列寧的書,像《反杜林論》、《法蘭西內戰》、《德意志意識形態》及《國家與革命》等。
七十年代期間,我在香港認識一位逃港的紅衛兵。他告訴我,在左翼思想的世界裏,有不少反對派著作,在中國大陸都被列爲禁書。我又跑去奶路臣街的舊書攤,買了托洛斯基的《文學與革命》、《鄭超麟回憶錄》等作品來看。
後來我到了美國念書,在美國的大學圖書館,看了更多在中國大陸及臺灣被禁的書,並且不斷在思考爲什麽這些書會被禁了?在中文世界裏,“禁書”還是一個沒有消失的關鍵詞。
禁書的命運,是否就是中國的命運?難道中國就是一本禁書?昔日旺角奶路臣街的舊書攤,已隨風而逝。但在今天灣仔會展中心的香港書展,我們可以閱讀所有被禁止的書,也在閱讀一個自由開放的城市。
但在沒有禁書的香港,卻有不少港人陷入自設的閱讀禁區。他們只選擇功利的、賺錢的、實用型的書,像“如何在三十歲前賺一百萬元”,“怎樣取悅你的上司”,“怎樣駕馭你的老公”。兩岸昨日和今日的禁書對他們太遙遠。他們不在乎魯迅、殷海光,更對曆史、哲學、文學沒有什麽興趣。
這也使香港成爲人文空間狹小的城市。法律上沒有閱讀禁區的城市,卻要面對自己心理上的閱讀禁區。它限制了港人的想象力和競爭力。市民自設禁區的閱讀,成爲城市一雙沈重的翅膀,難以飛進更有創造力的天空。
閱讀香港,也是要讓閱讀沒有疆界。我們不僅要走出被政治權力所限制的世界,也要走出被商業權力所左右的氛圍。閱讀就是一場旅行,閱盡五光十色的多元化風景後,我們才可以讀出新的自己,也讀出中國現代化的新希望
http://www.jksb.com.cn/blog/u/summer_dh/archives/2007/746.htm
禁書禁歌大公開〔自由電子報記者羅添斌2007年5月14日臺北報導〕
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手護臺灣大聯盟共同主辦的「再見,蔣總統;反共民主,臺灣路」巡迴展,五月十九日將在臺灣民主紀念館揭幕,主辦單位將展出多筆歷史檔案,以及在戒嚴時期遭到查禁的各類書籍、歌曲,甚至是當時為形塑偉人形象、全民反共而刻意編印的教科書。
這項特展將分為「自由之路」、「受難故事」、「禁忌年代」與「課本展」四大單元。「自由之路」將呈現從二二八事件的肅殺氣氛,到多元紛呈的民主運動,參觀民眾可以親眼見到過去被列為機密的歷史檔案。
「受難故事」單元,將以「偉人與受難者」做為強烈對比,主辦單位將展示國民黨政府過去是如何將蔣中正予以神格化、偉人化,但無數個白色恐怖受難者的真實情況,當年卻遭到無情的打壓不敢說出。
另外,「禁忌年代」單元,可以引領參觀民眾回到戒嚴時期的社會氣氛,包括隨便編個理由就遭到禁唱、禁刊的各類禁歌、禁書與禁語。包括原名為「四季紅」的「四季謠」,就是因為「紅」字觸及敏感的紅軍(為共軍的代稱),只好被迫改成「謠」;國人耳熟能詳的「天黑黑」,歌詞也因為被認為有影射意味而遭到當局禁唱;至於所謂的「反語」,「臺獨」兩個字,更是當年絕對不敢說出口的話,否則就會遭到逮捕。
「課本展」是將過去遭到扭曲的國小、國中、高中教科書一一展示出來,凸顯國民黨政府當年亂編故事嚇唬小孩、神化兩蔣的荒謬性。
昔日中正廟辦展 正面嗆蔣氏父子
〔記者羅添斌/臺北報導〕中正紀念堂確定更名為「臺灣民主紀念館」,為真實呈現蔣中正、蔣經國父子在臺高壓統治造成白色恐怖,相關單位突破萬難,決定在臺灣民主紀念館舉行「再見,蔣總統;反共民主,臺灣路」特展,將過去遭到兩蔣打壓的禁書、禁歌、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難者的斑斑血淚,「直接在老蔣面前攤開」,預計將有重大的衝擊與回響。
這項特展是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手護臺灣大聯盟共同主辦,將在五月十九日至六月十七日,在臺灣民主紀念館文物展示廳展出,六月三十日至九月二十三日將移至屏東、高市、雲林等地進行巡迴展,其他縣市巡展日期現正洽談中,巡展時程預計延續到明年初。
