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情書和911(另參本館《華氏911》)之主題,實在不值一評缺乏「語言影音魅力、文字影音藝術」的《最後一封情書》!(詳參【圖博館】:《小說改編與影視編劇》 《語言與影像的魅力》)
《最後一封情書》:戰場情場兩頭空,愛情親情空遺憾 文:Tz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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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著首週票房打破蟬聯北美七周冠軍的《阿凡達》,並打破史上美國超級盃比賽期間最高票房的頭銜,《最後一封情書》看似精采可及,我卻不抱太多期待,畢竟,打破蟬聯北美七週票房冠軍《阿凡達》,感覺就像擊敗強弩之末一樣勝之不武,實在沒什麼好拿來說嘴。至於,打破美國超級盃比賽期間最高票房,不過證明了本片觀眾多以女性居多,而女性族群本來就是此類愛情片的忠實觀眾。所以,本片在北美票房之所以能衝那麼高,唯一解釋:當所有美國男人在電視前血脈噴張地觀賞超級盃,其女兒、老婆只想看部刻骨銘心的愛情電影來彌補現實生活對於幸福愛情的不滿足。
《最後一封情書》劇本改編自美國暢銷浪漫小說家Nicholas Sparks的《分手信》,與Nicholas Sparks其他被改編為電影的名作如《瓶中信》、《手札情緣》一樣,其劇情都與「信」息息相關。
信,在典型的愛情故事中,對於戀人,時而令人狂喜,時而令人悲傷,可象徵彼此心靈的近,又能代表彼此距離的遠。或者,顛倒過來,信也會成為戀人間漸行漸遠,宣告戀曲告終的休止符。這些與信有關的意象與功能性,在Nicholas Sparks的小說與其所被改編的電影,不斷出現,不斷的被運用,當然,也包括這部《最後一封情書》。
顧名思義,望文生義,《最後一封情書》是一齣早已明示故事結局終將以悲劇落幕的愛情電影。其英文片名「Dear John」是劇中女主角莎瓦娜(Savannah)每次寫信給John的開頭敬詞,以此為片名,既直接,又饒富深意與無限惆悵。
故事從男女主角的偶遇開始,結束於女已嫁,情卻未逝,空留遺憾的重逢擁抱。其間,故事先是描述了男女雙方兩個禮拜熱戀的美好時光,直到身為特種部隊的男方歸軍,女方承諾廝守,雙方以天長地久的約定與一封封信件來返緊繫相愛的信念。但911恐怖事件的猝然而至,使得男方不得不在兒女私情與國家大義間作出痛苦抉擇,繼續延長軍期,與同袍一起捍衛家園。至於女方,則無法再忍受煢然孤獨,只好琵琶別抱,狠心兵變。劇情發展至此,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轉為充滿悔恨、怨懟、遺憾的感情悲劇。
由文字敘事,或許難以表現出這齣愛情悲劇想要表達的刻骨銘心與遺憾惆悵。實際上,其劇情鋪陳,真有讓觀眾感到刻骨銘心,深感「愛情太短,而遺忘太長」嗎?似乎也沒有,倒是片長真的很長,全劇花了很多篇幅,刻劃人物刻了很久,卻始終未能見骨,無法銘心,也不夠感人肺腑。問題出在哪?我認為是對於人物,對於故事,描述的不夠深入,情感未臻飽滿,導演說故事的方法過於直觀,過於淺白,也過於理所當然。無論是男女雙方的愛情,還是男主角與其父親間的親情,愛恨互動間,都僅止於表面的描述,流於單純紀錄,而缺乏更為深層的剖析。像是愛情的開始與結束都來去得太快;像是男主角決定延長兵期與為了療傷,自我放逐於軍旅生涯而不歸的心理糾葛;還有女主角為何分明如此相愛,卻要忍痛琵琶別抱的原因?均缺乏足以說服人,讓人感同身受,心生認同的情感營造。再加上男女主角略嫌單板,只有外型好看的演技,如何能讓這齣愛情悲劇「轟轟烈烈」、「刻骨銘心」、「感人肺腑」?光靠配樂嗎?我還嫌本片配樂用得太多,太過了。
