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都依貴館<扁收押><扁起訴 ><扁定罪>的劇情演,實在沒啥看頭!
未必!二,三審的<司法巫師>搞不好會來個翻案之反高潮惡搞劇情喲!
一審宣判扁珍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中時09-09-12王己由、
扁家四大弊案世紀審判,台北地方法院歷經近三年的審理,十一日審結宣判。扁家四人共被併科合計八億元罰金,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追繳不法所得新台幣二億九千二百七十七萬多元、美金一千七百九十三萬多元(新台幣五億八千多萬);陳致中夫婦分判兩年半、一年八月,但黃睿靚在繳交國庫二億元後可獲緩刑五年。
承審法官重詞批扁知法犯法,「一人貪戾、一國作亂」,還每每以政治干擾司法,視司法為玩物,身為法律人,卻視司法為玩物,甚屬不該。扁還公開高舉改革大旗,行貪腐之實,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
合議庭在宣判同時,還基於職責,主動告發未起訴的陳水扁、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四位扁家人、親信馬永成、林德訓和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辜成允等十四人,涉嫌偽證、詐領國務費和詐欺等罪嫌,移請檢察官另行偵查。
合議庭痛斥扁珍將須因公使用的國務機要費,當作「總統家族零用金」,二人都對司法信譽破壞至深。
根據合議庭審理認定,扁家在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館案和海外洗錢案等四大弊案,不法犯罪金額高達三億二千五百零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三元,加上美金一千七百九十三萬二千五百廿六點五六元(以昨日匯率一比卅二點七元新台幣計算),折合新台幣五億八千六百卅九萬三千六百十八元,合計扁家不法犯罪金額共八億七千九百十六萬八千五百卅一元。
十三位扁家弊案宣判被告刑度如下:扁家四人:陳水扁涉及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和不違背職務收賄等六個貪汙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二億元。
吳淑珍涉及連續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和不違背職務收賄、違背職務收賄等七個貪汙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三億元。
陳致中掩飾重大犯罪所得洗錢罪,判刑二年六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黃睿靚掩飾重大犯罪所得洗錢罪,判刑一年八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緩刑五年,並應向公庫支付二億元。她也是唯一獲宣告緩刑的扁家人。
扁家親人: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掩飾重大犯罪所得洗錢罪,均判刑兩年,緩刑五年,並各向公庫支付三百萬元。
扁家親信:陳鎮慧應適用證人保護法,所涉連續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和侵占公有財物四個貪汙罪、一個偽證罪,全部判決免刑。馬永成侵占公有財物等三個貪汙罪,合併執行廿年徒刑,褫奪公權十年。林德訓侵占公有財物等三個貪汙罪、兩個偽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褫奪公權八年。
拚二審 扁辦促以扁名義上訴>中時09-09-12何醒邦
前總統陳水扁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扁辦公室昨日雖表不訝異,但卻「既憤怒又沉痛」,強烈抨擊此判決不僅是傷害民主的政治判決,也是抄家滅族、毫無證據、又違法違憲的無效判決。律師團將建議以陳水扁名義主動提出上訴,力拚二審。
扁辦同時呼籲司法院大法官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在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盡速做出解釋;另外,一審宣判後,陳水扁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理由,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水扁。
扁前委任律師鄭文龍、扁幕僚劉導、江志銘昨晚召開記者會,由鄭文龍代為發表四點聲明,批評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是「違憲、違法無效的判決;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毫無證據報復性的判決;更是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鄭文龍並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與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作比較,他指出,兩案的法官同樣都是蔡守訓,判決卻天差地遠,但馬案沒有換法官,扁案竟換法官。他也指出,從判決新聞稿中,也沒看到任何有關陳水扁犯罪的積極證據,他呼籲蔡守訓用證據說服,不要用情緒性的言語做報復判決。
劉導也為昔日同事馬永成與林德訓喊冤,他說,扁案中的馬永成與林德訓,都沒有任何一毛公家錢進私人口袋,行為與馬案的余文完全一樣,竟被判廿年的重刑,只因他們是陳水扁的幕僚,要「殺雞儆猴」,「誰跟阿扁走得近,下場就是這樣。」
劉導也暗諷蔡守訓將升官一事,「我誠心誠意恭喜蔡守訓,你好不容易用你一千兩百頁的判決書,換來這樣的職務,我希望你以後在這條路上,走得心安理得。」
最後,鄭文龍表示,不了解蔡守訓為何要將扁案訂於九一一宣判,他不希望看到台灣的司法產生恐怖主義與賓拉登,但這次判決的意義,已破壞司法公正與獨立,讓人對司法的信賴倒退。
至於後續行動,鄭文龍表示,雖無期徒刑有職權上訴,但律師團強烈建議以陳水扁名義提出上訴,以正視聽;最快下周一將安排律師與陳水扁討論,決定上訴與往後的策略。
「違憲違法」 扁辦籲停押 要上訴【聯合報╱記者林河名 2009.09.12
陳水扁因貪汙、洗錢等罪,昨天被台北地院判處無期徒刑,陳水扁辦公室痛批是違憲違法、抄家滅族的判決,陳水扁會提起上訴。
陳水扁原辯護律師鄭文龍表示,全案移審高院後,陳水扁會重新委任律師,全力辯護,也期待在高院能遇到有良心、有擔當的法官,公正審理。
陳水扁遭重判雖在意料之中,但扁辦昨天下午仍籠罩低氣壓。總統府前資政陳繼盛、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立委高志鵬等人紛紛趕到扁辦,與律師及扁辦人員閉門會商,會後由扁辦主任劉導、祕書江志銘與鄭文龍發表聲明。
扁辦除痛批台北地院判決違憲、違法,是個「無效判決」,也是一個毫無證據的「報復性判決」;還籲請司法院大法官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儘速做出解釋,並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水扁。
聲明指出,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就是當年判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法官,如今有這種離譜的判決,一點也不意外;這也是當初地院為何膽敢以違憲、違法方式,一定要把案子交給蔡守訓為首的合議庭審理的理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更要大聲抗議台灣的司法不公。」
扁辦表示,陳水扁和家人被重判,社會大眾已經有心理準備,但馬永成、林德訓的行為與馬英九案中的余文完全一樣,而且也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到他們口袋,竟然分別判廿年和十六年的重刑,只因他們是陳水扁的幕僚;跟錯老闆竟然有這麼不同的待遇,令人無法理解。
聲明指出,蔡守訓在審理過程中,不斷表示對陳水扁的仇視與恨意,陳水扁因此拒絕承認合議庭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更遞狀控告蔡守訓濫權羈押;如今蔡守訓以重刑報復,更凸顯部分個別法官偏頗、仇恨與報復的心態,台灣的對立情緒一旦被挑起,馬政府與法院要負完全的責任。
對於陳水扁自認收受政治獻金卻被認定構成貪汙罪,扁辦也說,國民黨家大業大,有上千億的黨產可以挹注選舉,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一律被打成貪腐、圖利,試問未來還有誰敢捐款給民進黨的候選人?「今天的判決,正式宣告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扁辦認為,一審宣判之後,陳水扁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的理由,法院應立即停止羈押。
扁下一步/高姿態釋憲 此路不通【聯合報╱記者王文玲 2009.09.12
陳水扁聲請釋憲,希望能從扁案脫身,至少能讓法院先放了他。法界人士認為,大法官沒有優先處理陳水扁暫時處分的聲請,且直到扁案一審宣判都未作出解釋,扁想要釋憲求生路,恐怕很難。
去年十二月卅日,一度重獲自由的陳水扁被更裁收押。面對重罪官司、身陷囹圄,陳水扁亟思如何脫困,決定在今年一月聲請釋憲,大法官受理,扁的生機乍現。
陳水扁聲請釋憲提出三項主張,既攻且守。他先抓住扁案的併案爭議,抨擊台北地院依行政內規更換審理法官,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接著打出無罪推定主義的王牌,認為把重罪列為羈押要件、審前羈押制度,均違反憲法無罪推定及比例原則。
最重要的是,扁希望大法官作出暫時處分,讓法院先放了他。
十五位大法官對於阿扁聲請釋憲的三項爭點,各有不同意見,必須經過三分之二以上、至少十位大法官同意,才能作出解釋。
以更換承審法官來說,有大法官堅持,案件審理若要更換法官,必須有法律依據,不能交由行政內規決定;但也有一派主張,只要法官未涉貪瀆或構成應迴避的事項,由那個法官審理案子都一樣。
至於審前羈押制度,並非我國獨有。以重罪為羈押要件,刑事訴訟法另有「必要性」的審酌,並非犯重罪就得羈押;因此是否違憲,均有爭議。
法界人士指出,大法官的解釋效力,不會直接適用在個案上。也就是說,大法官的解釋不會對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發生立即決定性的結果;這也是大法官未優先處理本案,陳水扁無法暫停羈押的原因。
打馬特別費牌 扁輸個精光【聯合報╱記者王文玲 2009.09.12
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中猛打馬英九特別費牌,想要經由行政慣例、大水庫等理論,找到自己的無罪空間,但因一審合議庭根本將兩者視為不同的費用,且對扁以政治、司法迫害為主軸的訴訟策略極端厭惡,扁一手牌因而輸得精光。
陳水扁緊咬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為自己喊冤,在最後陳述時,花了很多時間比較,批評司法遇到他就轉彎。他認為,蔡守訓判馬英九,就採實質補貼,為什麼他說是沿襲行政慣例,就不行。
此外,蔡守訓以大水庫論馬英九,說特別費入了馬的帳戶,就可混同,也可在任期內統算其特別費是否全用於公益捐助,但他總統任內捐給黨,減的薪水,林林總總十五億,怎麼還說他貪一億多元的國務機要費。
但陳水扁忘了,即使是特別費,到了最高法院也改採為「因公支用說」,實質補貼已是過去式;而首長的特別費和總統的國務機要費,雖然性質有些類似,但仍是不同,無法完全比擬。更何況國務機要費的金額比特別費大多了,也不能一概而論。
再以大水庫論,蔡守訓是以「實質補貼」說為基礎,才去論馬英九整個擔任首長任期內,所得特別費有無因公支出,當「實質補貼」的前提改變,就很難相提並論。
陳水扁想拉馬英九下水,但同是兩案一審審判長的蔡守訓,一點也不買帳,而且還對陳水扁搞各種政治動作的行止深惡痛絕,陳水扁這個精明的被告,真是遇到鐵板了。
法官戳破扁「大水庫理論」>中時09-09-12郭良傑
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中,一再引用所謂「大水庫理論」強調國務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但合議庭直接戳破陳水扁的說法,因為依據總統府八十六年修訂的「國務機要費審查準則」,國務費是專款專戶專用,和特別費性質不同。
陳水扁在審理中強調,國務費具有特別費性質,一般特別費則沒有機要費性質,特別費一半用領據列報,另一半用單據核銷,國務費的領據列報的數目,通常是遠遠超過單據核銷的數目,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特別費。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特別費有一半是用領據核銷後,可以匯到私人的帳戶,但國務費的性質卻不同,它必須是專款專戶,且必須專用。合議庭認為,國務機要費的專款專戶,所有的錢必須分別存入兩個保險箱,機密費部分由陳鎮慧保管,非機要密費部分由總統府會計處負責,會計處的核銷都必須有單據,依規定核銷。
但陳鎮慧保管的機密費部分,很多都沒有用在國家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等用途上,反而任意挪用侵占,甚至以不法方式詐領,不能以「大水庫理論」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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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後宮干政 禍殃親友>中時09-09-12蕭博文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涉貪被判無期徒刑,兒、媳、兄、嫂也無一倖免,就連友人也被拖下水,全部獲判有罪。深究其因,吳淑珍的後宮干政,什麼都管、什麼都插一手,是讓扁家陷入泥淖,難以自拔的主因。
例如,判決書中指出,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陳俊英與珍扁關係,應該知道為不法所得財物,非但不告誡制止其不法行為,卻仍加以收受、搬運、掩飾而洗錢,法官最後因其未獲利而未判重刑,但吳景茂卻因此而被羈押。
另外,判決書指出,蔡銘哲於吳淑珍默許下,在外自居為被告吳淑珍助理,不事正業終日思以媒介賄賂得利。
判決書也批評,蔡銘杰因其姐蔡美利而與吳淑珍熟識,其有台大法律系的智識程度,卻明知為貪污贓物卻收取自用,明知涉及不法所得財物仍甘願為吳淑珍洗錢,妨害追查。
針對吳淑珍的強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吳淑珍以總統夫人之尊,假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甚至將公款納入私囊。她與民間企業往來,卻將陳水扁總統職權,限縮成服務財團豪閥,已失所分際。
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審理期間,十七次以醫生診斷證明請假不出庭,但在國務機要費併入扁家弊案審理後,不僅如期出庭,還當庭承認涉犯偽造文書部分,與陳水扁的不合作抗爭,態度完全不同。
判決書批評,扁珍犯後不知以民意為依歸,還窮盡總統權力,以可操縱之國家行政及黨政之力,大肆進行全面性之滅證、偽證及串供,破壞司法信譽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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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弱難發監 珍可能「入院」服刑>中時09-09-12陳志賢
扁案一審宣判,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因涉及貪汙罪被判刑,未來吳淑珍如果判決有罪定讞,以她孱弱的身體狀況,監獄極可能會拒絕收監,她的執行問題,勢必會讓檢察機關傷腦筋。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檢察機關基於人道立場及社會觀感,最後很可能安排吳淑珍「關」進醫院,全天候限制其行動自由,「以院代監」執行刑期。
吳淑珍因車禍下半身癱瘓多年,需要全天候的看護,目前監獄的醫療設備無法應付吳淑珍的病況,獄方也沒有多餘人力專門照顧她,因此她如果入監服刑,將是監獄的燙手山芋。