主辦單位已邀請陳總統為五月十九日的首展揭幕並發表談話。據指出,由於中正紀念堂更名為臺灣民主紀念館,以及稍早前發生的拆牆事件,導致中央與臺北市政府之間互不相讓,紀念堂(館)工作人員對於是否支持辦理這項巡展,顯得相當為難,二二八基金會則認為,在臺灣民主紀念館舉辦這項特展,就是為了真實呈現兩蔣父子執政期間的各項作為,讓人民檢驗,而不是僅展示出過濾後、有如神化般的偉人事蹟。
基金會表示,透過這項特展,民眾將可清楚知道,兩蔣留下很多迫害人權、查禁歌曲、書籍的紀錄,基金會並不是要「去蔣化」,而是應該讓蔣中正、蔣經國的形象回歸真實的一面,這非但不是激化,反而提供真實資料讓人民省思,對拆牆爭議應具有緩和作用。
此外,為彰顯兩蔣高壓統治人民,甚至造成二二八事件等至今難以平復悲劇,主辦單位將特別選播南韓光州事件紀錄片、白色恐怖受難者口述史、重建二二八歷史現場、自焚烈士鄭南榕等紀錄片,「讓蔣中正看得到、聽得見人民苦難的吶喊」。
http://www.libertytimes.com/2007/new/may/14/today-p8.htm
雪夜閉門聽禁歌
中國古代有“雪夜閉門讀禁書”一說,大雪封門,寂靜無聲,在油燈下品讀一本禁書也算是一種境界。不過現在人沒有這種閑情雅致了,禁書和非禁書看起來已沒什麽差別。
所以,聽聽禁歌說不定比讀禁書更有趣味,有時候說不定會有一種品嘗禁果的快感。
我第一次聽到真正意義上的禁歌是在1990年,當時中圖處理音像制品,在一個拼盤裏我聽到了一首由一對法國男女歌手(Serge Gainsbourg和Jane Birkin,U吧注)演唱的《我愛你……我和你》(je t'aime moi non plus),當這首歌前奏響起來,才知道在80年代中期一些比較流行的“戀人浪漫曲”系列中聽到過,因爲這首歌旋律實在是太優美了。當時聽並沒有覺得有什麽異樣,惟一的反應就是“外國人什麽都敢唱”。5年後,我才知道這首充滿性暗示、呻吟和喘息之聲的歌曲在1969年出版之後被英國和美國電臺全面禁播。
Serge Gainsbourg和Jane Birkin
這首歌的歌名頗爲費解,某些英文網站也對這個歌名有不同的解釋,有人翻成I love you ,I can’t love you more,也有人翻成I love you, me niether,最離譜的是I love you, I love you no more。問題就在後面的moi non plus,在法文裏,這是“我也不”的意思,而非“我不再”,但它通常只接在否定句之後。在這首歌詞裏,它是接在女聲的Je t'aime Je t'aime(我愛你我愛你)之後,前面是肯定句,後面卻接“我也不”這樣帶有同意意味“也”的否定句,在英文裏的確很難翻譯。從對歌詞上下文的考察,以及Serge對女性的看法,在這裏翻成“我愛你,我並不”。還望高手指正。
這首歌早在1950年代就已經由Serge Gainsbourg與當時的女友Brigitte Bardot(碧姬芭杜)合唱過,而這首歌的靈感正是來自于兩人的閨房行樂。Serge與Brigitte Bardot合唱的版本在當年因做愛的喘息聲太過明顯而被列爲禁歌,今天我們可以聽到的Jane Birkin的版本基本上已經收斂許多,但仍然難逃被禁的命運。1976年,Serge Gainsbourg初執導筒,將Je t'aime moi non plus拍成電影
後來才知道,在西方許多國家,唱片出版有著極爲嚴格的審查制度,因爲有這樣的制度,就會有被封殺的歌曲,所以聽到的機會也就多一些。美國對唱片出版審查制度始于50年代搖滾樂出現時,出于對國內種族歧視和對國際共産主義運動的恐懼,美國人將搖滾樂、種族問題和共産主義聯系在一起。你很難想像出當時的情景,芝加哥一家電臺播放搖滾樂,竟收到15000封抗議信。當白人從黑人那裏學會了節奏與布魯斯之後也好不到哪裏,白人唱黑人歌曲面臨第一件事就是改歌詞,要把一些敏感或出格詞句改得比較安全一些,有關機構常常臆斷那些導致年輕人不安、躁動的搖滾樂是赤色分子所爲。
60年代流行音樂是一個非常活躍時期,對歌曲審查也達到了空前高度,“滾石”樂隊的《我無法得到滿足》顯然成了禁中之禁。