男女感情戲雖然讓人無法滿足,但男主角與其個性自閉寡言,鍾愛收集錢幣的父親間的親情關係反而異常動人。至於片中意圖旁敲側擊與後911國際形勢,美國政治、軍事立場有關的議題,倒讓我想起《鍋蓋頭》。之所以會有此聯想,並非兩片的男主角都面臨同樣悲慘的被兵變遭遇而已,而是兩片都將對戰爭殘酷與愛情悲劇的無力抵抗,空虛寥落,均置於相同無可奈何的情境下去呈現。只不過,《《鍋蓋頭》對於戰爭場面的描繪較多,愛情極少;《最後一封情書》正好相反,愛情為主,戰爭為輔。但是,《鍋蓋頭》在高度渲染力,實境感的鏡頭敘事下,關於戰場/情場,大我/小我兩線路均有強而有力的結論。反觀本片,卻落得兩頭空,想反戰,想說愛,兩頭力道都顯得欲振乏力。
總而言之,我認為本片若是抱著「是那部在北美首週票房勝過《阿凡達》的電影」的期待,會很容易大失所望。若您不抱太多期待觀賞,且願意為過於直觀,淺白,不夠刻骨銘心的愛情劇情,作自動補完的劇情補償,其實,本片還是有不少段落能賺人熱淚幾滴的。
http://blog.yam.com/tzaralin/article/27920601
最後一封情書 / Dear John
我沒看過《分手信》,只聽編輯說過這是一本很芭樂的書,所以就是帶著看芭樂劇的心情前往觀賞。
我一直以為會看到一部感人愛情劇,服務人員還不斷宣導大家要準備面紙,沒想到觸動我心情的情節完全不是愛情,而是男主角約翰與父親的親情。人與人之間最無法切斷的羈絆我想就是親情了,不管是討厭還是喜歡自己的父母,血濃於水的關係是怎樣的無法否認的。
我不知道兩個星期的愛情會有多刻骨銘心,但我想他們的確深愛彼此。只是光是信件的往來無法抵禦相思的痛苦,他們終究走上了分離的道路。只是分手的理由難以理解,他們從未試著去理解或是接納彼此的需求。戀愛的感覺即使再熾烈,現實的考驗仍舊會橫亙在眼前,無法忽視。
整部電影的節奏顯得快慢不一,我只喜歡男主角與父親的橋段。不過還是覺得要是男主角可以多關注他的父親,或許不會到了最後才有了遺憾。愛要及時,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無法準時抵達的愛,只是過期的一段回憶。我不喜歡電影的結局,有種莫名的造作感,或許可以滿足一些人對於愛情的幻想就是。
話說回來,女主角唱歌很好聽,插曲也很符合這部電影。
http://twinsyang.blog.shinobi.jp/Entry/1901/
分手信《最後一封情書》Dear John (麥田出版,2010)
作者:尼可拉斯.史派克 Nicholas Sparks
她愛上別人了。
信還沒看完,我就已經明白。突然間,整個世界好像慢了下來。我把信揉成一團丟到旁邊,很想跟她談談、想要馬上搭機回家,或至少打個電話給她。不過最後我沒回家、沒打電話,也沒回信,只是想辦法弄平揉成一團的信、把信折好放回信封,決定去哪裡都帶著它,像是帶著上戰場所受的傷。
這是一個關於割捨的故事。
從令人屏息的相遇、焦灼的思念與等待,到強忍沉痛的成全,愛情走完了它的四季。他與她曾經被愛情的桂冠所加冕,到了最後,她所能給他的卻只是一紙分手信。感受著已經合而為一的兩人硬生生被割裂的劇痛,他在萬般不解中陷入心碎的絕境。然後他明白了,愛情不得不離開,他所僅存唯一體現愛的方式是……
在你內心深處,是否也有那麼一封揉皺了的分手信?那紙信箋或許被心靈的厚繭所塵封,被時間的魔法變幻了模樣,卻仍舊隱隱召喚著你去尋思--愛的真義。
佳評如潮
.長踞暢銷榜逾48週
.原文精裝本首印量150萬本
.出版首週立刻擠下史蒂芬金
.與J. K.羅琳齊名暢銷紀錄保持人
.八冠王深情鉅作
暢銷紀錄 傲人成績
.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
.亞馬遜網路書店文學小說類冠軍
.邦諾實體書店精裝小說榜冠軍
.出版者週刊精裝小說榜冠軍
.Target連鎖賣場不分類書籍榜冠軍
.尼爾森公信榜不分類小說榜冠軍
.華爾街日報精裝小說榜冠軍
.華盛頓郵報精裝小說榜冠軍
改編電影
《最後一封情書》在美上映首週立刻擊敗《阿凡達》搶下票房冠軍寶座
【作者簡介】