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衰老、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應拒絕收監。」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屬於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符合拒絕收監規定,所以監獄不太可能同意收監。
不過,監獄行刑法也規定:「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還是可送交醫院或適當的處所執行刑期。
以佯稱與辜振甫婚外情,詐騙辜家被判刑定讞的婦人鄧香妹為例,她因罹患癌症末期,而被送往醫院「服刑」。
依照規定,檢察官必須審酌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並考慮到社會觀感,作出最妥適的執行方式,法界認為,像吳淑珍這種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最後可能選擇將她送交醫院執行刑期。
此外,由於吳淑珍已將戶籍遷往高雄,故吳的執行問題,日後將由高雄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處理,如果檢方選擇將吳淑珍送交醫院執行刑期,吳淑珍曾就醫的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極可能就是她日後的執行處所。
海外12億未繳還 重判陳致中>中時09-09-12陳志賢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在扁家洗錢案中因親自操盤海外洗錢匯款,被喻「洗錢CEO」,他因未匯回扁家在海外十二億資金,檢方不同意啟動認罪協商,合議庭也指陳致中洗錢金額龐大,藏放海外帳戶款項高達國民年平均所得二千倍,迄今未有繳還意願,認罪只是「口惠而實不至」,判他二年六月徒刑。
合議廷針對陳致中夫婦長年豪奢、花費扁珍長年藉職務貪汙的金錢之行為,以「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一句,作出評論。
扁家洗錢操盤 判二年六月
合議庭認定,陳致中涉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九萬零八十八元、及美金六百八十一萬七千零廿六點五元(約新台幣二億二千二百九十餘萬元)。合議庭指出,九十五年十二月初,因葉盛茂洩漏吳淑珍、吳景茂在澤西島洗錢情資給陳水扁,吳淑珍即指示陳致中夫婦配合扁家洗錢工作,在瑞士美林銀行開戶,由黃睿靚為帳戶所有人,陳致中為授權代理人。
陳致中事後再以紙上公司信託帳帳戶方式,在開曼群島設立寶昌公司,由陳致中女兒陳潔歆及陳幸妤作受益人,將扁家在新加坡帳戶資金匯往瑞士,因被瑞士司法單位查獲凍結,扁家弊案才因此曝光。
無業生活奢華 均不法所得
判決書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自畢業以來至扁案爆發期間,並未有正式之固定工作,但以兩人智識程度,豈有不知兩人享受奢華的財富,是來自父母扁珍憑藉總統職位所獲取的不法所得。
口惠實不至 不符認罪協商
合議庭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法院審理葉盛茂洩密案、扁家弊案時,一開始態度傲慢,還頗自豪為權貴之姿,直到合議庭調查他們夫婦涉及的扁家洗錢案後,兩人才自白認錯。
雖然兩人認罪,猶時未晚,但兩人牽涉的洗錢犯罪金額龐大,且扁家在海外帳戶款項為國年平均所得之二千倍之多,迄今仍未有繳還意願,純屬「口惠實不至」。
誠實還原真相 陳鎮慧5罪免刑>中時09-09-12蕭博文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見圖,本報資料照片/黃世麒攝)協助陳水扁等人挪用國務機要費,並製作不實犒賞清冊、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逾一億新台幣,且於偵查中虛偽陳述,觸犯侵占公有財物等五項罪名。合議庭審酌陳鎮慧極力還原國務機要費案原貌,對杜絕公務員貪汙犯罪貢獻重大,昨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諭知免除其刑。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協助陳水扁等人挪用國務機要費,並製作不實犒賞清冊、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逾一億新台幣,且於偵查中虛偽陳述,觸犯侵占公有財物等五項罪名。合議庭審酌陳鎮慧極力還原國務機要費案原貌,對杜絕公務員貪汙犯罪貢獻重大,昨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諭知免除其刑。
法官在判決書指出,陳鎮慧因陳水扁之故進入總統府服務,感念陳水扁知遇之恩,才配合扁珍兩人需求、指示犯下罪行,且侵占、詐領的國務機要費,均用於扁珍及其家人,無法認定陳鎮慧有何不法所得。此外,陳鎮慧在偵審時,將她製作的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總表大致交代清楚,有助釐清案情始末,使此一重大貪汙輪廓得以呈現、真相可得重見天日,讓陳水扁等人的貪汙罪行得以明朗並受司法審究,對我國杜絕公務員貪汙犯罪之貢獻重大。
法官同時考量,陳鎮慧礙於陳水扁的總統權力及吳淑珍等人指示,單純完成工作任務,行為雖不可取,但陳鎮慧除得以繼續擔任公職及獲取小額犒賞外,並未因此有任何鉅額獲利、不法所得,因此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諭知免除其刑。
判決書指出,陳鎮慧在七十三年間便任職於陳水扁所屬的華夏律師事務所,與扁家有長久情誼,八十九年隨陳水扁入府歷任機要科員、機要專員等職務,並經陳水扁指派,專責處理國務機要費動支等事務。
陳鎮慧自八十九年起,按月以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的名義,在領據上蓋章並送交總統府會計處,共計領得機密費現金達一億五千九百四十四萬餘元,並帶回辦公室保管,除部分機密費用於公務外,其餘款項則供扁珍及其子女做為日常私人開銷花用。
為協助扁家等人侵占機密費等款項,陳鎮慧按月製作不實支出報告,矇騙會計單位所提領的機密費已全數因公用畢、毫無剩餘,不需依法繳庫。陳鎮慧並依吳淑珍指示,將沒用完的機密費,搬到玉山官邸交給吳淑珍,金額總計達五千餘萬。
在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的部分,陳鎮慧在扁珍等人指使下,由吳淑珍、馬永成擬定不實犒賞名單,再由陳鎮慧盜刻印章用以製作不實犒賞清冊,成功詐領非機密費達八百八十七萬餘元。
此外,扁珍等人為了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還由吳淑珍出面蒐集私人發票,對象包括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李)碧君等人,每當蒐集發票面額累積至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便將發票裝入信封袋輾轉交給陳鎮慧,再由陳鎮慧以禮品、餽贈的不實公用支出名目,詐領計五千三百五十一萬餘元。
而陳鎮慧為順利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還會在吳淑珍提供的私人發票蓋上「總統府」條戳,並以便利貼或鉛筆在發票上註明「夫人」、「夫」等字樣,告知馬永成、林德訓發票乃由吳淑珍提供。
女兒還小 黃睿靚唯一獲緩刑>中時09-09-12陳志賢
扁家媳婦黃睿靚,在洗錢案中辯稱一切奉婆婆吳淑珍之指示,她沒有經手洗錢資金,未涉洗錢案。但她的「小媳婦」策略,並沒有說服合議庭,合議庭仍依洗錢罪判處黃一年八月,緩刑五年,不過她仍是扁家被告中唯一獲得緩刑,且刑期最輕者。
合議庭雖給黃睿靚緩刑,但前提條件是黃必須先向國庫支付二億元,否則黃的緩刑仍會破局。黃睿靚與丈夫陳致中被控自九十五年十二月初起,至九十六年十一月止,以兩人帳戶幫父母扁珍的不法所得洗錢。
合議庭認為,黃睿靚在扁家洗錢案中的角色,只是提供帳戶名義,涉入洗錢程度遠比洗錢「CEO」的陳致中輕微。
而且黃睿靚不像陳致中還涉及偽證案、國務機要費貪汙等其他案件,她只涉及洗錢一案,因惑於親情權貴,而犯下洗錢犯行,且犯後坦承犯行,深知悔悟,並承諾願為公益奉獻,應無再犯之虞。
蔡守訓在判決主文中表示,考量陳致中夫妻倆年紀輕,還有幼女需要母愛關心,加上兩人近來放下身段、回饋社會,因此網開一面。法官輕判,就是希望夫妻倆能拿出誠意,儘速將海外款項匯回台灣。
還有10重案纏身 扁家剉咧等>中時09-09-12李永盛
扁案四大弊案昨天宣判,陳水扁一家都被判處重刑,但這僅是扁家涉及不法的一部分。據了解,扁家其他涉及的弊案,至少還有七大區塊,十件以上的重案,包括二次金改、企業給款八億元、黃芳彥及扁家子女洗錢案、企業洗錢案、機密外交、海外資產、三一九槍擊案等。特偵組將視蒐證結果,陸續偵結起訴。
在二次金改部分,陳水扁於總統任內,整併國內多家金控公司,特偵組已針對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台新併購彰銀、中信辜家入主開發金及意圖併購金鼎證,以及華南金控等四大金控購併案進行調查。
尤其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曾涉及紅火案,也曾分批致贈三億元的政治獻金給扁家,特偵組正持續追查中。
企業給款八億元方面,則是特偵組最有把握的部分。特偵組指出,吳淑珍借用嫂嫂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行租用的保險室,曾存放八億元鉅款,這些錢都是國內各大企業主給的,特偵組認為部分企業給款,涉及官員違背職務收賄罪嫌。
特偵組懷疑元大馬家捐款二億元給扁家,就是元大併復華的對價,元大集團旗下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也證稱,於九十四年初親自陪元大高層,送二億元現金到官邸給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且這筆錢就是併購復華的賄款。雖然吳淑珍及元大馬家都否認,但特偵組仍持續朝違背職務行受賄方向偵辦中。
至於通緝中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特偵組查出他涉嫌為扁家洗錢的金額,至少是四億元。包括由企業給款八億元中,取走六千萬元,為扁家購置寶徠花園廣場住處,另有來源不明的二點二億元,也是由黃處理,最後疑流向企業人士,目前去向不明。黃芳彥潛逃出境後,在他住處也查獲數十顆鑽石及手飾,價值上億元。而陳致中、黃睿靚在台北地院一審中,雖因洗錢案被判刑,但台北地院昨天只針對扁家存在瑞士的二一○八萬美元宣判,致、靚另涉及將國泰世華銀行的五點七億元台幣洗錢到瑞士的犯行,也是特偵組下一波起訴的對象。
在企業協助洗錢部分,元大馬家涉嫌協助扁家將五點七億元匯到瑞士,中信辜家第二代也被懷疑為扁家洗錢,金額高達六千萬元台幣以上,特偵組另懷疑鄭深池為扁家洗錢一百五十萬美元,正深入追查中。
機密外交部分,特偵組目前追查的機密外交弊案,總計有十一大案,除了「安亞專案」、扁侵吞三十餘萬美元案以外,另有「醫和專案」五百萬美元、「拉美專案」二千萬美元等九個專案。
特偵組懷疑扁政府多名官員涉及「假外交、真A錢」弊端,近日內可望起訴扁及邱義仁前國安會秘書長等人外,這些流向不明的機密外交款,與扁家海外密帳有無關聯,則是後續追查重點。
在扁家海外資產方面,特偵組除透過司法互助管道,積極索回扁家存在瑞士的十二億元以外,有關扁家在海外資產,特偵組接獲很多情資,指扁曾利用出訪帛琉機會,以專機載運五百萬至四千萬美元現金進行洗錢外,另曾傳出扁家在日本藏了三百億台幣,特偵組針對比較具體的部分,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積極請求相關國家勾稽清查中。
扁不知情?曾脫口「紅衫軍時錢先別動」>中時09-09-12陳志賢
前總統陳水扁一再堅稱,他並不知家人將錢匯往海外,洗錢案與他與關;但陳水扁在審理期間,曾不慎漏出口風,脫口說出在紅衫軍「倒扁」行動時,他曾要夫人吳淑珍對於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內藏放的八億元現金「按兵不動」,暫時不要處理。合議庭因此認定陳水扁對扁家洗錢不但知情,而且包庇。
更重要的是,合議從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圖利案的卷證資料中,發現葉盛茂在審理筆錄上證稱,他在九十五年間將艾格蒙轉交吳淑珍在澤西島洗錢情資給陳水扁時,陳水扁聞訊不但毫不驚訝,還親口告知葉說:「這些錢要作秘密外交用。」合議庭認為,葉盛茂的證詞「反咬」出了扁知悉家人洗錢,扁根本是在說謊。
陳水扁口口聲聲強調,他不知家人將錢匯往海外,還曾向合議庭吐苦水,說都是吳淑珍在管錢,她不會將錢的流向告知他,太太及兒子都不說,他那裡會知道,藉此切割、撇清他所涉及洗錢案與相關刑責。
當時特偵組就已經查出,九十五年紅衫軍行動時,陳水扁疑授意幕僚林德訓,向國泰世華銀行蔡鎮宇,請求協助處理保管室八億元一事,但遭蔡拒絕,吳淑珍才會找杜麗萍、吳文清及吳景茂、陳俊英等人到銀行搬走七億四千萬現鈔,載往元大馬家住處藏匿,但扁仍矢口否認洗錢與他有關。不過,扁精明一世、糊塗一時。當合議庭針對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八億元流向,訊問陳水扁時,陳水扁卻不慎自己「漏餡」。
陳水扁當庭說出,那筆錢他要家人暫時「按兵不動」,後來扁似乎發現說溜嘴,不再提起「按兵不動」,但扁的說詞早被合議庭一字一句聽的很清楚。合議庭認定扁要家人將錢「按兵不動」,意指要家人暫時不要「處理」這筆錢,顯示扁不但知情,而且還包庇家人洗錢。
吳景茂夫婦感謝獲自新機會>中時09-09-12周曉婷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夫妻,因涉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五年,各併科罰金三百萬元,吳景茂太太陳俊英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這個案子造成社會很大不安,他們感到很抱歉,感謝檢察官、法官給他們自新機會。
陳俊英說,八月十三日最後一次出庭時,曾向法官請求由夫妻倆合捐三百萬元作公益金,昨天判決結果,兩人各被罰三百萬元,他們沒有不法所得,這筆錢對他們來講負擔很大,兩人心情也很沉重。
吳景茂昨天表示,在判決前一晚即輾轉難眠,他和太太做錯事,感謝法官給他們機會能夠重新作人,對於陳水扁、吳淑珍各被判處無期徒刑,陳俊英說,他們不懂專業問題,無法對這部分發言。
吳景茂昨天在宣判前難掩忐忑不安心情,他說,自去年洗錢案爆發以來,他看報紙才知道自己戶頭有「海角七億」,第一時間趕赴台北問胞妹吳淑珍,且要她對外坦白說明金錢來源,剛開始,吳淑珍並無反應,後來答稱會找時間對外說明,他相信妹妹的說法就離開了,沒料到案情一連串發展,他和太太陳俊英兩人莫名其妙就官司纏身。
吳景茂說,他在廿年前提供印鑑給吳淑珍在彰銀民生東路分行開戶,從未過問胞妹有關帳戶用途及戶頭裡有多少錢,他和太太都無不法所得,在檢方偵查過程中也配合檢方調查,對於能獲緩刑,他感到欣慰。
他感嘆地說,一年多來,他和扁家及陳致中等人沒有交集,母親吳王霞兩年多前經診斷罹患阿茲海默症,已有失智症狀,八月初珍媽去開刀,吳淑珍到醫院探望,陳幸妤八月中旬到麻豆家中探望,珍媽事後都不記得,家人因經歷此案件,生活全然不同。
坦白從寬 郭銓慶只判三個月>中時09-09-12蕭承訓
前力拓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因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及洗錢案,檢察官原本請求讓郭免刑,法官也認為郭的供述,有助於洗錢案全貌的發現;但因郭並非第一次犯下行賄罪,仍依行賄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六個月,減刑三個月,褫奪公權一年。
法官指出,郭銓慶欲取得南港展覽館案工程,不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取得,卻是經由被告蔡銘哲攀權附勢,以行賄的手段獲取工程,有損社會風氣,更協助他人進行洗錢,本應判處重刑,但郭銓慶在偵查羈押期間,坦白認錯,供出洗錢管道及流向,有助於龍潭購地案中的洗錢流向和南港展覽館案中洗錢行為的全貌呈現,對案情突破有相當大的助益。
同時郭在檢察官的要求下,主動捐款新台幣三千萬元給公益團體,在法院審理時,也坦白認錯,依據減刑條例和貪汙治罪條例,判處郭銓慶有期徒刑六個月,減刑為三個月,褫奪公權一年。
法官強調,檢察官雖然請求對郭銓慶免刑,但郭因在北投纜車案另涉犯行賄罪,被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雖然尚未確定,但顯見其行為並非第一次犯案,所以不宜諭知免刑。
李界木收錢還嘴硬 重傷自己>中時09-09-12李永盛(楨:抗拒重嚴!)