一些歌手在現場表演時往往都會被通知更改歌詞,“滾石”在演唱《讓我們共度良宵》(Let's Spend The Night Together)被改成《讓我們度過一段時光》(Let's Spend Some Time Together),但也有一些人寧爲玉碎不爲瓦全,“大門”(The Doors)樂隊在現場表演時被告知如果他們演唱《點燃我的火焰》(Light My Fire)這首歌時必須把其中的一句“姑娘我們不能再來一次高潮”(Girl we couldn't get much higher)改掉,否則就不許演唱,吉姆?莫裏森(Jim Morrison)同意了,但他在演唱時還是把這句唱了出來。鮑勃?迪倫也遇到過類似情況,傲慢的迪倫幹脆就拒絕表演。
對某些詞句過于敏感使很多歌曲成了犧牲品,60年代毒品文化盛行,有一個詞常常被提起,這就是“High”,凡是歌曲中出現“High”一詞都被賦予了無窮想像力,“飛鳥”樂隊有一首歌叫《八英裏高》(Eight Miles High),歌詞裏有一句“從八英裏高處感覺墜落,你會發現奇妙無窮”,這句語焉不詳的歌詞被認爲是描寫吸毒感受而被禁播,當然這時沒有人理會樂隊的解釋——這是描寫坐飛機的感受。中規中矩的鄉村歌手約翰?丹佛也不能幸免,誰讓他寫了一首《高高的洛基山》(Rocky Mountain High)而不是《平平的大草原》呢。
60年代審查制度最大冤獄非“路易?路易事件”莫屬了。1963年,美國波特蘭市一支名叫“金斯曼”(the Kingsmen)的樂隊演唱了一首名叫《路易?路易》(Louie Louie)的歌,這首歌是一個名叫理查德?貝裏的人寫于1955年,並在1957年被一支演唱組錄制成唱片,但這首改自水手歌謠的唱片出版後幾乎無人知曉,而來自偏僻西北部的“金斯曼”翻唱這首歌後同樣沒多少人注意。致使這首歌成爲美國音樂曆史傳奇的原因是樂隊歌手傑克?埃利在唱片錄制前一天晚上損壞了聲帶,所以第二天錄音時他把這首歌唱得含混不清。當這首歌漸漸在中學生中間流傳時,人們開始用自己的想像來理解這首歌詞了,于是謠言的傳播像滾雪球一樣膨脹,說歌詞根本不是水手歌謠,而是一首淫穢歌曲,並且,只有用45轉的速度播放才能聽出他們這張33轉唱片的歌詞。根據當時的邏輯,“如果不能說清歌詞的含義,那麽裏面一定隱藏著什麽東西”。這首歌引起了聯邦調查局局長埃德加?胡佛的注意,他立刻糾集了一些專家,花了兩年半的時間和不知花去多少納稅人的錢整天聽這首歌,最後一無所獲,這是胡佛幹過愚蠢的事中最愚蠢的一件。因爲有了這段傳奇,《路易?路易》在後來被翻唱了一千多次,理查德?貝裏爲此收到了200萬美元的版稅。“路易?路易事件”是對當時神經過敏的美國當局最有力的諷刺。
英國沒有完善的歌曲審查制度,所以歌曲被禁播或禁止出售往往都是馬後炮,因此英國人從來不爲聽不到禁歌而擔心,自然也少了美國人“品嘗禁果之後的快感”。所以像“性手槍”這樣對女王大不敬的歌曲《神佑我王》(God Save the Queen)也能在伊麗莎白女王登基25周年紀念日時在全國發行。在當時看來,“性手槍”和他們的經紀人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混蛋,他們第一支單曲就是《英國無政府主義》(Anarchy in the UK),向君主立憲發出挑戰,顯然,這首歌被電臺禁播。但是“性手槍”並未因此罷休,接下來的《神佑我王》(和英國國歌同名)更加肆無忌憚,唱片封面上女王的嘴和眼睛被“God Save The Queen”和“Sex Pistols”字樣封住,爲此,印刷工人一度拒絕爲封面制版印刷。他們在這首歌裏唱道:
神佑我王
法西斯專政把你們變成白癡
神佑我王
她(女王)不是個東西
英格蘭之夢沒有未來……
你沒有未來,你沒有未來
這首歌引發的荒誕在于它轉瞬之間就沖上了排行榜冠軍,而此時的英國正洋溢在一片節日氣氛之中——女王登基25周年,英國廣播公司不得不在排行榜節目中將這首歌拿掉。