尼可拉斯.史派克(Nicholas Sparks)美式純愛系小說家,擅長從你我熟悉的平凡人物與簡單故事取材,刻畫純淨而刻骨的情感,陪伴讀者一同遍嚐愛的甘甜與苦楚,刺激大眾思考情愛的真諦,撫慰世人渴愛而為愛所傷的心靈。
史派克名下暢銷書眾多,迄今已有6部作品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冠軍,著作發行全球逾5千萬冊,並有4部作品拍成電影,包括《分手信》(最後一封情書)、《瓶中信》、《手札情緣》與《留住一片情》。
史派克小花絮
.史派克具有德國、捷克、英格蘭、愛爾蘭混血血統。
.大學一年級的暑假,史派克因腳傷鬱悶地在家療養,母親看不慣他終日無事可做,於是說:「不要只是板著臉孔,找點事情來做!」史派克回答:「我能找什麼事來做?」母親說:「誰曉得?你寫一本書好了。」8週之後,史派克寫成了他的第一部小說,也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
.史派克大四時結識了未來的妻子凱瑟琳,他對凱瑟琳一見鍾情,並且在認識的第二天就求婚。大學畢業一年之後,兩人結為連理。6年之後,史派克以美金100萬元售出作品版權,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這筆收入為凱瑟琳買了一只新的婚戒。
.出版6本著作之後,史派克捐了1千5百萬美元給母校,作為文學創作學系的獎學金。
.如同《分手信》當中的艾倫,史派克的二兒子雷恩一樣是一名自閉症患兒。
.史派克是3個兒子及一對雙胞胎女兒的父親,其中一名女兒的名字就叫莎文娜──《分手信》的女主角。
.在忙碌的寫作生涯與家庭生活之餘,史派克每年閱讀125本書、每週練3次舉重,還一路晉級成為跆拳道黑帶高手。
讀者迴響
這本書簡直不可思議,我隨著它笑、隨著它哭,我對書裡的每一個字都愛不釋手。尼可拉斯.史派克是一位令人驚豔的作家,他知道要如何寫進你的心坎裡。--美國書迷 史蒂芬妮.葛蒂
我是史派克小說的超級書迷,這一次他也沒有令我失望。小說用另一種方式來描寫愛的深度,真心的承諾受到世事變遷與現實障礙的考驗,結果情感只是隨著時日過去而更加堅定…這是一部非讀不可的傑作,令人捨不得讀完故事、合上書本、與故事中的人物們道別。--波蘭書迷 凱特.B
我是一位男性讀者,是我太太選這本書給我看的。一開始我拒絕閱讀愛情故事,但是各位父老兄弟呀(還有小姐太太們!),不看這本書可就錯了。到最後你會學到真愛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如果你在找一本讓人愛不釋卷的書,這本就對了!你會一次又一次地愛上莎文娜,並在約翰、莎文娜和提姆的人生在眼前鋪展時,為他們灑淚。你會受到震驚、感到悲傷,有時候甚至覺得憤怒,但是到頭來你會明白那些人為什麼要那麼做。尼可拉斯‧史派克,謝謝你寫出這個故事,我確定它將來會成為傳世經典的。──男性讀者代表 泰瑞‧庫德
看過不少愛情文藝小說,用男人的角度來敘述故事,讓我有點渾身不自在,甚至覺得前三分之二部份是個不成熟的青少年寫日記,數次讓我沒辦法再翻到下一頁,秉持著我一定要有始有終,才把整本書看完,看到一半總覺得如果是在敘述父親也許\是一本很有感覺的書,本書約翰對父親的愛就佔一半多,真想告訴作者乾脆把書名改成『遺囑』會比較符合書中內容。連看到約翰收到分手信,無可奈何就是『兵變』,這種事見怪不怪,『寂寞』確實會啃蝕人心,這本書也真實的描繪出『愛的價值』。而女主角結婚對象是提姆我也不覺得驚訝,就如同約翰隱約中發現提姆愛著莎文娜一樣,書前情境或多或少都透露出會有的結局,提姆病了原以為約翰與莎文娜會在一起,畢竟一個乾材一個烈火很難不擦出火花,直到約翰回部隊前去醫院看提姆才讓我看到這本書的價值。愛不是佔有,而是要懂得付出與珍惜;得到不代表完整,失去不代表不完整。 單細胞/ 台灣台中
內容連載
序幕
二○○六年 北卡羅萊納州樂諾瓦
什麼叫做真正地愛一個人?