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因龍潭案遭判處六年重刑,主因是他在法院審理時翻供,口頭上說認罪,卻強辯所收的三千萬元賄款,是中間人蔡銘哲硬塞給他的,只是酬謝,不是貪汙對價;還做偽證,說陳水扁前總統沒有找他去官邸,而是珍找他去的。供詞反覆的結果,既沒保護到扁,也害了自己。
台北地院合議庭在判決中痛批李界木,自稱為留美的高級知識分子,因陳水扁感召才回國服務,自詡為人權衛士,卻不顧竹科局長職務的重要性,為了圖一己之私,竟然濫用政策及裁量權,花了國家百億元公帑購買龍潭土地,只是為了解決和信辜家私人的財務困難。李界木強辯收到的三千萬元,不是賄款,而是別人強塞給他的,他不便拒絕才收下來,合議庭認為他翻供的說法,顯然違背常人的認知。
李界木在偵查中自白,已繳回三千萬元的犯罪所得,加上檢方因為他的供述,而查獲扁、珍在龍潭案中的犯行,因此,特偵組在起訴後,向法院請求減刑。但法院審理時,李界木翻供,檢方大表不滿,因此改為請求法院妥適量刑。合議庭昨天也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判他六年重刑,可謂得不償失。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將國科會前主委魏哲和列為龍潭科學園區購地弊案另案審理對象,記者至昨晚截稿時,仍無法連絡到他本人。但國科會相關官員則為其抱屈表示,魏哲和是個好人,在任期間對龍潭園區開發案也完全依法行事,卻還招惹官非上身,實在很冤枉。
辜成允黑吃黑 裝傻騙珍一億>中時09-09-12李永盛
扁珍主導龍潭案土地買賣,和信辜家因此付出四億元賄款。但台北地院昨天一審宣判,認定辜成允涉嫌詐欺吳淑珍一億元,因此向檢方提出告發,要求檢方偵辦,並一併告發涉及洗錢。
根據調查,扁、珍明知和信的四億元是龍潭案賄款,為了怕人發現,珍指示居間牽線的蔡明哲,要辜成允將賄款匯入珍指定的人頭帳戶內。扁珍收賄用的人頭帳戶有兩個,一個戶名是郭淑珍,在瑞龍銀行開戶,一個是香港的摩根史坦利公司帳戶,兩個帳戶都是力麒公司負責人郭銓慶提供的人頭帳戶。
辜成允在九十三年一月廿日至四月十三日之間,分六次匯款一一九八餘萬美元到上述兩個帳戶中,折合台幣約四億元。
不過,可能是扁、珍及蔡銘哲收的錢太多了,有點搞不清楚,蔡銘哲在九十三年四、五月間,結算兩個人頭帳戶內的資金,竟然發現同年一月廿九日有一筆來源不明的三百五十萬美元入帳,因為與辜成允匯錢的時間點接近,蔡銘哲、郭銓慶及吳淑珍都誤認這筆錢是辜成允多匯的,蔡請示珍之後,珍同意退回一億元。
辜成允很清楚自己沒有多匯錢,要蔡銘哲再行確認,但蔡二度表明這筆三百五十萬美元不是蔡、郭等人的錢,辜成允這時因財務困難,竟然順水推舟,向蔡表示是公司小姐重複作業,因疏忽才多匯一億元,要求蔡退款,順利撈回一億元。台北地院因而以詐欺、洗錢等罪名一併告發辜成允。
扁家世紀大案宣判,其中出面自首、原本被認為是「受害者」的龍潭購地案當事人之一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意外被地院審判長蔡守訓以涉及詐欺罪嫌提起告發。辜成允律師宋耀明對此強調,辜成允並不知道帳戶所有人,何來行騙詐欺!其次,辜成允是提供資金者,並非針對別人金錢藏匿,怎麼能說是「洗錢」,地院告發罪名,「邏輯上完全不通!」
法官認定:陳敏薰花千萬賄扁珍>中時09-09-12林如昕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收受陳敏薰一千萬賄賂,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法官認定,陳敏薰利用與吳淑珍交好、交付金錢爭取個人職位,自知中華開發金控董座不保,以一千萬行賄扁珍,要求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最後經協調才接受台北金融大樓董座。
根據法官認定之事實,九十二年六月中華開發金控董事長劉泰英辭職,陳敏薰代理董事長,與辜仲瑩主導之中信證券集團展開經營權之爭,辜仲瑩在集中市場大量買進中華開發股權,陳敏薰於是建議提前召開股東會,遭當時財政部長林全拒絕。陳敏薰轉向平日交好的吳淑珍求助,但協調未果。
由於中信證券集團持有中華開發股份比例超過六%,林全表明支持中信證券集團取得公司經營權。陳敏薰自知不敵,計畫以金錢換取扁珍兩人奧援。
劉泰英交保時,陳敏薰向父親陳重義借錢幫忙,劉泰英隨後還了三千萬支票。為了掩人耳目,陳敏薰將支票交給特助,存入人頭戶中轉為三張一千萬支票。法官認定,陳敏薰顧及自己續任董事長機會渺茫,手邊又有錢,於是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想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並在九十三年四月初,指示祕書將支票送到玉山官邸。
陳水扁收到賄款之後,打電話給林全,指示安排陳敏薰擔任大華證券董事長,林全在一周內提出「開發金控改選過程及問題研析」書面報告,交由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轉呈,說明處理困難,但陳水扁不予理會。林全與辜仲瑩商議,讓陳敏薰出任台北金融大樓董事長,但一開始陳敏薰、陳水扁皆不接受,最後由馬永成出面,邀林全、辜仲瑩、陳敏薰在晶華酒店見面,陳敏薰才點頭接受。
另外,檢方針對陳敏薰交付賄賂案追加起訴,法官認定,起訴書中已經載明被告扁珍就此一千萬有實行洗錢行為,與追加起訴之貪汙犯行,有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即屬已起訴之同一案件重行起訴,因此不受理判決。
扁案一審 45%認公平客觀【聯合報民調 2009.09.12
扁家弊案昨天一審宣判,本報民意調查發現,四成五民眾認為司法審理扁案過程公平客觀,二成八不以為然;至於前總統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兩億元,三成四民眾認同法院判決,二成一感覺刑期太重,一成五抱怨輕判。
對於同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三億元並褫奪公權終身的吳淑珍,則是三成七民眾支持法院宣判,一成九認為刑期過重,一成七感覺輕判,二成六無意見。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有三成六民眾感覺刑期剛好,二成五認為太重,只有百分八覺得輕判。
扁案宣判中,調查發現,法院對陳致中與黃睿靚的宣判,與民眾想法有較大落差。
針對陳致中夫婦分別被判兩年六個月與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各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雖有二成六覺得判決剛好,但有三成四民眾認為法院輕判,一成四認為判決過重,二成五無意見。
交叉分析顯示,對於扁珍同判無期徒刑的結果,泛綠支持者雖各有五成四認為判決過重,但也有超過三成認同法院判決;泛藍支持者則是逾半認同法院宣判,約二成六認為輕判。
至於陳致中夫婦,泛綠支持者雖有三成五認判決太重,但也有二成八認同法院判決,一成八覺得過於輕判。
這次調查於九月十一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八百二十四位成年人,另有三百二十八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三點四個百分點內。調查是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作尾數兩位隨機抽樣。
扁珍判無期 50%民眾覺得不會過重 2009-09-12 TVBS
扁家弊案一審宣判,包括陳前總統跟夫人吳淑珍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快來看看TVBS民調中心最新出爐的民意調查。
根據TVBS民調中心所做出的民調,前總統陳水扁跟夫人吳淑珍涉嫌貪污弊案,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2人都被判處無期徒刑,有29%的民眾會覺得判決太重,50%的民眾覺得不會,有21%民眾覺得沒意見。
另外,前總統陳水扁遭到羈押2百多天,一審判決後,應該被羈押還是交保?有46%的人覺得應該繼續羈押,有34%的人認為應該交保,另外有21%的人則是沒有意見。
此外,陳水扁一審判決是不是政治判決?有30%的人覺得是,有49%的人覺得不是,22%的人沒意見。
此次民意調查,有效樣本843位20歲以上的台灣民眾,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3.4個百分點。
中時民調 53%認司法獨立 65%反對挺扁抗爭>中時09-09-12
扁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過半數國人肯定這是司法獨立的表現!依據本報最新民調顯示,三九%的受訪者認為兩人的量刑適當。四○%的民眾覺得陳致中被輕判,三二%的人表示對黃睿靚也量刑過輕。五三%的民眾認為本次判決展現司法獨立精神,四八%的人反對保釋陳水扁。四六%的民眾認為民進黨應和阿扁切割,六五%的人不贊成民進黨發動挺扁抗議活動。
依據本報於當天立即針對台灣地區八百餘位成人進行的電話民調發現,多數國人對本次審判均給予正面評價。調查發現,三九%的受訪者認為兩人刑責恰如其分,一三%的民眾還覺得判得太輕。不過也有二四%的人表示量刑過重。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涉嫌洗錢,遭判刑二年六個月,民眾多覺得量刑過輕。調查發現,四○%的受訪者認為陳致中遭到輕判,二二%的民眾覺得刑責適當,另有一三%替陳致中抱不平,認為他的判刑太重。
扁媳黃睿靚也因涉洗錢被判一年八個月並可緩刑,民眾也多認為是法外開恩。調查顯示,三二%的受訪者覺得量刑過輕,三一%的民眾認為判刑恰當。一三的人則表示對黃睿靚的判刑過重。
雖然陳水扁反覆強調本案是政治迫害,但多數國人並不認同此看法。調查發現,五三%的受訪者表示本次判決充分展現司法獨立的精神,二四%的民眾則表示判決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
部分民進黨人士呼籲一審判決後讓扁保釋,但多數民眾並不認同。四八%的受訪者認為應該繼續羈押陳水扁,三一%的民眾贊成讓阿扁保釋。
部分民進黨人士表示若一審判決後仍不讓阿扁保釋,將發動大規模抗議,多數民眾均反對此種行為。調查發現,六五%的受訪者表示挺扁人士應尊重司法判決,不應再發起街頭抗爭活動,二○%的民眾則相對肯定此種做法。
陳水扁弊案經一審判刑確定,長久以來強調清廉勤政的民進黨,是否應趁機和阿扁切割呢?調查發現,四六%的受訪者表示民進黨應該揮別貪腐,和阿扁劃清界線,重新爭取國人認同。 二二%的民眾則認為民進黨不應和陳水扁切割。
本次調查委託艾普羅民調公司執行,採取電話訪問方式,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簿為抽樣清冊,電話號碼末兩碼採取隨機編碼取號,於十一日夜間進行,成功訪問台灣地區八百零四位年滿二十歲的成人。調查結果並依據性別、年齡與地區分布進行加權。在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三點五個百分點。
法庭外火爆 藍綠互毆、襲警、昏倒 2009-09-11 TVBS 林秉儀 郭岱軒
世紀大宣判,法庭內氣氛緊張,法庭外更是火爆;一整個下午,衝突一波接一波,有藍綠支持者互毆,有挺扁民眾攻擊警察,也有情緒激動的婦人,聽到扁珍被判無期徒刑,見人就打,最後昏倒送醫,場外簡直亂到不行。
挺扁婦人:「加油!加油!加油...!」
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場外支持者心都碎了,拿著挺扁旗幟見人就打,太過激動,又打到沒力,這名婦人最後昏倒在地。警察:「救護車來了沒有?好了,這裡不要拍,好了啦,放下來,你不要撞到他!」
救護車出動,卻沒平息這場騷動,不滿的群眾亂丟礦泉水、寶特瓶,拿戒備的警察出氣;其實還沒宣判之前,台北地院外就火爆場面不斷,統派團體-愛國同心會的插花,引爆第一波衝突。現場群眾:「叫他們走!」警察:「好了啦!逮捕,快點逮捕!逮捕起來!」
你追我打,警察忙著隔開藍綠人馬,疲於奔命,挺扁反扁,又是一下午激情。
綠擬動員 府前長期抗爭 2009-09-12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
陳水扁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昨晚與本土社團幹部會商,決定拜會台南市長許添財領銜的專案評估小組,建議發動群眾赴總統府長期抗爭,以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
台灣南社社長鄭正煜、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等人串連本土社團成員,決定今天下午四時前往蔡守訓位於台北縣板橋市的家抗議。北院已接獲線報得知有挺扁人士要至蔡守訓家中抗議,已請警方保護。