英國禁播史上還有一出極爲荒唐的鬧劇,那是在1991年海灣戰爭期間,英國一些電臺DJ收到一份名單,建議不要在新聞節目中播放如下歌曲:“阿巴”(ABBA)樂隊的《滑鐵盧》(Waterloo)、“手鐲”(Bangles)樂隊的《像埃及人走路》(Walk Like An Egyptian)、“現狀”(Status Quo)樂隊的《正在服役》(In The Army Now)、約翰?列儂的《給和平一個機會》(Give Peace A Chance)、“動物”(Animals)樂隊的《我們要突圍而出》(We Got To Get Out Of This Place)、“治療”(The Cure)樂隊的《殺死一個阿拉伯人》(Killing an Arab)等一共67首。不知是誰犯了妄想狂的毛病,照此下去,連理查?馬克斯的《在此等候》都有資格列入這份名單。
美國憲法保護公民言論自由,但同時也要保護商人利益和未成年人成長,所以在法律界定上就比較複雜。1992年,華盛頓州曾有議員提出一個“色情音樂議案”,對有色情內容的歌曲要在唱片明顯位置標明“只限成人”字樣,但州法院否決了這個議案,因爲它明顯違背憲法。于是問題就出來了,誰來保護未成年人?一些民間組織應運而生,比如1985年成立的“父母音樂資源中心”、“婦女反色情作品組織”等,這類組織直接向唱片工業協會發難,最有名的就是“父母音樂資源中心”曾開出一個“十五大淫藝人”名單,來抵制不良作品,但唱片工業協會只是在有問題的唱片封套上印上“父母忠告,歌詞露骨”之類的警語走走形式,有時候這種警告反倒成了廣告。如今差不多有點問題的唱片都貼上這個標簽,人們也見怪不怪了。
在MTV時代,音樂錄像又成了傳播不良內容的窗口,據好事者統計,現在音樂錄像中出現最多的鏡頭是女性的臀部、胸部和大腿,一些恐怖、暴力、性暗示的場面也層出不窮,視覺轟炸輪番登場。禁播是對付這些錄像的惟一辦法,僅麥當娜就有3首歌曲的音樂錄像分別因挑逗耶穌、色情和暴力被MTV禁播。
有些唱片遭到審查並非歌詞有問題,而僅僅是一張圖片或是封面設計原因,這種審查往往是來自零售商的壓力,比如布魯斯?斯普林斯廷的唱片《生在美國》,因有人謠傳封面是他對著星條旗撒尿而遭到抵制。
“簡之癮”(JANE'S ADDICTION)樂隊的唱片《祭祀的習慣》封面因露出女人的乳房而被審查機構勒令重新設計,令人叫絕的是,他們重新設計的封面什麽圖案也沒有,只有一句話:“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于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U吧注)。
還記得洛杉磯警察毆打黑人羅德尼?金事件麽,就在這個時候,黑人說唱歌手Ice-T唱片中有一首和這個事件毫無關系的《雷子殺手》遭到查封,當唱片公司被迫從唱片中拿掉這首歌時,Ice-T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白人老板永遠無法做好黑人音樂。”
今天你很容易就能聽到一首禁歌,在沒有人提醒的時候,你不會覺得有什麽稀奇,但是當你得知它曾經遭到審查或被禁播或是被迫更改內容時,你會馬上另眼相待,這種好奇心驅使好像讓你發現了什麽珍品,其實像《路易?路易》這樣的經典禁歌實在不多。保羅?西蒙的《柯達膠卷》你可能聽過,這首歌沒有任何問題,但也是一首禁歌,如果我說出來禁播的原因你一定覺得無聊,因爲歌曲有廣告嫌疑。
http://bbs.udancecn.com/forum_posts.asp?TID=3447
禁書同賞
世有禁歌,亦有禁書。兩者雖然同是遭查禁之物,但它們還是不同的。禁歌,越紅越禁,無人識的,何需禁;禁書,越禁越紅,但凡有了禁書之名,總會添一份吸引力。
之前談過禁歌,今次要講的是禁書。2007年初,世上又多了八本禁書。雖然它們在祖國大地遭查禁,卻造就它們能以禁書之名在港發售。看到「2007最火被禁小說」《如焉@SARS.COM》,這種宣傳就是引人,令人想買一本回家,看看它何以被禁。