曾幾何時,我以為自己知道答案,答案就是:我愛莎文娜,比我愛自己還要多,而且我們倆會白頭偕老。這並不是太難。莎文娜曾經告訴我,快樂的關鍵是要實現自己的夢想,而她的夢想很簡單、平凡,不外乎結婚、成家之類很基本的事。也就是說,我得找一份穩定的工作、買一幢有白色柵欄的房子、買輛小卡車或休旅車,好接送我倆的孩子們上學、看牙醫、練足球或參加鋼琴演奏會。兩個恰恰好?三個不嫌少?莎文娜對這點從沒說清楚,不過直覺告訴我,等時機對了,她會說讓我們順其自然,上帝自有祂的決定。莎文娜就是這樣,我的意思是她很虔誠,我想這是我愛上她的其中一個原因。不管彼此的生活有什麼變化,我總能想像夜裡和她同床共枕,抱著她談天說笑,沉醉在彼此的懷抱。
這一切聽起來都不是太天馬行空吧?尤其我們深深愛著對方。起碼我是這麼想。內心有個聲音告訴我要相信自己,不過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哪天當我再度離開這裡,便不會再回來了。
不過現在,我會坐在這座山坡上,遙望她所在的馬場,耐心等她出現。當然,莎文娜看不見我人在哪裡。在軍中,你學會隱身,這點我學得很好,畢竟我絕對不想葬身在伊拉克境內某處不毛的亂葬崗。我得活得好好的,好回到北卡羅萊納這處小山城看看。當你決定要做一件事的時候,直到最終有了結果之前,總是會有不安的感覺,甚至是後悔。
不過就這點我很確定:莎文娜永遠不會知道我今天人在這裡。
我的內心感到痛楚,因為她離我這麼近,卻無法觸碰;如今的我倆已各分東西。要我接受這個單純的事實並不容易,因為我們曾有共同的夢想,雖說已經是六年以前的事,但感覺就好像是過了兩輩子這麼久遠。我們兩個當然有共同的記憶,回憶甚至仍舊歷歷在目。不過就這方面來說,莎文娜和我也不一樣。如果她的回憶像是夜空中的繁星,我的就是星星與星星之間虛空的距離。我跟她不一樣,上次重聚以後,我問過自己千百遍,為什麼要重續前緣?以後能不能再續?
到頭來,畢竟是我為一切劃下句點的。
環繞四周的樹,葉子剛剛開始轉紅,在太陽從地平線升起的同時,閃閃發亮。鳥兒也開始清晨的歌唱,空氣裡充滿松樹和大地的清香,和家鄉濃濃的海洋鹹味截然不同。再過不久,大門就會開啟,我也就能見到她。儘管相隔如此遙遠,當她踏進晨光之中的剎那,我發現自己竟然屏住呼吸,不敢妄動。步下臺階之前,莎文娜伸伸懶腰、看看四周。遠處的牧草地閃閃發光,像是綠色的海洋。她步出大門,向馬場走去。草地上一匹馬兒鳴嘶,像是問候,另一匹馬隨之跟進。我當下頭一個感覺是莎文娜個頭這麼小,怎麼有辦法在高大的馬匹之間輕易走動。不過莎文娜對馬匹一向很有辦法,馬兒也很習慣她的存在。草地上六匹馬在籬笆周圍吃草,多半是夸特賽馬,還有麥德斯(莎文娜的白蹄阿拉伯黑馬)站在遠遠的另一端。我曾和她一起騎過一次馬,幸虧全身而退沒受傷。當我努力不要賠上自己的小命時,還記得莎文娜在馬鞍上看起來如此自在,就像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一樣。莎文娜現在走向麥德斯跟牠道早安,她跟麥德斯說話的時候摸了模牠的鼻子,然後拍了拍牠的後腿,當她轉身走向穀倉的時候,麥德斯的耳朵機靈地豎起。
莎文娜先消失在穀倉裡,而後再度出現,拎著兩個桶子—我想裡頭裝的應該是燕麥。她把桶子掛在圍籬上頭,幾匹馬兒慢慢朝桶子走去。她後退好讓馬匹進食,頭髮在微風中飄揚,接著拿出一副馬鞍和馬轡。麥德斯還忙著吃早飯,莎文娜為牠上鞍,好接著出去跑跑。幾分鐘後,莎文娜牽著麥德斯離開牧草地,走向林中的小徑,看起來跟六年前沒兩樣—我知道並非如此,去年近距離看到她的時候,就注意到細紋開始出現在她的眼角;不過我眼中的她依然不變。對我來說,她永遠停在二十一歲,我永遠是二十三。我之前駐紮在德國;還沒有派駐法魯加或巴格達、還沒接到她的來信,還沒在出任務的前幾週,在塞馬沃的火車站讀她的信。還沒因為改變我人生的事件而回到家鄉。