許添財:判決出來就應停止羈押
擔任民進黨聲援司法人權專案小組召集人的許添財表示,判決出來就應停止羈押,小組將於下週三前召開,採取必要方式聲援,整個黨的行動計畫尊重合議決定。
許添財說,審判結果是否太重,這由法律專家去評論,扁案某種程度雖是個案,在台灣民主過程中卻不是個案,衡諸社會觀感,刑度被事先預料,顯示審判品質與過程有問題,因此整個聲援行動,也是希望如何建立新標準,具有發展性及恆久的正義,讓台灣民主可以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司法改革亦是政治運動一環,這是全民關注的議題。
對於支持鄉親可能發動抗議示威、甚至傳出「火燒總統府」,許添財說,各種說法他或黨都不予置評,台灣是民主自由國家,任何國民的行為有法律保障與界線。
許添財表示,扁案不該用狹義或武斷的見解,現在有人提總統特赦的說法言之過早,因為這也要等三審定讞,那是總統智慧、高度歷史責任及政治態度,不是誰能建議,站在不同政黨立場,更沒有建議理由,不能搖尾乞憐,真正錯的話勇於面對,沒有錯的話就據理力爭,這是政治運動人士都要有的一種歷史責任感。
前北社副社長陳昭姿說,扁珍都遭重判無期徒刑,這樣的判決台灣人民能接受嗎?她堅信阿扁無罪!「是民進黨該接手行動的時候了」。
鄭正煜表示,馬英九帝國像希特勒一樣,利用司法整肅異己,因此,南社對蔡守訓法官合議庭的判決絕對不予承認,尤其扁案換法官本身就不合法,大法官會議對扁案換法官遲不做出解釋文,這也是非法。
死忠扁迷北所聲援 嗆蔡英文軟弱 2009-09-12 TVBS
陳前總統遭到重刑判決,一群支持者立刻搭遊覽車,到台北看守所外聲援他,但警方早就圍起拒馬層層戒備,挺扁群眾隔空高喊「阿扁無罪」,還和警方互罵,台南扁友會長黃永田更點名嗆民進黨,如果不挺扁,蔡英文就要下台。
陳前總統支持者:「全民唾棄!國共暴力!」
憤怒拍打拒馬,陳前總統支持者聽到判決,殺到台北看守所,1百多人就地開始小遊行。陳前總統支持者:「阿扁無罪!阿扁無罪!」
警方舉牌要求解散,卻激發更大的不滿,挺扁群眾隔空叫罵,罵累了,要吃便當補充體力,但吃便當,也不能忘了挺扁。陳前總統支持者:「國共暴力!全民唾棄!」
為陳前總統宣判,支持者出門戰了一天,傍晚收兵回家前,有人想起要嗆民進黨。台南扁友會長黃永田:「如果不支持阿扁,選票也拒絕不給,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下台!」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民眾他們觀點我們尊重,但是民進黨是一個政黨,我們有內部決策跟機制,也有我們的價值。」
就是要挺扁,北所前面的這批死忠支持者,左打國民黨政治追殺,右批民進黨太軟弱。
一審有罪停禮遇 民進黨:不會接受 2009-09-11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今天表示,卸任正副總統犯貪污等罪一審被判有罪,應停止禮遇的相關修法,將建議國民黨團列本會期優先法案。但民進黨團表示,不會接受。
吳育昇去年提案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卸任正副總統若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即停止禮遇;但若三審定讞判決無罪,禮遇金補發並恢復原有禮遇。此案已初審通過,但仍未三讀。
民進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受訪時表示,法律有其穩定性,因個案而修法,根本就是搞對立。由此可見,國民黨面對扁案,從頭到尾就是政治操作心態。
柯建銘批評,國民黨操弄司法之餘,還要在立法院修這個法,民進黨團絕對不會接受。要實現台灣公平正義,先請國民黨把黨產吐出來。
現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4條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若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停止禮遇。
援扁司法人權 民進黨試圖找平衡點【中央社2009.09.12
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司法案件今天一審宣判,遭判處無期徒刑,在挺扁、反扁力量拉扯之下,民進黨藉著聚焦聲援扁的司法人權,試圖找到平衡點。
2008年8月14日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公開承認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將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重創民進黨清廉形象,此後「貪腐」陰影始終籠罩民進黨。黨內一度因挺扁與切割扁的爭議不斷,衝擊黨的團結。
扁案宣判前,黨內包括台南市長許添財主張如果一審判決後,陳水扁仍未遭釋放,必須展開抗爭。
如今扁家4大案宣判,一如外界預料,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隨著陳水扁遭重判,黨內鷹派抬頭,挺扁、反扁的立場上,民進黨中央如何處理動見觀瞻,更是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蔡英文在扁案後的記者會上,批評扁案一審過程,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但也明確點出陳水扁匯款海外的行為,違反民進黨的廉能,試圖以此方式,跳脫出挺扁、反扁的拉扯中。
民進黨內人士認為,扁案發生之初,對於陳水扁的清白,相信與質疑各半,挺扁沒有力道;但法院更換法官,引發法界爭論,加上地院3次延押陳水扁,扁案已從國內司法案件演變成國際關注的人權事件。
部分黨內人士判斷,隨著陳水扁遭重判,黨內批扁的局勢扭轉,過去主張應與扁切割的前新潮流系的成員,轉為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質疑陳水扁清白的支持者也轉向為「同情」。
不過,對陳水扁若仍遭持續羈押,民進黨是否發動抗爭,黨內主張分歧。台南縣長蘇煥智等人被問到此議題時,即持較保留的意見。
雖然陳水扁已非民進黨員,但從黨內絡繹不絕到北所探訪陳水扁的情況來看,陳水扁仍深深影響著民進黨,尤其是年底縣市長選舉將屆,民進黨如何因應扁案後續發展,備受各界關注。
黨內有高層私下表示,還好此時宣判,若靠近年底縣市長選舉才宣判,可能會衝擊選情。
不過,民進黨副秘書長洪耀福認為,扁案對於政治面的衝擊逐漸遞減,對選舉面的影響不大,縣市長選舉是地方型的選舉,選民關注還是首長的能力與政績。
民進黨也有一派認為還要觀察,陳水扁若在縣市長投票前被釋放,恐成為民進黨在選戰中最大的變數,黨內有必要提前沙盤推演,因應各種狀況。
聲援、切割 綠營意見分歧>中時09-09-12朱真楷
扁遭判無期徒刑,綠營內部援扁、切割意見分歧。扁子弟兵陳其邁指出,聲援阿扁的司法人權是無可迴避的責任,民進黨應該以更強烈的社運或群眾運動要求釋放陳水扁;前新系立委林濁水則強調,儘管扁對民進黨造成的負面影響已逐漸消弱,但若無法盡快將是非正義講清楚,民進黨勢必將隨著扁一塊向下沉淪。
此外,台南縣長蘇煥智認為判刑太重,若扁上訴尋求平反機會很高。台南市長許添財表示,扁案宣判後就應該停止羈押,是否會動員群眾北上,將彙整各方意見後,交由下周三中常會決定。
陳其邁昨日表示,以他對陳水扁的瞭解,他迄今仍相信阿扁本人是無罪的,陳水扁因為政治獻金案被判如此重刑,早就超出社會公平正義的最起碼標準。
林濁水強調,從扁案爆發後,包括黨主席蔡英文在內,鮮少有人願意清楚的將扁所涉及的貪瀆是非講清楚,不免讓外界誤把聲援變成「挺扁」,若不趕緊補救,對民進黨絕對是扣分。
蘇煥智表示,扁案審理過程臨時更換承審法官,充滿政治操作痕跡,審判公平性自然也被質疑。至於部分挺扁人士計畫抗爭,應考量被告最大利益,應評估是否引發負面效益,再作打算。
民進黨聲援司法人權專案小組召集人台南市長許添財表示,扁案某種程度雖是個案,在台灣民主過程中卻不是個案,就整個社會觀感來看,刑度竟被事先預料,顯示審判品質與過程有問題。
馬永成林德訓被重判 羅文嘉:法官用情緒與仇恨判案>中時09-09-12陳嘉宏
「實在是太過份了!」面對好友馬永成與林德訓分別被重判廿年與十六年,前總統陳水扁昔日左右手、民進黨中常委羅文嘉氣憤難平。他說,無論是法官與檢察官都認定,馬永成與林德訓兩人都沒有任何不法所得,沒想到法官居然還以貪汙重罪重判兩人,他質疑蔡守訓根本標準不一,以仇恨判罪。
扁案一審宣判,羅文嘉不願談論扁遭判無期徒刑一事,但對於好友被重判的訊息卻難掩激動,喃喃自語不斷地說「太過分了」。他表示,連蔡守訓自己都認定,馬永成等人沒有不法所得,但到最後卻以貪汙罪重判廿年,這不是互相矛盾嗎,這如何符合法律的證據與論理原則?
羅文嘉說,蔡守訓也是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法官,但蔡對兩案的標準明顯不一,當初馬的幕僚如廖鯉等人一概無事,因為蔡認定他們「單純行使職務,沒有不法所得」,如今碰到一樣沒有不法所得的馬永成與林德訓卻重判廿年,這怎麼叫人心服。
羅文嘉說,同案被告裡犯行更重的都輕刑甚至無罪,馬永成之所以被判重判,根本就是因為他們堅持自己無罪,沒有向法官求饒。羅文嘉憤怒地說,蔡守訓根本不是用法律判案,而是用情緒與仇恨判案,他絕不接受這樣的判決。
挺扁電台:千古聖君被陷害【聯合報╱記者周宗禎2009.09.12
陳水扁昨天被判無期徒刑,南部挺扁電台有主持人邊說邊哭,大罵國民黨、馬英九配合中國打壓阿扁,甚至咀咒馬英九「沒後代」,還有人說報仇三年不晚,大家團結推翻國民黨政權。
扁案宣判前,台南、高雄地區挺扁電台播放「台灣加油」之類鼓舞士氣歌曲,扁案宣判後,電台主持人改播「一隻鳥仔哭啾啾」等哀傷歌曲。主持人與叩應的聽眾,同聲高呼「阿扁無罪」。
部分電台主持人在扁案宣判後,暫停廣告時間讓聽眾發洩情緒,有人呼籲上街抗議,一名女聽眾要大家包圍總統府,因為「那隻狗」只有來硬的,才會了解台灣人不是好欺負的,另有聽眾指責民進黨太軟弱。
高雄市議員鄭新助在電台稱阿扁是「千古難逢聖君」、「一代明君」,只因為台灣國打拚才被國民黨陷害。
挺扁電台主持人說,阿扁才用了「一點點」國務機要費,與國民黨一堆高官貪汙相比不算什麼,連孫道存都比不上,判如此重罪,就是要「打壓本土意識、欺負台灣人」。
主持人阿榮說,只有大家同心挺扁,阿扁才有機會,「奴才訓(法官蔡守訓)」看馬英九臉色,用司法來陷害阿扁,若阿扁真的須繳六億元才能交保,他會號召大家集資幫助阿扁湊保釋金。
九大聲明 民進黨部分切割【聯合報╱記者林政忠 2009.09.12
扁案一審重判,民進黨定調「部分切割」,黨主席蔡英文昨晚宣讀九大聲明,一方面主張停止羈押前總統陳水扁,另一方面也檢討扁匯款海外、疏於約束家庭成員等行為,蔡英文強調,這些仍是扁應負起的政治責任。
民進黨九大聲明中,前八點都是聲援扁,只有最後一點是批評扁案。黨內高層透露,扁案重判「太超過」,民進黨必須讓支持者的情緒得到宣洩,但民進黨必須在政治道德表態,不支持扁家海外匯款的行為,因此聲明必須做出「部分切割」。
蔡英文昨天下午四時召集黨務主管,全程觀看電視轉播宣判過程,並和幕僚討論了三個多小時,黨內認為,「扁有罪,但罪不及此」,連蔡英文都動肝火,怒罵「國務機要費判無期徒刑,太離譜!」
天王靜悄悄 公職冷熱兩樣情【聯合報 2009.09.12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被判處無期徒刑,黨內公職有人力挺,但也有人沈默以對,呈現冷熱兩樣情。扁昔日戰友呂、游、蘇、謝等民進黨內「天王」都靜悄悄,均未公開發表評論;民進黨團總召蔡同榮則認為判決太重,他與立委柯建銘都支持陳水扁上訴,也要求法院讓扁交保。
四大天王昨天有人照樣上網「噗浪」,寧可談美國九一一、談電影,就是不評論扁案。不過,前副總統呂秀蓮將在明天下午主持「扁案判決公平否」座談,邀請扁案律師洪貴參、鄭文龍,以及法律系教授劉幸義一起討論扁案判決。呂的幕僚昨晚透露「精采可期」,屆時就可知道呂秀蓮對扁案判決的看法。
柯建銘認為,扁案審理過程中,政治介入操作明顯,不僅違背司法人權,也違反法官法定原則。
民進黨廿七位立委中,昨天僅有柯建銘、蔡同榮、高志鵬及陳亭妃共四人前往法院聆判。雖然黨團解釋說「沒有動員」,但也有立委私下表示:「大家都跑去躲了!」
民進黨立委多數認為審判長蔡守訓對馬英九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有雙重標準。黃偉哲表示,蔡守訓遇到特別費就「慈眉善目」,遇到國務機要費卻「聲色俱厲」。
民進黨縣市長多數聲援扁的司法人權。台南縣長蘇煥智認為承審法官中途更換,公平性早就令人質疑。嘉義縣長陳明文以「內心沉痛!」表達他的難過。雲林縣長蘇治芬說:「這樣的判決,一定會引起人民反感!」
民進黨籍的高雄市長陳菊和高雄縣長楊秋興不願評論。
法院下重手 壓縮綠營反省空間【聯合報╱記者林政忠2009.09.12
九一一世紀大審,不只是對前總統陳水扁司法審判,同樣也是對民進黨政治審判,考驗著民進黨如何對扁案「攤牌」?