一邊讀,一邊想,文字是不錯的,但內容沒甚麼大不了,難道好戲在後頭。最終,書讀完了,始終想不明白,這樣的書何以被禁。重新查閱那夾在書上的宣傳(不知該稱甚麼),明明寫著,「讀過這本小說,你不難明白它被禁的原因。──因為它實在觸犯了中共的太多禁忌。」也許是因為我人心未回歸,不了解黨的看法,所以看不出被禁之原因。
自覺對禁書的無知,決意加緊學習,另讀一本祖國翻譯出版的《禁書100──世界文學作品查禁史》。一看之下,眼界大開,原來史上有那麼多經典也曾被禁,只因它們生得太早。書中將禁書原因分為四大頖,分別為政治、宗教、性和社會。我想《如焉》應屬第一頖,而與它同頖的小說有《Animal Fram》、《1984》和《Uncle Tom’s Cabin》等,但敏感程度應及不上。
書內的一百本禁書,觀其簡介,並無深刻印象。唯書首引用的一句話,至今仍記得:
「沒有出版自由的地方,不論是天上還是人間,都沒有自由可言」──馬修‧廷德爾
閱讀推介:
M. Bald, N. Karolides and D. Sova著,余莉等譯:《禁書100──世界文學作品查禁史》,中國: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6
http://mediaholic.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135462
梁良《看不到的電影: 百年來禁片大觀》(時報,2004)
前言
有人說:「電影是反映現實的藝術。」因為電影能夠透過逼真的聲光效果,巨細無遺地 再現人生的種種情狀,並且會對觀眾的情緒轉變產生直接衝擊,因此也有人說:「電影 是影響力最大的一種媒體。」為了控制電影這種影響力,使它不至於產生令當權者不想 看到的壞影響,因此搞政治的人、宗教團體、道德團體、乃至種種可以說得上話的壓力 團體,就會對製作電影的人訂定各種禁令,禁止在銀幕上出現一些他們認為不妥的鏡頭 和內容。於是乎出現了「電影檢查」此一新行業,而「禁片」一詞亦於焉產生。
在一般的情況下,越是專制獨裁的政府,對「禁片」採取的標準越是嚴格。影片中的任 何內容,只要令當權者認為不爽,他們就可以判定該影片是「大毒草」而加以禁映。在 「文化大革命」期間的中國大陸,有好幾年時間十億人民只能看到八齣樣板戲,就是一 個最有代表性的例子。
相對地,越是自由開放的地區,其電影檢查的標準越寬鬆,甚至可能沒有「禁片」一詞 的存在,例如性開放的一些北歐國家。 而在這兩個極端之間,世界各國對「禁片」的態度和標準各有不同,但大體上以「性禁 忌」作為最主要的查禁對像,其次的關注點是「暴力」和「政治」問題。在某些國家, 「宗教」和「民族」等題材的影片稍一處理不慎也會遭到禁映。例如法國竟然會因政治 問題禁映反戰的「光榮之路」;意大利則因宗教原因將「基督的最後誘惑」視為禁片; 黑社會暴力充斥的日本禁映血腥暴力的「大逃殺」;描寫越南難民逃亡的「投奔怒海」 卻在海峽兩岸均遭禁映。其中蘊含了多少令當今的電影觀眾覺得不可思議的有趣故事, 值得我們一一探究。
目錄
自序、前言
我的禁片經驗 ◎蔡國榮
今日之是,昨日之非? ◎聞天祥
禁片的年代 ◎韓良露
生命的豐富之旅 ◎隱地
偷看禁片的秘密管道 ◎曾西霸
禁片已成歷史名詞 ◎王童
逛「禁片大觀園」有感 ◎王曉祥
外國禁片
電影史上第一部著名禁片──「一個國家的誕生」1915
男女同性戀電影禁映命運大不同──「與眾不同」1919
電影界的薩德侯爵──「愚妻」1921
很難想像的美國電檢潔癖──「M」1931
表現羅馬帝國的「荒淫生活」──「十字架的徵兆」1932
梅蕙絲厚顏無恥唱淫曲──「儂本多情」1933
只有白種女人的裸體才算裸露──「沙馬蘭」1933
被美國海關查禁的國際影展得獎片──「慾燄」1933
性電影促成了「藝術電影院」──「絕路」1937
拍出德軍戰俘營差別待遇刺痛軸心國──「大幻影」1937
正面挑戰清教徒的性與罪──「清教徒」1938
迪士尼動畫電影因為「裸露鏡頭」而逼令重拍──「幻想曲」1940
1「波霸鼻祖」珍羅素威力強──「不法之徒」1940