現年二十九歲的我,不時質疑之前下的決定。軍旅生活變成我唯一所知的生活方式。不知道對這一點,我究竟該哭該笑,我的態度多半是反反覆覆,全看當時心情如何。有人問起的時候,我總說自己是個普通的步兵,我是真的這麼覺得。我還是住在德國的基地,銀行裡或許有幾千美元的存款,而我已經好幾年沒有約會了。休假時甚至已經不太衝浪,不過倒是常騎著哈雷機車到處遊蕩,端看心情而定。雖然哈雷機車在德國貴得嚇人,不過這是我買給自己最棒的東西,非常適合我,因為就某方面來說,我已經習慣獨來獨往。大部分同梯的弟兄都已經退伍。接下來幾個月,我大概又會回到伊拉克。起碼基地裡流傳的閒言耳語是這樣說的。初遇莎文娜.琳恩.寇帝斯的時候—對我來說,她永遠是莎文娜.琳恩.寇帝斯,我從沒料到自己的生命會有這些轉折,也沒料想過自己會從軍。
但我們終究相遇了。也就因為這樣,我現在的生活格外奇異陌生。我們人在一起的時候,我愛上莎文娜;當我們相隔兩地,我愛她更深。我們的故事分成三個章節:起頭、過程和結束。雖然所有的故事都是這樣進行,我還是無法相信我們避不開結尾那一章。
回顧過去種種,我一如往常地憶起我們在一起的時光。如今這些回憶是我僅存的所有,我發現自己正回想起一切的開端。
第一章
二○○○年,維明頓
我叫約翰.泰里,生於西元一九七七年,在北卡羅萊納州維明頓長大。維明頓以身為州內最大港市為榮,還有久遠繁盛的歷史,不過我現在覺得這個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當然,宜人的天氣、完美無瑕的海灘都很吸引人,不過大批移民潮多半來自北六小州,是些看準低廉房價、想在海邊養老的大批退休人士。湧入的新移民似乎讓這個城市有些措手不及,畢竟小小的腹地就僅是開普菲爾河與海洋間的方寸之地。
十七號公路北通麥爾托海灘、南達查爾斯頓,將此城一分為二,同時也是主要交通幹道。當我還小的時候,開普菲爾河附近的舊城區到萊茲維爾海灘開車只要十分鐘,不過中間的紅綠燈和購物中心實在太多,尤其週末假日遊客蜂湧而入,我爸和我可以花上一個鐘頭才到。萊茲維爾海灘位在維明頓北端海岸外的小島上,無疑是州內遠近知名的海灘勝地。沿著沙丘而建的房子貴得離譜,大部分都在夏天租給度假的遊客。雖說外灘因為是海上的島鏈,感覺起來就比較浪漫,也因為奧威爾和威爾柏這對萊特兄弟那次著名的試飛,讓外灘頗負盛名。不過說句良心話,不管去哪裡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麥當勞或漢堡王的地方才會自在,不僅是因為萬一小朋友不喜歡當地名產時不會餓肚子,在大城附近,夜生活的選擇也比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樣,維明頓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窮人出沒的區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穩定、最單純的公家單位—郵局,每天就是幫郵局送信。他的那份薪水還夠我們生活,不算富裕,但是過得去。我們沒什麼錢,不過住的地方靠近富人區,剛好讓我能上城裡其中一所最好的學校。不過我家跟朋友家都不一樣,我家又小又舊,前廊還有一部分開始塌陷,不過庭院倒是維持不少門面,院子裡有一棵很大的橡樹,八歲的時候,我還跑到附近工地撿了不少木頭,自己蓋了一棟樹屋。我爸從頭到尾沒幫過忙(如果他釘了根釘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同一年夏天,我也無師自通學會衝浪。我想其實早在那個時候,我就應該要了解我跟爸是天差地別,不過只能說小時候真的懂得不多。
爸和我兩個人不能再差更多了:爸害羞內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討厭獨處。爸覺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對我來說,學校是一個有運動社團和體育課的俱樂部。爸的姿勢不良,走路常常拖著腳;我到哪裡都是跳來跳去,老是叫他計時,看我從街頭跑到街尾再回來要花多久。到八年級的時候我已經比爸還高了;一年後比腕力也贏他。我們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頭髮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還有雀斑;我是褐色頭髮和眼珠,橄欖色的皮膚到夏天會曬成黝黑,我們長得一點也不像,難怪有些鄰居覺得怪,不過這也難免,畢竟爸是一個人把我養大。後來我比較大以後,還聽過鄰居嚼舌根,說媽在我不到一歲的時候跟人跑了。雖然後來我懷疑起媽是否真的紅杏出牆,不過爸從來都沒證實過。爸只說媽發現自己太早結婚,還沒準備好要為人母親。爸從沒埋怨過,不過也沒有說過媽的好話。但是一定叫我在祈禱的時候記得提到媽媽,不管她人在哪裡、做了什麼。「你讓我想起你媽。」有時候爸會這樣說。時至今日,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媽說一句話。