面對基層情緒大反彈,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晚宣讀九大聲明,只有最後一點檢討扁案;法院對扁下重手,壓縮民進黨反省空間,逼得民進黨不得不站在挺扁陣線,黨內「挺扁情結」更加難分難捨。
陳水扁被一審重判,真正的政治、司法戰場從此無限延伸到二、三審,阿扁把主戰力放在二審,不斷出招,民進黨恐怕也必須跟著陷入戰場。民進黨高層坦言,「扁案最壞的時機已經過去了」,雖然扁案的政治衝擊已逐漸遞減,但沒有人知道還要壞到什麼時候?
陳水扁重判、未釋放,某種程度可以凝聚綠營團結,又避免扁出來趴趴走造成綠軍內耗,但獨派勢力暗自串連,爭取深綠支持,這些挺扁鷹派在前頭喊衝,民進黨恐怕會被牽著鼻子走,蔡英文隨時要面對挺扁、反扁,兩面不討好的窘況。
原本一審判決可以做為民進黨「告別阿扁」的政治分水嶺,但扁案重判造成反效果,同情阿扁的支持者會更加團結,這股基層壓力讓民進黨無法做出切割的動作。
新內閣上路後,國民黨已啟動中生代接班布局,面臨接下來的縣市長和直轄市長選舉,民進黨「接班斷層」日益明顯。陳水扁以降,除了蔡英文和四大天王,只有美麗島世代的高雄市長陳菊因高雄世運一枝獨秀,民進黨找不出中生代「小天王」,「老面孔」問題恐成為民進黨的內部隱憂。
民進黨要當扁陪葬?【聯合報╱戴定國 2009.09.12
九一一是災難日或重建日,端賴站在什麼角度看。陳水扁一家和親信遭到重判,自是「災難」;民進黨本來可以藉此止血療傷,但整個黨受少數人要脅,竟要誓死與扁綁在一起,這如何可能進行「重建」?
扁發明了一個「社會文化罪」為自己開脫,聲稱其藏汙納垢的黑錢都是基於「社會文化」習俗收受的錢,將罪行詭辯為一種「歷史共業」,是整個社會的罪、是傳統文化的罪。
以自我美化的「社會文化罪」,企圖把台灣社會與文化拖下水,腦筋稍微清明的人皆不可能為其所誑。但這種自慰式的見解,卻不是沒有信徒。宣判前,民進黨決定傾全黨之力挺扁,意圖用政治壓力逼使合議庭俯從。宣判後,挺扁醞釀重新加溫,訴求停止羈押,並將成立專案小組評估聲援阿扁的各種方式。
一個政黨,選擇站在「曲解法律」那一方,選擇不問是非公義,企圖使司法夭折於貪腐及無知的雙重攻擊,亦無非一個政黨「災難」之始。
就法論法,陳鎮慧得以免刑,顯示坦誠從寬,犯後悔過才是上策,抵死不認的無罪答辯,反而難在司法上討到便宜。陳水扁若冀望在二審能獲「平反」,除非變更訴訟策略,誠實以對,否則司法對他如何寬貸?
司法之路還很漫長,號稱「永遠第一」的陳水扁,更成為我國第一位被起訴、羈押、判刑的總統。他的罪過,不止是個人道德操守的沉淪,更是民進黨民主路線的重挫。無論三審最後結果如何,都重傷了台灣的民主與政黨發展。
陳水扁「社會文化罪」之辯,無非如溺水者之狂抓亂扯。民進黨若要選擇繼續挺扁,無異是自甘於與之俱沉。扁的刑罰,由扁家自己承受;而社會對民進黨的審判,民進黨則無所遁逃。
陳水扁遭重判 美媒:嚴重打擊台灣反對陣營【中央社 2009.09.12
前總統陳水扁遭判重刑,「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等國際媒體第一時間做了報導,儘管是預料中的事情,但嚴重打擊台灣的長期反對勢力,也是亞洲民主開拓者的悲哀結局。
紐時電子報指出,陳水扁是台灣第一位非國民黨的總統,一位十足分裂的人物,在支持國民黨人士以及民進黨群眾之間,反映出極大落差。
陳水扁的苦難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緊緊與台灣連結在一起。報導引述有人認為這項判決非常不公平,但台大哲學系系主任林火旺認為,王子與庶民同罪,判決是民主的標誌。
華爾街日報則報導,支持群眾批評此一判決暗藏與中國拉近關係的陰謀論,也有人說是亞洲民主開拓先鋒悲哀的結局。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直指,這是台灣民主的勝利,但在審判過程中也有一些瑕疵,必須正視。
報導認為,這項判決對因處理風災而飽受批評的馬英九總統,是一項好消息。
對於反對陣營而言,國立中山大學教授廖達琪認為,判決將使民進黨內支持與反對者之間進一步分裂,陳水扁也將成為民進黨另一個焦點。
華爾街日報引述前國安會副秘書長江春男的話說,陳水扁提供許多台灣人渴望自由的聲音,這是悲傷的一天;判決雖對台灣的民主是好事,但很難過看到他如此倒下。
國際主流英文媒體 頭條報導>中時09-09-12劉屏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四大弊案十一日下午一審宣判,國際媒體高度關注,包括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英國廣播公司(BBC)和《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等主流英文媒體皆以頭條新聞重點處理,大篇幅報導相關判決結果。
美國政府對此案不予評論,並表示瞭解此案可上訴。國務院要求匿名的官員回答媒體詢問時說,美國已獲悉一審宣判,「我們沒有評論;我們瞭解,依照台灣的司法體系,陳水扁前總統有權就判決提起上訴」。
美政府不予評論 瞭解此案可上訴
CNN昨日以「台灣陳水扁夫婦被判終身監禁」為題即時報導,CNN說:「陳水扁並未出庭聆聽宣判,他宣稱係遭他的繼任者,現任總統馬英九的政治迫害。」
BBC也即時報導「台灣前領導人被判無期徒刑」,並清楚條列各項罪行。BBC說,陳水扁的發言人指本案先前非法更換法官,所以此項判決是不合法的,而陳水扁本人已表示會再提出上訴。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說:「曾是民主化和人權鬥士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如今光環盡失,周五因貪汙案遭判處無期徒刑。」
紐時分析 恐引發更激烈政治對立
《紐約時報》記者愛德華.王(Edward Wong)發自北京的報導則分析說,陳水扁遭判處無期徒刑雖符合外界預期,但恐會引發台灣更激烈的政治對立。五十七歲的黃姓女子接受《紐約時報》訪問說:「這實在太不公平了,自從他們更換承審法官之後,我對司法體系便喪失信心。」而台大哲學系教授林火旺則認為:「這彰顯民主的真諦,在法律之前,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大陸媒體即時報導 國台辦未評論
《華盛頓郵報》則引據美聯社發自台北的報導說,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指稱,陳水扁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背景,對國家造成傷害,而吳淑珍也以第一夫人的身分涉案,因此都被判處重刑。
法新社指出,陳水扁是第一位因案接受司法審判的台灣前領導人。
長期關注本案的大陸網路、廣電媒體昨天在第一時間相繼報導審判結果,並廣泛引述台灣媒體的評論與分析,不過,國台辦方面並未發表任何評論。
雖然國台辦未發表任何評論,但其下轄的《中國台灣網》,以及《新華社》、《人民日報》、《央視四套》、《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新社》等大陸主要媒體的駐台記者,昨天都在第一時間以快訊方式報導扁案的一審結果。
孔傑榮:盼扁有條件獲釋【聯合報2009.09.12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汙等罪,十一日遭法院一審判刑後,美國國務院表示,對此案沒有評論,但「我們了解依照台灣的司法制度,前總統陳水扁有權利上訴。」
馬英九總統哈佛大學的老師孔傑榮(Jerome A.Cohen)昨天上午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時表示,這對台灣司法是很重要的一天,如果陳水扁提出上訴,盼扁在有條件安排下獲釋,陳水扁羈押很久,人被關著,很難為自己辯護。
孔傑榮表示,扁案訴訟程序很長,也能讓人從中學習,他希望公眾關注相關的程序、人權等議題;不管在那個國家,一方面要制止侵蝕政治體系的貪腐,另一方面又要維護人權的需要,兩者之間會有一種緊張關係。孔傑榮說,司法中有許多困難的問題,因為羈押權限是影響力很大的工具,需小心運用。
一審宣判未放人 扁非首例>中時09-09-12陳志賢
前總統陳水扁遭台北地院重判,民進黨以聲援扁「司法人權」為由,要求一審判決後,應立即釋放扁。但根據法院前例,涉及貪汙重罪,一審判決後沒被立即釋放者,扁並非首例。
一般而言,法官如果考慮要釋放在押被告,釋放的時間點,通常是選在案件辯論終結之後,承審扁案的合議庭,沒有在辯論終結,案件調查完成之際釋放扁,無異已宣告宣判日不可能放人,並把羈押的決定交由二審裁定。
挺扁人士批評合議庭在一審判決後不釋放扁,已侵犯扁的「司法人權」。但事實上,多年來,像扁一樣涉及貪汙重罪,在一、二審審理期間羈押多年的被告,大有人在,包括周人蔘案、台北大學土地徵收弊案等重大貪汙案,都是前例。
舉例而言,涉及台北大學弊案的前台北縣地政局長莊育焜,自八十六年十一月間弊案爆發,即遭檢察官羈押禁見,直至九十三年九月高院審理始准其交保,莊育焜被羈押將近七年才獲釋。
莊育焜被控收賄洗錢二億餘元,在案件確定前就被羈押長達七年,扁雖被羈押迄今一年多,但扁家被查出在海外洗錢資產至少十餘億,而且扁家迄今拒不交代其餘龐大海外資產流向,兩案相較之下,看不出扁必須立即釋放的合理性。
扁在擔任總統期間,就一直以總統職權,阻撓合議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卸任之後還頻頻南下「取暖」,挾政治及群眾力量威脅合議庭,致合議庭形成「扁害怕被重判坐牢,才動作頻頻」的心證,認定扁涉及貪汙重罪,有逃亡之虞,基於重罪羈押原則一再延押扁,依法論法,合議庭並無不當。
法界人士認為,扁若堅持清白,就應在法庭上辯明,讓法院查明事實真相,而非藉由挺扁人士的政治操作,影響到扁日後在高院的訴訟。
扁還有再羈押的必要嗎?>中時09-09-12蔡銘燦/台南市(文字工作者)
扁家貪腐弊案,一審宣判,如法界所料,扁珍皆被判無期徒刑,且併科數億元罰金,創下台灣司法先例。這樣的結果出爐,藍綠反應兩極,對立升高,平添社會不安。阿扁是否罪有應得,言之尚早,未來還有漫長官司要走,橫亙在眼前的問題是,阿扁還有沒有再羈押的必要?
從去年底二度延押至今,禁錮土城,漫長等待,非但是扁身心的極大折騰,其家人和挺扁群眾亦跟著受煎熬。無視辯護律師的遞狀陳情與挺扁群眾的抗議,法院以阿扁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之虞,一再延押,遙遙無期,連馬英九老師孔傑榮也看不過去。完全執政的國民黨,檢警調一手包,只消一聲令下,天羅地網,阿扁縱有三頭六臂,插翅也難飛,馬政府還懼怕什麼?
走過威權戒嚴,多少前輩犧牲性命爭來的民主人權。然而,隨著政黨輪替,趨炎附勢之流者眾,司法屢受質疑,「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話題發酵,不時被炒作、揶揄一番,對標榜獨立辦案精神,代表社會公平正義的司法,無疑是最沉重的諷刺。看看扁案的審理過程,從法官的更換到三度延押,透顯的是,案子的審判可能因人而異,民主人權也會隨著時空、對象而改變。
台灣卸任總統被判重刑,國之不幸,哀矜勿喜,不論藍綠,都應嚴肅看待,從中學到教訓。
(楨:上下皆霉體冥手酩嘴/邪者專家叫獸!)
大判決 凸顯多少司法問題>中時09-09-12吳景欽
號稱為世紀審判的扁案,終於判決,檢察官起訴前總統四大案,除南港案外,其餘皆判有罪,並處以無期徒刑,惟如此判決果真能服眾?
不管是國務機務費或者是行政首長的特別費,目前皆乏法律明文,僅是以預算審查方式受立院監督,而針對特別費到底該如何使用,到底是公費,還是實質補貼,在缺乏法律明文下,都是由行政機關以函示方式為解釋,惟行政機關間對特別費解釋亦不相同。更重要是,檢察官與法官乃依法為訴追與審判,自然無庸受到這些解釋拘束,在目前司法實務對於特別費見解亦屬分歧下,如此結果必然造成,不同的檢察官或法官對類似案件為歧異的處分與判決。由於同一法院曾對特別費案為無罪判決,因此,對性質相似的國務機要費,若為無罪判決,除非能有相當堅強的理由,來說明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在本質上的區別,否則將產生是否有差別的懷疑。
至於龍潭案,被告收受利益已屬事實,其亦不否認,惟仍堅稱此為政治獻金或佣金,非不法所得,此點出了貪汙罪定罪最麻煩的問題,即政治獻金與受賄的難以區分。因公務員收受私人利益,並非必然成立受賄罪,其中一個關鍵是,收受利益必須與圖利私人行為間具有對價性,而此對價性該如何證明,在司法實務是相當困難的。以扁案為例,雖可以總統的高度,在無事不能管下,自然也有權力與能力去決定任何事,而以此來證明其收受利益是有對價性的。惟如此的說法,卻忽略了法治國家所必然出現的分層負責、相互制衡的行政體系。 因此,欲證明對價性,除了證明其收受利益外,更必須證明總統有以其權力高位,來迫使下級公務員就範,而為有利於特定人的決策的事實。如此的證明相當困難,也凸顯檢察官在法庭舉證的重要性,若檢察官無法具體證明此種對價性,法院基於中立的角色,自然不得僅以「理所當然」、「想當然爾」等而為有罪的判斷。至於洗錢部分,必須是在證明被告犯有前置犯罪下,才有論罪的可能,而由於陳水扁所涉及者乃屬於貪汙的重罪,洗錢乃屬於前行為的一種延伸,且在基於無期待可能性下,即便有之,也屬於不罰的後行為,而被吸收,而變得不是那麼重要,此時該思考的,反而是龐大的利益該如何沒收、追繳與追徵,若僅是判重罪,而無法追及此部分的利益,判決所欲彰顯的正義,恐也是虛幻。
扁案所凸顯的,不僅是一個個案,在某種程度,藉由此案,正可將長年累積的司法問題,完全暴露出來。在法制層面,關於賄賂與政治獻金的界限不清,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的缺乏法制化,不僅讓有心者有機可乘,同時也造成司法者的恣意,而產生一種不公平的對待。惟藉由扁案的發生,也是個契機,不僅可以督促立法者將法律明確化,同時也在督促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能滲入過多的道德情感與個人情緒,而對於任何案件,不管被告是皇親國戚也好、販夫走卒也罷,都能以平常心為公平對待,更重要的是,司法的公正性不是建立在判決書的長篇大論,而是建立在邏輯與證據。(作者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社會的蒙難與救贖>中時09-09-12李丁讚
陳水扁貪腐案一審判定無期徒刑,他本人並不服氣,認為所犯者乃社會文化罪,不應被如此重判,決定上訴。但對大多數民眾來說,這是一個公允判決,幫助社會守住政治價值底線,也還給人民是非和正義。可是,對某部分深綠來說,貪腐的發生有其政治與歷史脈絡。本判決看來正義,但如果放在更長的政治歷史脈絡中,它還是正義的嗎?我們能用法律的正義來解決政治和歷史的難題嗎?陳水扁所謂的「社會文化的罪」又當如何解釋?