1葛麗泰嘉寶也被「海斯法典」掃到──「雙面女士」1941
為了性教育美國大兵嫖妓過關──「性的衛生」1941
牧師之妻被指責是「女巫」──「憤怒之日」1943
壯士只准在英國發春夢──「壯士春夢」1943
為匪宣傳的法奸電影──「烏鴉」1943
薄命紅顏上空如家常便飯──「激情」1944
老師暴君卡利古拉安排情婦跟學生發生性關係──「妓女」1944
英國人也想使壞──「聲名狼藉的紳士」1945
冰錐只剌一下 粗話只講一句──「慾海情魔」1946
首次將一本美國的禁書搬上大銀幕──「除卻巫山不是雲」1947
黑人和白人同學一起玩耍就要禁映──「小鬈毛」1947
戰士之妻跟十七歲的大男孩發生畸戀──「肉慾之魔」1947
老美令人好氣又好笑的刪剪要求──「單車失竊記」1947
美國天主教領袖對此片窮追猛打──「愛」1948
更直接和更大膽反映吸毒問題──「野草」1949
做愛就是做愛,沒有什麼骯髒不骯髒──「獨留青塚向黃沙」1949
古羅馬帝國的酒池肉林──「殺人蕩後」1951
在大銀幕上提及「墮胎」一字──「郎心如鐵」1951
同性戀劇作家的舞臺劇代表作──「慾望街車」1951
據理力爭到底不向既有勢力妥協──「藍色月亮」1953
大名頂頂的禁書搬上大銀幕──「查泰萊夫人的情人」1955
「性感小野貓」在陽光下全裸演出──「上帝創造女人」1956
讓觀眾看到毒針插進手臂的鏡頭──「金臂人」1956
紅衣主教公開斥責的「邪魔影片」──「娃娃新娘」1956
政府高層為個人野心不顧士兵性命──「光榮之路」1957
用假劇照欺騙觀眾──「上帝小園地」1958
丹麥片引起美國法院之間的反覆──「一個陌生人敲門」1959
美國人無福消受火辣肚皮舞──「憤怒的山谷」1959
電檢大爺認為對白「有傷風化」──「桃色血案」1960
第一部以「偷窺」為主題的心理驚悚片──「魔光血影」1960
有人嚇到在戲院中當場嘔吐──「驚魂記」1960
小妖精跟繼父發生性行為──「一樹梨花壓海棠」1962
有損法國形像被禁了五年──「阿爾及爾之戰」1965
婚姻實況毫不忌諱搬上大銀幕──「靈慾春宵」1966
「言論自由」與「個人隱私權」互相抵觸──「蒂蒂喀特輕鬆歌舞劇」1967
首次出現類似口交的鏡頭──「我好奇(黃色)」1968
英國警察將拷貝沒收──「肉體」1968
「性虐待」的故事首次搬上大銀幕「披獸皮的維納斯」1969
暴力震撼使觀眾在戲院當場嘔吐──「日落黃沙」1969
教士和修女大搞性誘惑的脫衣戲──「群魔」1971
將「色情」和「暴力」共冶一爐──「發條橘子」1971
美國戲院經理因放映片而遭逮捕──「獵愛的人」1971
吸引不少女性觀眾湧進戲院捧場──「深喉嚨」1972
奧斯卡影帝以「淫穢罪」被處徒刑──「巴黎最後探戈」1973
有史以來商業上最成功的色情片──「艾曼妞」1974
將女性物化為一名「性奴」──「0娘」1975
當權者強迫別人吃屎──「索多瑪120天」1975
皇室貴族集體進行雜交行為──「私惡公善」1975
世界電影史上的一株奇葩──「感官世界」1976
「假紀錄片」過份逼真,導演面臨法律起訴──「食人族大屠殺」1979
耗資1700萬美元超級色情巨片──「卡利古拉」1979
拍色情片像寫博士論文──「誘惑:殘酷的女人」1985
一開場就是赤條條地激烈做愛──「巴黎野玫瑰」1986
遭到教會人士的激烈反對──「基督最後的誘惑」1988
吃人肉電影的始作俑者──「廚師、大盜、他的太太和她的情人」1989
阿莫多瓦以綁架示愛──「綑著你,困著我」1990
法國美女作家用身體寫作──「第三情」1990
泰國政府認為有損國家聲譽──「安娜與國王」1999
法國女導演剝削男體取悅女同胞──「羅曼史」1999
對佛教不尊敬又破壞生態環境──「海灘」2000
性交場面完全「A片化」──「姊妹情色」2000
爆發日本國會史無前例的禁映爭議──「大逃殺」2
因刺殺馬來西亞總理而遭禁──「名模大間諜」2
韓國老人性愛實錄──「愛慾銀髮世代」2
凡人扮上帝,埃及政府予以禁映──「王牌天神」2003