我想爸應該很快樂,這樣說,是因為爸不太表露情緒。長大到現在,我們也很少親吻或擁抱,就算有,通常感覺起來很平淡,就像在盡該盡的義務一樣。我知道爸很愛我,因為他盡全力把我拉拔長大;生我的時候爸已經四十三歲了,有時候我真覺得,與其當個父親,爸如果是個修道士或許會更好。爸是我見過最安靜的人。對我的生活很少過問,幾乎不生氣,也很少開玩笑。
生活是一成不變的規律。每天早上都準備炒蛋、培根和土司當早餐;晚上煮晚飯的時候,就靜靜聽我講學校發生的事情。跟牙醫約診,會在兩個月前就敲定;每個星期六早上付帳單、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點三十五分準時出門上班。爸幾乎沒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個人,走固定的路線送信和包裹。爸從來就沒有約會,週末晚上也從來沒跟朋友打牌;家裡的電話幾個星期不響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就算真有電話來,不是打錯的,就是電話行銷。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養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從不抱怨,甚至連我讓他失望的時候也沒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自己一個人,爸忙完一天該做的事情後,就會躲回書房繼續玩錢幣。錢幣是爸這輩子最大的熱情。坐在書房看錢幣的他最快樂,通常都是花時間讀一份收藏家的通訊報《灰頁》,順便決定下一次要添購哪枚硬幣。其實最早開始收藏錢幣的是我爺爺;爺爺心目中的英雄是路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個來自巴爾第摩的金融家,這人是唯一一個完整收藏美國硬幣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的鑄造日期和造幣廠標誌的版本。這個人的收藏就算沒超過,也起碼跟國家藝術博物館有拚。
奶奶在一九五一年過世,後來爺爺更是執意要跟爸一起擴展錢幣收藏的規模。每年夏天,這對父子坐火車南征北討,到鑄造廠購買新發行的硬幣,或是參加東南各州的錢幣博覽會,同時爺爺也跟國內很多交易商打好關係,幾年下來,就花了好大一筆錢換購、擴增收藏。不過跟艾氏不同,爺爺一點也不富有,只是在布爾高市開了一家雜貨店。等城裡開了一家威吉利便利商店,爺爺的店就倒了,所以也沒機會建立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多餘的錢都還是投到購買錢幣上。爺爺同一件夾克就穿了三十年,一輩子都開同一輛車,我很確定,爸高中畢業後沒升學,就只在郵局上班,也是因為家裡沒有多餘的錢讓他上大學。爺爺的確有點怪,不過就跟爸一樣。我想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那句老話。爺爺過世以後,在遺囑裡特別交代要把房子賣了,所得的錢一定要繼續投資在購買更多錢幣上。其實就算沒有他的提醒,爸爸反正也是會這麼做的。