貪腐,是傳統社會的沈痾,甚至變成一種文化,大家習以為常。在現代國家中,貪腐其實也是一個夢魘,經過長時間的努力才慢慢克服。美國一直到二十世紀的前段,政治體制還充滿貪腐。到二次大戰後,由於兩黨政治的有效運作,相互監督,讓政治過程逐漸透明化。尤其,大眾媒體誕生,對每個貪腐案件爭相報導和討論,讓很多貪腐細節才逐漸清晰,社會才開始有能力制裁貪腐。在這些監督、討論、制裁的機制運作下,貪腐才得以逐漸減輕。
在陳水扁正式執政,尤其在九十年代之前,國民黨一黨獨大,媒體能發揮的監督功能也很有限。因此,那時候的貪腐雖然嚴重,但社會的討論並不普遍,更不深入。所以,貪腐一直停留在模糊的狀態中,缺乏具體有效的辦法來消除。對深綠的人來說,國民黨時期的貪汙其實遠為嚴重。首長特支費幾乎理所當然地被看成是個人薪水的一部分。接受餽贈、收受紅包甚至被看成一種「禮數」,貪汙的金額也很龐大。放在這個歷史脈絡下,陳水扁的貪腐,其實不見得特別嚴重,但卻受到遠為嚴厲的檢視與制裁。
深綠的人也許沒有意識到,這種不同的對待和處罰,是整個歷史和政治環境的改變使然。媒體和兩黨政治的結合,注定的會使貪腐受到越來越嚴厲的檢視,並不見得是統獨這些意識形態所造成,也不是惡性的政治鬥爭。可是,另一方面,長期受到壓迫與宰制的心靈,我們又如何期待他/她們能夠信任不同陣營的人呢?對阿扁的支持者來說,貪腐是整個社會文化的問題,怎能挑一個人來處罰呢?法律的公平,並不意謂著政治的公平,更不能藉此解決政治和歷史難題。
陳水扁貪腐案,是台灣社會在兩黨政治、大眾媒體成熟之後的第一個重大貪腐案,也在這個意義上,這個罪仍然有濃厚的社會文化性格。因此,社會應該更寬容來對待這個案子。不過,如果犯罪者本身都不認罪,懺悔,社會又怎能寬容、原諒呢?筆者認為,阿扁如果願意公開認罪、悔改,並積極加入貪腐論述,討論細節,對貪腐文化的解決,將會有很大的幫助,對社會對立與和解,更發揮重大影響。把阿扁關在牢裡,只會深化過去的政治困境。
社會文化的罪,需要社會一齊來解決。請民進黨不要再發表聲明,把這個案子推給法律,而是要更積極的幫助阿扁認罪。請蔡英文出面邀請深綠大老,一起向阿扁說服,給他正面的力量。如果阿扁肯認罪,請馬英九要特赦他,讓他出獄當長期義工,為反貪腐而努力,進而緩和社會的對立與緊張。從正面思考,每一個人都是贏家,社會才能走出傷痕和罪疚。 這個社會曾經因阿扁而蒙難,但如果他肯勇敢地站起來,朝野也一齊來幫助他,進而建立新的合作模式和信任關係,這個社會將會因為阿扁的認罪而得到救贖。阿扁個人的歷史定位將會全面改寫。 (作者為清華大學人類社會學系教授兼主任)
扁案摧毀民主的美好想像2009-09-12 旺報開講
扁案的宣判不只台灣內部民眾高度關心,國際上也相當矚目。外國人看這件事,或許與他們看某些國家的前元首受審有相同心態,但全球華人看待此事卻絕對有不同的觀點與心情。扁案傷害的不只是台灣人的感情與願景,也讓大陸民眾與海外僑胞對於華人民主政體的期待落空,而後者的影響遠遠超越藍綠、超越台灣。台灣雖小,做為第一個華人民主政體,豈能不戒慎恐懼、臨淵履薄?
陳水扁個人與台灣的民主政治史有許多割捨不了的關係,因為陳水扁代表的不只是台灣前總統,他的名字與台灣民主化、首次政黨輪替永遠掛在一起,現在陳水扁還是台灣首位被司法審判有罪的前元首。
國際媒體對扁案的關注,大約也只像其他類似的新聞一樣,西方國家還可能帶有些眾所周知的優越感來看待此事。但是同為華人的海外僑胞與大陸民眾,就會完全不同,因為扁案牽動的是全球華人的感情,這份感情承載著對華人民主政體的期待與想像,結果竟是如此,的確令人傷感。
早年兩岸還在高度軍事對峙時期,海外華人也分親中與親台兩個不同陣營。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之後,原有僑界逐漸合流,陳水扁執政後,另外出現傾向台獨的旁支。這些海外華人政治立場雖有差異,但在民主政治與道德倫理觀念上的差異並不大,他們都認為民主政治是對人民最有利的體制,政治人物應該清廉、誠信。他們曾經因台灣的政黨輪替而歡呼雀躍,並真誠期待台灣的民主政治能健全發展。
同樣的期望也發生在大陸的民眾身上。民進黨雖有台獨傾向,但政黨輪替之前並沒有那麼激進,黨內也有各種不同的聲音,陳水扁本人更不是激進的獨派。因此,打從民進黨在政治上攻城掠地,讓不少大陸民眾心情激動,他們關心民主政治在台灣的發展,是出自於華人民主政體的美好想像,雖然台灣是他山之石,但這個事實對於「中國人不適合西方民主政體」的說法仍具有超強破壞力。
直到陳水扁當選總統,除了出乎大陸民眾的意料之外,更把大陸民眾對民主政體的期待拉到最高點。當時台灣人在大陸擁有的不只是經濟成就的驕傲,還有文明、民主等更讓人尊重的形象,談起台灣的和平政黨輪替,大陸人莫不投以欽羡的眼神。不論政治傾向是藍是綠,當時在大陸的台灣人何等風光。
對照過去的情況,就知道扁案審判結果對海外華人與大陸民眾而言是什麼樣的感覺。「原來這就是民主政治」、「原來貪汙腐敗不是只有專制體制才有」、「原來華人真的不適合西方民主體制」,種種對貪腐政客的鄙夷頓時化成了對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否定,全球華人開始改變了對華人民主政體的美好想像。這其中當然也包括許多對台灣民主政治發展流血流汗、出錢出力的民眾,他們的失望更甚於海外僑胞與大陸民眾。
台灣在扁案上頭所失去社會價值難以計數,扁案處理上雖然有些的爭議,但就前述讓全球華人民主想像破滅的結果來說,很難讓人原諒陳水扁的作為。這是民主必經過程還是台灣政治發展的代價?也許只有留待以後的人來加以評斷了。
另參本館:民主形式萬歲 袈裟革命? 天下民主一般黑 民主偽形(一)
台灣之子變凱撒 民主重傷害>中時09-09-12楊舒媚
政治學裡,「凱撒」指的不只是特定的歷史人物,也是權力的同義詞。台灣人民還沒從舉世榮耀的政黨輪替回神,「凱撒」就以「台灣之子」的身分班師回朝。第一位政黨輪替的總統陳水扁,因貪汙被判重刑,令台灣民主何其難堪。
這位總統曾在其具名的《世紀首航──執政輪替五百天的省思》中信誓旦旦:「將以更大的勇氣與決心承擔起第二波民主改革推手的角色。」其更早的自傳《台灣之子》第四十九頁,還說「苟非其份,一文莫取」,並強調古語:「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力主「終結黑金」的心路歷程。
但他擔任總統後,其與帶領的統治集團,涉入洗錢、貪瀆、內線交易、炒股、炒土地圖利、非法介入經營權、關說政府人事、隱匿情資等,族繁不及備載的非議,「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還被引入他女婿趙建銘所涉台開案的判決書裡。
台灣付出血淚獲得民主後,卻在邁入民主鞏固的關鍵階段出現這樣一位總統?是陳水扁出了問題?還是台灣民主出了問題?
陳水扁的政治生涯從一九八○年代開始,在這之前,雷震等人組反對黨被捕;黃信介、康寧祥於中央民代增額補選中竄起;第一次大型群眾運動「中壢事件」發生時,陳水扁正在為他的大學學位、律師考試、娶妻安家打拚;直到一九八一年因為美麗島事件辯護投入台北市議員選舉。他自己說過,從一個法律人轉變成為政治人,「除了個性使然,是因緣際會。」
緊接著,台灣解嚴,政治朝自由化前進;蔣經國的繼任者李登輝進行本土化、去內戰化改革;加上國民黨分裂、民進黨第一大反對黨地位愈形穩固;進而國會全面改選,台灣更進行了第一次總統直選,相形開放的環境下,陳水扁得以一路竄起。陳水扁領受了台灣民主恩賜,終於在二○○○年成為政黨輪替後的領導人,此時在政治權利、市民社會稍有成績的台灣,必須求取官僚組織、法治制度、經濟自由等民主支柱的平衡。
但陳水扁未改革官僚組織,政府改造案一事無成;法治上常違反行政中立,任用私人;經濟上,他違背市場機制進行「白金化」的二次金改,弱化了台灣經濟奇蹟成就。
尤有甚者,他於市民社會和政治改革上還出現反動舉措。才聲稱「百分百言論自由」,後腳卻搜索報社。檯面上,他解散民進黨的派系政治,成就一人號令的「強人政治」;背地裡,以吳淑珍為發動機的「後宮政治」,藉由指揮「機要」、「童子軍」、「搖尾系統」,成為扁朝的「闇將軍」,進而造就蔡守訓法官所指,「縱容家人、親信以權生錢」、「公開高舉改革大旗,行貪腐之實」,致使「一人貪戾、一國作亂」之勢。
扁藉由台灣民主發展的失衡,只顧造就自己的王朝。如今,台灣民主藉由過去打下的體質讓扁朝落幕,但鞏固民主五大支柱不均衡發展,恩庇侍從就會有空間,終結了一個陳水扁,往後還會有數個「陳水扁」。
扁朝起朝落,但「凱撒」從不撤守。民主化,正在進行中,也僅只在進行之中而已。
偽證案一審 珍判1年、子女婿各6月【聯合報╱記者蘇位榮2009.09.02
扁家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認罪的吳淑珍判刑兩年、減為一年,陳致中和趙建銘、陳幸妤夫婦判刑一年、減為六個月;堅不認罪的一○一前董座陳敏薰判一年六月,刑期比教唆偽證的吳淑珍還重。
合議庭同時告發以下犯罪事實: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提供發票給吳淑珍申報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陳幸妤姊弟以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支付私人開銷,是否涉及貪汙共犯?陳水扁有無教唆偽證?均函送檢方偵辦。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陳幸妤等人使用國務機要費是否涉嫌犯罪,將等本月十一日國務費案一審判決,看法官如何認定,再研究如何處理。至於扁是否教唆偽證,因偽證罪不屬於特偵組法定職掌,將交由台北地檢署處理。
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於九十五年間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國務機要費。吳淑珍在官邸教唆三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宴客,屬於因公支出」。
陳敏薰則是去年先向檢方證稱,曾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今年四月二日到法院作證時,又改口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證董座一事,到官邸是找吳淑珍談心,拿一千萬元給吳淑珍是捐給民進黨,前後證詞不一。
扁家四人都向合議庭認罪,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雖未獲判緩刑,但因為「社會勞動新制」昨天上路,判刑六個月以下的輕刑犯,經檢察官同意可選擇以社會勞動代替坐牢,扁家子女可望免除牢獄之災。
合議庭懷疑扁教唆偽證【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2009.09.02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陳幸妤、趙建銘和陳致中坦承作偽證,合議庭認為陳水扁的證詞和子女的偽證內容相同,扁是否涉及教唆偽證,檢方應另行偵辦。
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當年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傳喚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作證,陳幸妤等人證稱提供給吳淑珍的發票都是因公支出。特偵組追查扁案,認為吳淑珍涉嫌教唆陳幸妤等人偽證,陳幸妤等人也坦承。
合議庭指出,陳幸妤從查黑中心作偽證後的第二天,查黑中心到官邸就訊陳水扁,扁的說詞竟然和陳幸妤的證詞一模一樣,供稱是他請陳幸妤、趙建銘和陳致中買東西送人,錢由陳幸妤等人墊付,吳淑珍才給他們錢,再拿發票請領國務費。
當時檢察官問阿扁,何時叫陳幸妤等人用國務機要費宴請賓客,賓客的對象又是誰?陳水扁回答:「都是一些長輩朋友,姓名我記不清楚。」合議庭認為,陳幸妤等人既已承認偽證,陳水扁的供述也屬虛偽不實,甚至有教唆偽證的嫌疑。
還有貪汙官司 陳幸妤恐出國夢碎【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09.09.02
扁家偽證案宣判,台北地院將扁家子女依貪汙共犯提出告發,而且未解除陳幸妤的限制出境;縱使判六月徒刑的偽證案可以聲請社會勞動,免去牢獄之災,但陳幸妤姊弟及趙建銘等三人,未來還得再面對貪汙重罪的官司。
扁家子女陳幸妤、陳致中姊弟及趙建銘在偽證案的法庭上全都認罪,合議庭仍然沒有給予緩刑,主要考量陳致中、趙建銘分別另涉洗錢案及台開案,即使判緩刑也可能被撤銷;更重要的是,法官發現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在私人消費時,就已知道發票可以拿來報公帳。
合議庭要求檢方偵辦扁家子女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和陳水扁、吳淑珍是否為貪汙共犯?檢方認為,扁家弊案在本月十一日宣判時,國務費案的判決書可能也會就陳幸妤等人是否有共犯事實作認定。
據了解,扁家弊案的審判長蔡守訓閱卷時發現,除了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涉及詐領侵占,機密費的申報也有問題,包括陳致中、黃睿靚文定迎親時的搭機費用,陳致中的違規超速罰單、赴美簽證費,陳幸妤的綜所稅等私人支出,都申報機密費。
據指出,扁執政時,外界質疑第一家庭成員的「世紀婚禮」費用從何支出。總統府曾發新聞稿澄清,表示扁家會自行付款。但根據法院的調查,陳幸妤姊弟和趙建銘的私人支出,實際最後是拿納稅人的錢支付。
扁家偽證案的承審法官質疑扁家子女拿國家公帑當私人家用,主動告發,要求檢方偵辦有無貪汙嫌疑;由於合議庭未解除陳幸妤的境管,加上檢方後續的偵辦動作,恐怕會讓陳幸妤積極規畫的出國留學計畫破滅。
吳淑珍在法庭上曾說,扁家的官司是她一手造成的,她很後悔連累到子女和女婿。法界人士指出,縱使未來法官判吳淑珍重刑,她的身體狀況將難以執行刑期,而扁家子女又捲入貪汙弊案,官司路愈來愈長、愈來愈沉重。