鼓勵年輕人對魔鬼的名字進行英雄崇拜──「夜魔俠」2003
置入政治信息遭大馬禁映──「跑吧,孩子」2003
雪梨電影節30年來被禁的第一部電影──「性‧滑板‧七年級」2003
中港臺禁片
影片成了國共鬥爭的工具──「上海二十四小時」1933
香港電影史上第一部禁片──「生命線」1935
義大利領事館施壓,上海電檢低頭──「阿比西尼亞」1937
日片宣揚國威,租界電檢棄守──「新土」1937
自行刪剪還是遭到責難──「天堂春夢」1947
國民黨的江山就是被它打敗的──「一江春水向東流」1947
從「漢奸」全部改成「日本特務」──「希望在人間」1949
中國影壇的第一部「漫畫電影」──「三毛流浪記」1949
蔣家王朝崩潰的目擊者──「烏鴉與麻雀」1950
毛澤東親自發動批判──「武訓傳」1950
拿破崙影射蔣總統,在臺灣無疾而終──「拿破崙情史」1954
不符臺灣「禁映日片」的規定而予以查禁──「櫻花戀」1955
電影處的「白癡式電檢法」鼓勵片商作假──「三個女兇手」1959
恐怕引起臺灣青少年模仿的幫派電影──「西城故事」1961
臺灣小老弟不准看──「醜陋的美國人」1963
寫義和團打外國人被禁──「北京五十五日」1963
老美嘲笑阿拉伯竟會損害中華民國的外交──「桃花宮」1965
在臺灣拍攝竟然被臺灣禁映──「聖保羅砲艇」1966
「母女關係」改成「姐妹關係」──「畢業生」1967
讓觀眾牽著影評人鼻子走──「我倆沒有明天」1967
第一部獲得最佳影片獎的X級電影──「午夜牛郎」1969
反共電影在臺灣也遭到禁映──「主席」1969
在郊區小戲院上映未經刪剪的足本──「納粹狂魔」1969
因為「改壞名」而在臺灣多次禁映──「拿了錢就跑」1969
影射政治暗殺過份敏感在臺遭封殺──「焦點新聞」1969
商業電影掛帥,片商害怕賠本──「董夫人」1969
影射1967年的左派大暴動──「昨天今天明天」1970
遭檢舉導演是蘇聯人而禁映──「滑鐵盧戰役」1970
盜竊、劫獄又爆炸警察局──「神偷盜寶」1972
為黑手黨打廣告,觀眾卻搶著捧場──「教父」1972
充滿諷刺性的「借題發揮」──「大軍閥」1972
海外造成轟動,在臺卻遭禁映──「窗外」1973
男女主角全部來自臺灣,卻遭臺灣禁映──「金瓶雙艷」1974
李翰祥不甲意輸的感覺──「聲色犬馬」1974
賭博花樣層出不窮──「鬼馬雙星」1974
港英政府撲滅貪污,引進臺灣竟然被禁──「廉政風暴」1974
中國演員演出日本人的反核戰故事──「廣島廿八」1974
神偷把整間銀行搶走──「連根拔起劫銀行」1974
既是「母女關係」又是「姐妹關係」──「唐人街」1974
「可能引人犯罪」而遭臺灣禁映──「騎劫地下鐵」1974
老查在街上主動向罪犯出擊──「猛龍怪客」1974
變態男子連續殘害十餘名無辜女子──「艷女風光」1974
髮型師「只會做愛,不會愛人」──「洗髮精」1975
硬砌結局,臺灣觀眾有看沒有懂──「神祕眼」1978
男同性戀喜劇破冰之作──「一籠傻鳥」1978
艾瑞克羅勃玆被臺灣電檢三振出局──「吉普賽王」1978
極盡瘋狂暴力的能事──「第一類型危險」1980
開創了香港「古惑仔電影」的先河──「夜車」1980
方育平「左派公司」開戲被臺灣政府封殺──「父子情」1980
歌頌共黨份子在臺被禁──「烽火赤焰萬裏情」1981
全片充斥猥褻動作的動畫長片──「重金屬」1981
在香港上映一天遭到禁映──「皇天後土」1981
臺灣影壇開拍中國大陸的電影──「假如我是真的」和「上海社會檔案」1981
在大陸被槍斃,在臺灣得到復生──「苦戀」1982
打著紅旗反紅旗,卻在兩岸都被禁映──「投奔怒海」1982
因男主角跑到大陸拍片遭池魚之殃──「再生人」1982
香港失根知識分子回祖國尋根──「荒漠人」1982
港人回大陸的「尋根熱」──「似水流年」1982
李連傑大展真功夫造成轟動──「少林寺」1982
李翰祥圓夢之舉在臺灣被全面封殺──「火燒圓明園」1983
花花公子年度玩伴的真人真事──「八十之星」1983