等到爸繼承那一批收藏,就已經值不少錢,通貨膨脹到高峰的時候,黃金一盎司價值八百五十美元,那批錢幣就是一筆很不錯的資產,足夠我節儉的爸爸退休好幾次都有剩,不過畢竟那一陣子是通貨膨脹,這些錢幣當然就比二十年後的現在要值錢。爸和爺爺收集錢幣都不是想要發財,這兩個人喜歡的是過程中尋寶的刺激,還有從中建立父子之間緊密的聯繫。要找一枚特定的錢幣的確要花上很多時間精神,找到以後,還要想盡辦法跟賣家討價還價,講個好價錢。有時候想找的錢幣還負擔得起,有時候卻是高不可攀的天價。不過爸和爺爺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幣都是珍寶。爸也希望能和我一起延續這個昂貴的嗜好,當然也包括其中必須的犧牲。
長大的過程中,冬天睡覺都要多蓋毯子才會暖;每年就只有一雙新鞋;我從來就沒買過新衣服,除非是救世軍或教會樂捐。我爸連相機都沒有,我們兩個唯一一張合照,是在亞特蘭大的錢幣博覽會,我們站在一個交易商的攤子前面,那個商人拍了我們的照片再寄給我們。這張相片後來就一直放在爸的書桌上,相片裡,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們兩個人都笑容滿面,我手裡握著一枚一九二六年鑄造的野牛五分鎳幣,那枚硬幣狀況完好,是我跟爸剛到手的收藏。那枚硬幣是野牛鎳幣裡最稀少的一批,我們後來一整個月就只能吃熱狗和烤豆子,因為買入價比預期高出太多。
我是不在乎自己錯過什麼,起碼有一陣子是這麼想的。從一開始爸跟我討論錢幣的時候,就把我當成大人看,那時候我了不起只有七、八歲。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當成大人一樣平等對待,對任何小孩來說,都是很興奮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識。過了不久,我就能告訴你,一九二七年跟二四年相比,多鑄了多少聖高敦斯雙鷹硬幣;為什麼在紐奧良鑄造的巴柏一角硬幣比同年在費城鑄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現在我也還是懂得不少。不過跟爸不一樣,最後我並不想繼續收集錢幣。錢幣是我爸唯一能討論的話題,有六、七年的週末,我都跟爸在一起四處搜尋錢幣,而不是跟朋友廝混。但是後來跟大部分的男孩子一樣,我開始注意到別的事情:運動、異性、車子和音樂。
長大到十四歲時,我就幾乎很少待在家。怨懟也越來越深,與朋友相較之下,我漸漸發現自己跟別人的不同。朋友總是有錢去看電影,或買一副時髦的太陽眼鏡,我卻得在家努力湊幾個二十五分錢,才能去麥當勞買個漢堡。十六歲那年,好幾個朋友收到汽車當生日禮物;爸卻只給我一個在卡森市鑄造的摩根一元銀幣;家裡沙發上的裂痕用一條毛毯掩蓋,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個沒有有線電視或微波爐的家庭。後來冰箱壞了,爸買了一個二手貨。那冰箱的顏色是世界上最醜的綠,跟廚房其他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請朋友過來我就彆扭,爸因而成了代罪羔羊。我知道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錢,大可以去割割草、打點零工什麼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爸頭上,當時的我像蝸牛一樣盲目、像駱駝一樣蠢。但縱使現在我告訴你我很後悔,一切也都不能重來了。
爸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情況有變,但是不知道如何是好。雖然他試過了,用的是他唯一知道的方法,也是爺爺唯一的方法,就是討論錢幣。只有這個話題會讓爸自在。除了這個,爸也繼續幫我煮早餐和晚餐,但是我們越來越陌生。在此同時,我也和一直以來的朋友疏遠了,這些人最後都變成小團體,而區分的標準是誰要看什麼電影,或者誰最近在購物中心買了哪一款襯衫。我發現自己是個旁觀一切的外人,後來心想,去他的,學校裡總有我的容身之處,就這樣我開始跟那群所謂的壞學生混在一起,那群人什麼都不在乎,最後我也一樣。開始翹課、抽菸,還因為打架被停課三次。
我也放棄了運動。一直到高二我都還跑田徑、打足球和籃球。有時候回到家,爸會問我學校的情況,不過如果我講到細節,爸很明顯地不自在,因為他對運動一無所知。爸這一輩子都沒有參加過團體競賽;高二那年有一次來看我打籃球,坐在場邊,頭髮半禿,穿著破舊的運動夾克,兩腳襪子還不成對。雖然爸並不會太胖,但是褲子的腰圍太緊,讓他看起來好像懷孕三個月,當下我只覺得丟臉,根本不想承認他是我爸。比賽完我甚至故意躲開,我知道這樣很要不得,但那就是當時的我。