社會勞動 檢傾向幸妤義診、致中掃社區【聯合報╱記者熊迺祺2009.09.02
趙建銘、陳幸妤夫婦及陳致中因偽證罪被判刑六月,雖不能易科罰金,但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檢方表示,未來原則上會核准趙建銘、陳幸妤聲請義診替代服刑,但法律勞務暫不需要,因此陳致中可能被安排清潔社區。
法界人士分析,陳致中另涉扁家洗錢案,趙建銘還被控內線交易,既然他們對偽證案選擇認罪,最好的因應之道是儘速執行完畢;否則如果洗錢案、內線交易案被判徒刑確定,將失去以社會勞動取代入監的機會。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表示,受刑人所聲請社會勞動項目必須符合公益,替弱勢族群義診可視為公益,只要有慈善團體或公立醫院提出需求,陳幸妤和趙建銘又符合這種專業,檢察官原則上不會不准,甚至可安排兩人到監所看診。
有法律專長的陳致中部分,劉承武認為法律諮詢服務看起來暫不需要,因為公家機關有法律人員,而且法律諮商意見正確與否難以判斷,安排這種社會勞務風險太高,實在想不到法律諮商屬於那種公益事項。
至於台開內線交易案及國務機要費案,會不會影響趙建銘、陳幸妤姊弟聲請易服勞動?劉承武說,依無罪推定原則,只要趙建銘等人偽證案定讞時,其他案件尚在偵審,就不應該認定是累犯;符合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檢方不會擋路。
A外交錢遭訴 扁30萬美元進子帳戶2009-09-23 中國時報 李永盛
特偵組偵辦扁朝機密外交弊案,查出前總統陳水扁利用任內出訪機會,侵吞機密經費三十三萬美元,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捏造「安亞」外交專案第四期經費,詐領五十萬美元,前外交部政次高英茂配合邱義仁,指示外交部撥款。因此昨天依貪汙罪嫌將三人起訴。
特偵組偵辦扁朝機密外交弊案,查出前總統陳水扁利用任內出訪機會,侵吞機密經費三十三萬美元,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捏造「安亞」外交專案第四期經費,詐領五十萬美元,前外交部政次高英茂配合邱義仁,指示外交部撥款。因此昨天依貪汙罪嫌將三人起訴。
陳水扁任內出訪十一次,對外都宣稱是為台灣拚外交,但外交部前後撥給他一○八萬美元的外交零用金,每次他領到現鈔後,竟然都扣下三萬美元左右,餘款才交給馬永成、林德訓等親信幕僚,在出訪時使用。扁共計侵吞三十三萬美元的外交經費,其中大約三十萬美元,事後都由吳淑珍交代陳鎮慧,以人頭名義匯到美國花旗銀行的陳致中帳戶中,供他作為留學美國的開銷花費。
扁辯稱領得外交零用金已全數用完,沒有剩餘,且沒有人告訴他沒用完要繳回。珍則說謊,強辯匯給致中的錢,來自父親喪禮親友致贈的奠儀,或是親友自國外回來,探望母親時所致贈的美元紅包。
但馬永成等扁親信向特偵組表示,扁每次領到零用金都先扣下三萬美元。前外長田弘茂等則證稱曾向扁說明零用金應專款專用,用不完要繳回國庫。
特偵組查出,九十四年九月十九日扁扣下三萬美元後,隔天珍即指示陳鎮慧將錢匯入吳景茂在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的外幣帳戶,另扁家也從未持台幣買美鈔再帶回家中,特偵組依扁家親友證詞及相關事證,戳穿扁珍的謊言,認定匯給致中的美金,都是來自外交零用金。
另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於九十四年一月間,明知外交機密的「安亞專案」,前後只有三期,並已於九十三年日由邱及柯承亨赴國外辦結,卻仍捏造有第四期專案,需用五十萬美元,並以「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函」,發文給時任外長的陳唐山,指示外交部將錢匯入國安會指定帳戶。
但國安會及外交部均無此一專案的詳細檔案資料,外交部僅憑邱義仁一紙公文,就撥付款項。時任外交部政次高英茂,即使人在國外,還打越洋電話,指示辦公室秘書及亞太司承辦人,以每張面額一千美元的美金旅行支票,取代現鈔的模式付款。
事後五百張美金旅行支票,一三三張在美國賭城某飯店兌現,二○七張在某國兌領,迄今尚有一六○張未兌現,流向不明。
特偵組認定邱義仁涉嫌利用職務詐取外交機密經費,高英茂則涉嫌幫助,因此,將兩人起訴。
核銷浮濫 近十件機密專案續查2009-09-23 中國時報 李永盛
特偵組昨天起訴扁侵吞外交零用金及邱義仁詐領安亞專案經費案,但手中仍有「醫和」、「拉美」等近十件外交機密專案尚在清查中。另安亞專案中,調查局曾移送一名外籍人士,但特偵組以查無具體事證為由,將此一神秘人士簽結。
特偵組偵辦機密外交貪汙案,發現扁政府主政時期,外交部機密經費核銷浮濫,違背正常支用程序,扁與邱義仁等人利用此弱點,涉嫌「假外交機密之名,行A錢之實」。
特偵組查出,邱義仁詐領的五十萬美元,屬於外交部專案機密經費。按外交部支用外交機密專款的程序,本應採「由下而上」辦理,即由外館提出需求,草擬執行計畫,再報外交部相關地域司,看有無預算。若有錢、有需要,由承辦司簽公文,經由外交部長核准後,公文會會計處,製作傳票後,再交出納出款,事後還要收據核銷。
但國安會的公文中,只有安亞專案的名稱,及所需經費五十萬美元,卻沒有專案內容,也沒有執行計畫,不只外交部承辦人員不知道這個專案是作什麼的,連陳唐山也不知道。
而五百張面額一千美元旅行支票,迄今還有一六○張未兌領,不知去向。特偵組說,若這筆錢真用於機密外交,迄今四年多,還未用完,也未繳還國庫,根本是難以想像的事,因此,認定邱義仁是假外交機密之名,行貪汙之實。
特偵組也查出,扁朝多個外交機密專案中,有龐大的經費流向不明,不是沒有收據,就是沒有績效進度報告,甚至部分經費「出口轉內銷」,回流到國內帳戶。例如扁政府以執行拉美專案為由,要求外交部支付二千萬美元,這筆錢由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前會長吳明基領走後,卻流向不明。
涉詐50萬美元 高英茂稱清白、邱義仁未回應【聯合報╱記者王光慈2009.09.23
外交部前次長高英茂昨天對遭起訴非常氣憤,強調完全不能接受這種莫名其妙的侮辱,他願意用生命保證自己的清白。
高英茂說,從電視上看到特偵組記者會,才知道他被起訴,「我實在是非常非常驚訝」,這個事已經拖了十個月,傳訊他十一次,他都誠實以告,結果被控貪汙、詐財罪名,根本就是亂來。
高英茂說,司法單位辦案,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不能以豐富想像力胡亂推論;司法機關當然有調查權,但歸結到最後,要看當事人的動機在那裡,「我是當事人,我自己做了什麼事,動機是什麼,我自己清楚,我敢做敢當。」他要向司法單位提出挑戰。
高英茂強調自己是一個有四十年學術經歷的學者,不是一個亂搞的政客,「如果不是自認無罪,也不敢這麼大聲對你(記者)講話」,如今天被以這種不堪的罪名起訴,畢生的清譽毀於一旦,非常不公平。
【記者李恩慈/高雄縣報導】國安會前祕書長邱義仁涉嫌在安亞專案中詐領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遭起訴,昨天邱不在高雄縣內門鄉農園,記者查無他的行蹤,無法知道他對此事的看法。
與邱義仁一起到內門務農的農委會前副主委戴振耀表示,他們現在都過著低調的農村生活,對司法案件不想有任何回應。
今年五月初,邱義仁在戴振耀的邀請下,一起到高雄縣內門鄉永吉村承租一處荒廢多年的土地種植絲瓜;但八八水災絲瓜園幾乎泡湯,損失四十萬元,現在準備栽種彩椒、番茄。
機密外交 貪扁的遮羞布【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9.09.23
從國務機要費案、巴紐案到安亞專案,「機密外交」、「國家利益」都被涉案者拿來當保護傘。不過,越來越多的事證顯示,機密外交經費是如此的被浮濫使用,國安會與外交部又是如何濫用國家機密,讓「機密外交」成為貪腐的最佳遮羞布。
國務費案調查之初,陳水扁便一再拿機密外交工作為自己辯護,為了國家利益拚外交,不得不動用機密外交經費,也不得不支用國務機要費;結果很多款項流到自己口袋,國家是重複撥款給他,他則重複A錢。
機密外交專案或預算,原本該是外交部或外館依專業研判、擬定專案計畫、內容,簽報後供高層研析可行與否,核可後再請領;機密外交經費的核銷即使必須保密,但絕不是保密到「不留痕跡」,毫無節制、監督。
但以安亞專案為例,國安會秘書長一紙公文就要求外交部撥款,公文上只有專案名稱與要求撥款的數字,國安會跟外交部目前連安亞專案的工作內容、執行情形都沒有任何檔案資料可查,是什麼樣的決策與執行官員,讓國家經費、人民血汗錢可以這樣使用?
邱義仁以國安會秘書長名義發文給外交部,隨意就在公文上加註「絕對機密」,即使工作內容真屬機密,但完全不顧國家機密法對於核定機密的基本程序,難道沒有濫用國家機密之嫌?
從一連串假機密外交之名衍生的弊案看來,印證了「機密、機密,多少罪惡假你之名而行」。
扁告洋狀 美應占領台灣【聯合報╱記者林政忠、何祥裕 2009.09.23
前總統陳水扁秘書江志銘昨天證實,扁將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茲,並願意到美國作證。
媒體報導指出,陳水扁在訴狀中說,對歐巴馬等人提告,是要美國負起占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如果美國政府認為他貪汙,應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他,而不是「中華民國」法院。
陳水扁是委託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提出訴訟,扁辦指出,林志昇上周五與陳水扁第四度見面,確認提出控訴美國政府案,今天向美國軍事上訴法庭遞件,陳水扁並以「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在聲明上具名。
不過,陳水扁稍晚透過扁辦公室發出聲明說,扁控告歐巴馬及美國國防部,應負起對台管轄權。不過,扁辦強調,扁是凸顯台灣主權的問題,和扁案一點關係都沒有。
扁辦主任劉導說,陳水扁的簽名只有包括聲明的部分,完全沒有提及扁案判決;傳出有關要求美國軍事法庭對扁重新審判的說法,「已經超出陳前總統具名授權的範圍」。
陳水扁在聲明中指出,在他擔任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八年期間,常常感覺有「神祕力量」在後面運作。美國經常做有關台灣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財產或有關台灣領土處置的決策,經過很多年的靜思、調查,他的結論是,這個後面運作的神祕力量,是一九七九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也是美國總統發布的某些首長命令,而不是一九五二年的「舊金山和約」。
他說,依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仍留在該條約的「主要占領權國」美國管轄下,這個管轄是由美國「軍事政府」執行;美國總統從一九五二年四月底到現在,從未宣布有關「台灣人的平民政府」在台灣取代美國軍事政府的運作。
扁並表示,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至今仍在,本地台灣人民有權利享受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正當法律程序。
扁辦強調,陳水扁希望藉此作為凸顯於國際法「台灣國家地位」問題,並具體反映台灣人民應全面揚棄「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積極追求建立新國家、制定新憲法。
扁告洋狀/美國務院不回應【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 2009.09.23
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前總統陳水扁突發奇想,要向美國軍事法庭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與國防部長蓋茲,美國國務院官員對此事表示,沒有回應。
國務院官員上午接受記者詢問時,對此事表示「知道了」後,反問記者「你是要問我對這件事有什麼回應嗎?」
國務院官員說,他預期會有台灣的媒體記者詢問此事,但國務院迄今尚無任何回應。
一位在美國的律師表示,陳水扁當然可以請人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問題就是有沒有法官願意受理,就算有法官願意受理,一審、二審甚至到最高法院,都不太可能會被當一回事,結果通常是不受理。
另一位法界人士說,如果以陳水扁家族的犯案情形,這些人的貪汙案件若由美國法院審理,恐怕陳水扁更沒有翻身空間,因為光一顆用國務機要費買給吳淑珍的鑽戒,就會讓陳水扁百口難辯。
扁告洋狀/法界哈哈哈:要美干涉台內政?【聯合報╱記者蘇位榮2009.09.23
陳水扁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茲,要求美方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律師界聽到後反應幾乎都一樣,大笑幾聲,不知道該如何評論,建議阿扁最好還是透過體制救濟,好好打官司,比較實際。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表示,台灣地位是否確定,應由歷史學家評斷,阿扁即使認為法官不公平或覺得自己被冤枉,也沒必要藉著否定台灣的司法,來訴諸自己應該獲判無罪,而是要回到體制內爭取。
律師李傳侯認為,阿扁告洋狀,實在太荒謬,他認為美國法院會以沒有保護的必要性,直接駁回訴訟,阿扁又不是美國公民,美國政府何必淌渾水「保護」他?中共也一定會認為這是干涉內政,怎麼可能會容忍?