拍攝印尼「政變」太敏感──「危險年代」1983
因「搶銀行」和「警察貪污」在臺被禁──「格林威治的教皇」1984
遭黑函檢舉引起「削蘋果事件」──「蘋果的滋味」1984
「革命先驅」張軍釗運氣太差──「一個和八個」1984
「海外出擊」逼使中共考慮禁映──「黃土地」1984
臺灣禁書拍成電影沒有成為禁片──「心鎖」1985
內容辱華,海峽兩岸同遭禁映──「大班」1986
突破了在臺灣必然成為禁片的命運──「末代皇帝」1987
最好版本卻無法進入臺灣公映──「書劍恩仇錄」1987
掛羊頭賣狗肉迎合觀眾──「黑太陽731」1988
用國際影展製造壓力逼政府解禁上映──「悲情城市」1989
葉玉卿演三級片一舉成名──「我為卿狂」1990
把電影院變成風月講堂──「不文小丈夫」1990
用大陸演員演出遭到禁映──「五個女子和一根繩子」1992
田壯壯因此被禁止拍片八年──「藍風箏」1993
首次贏得最佳影片金棕櫚大獎──「霸王別姬」1993
指出中共政權蔑視個人生命──「活著」1994
同性戀的大陸地下電影──「東宮西宮」1995
連大陸DVD盜版商人都不敢碰──「紅色角落」1997
碰撞了中共拍片三大禁忌──「西藏七年」1997
在中國大陸和美國受到冷待──「少林足球」2
曲解公安形像在大陸被禁──「夕陽天使」2002
女導演拍攝性愛戲在臺灣便笑不出來──「性喜劇」2002
涉嫌歪曲華人形象遭中共禁映──「古墓麗影2」2003
沒有獲得通過就跑到落後地區拍外景──「巴爾劄克與小裁縫」2003
冷凍七年後正式被禁映──「大鴻米店」2003
附錄:市面可購得之「禁片」DVD
百年禁片大觀新書昨發表◎王蘭芬報導04-06-05/民生報/A13版
專拍喜劇的電影導演朱延平居然曾經因為林青霞,差點所拍的電影「紅粉兵團」被禁?回顧一百多年的中外「禁片史」,影評人梁良昨天發表新書《看不到的電影──百年禁片大觀》(時報出版),書中列出1915年以來近兩百部中外被禁電影的故事,除了是很棒的電影研究資料,更可窺得人類觀念的改變歷程。
昨天朱延平參加《看不到的電影》新書發表會時,回憶當年因為林青霞,「紅粉兵團」差點被禁的故事:「有一天我還在睡覺,片商一通電話打到我家,說『紅粉兵團』被禁了!」嚇得朱延平一躍而起,衝到新聞局去問個究竟。
當時的新聞局電檢處科長告訴朱延平:「你『紅粉兵團』裡林青霞什麼來歷?是陜北突擊隊分隊長呀,你難道不知道陜北是共產黨的老巢嗎?」於是朱延平當場寫下悔過書,並把影片中陜北兩個字消音,才得以順利放映。
不只在臺灣,各式各樣荒謬的禁片理由在世界各地發生。梁良說,例如法國因電影「光榮之路」批評了法國而將此片列禁;義大利則因耶穌在基督教中的神聖地位,而禁演「基督的最後誘惑」;黑社會暴力充斥的日本卻禁映血腥暴力的「大逃殺」;描寫越南難民逃亡的「投奔怒海」,因起用太多大陸演員及批評越南共產黨在海峽兩岸都遭禁映。
《看不到的電影》列出的禁片,很多是意想不到的。「人民公敵」因為打女人情節被禁;「儂本多情」因女主角唱「淫曲」被禁;狄西嘉「單車失竊記」被美國人要求剪去片中小孩「隨地小便」的鏡頭;「金臂人」因注射毒品鏡頭而無法取得上映許可;周潤發與茱蒂福斯特主演的「安娜與國王」在泰國被禁的理由是「有損國家聲譽」。
中港臺被禁電影的原因更是有趣,如「拿破崙情史」在臺灣被禁,是因為新聞局認為有影射蔣總統之嫌;歌舞片「西城故事」被禁的理由是怕臺灣青少年會學片中打群架;「滑鐵盧戰役」則是因為被檢舉導演是蘇聯人而被禁;柯波拉描述黑社會的經典電影「教父」在臺灣被禁了好多年;改編自黃春明小說的「蘋果的滋味」差點因為「丟臺灣人的臉」的理由要被修剪;周星馳的「少林足球」在大陸禁演,理由有「傷害宗教人士感情」、「涉及大陸甲A聯賽」等。
書的最後,梁良貼心地指引讀者「禁片哪裡買」。梁良說:「透過討論禁片,幾乎可以歸納出一部世界社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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