後來情況越來越糟,高三的時候,我叛逆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兩年來成績不停下滑,我總是覺得只是因為我不用功、不在乎,而不是因為我笨。爸不止一次在半夜逮到我滿身酒氣,鬼鬼祟祟摸回家。有一次參加了一個有人吸毒、喝酒的派對,還被警察送回家門,後來爸把我禁足;我的反應是跑去跟朋友住了幾個星期,抗議他管太多,叫他別管到我頭上。回到家爸仍舊沒說半句話,早餐桌上還是往常的炒蛋、培根和土司。我的成績都是低空飛過,學校讓我畢業,可能只是要把我早點掃地出門。我知道爸很擔心,有時候也用他自己一貫的方式,木訥害羞地帶點遲疑和保留,提起再繼續念書的事。不過那時候我已經決心不再升學了,我只想工作、想買車、想要一切活了十八年都沒有嚐過的物質享受。
一直到了畢業後的那個夏天,關於我心裡真正想要的,我始終一個字也沒告訴他。當爸發現我甚至連專科都沒報名,他把自己鎖在書房裡一整晚,連第二天早餐桌上都沒跟我說話。那天晚上,爸試圖再跟我討論錢幣的事,好像努力想要重拾父子倆之間的共同記憶。
爸開口說:「你記不記得去亞特蘭大那一次?那枚野牛五分鎳幣是你找到的,那枚我們找了好幾年的硬幣,記得嗎?那次我們還照了相。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有多興奮,讓我想到我爸和我就是這樣。」
我只用力甩頭,所有跟爸一起生活的挫折全部爆發,我對爸大吼:「我痛恨錢幣的事,不要再跟我說了,你應該賣了那些該死的錢幣,做點別的好不好?任何事都行!」
爸當時什麼都沒說,不過一直到今天,我都不會忘記他臉上痛苦的表情,最後爸轉身踱回書房。我傷了爸的心,雖然在心裡告訴自己,我不是故意的,但是我很清楚這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從那天開始,爸很少再提到任何關於錢幣的事。我也一樣。不過我們父子之間多了一道越來越深的鴻溝,甚至到了面對面都無話可說的地步。幾天後,我才發現我們唯一那張合照也不見了,爸似乎是覺得任何讓我聯想到錢幣的事情都會讓我生氣。或許那個時候是這樣沒錯,我想過爸大概是丟了那張相片,但我還是不怎麼在乎。
長到這麼大,我從來沒想過要從軍。雖然東北卡是美國最多軍事基地的地方,從維明頓開車只要幾小時,附近就有七個不同的基地。我以前覺得走投無路了才會去當兵,畢竟誰會想要一輩子被幾個理平頭的軍人呼來喝去?除了預備役軍官訓練營的人,至少我、還有學校裡很多人,都沒想過要從軍。好學生會去北卡大或是北卡州大,成績不好的畢業以後就是留在家鄉,從一個爛工作換到另一個,每天喝啤酒閒晃,盡量推卸一切可能的責任。
我屬於後者。高中畢業後那幾年,我換過一堆工作,在澳美客牛排坊打零工、在電影院當收票員、在史泰博辦公用品超市當卸貨員、在鬆餅之家煎鬆餅、在幾個觀光區的紀念品小店當收銀員。賺來的每一分錢通通花光,對爬上管理階層全無興趣,最後不管做什麼老是被解雇。有一陣子我一點也不在乎。我自己的生活自己過,總是睡到很晚;每天最重要的就是衝浪。因為還住在家裡,不需要房租、伙食費、保險或買家具。而且,我的朋友都跟我差不了多少。雖然不記得有什麼不愉快,不過我很快就覺得人生無趣,但是衝浪不算(一九九六年,佛蘭颶風和貝莎颶風侵襲北卡,那時候的大浪是幾年來最棒的)。只不過,每回衝浪過後到一家叫「熱絡」的酒吧混時間,卻是無聊透頂。
我開始意識到每天晚上其實都一樣。都是在酒吧喝啤酒,然後會碰到某個高中同學,接下來會問我在做什麼,也會告訴我他們在幹嘛,不必用到大腦,就知道我們兩個都在混吃等死。就算有些人自己在外面住,跟我說他們喜歡清水溝、洗窗戶,或當搬運工,我也從來不信。因為我很清楚,這些工作絕對不是這些人從小夢想的職業。我可能不是個用功的學生,但是我不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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