扁告洋狀/網友:原來大家都是美國人【聯合報╱記者李光儀2009.09.23
前總統陳水扁出怪招狀告美國總統歐巴馬,網路上立即酸成一片。有人要扁乾脆寫信給ET叫外星人來救他;不過也有人用「陰謀論」角度看待,認為扁就是要大家以為他瘋了,才可以不用坐牢。
陳水扁狀告歐巴馬的消息,在PTT的「政黑版」引來不少討論,有人直接反應是問「這是真的嗎?」,但酸扁的仍佔大多數。有人說扁敢告歐巴馬,是另類的「台灣之光」,還有人說扁應該是被關太久,關到頭腦壞掉了;說阿扁該去吃藥的,更是一個接一個。
說陳水扁腦筋壞掉的還不算是酸到最高點,有人說扁「應該去告NASA(美國航太總署)」,或者「從口袋拿出ET寫給他的密函」,叫外星人來拯救地球,接他去火星。還有網友說,原來「大家都是美國人」,「馬英九只有綠卡太遜了」、「李慶安解套了」。
觀察站/政治狂徒 鬧國際笑話【聯合報╱記者林政忠 2009.09.23
在百案齊爆的不利因素下,前總統陳水扁出怪招,揚言控告美國政府。陳水扁打算引發國際關注,他被長期羈押的事實,但「告洋狀」也無法掩飾扁家「無所不貪」的犯行,陳水扁打算用政治動作轉移司法焦點,最後可能鬧成貽笑國際的醜聞。
搶在扁案移審高院審理庭之前,陳水扁「告洋狀」的動作正盤算著如何一箭雙鵰。對外,扁打算引進國際勢力對馬政府施壓,如果美國法庭受理告訴,他就能光明正大地訴求要到美國出庭,「引外力」解除司法羈押;對內,扁不斷訴求台灣主權,進一步號召獨派挺扁力道。
扁式花招一窮二白,大家都知道這終究只是政治幌子,說穿了,陳水扁目的就是希望解除羈押、重獲自由。
然而,特偵組昨晚對機密外交案以貪汙罪偵結起訴,無疑是對扁當頭棒喝。特偵組指出,陳水扁涉嫌侵占外交部提供元首出訪的零用金,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私用,出訪十一次,共侵占公款卅三萬美金。
陳水扁計畫著「告洋狀」的同時,應該要考慮這些見不得人的事,是不是也要同時公諸國際?扁自稱是「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為何好意思每次外交出訪都要暗槓「流亡政府」三萬美金?八年元首任內不提告,為何被重判無期徒刑後才想到要告?
陳水扁被長期羈押的司法人權問題,已引發社會關注和同情,民進黨內也湧現挺扁聲浪。但一聽到陳水扁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黨內都解讀扁又在出怪招,大家若非冷漠以對,就是嗤之以鼻:「阿扁是不是起肖了?」
一審宣判後不久,陳水扁原本還信誓旦旦地說,「我要在二審時全力打好司法官司」,但過不到幾天,陳水扁又恢復政治狂徒的本性。
扁告歐巴馬 綠委:司法攻防策略 2009-09-23 中廣新聞/李人岳
前總統陳水扁再出奇招,要再美國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美國國防部,引來各界議論。扁嫡系立委高志成還是堅持,陳水扁只是要突顯主權問題,和扁家弊案沒有關係。
不過立委管碧玲認為,雖然「台灣地位未定論」是許多獨派團體的主張之一,不過她認為,陳水扁此舉應該是司法攻防上的策略。民進黨黨團幹事長王幸男則說,在看守所裡最大的好處就是「空間有限、時間無限」,陳水扁會想到這樣的主張,很自然。
前總統陳水扁身陷弊案訴訟,現在又想出奇招要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主張美國對台灣的軍事佔領還沒有結束。外界對於這樣的想法不免覺得匪夷所思,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雖然她自己並不認同,不過台灣主權未定論也是某些獨派團體之中,也是被接納的論述。但是在她看來,陳水扁現在提出這樣的主張應該是司法攻防上的策略。
扁嫡系立委高志鵬則說,陳水扁只是希望以這樣的行動提醒大家台灣主權的問題。只是時間巧合,絕不是為了扁案或羈押而出什麼奇招。
身為公媽派的黨團幹事長王幸男則說,他也坐過牢,獄中最大的好處就是「空間有限、時間無限」會想到這樣的主張,很自然。王幸男說,阿扁沒有發瘋,腦袋還很清楚,這些話阿扁早就應該講,現在才說難怪會被說成是政治操作。
否定台灣主權 超大諷刺2009-09-23 中國時報 王己由
正當扁家弊案即將上訴高院之際,傳出陳水扁跨海向美國軍事法庭提訟,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國防部長蓋茲,並以美國對台仍握有軍事占領權為由,要求美國政府來審判他有沒有貪汙。此舉不啻放棄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和他過去一再聲稱為台灣主權奮鬥,簡直是大諷刺。
陳水扁過去再三強調要為台灣主權獨立奮鬥,甚至在扁案審判期間,他和太太吳淑珍對海外洗錢,都辯解款項是為卸任總統後,要在海外爭取台灣國際地位所用。
不論扁家人對海外洗錢的辯解是否為真,至少都沒有否認過台灣是一個國家。但律師出身的陳水扁,比一般人更熟知,司法權的獨立行使,正是一國主權獨立的象徵,收押在看守所八個多月後,難道連基本的原則都忘了嗎?
扁認同獨派的主張,搬出「舊金山合約」,以台灣地位未定論,否定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要求美國重新審判扁案和傳他出庭,還自我貶抑,在告歐巴馬的訴狀上,以自己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前總統名義署名。
如此怪異的主張,或許是扁為凸顯遭偵審貪汙的抗爭手段之一。但扁畢竟擔任過兩任總統,不論中華民國在台灣,還是台灣的中華民國,他都行使過八年的統治權,怎會一夕就否定自己過去主政的國家,沒有獨立主權和司法權,這是愛這塊土地的人所持的言論嗎?
扁告歐巴馬,說穿了只是為一己之私出的怪招,相信理性的國人自會判斷是非曲直。他這一招在高院即將受理扁案上訴,審酌是否繼續羈押時,難保「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是否會被認定有逃亡之虞,成為羈押理由之一,值得後續觀察。
阿扁是美國人?2009-09-23 中國時報短評
扁案二審正緊鑼密鼓,周五將先召開延伸庭,國人把焦點全放在高院,沒想到前總統陳水扁卻在美國開闢「第二戰場」,主張台灣仍在美國的軍管狀態,所以扁案的司法管轄權屬美國軍事法庭。
部分台獨人士認為,日本只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台灣的統治權,而未交還中國;所以台灣地位未定,仍屬盟軍暫管。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即持此論點,目前正在美國打官司,爭取台灣應有類似關島的美國屬地地位。
不過,國際法通常只有參考價值,條約更是標準的「芭樂票」,兩國要開戰前,最常簽的就是「友好條約」;二戰時,德蘇間就是如此。
國際政治講的是利益與實力,兩者若不衝突,最好就是維持現狀。當年,國軍代表盟軍接受日本投降,中華民國隨後有效統治台灣至今,這就是現狀。後來總統民選,民進黨也推派人選參與,當然也就是承認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台灣的現狀。
民進黨「台獨黨綱」認為,台灣是一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任何獨立現狀的更動,須經全民公投決定。
而陳水扁當過總統,是我們主權的象徵。現在竟為了脫身,主張自己是美國屬地住民,真是無恥至極。
扁告洋狀/中日和約 早確立台灣地位【聯合報╱記者郭乃日2009.09.23
前總統陳水扁引用舊金山和約,要求美國軍事法庭對扁案重新審判,國史館館長林滿紅指出,這還是「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論調,雖然中華民國並未參與舊金山和會和簽署舊金山和約,但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已確立了台灣地位,是屬於中華民國的。美國對台灣並不具有佔領和管轄權。
林滿紅表示,支持「台灣地位未定論」者最常引用的是舊金山和約第二條,即日本放棄韓國、台灣、澎湖等佔領的土地,但卻沒有放棄的對象。
林滿紅說,國民黨一直強調開羅宣言中,已明確宣示日本應歸還台澎金馬,但獨派人士認為這只是同盟國對日作戰的宣言,並非國際條約。
對舊金山和約有深入研究的林滿紅解釋,波茨坦宣言是依據開羅宣言而來,而日皇的投降宣告又是根據波茨坦宣言。也因日本投降,才有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的中山堂受降典禮。而從歷史照片中,可見受降典禮有美國人在場,這顯示這場受降典禮是美國軍政府的安排。而舊金山和約第四條中B款中規定,日本承認美國軍政府處置並分配日本政府在台灣的主權之有效性,確認了一九四五年的受降成立,把台灣交還中華民國。這意謂著,台灣地位在國際政治上已定,但台灣地位在國際條約上仍未確定。
林滿紅進一步說明,舊金山和約第廿六條規定,日本可與之前處於戰爭狀態的國家,簽訂雙邊和平條約。日本亦於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與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簽訂「中日和約」,並在同年八月五日生效。中日和約的簽訂,確定了台灣在國際條約上的地位,所以台灣地位很明確,是屬於中華民國。
續押! 扁癱軟失神【聯合報╱記者蕭白雪2009.09.25
台灣高等法院歷經四小時庭訊,昨晚九時以陳水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重罪,且扁曾任總統,較一般人更熟稔潛逃管道,仍有逃亡可能,並有羈押必要,裁定從昨天起羈押三個月,直到十二月廿三日、平安夜前一天。
原本微笑進入法庭聽取是否裁定羈押的陳水扁,在聽完合議庭宣布裁定羈押後,整個人活力盡失。法官離開法庭後,他癱軟在椅子上,恍惚失神,頭抬向天花板,久久不語,對於法庭內旁聽支持者的小鼓譟,他都沒有反應。
高院裁定指出,陳水扁已被一審法院判處六項罪名,合議庭受理扁案後,參閱相關卷證資料,認為扁犯罪嫌疑重大,且遭一審量處無期徒刑重罪,法官需要審酌將來案件審判及刑罰執行的保全,來判斷是否羈押。
此外,合議庭認為,扁案尚有海外鉅額資金狀況有待了解與追查,相關洗錢行為遭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發現後,有證據顯示扁家仍有隱匿資金行為,且陳水扁曾任總統,較一般人更熟稔潛逃管道,有逃亡可能,並有羈押必要。
依照規定,高院接押後,羈押日期從昨天重新起算,第一次羈押期限三個月。合議庭並指出,陳水扁在法庭上就上訴意旨及羈押必要性,多所陳述,合議庭均已聆聽,將來審理程序上將逐一考量、查證對扁有利、不利的說法與證據。
將來合議庭會在準備程序再就全案證據部分加以整理提示,就證據能力問題聽取檢方與被告意見,辯護人也可再提出證據方法,作為高院裁判依據。但是,昨天審酌的證據已足夠羈押扁,至於扁犯罪是否成立,不在昨天羈押與否的審酌範圍。
合議庭也表示,陳水扁仍可以提出聲請具保,法官會再審酌。
續押理由 有逃亡之虞獲認同【聯合報╱記者王文玲 2009.09.25
二審公訴檢察官提出陳水扁仍有逃亡、串證、羈押必要等五大理由,主張應繼續羈押扁,且不適宜以具保代替;這些訴求獲得合議庭認同,裁定陳水扁繼續羈押。
公訴檢察官張進豐表示,羈押除了確保刑事偵查、審判順利進行,還有保全刑事執行的目的。此時,旁聽席的挺扁民眾聽了不滿地嘟嚷「沒有人性」,並發出「嘖嘖」的異聲;審判長鄧振球立即要求法警維持秩序。
張進豐說,陳水扁已經一審判決無期徒刑,犯罪嫌疑重大「無庸置疑」,而其所犯是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也符合羈押的要件。
張進豐進一步主張「有事實足認」陳水扁有逃亡之虞,因為陳水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且扁和家人將犯罪不法所得匯往海外,至今仍有五億七千萬元未經查扣;羈押目的之一在實現國家的刑罰權,扁被判重罪後,逃亡誘因提高。
他說,陳水扁一審時全盤否認犯罪,也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的事實,到了二審,扁可以再傳證人或請求調查證據,仍有隨時勾串或湮滅證據的疑慮存在。
在檢辯交鋒後,審判長詢問檢察官,為何一定要羈押扁,有無以具保代替羈押陳水扁的可行性?檢察官林錦村隨即提出最高法院的多項裁定案例,作為扁被判重罪、有羈押必要性的憑據。
軟禁戴腳鐐都可 扁求法官別押【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9.09.25
圖/聯合報提供
陳水扁為了免除羈押,昨天主動提出一連串替代羈押方案,「像翁山蘇姬般軟禁在家,或像性侵害犯、王令麟一樣戴電子腳鐐,我都願意」,只要法院不要押他,但法院並不同意。
阿扁為了換取自由,主動提出多項令人意想不到的替代方案,包括註銷護照、軟禁、戴電子腳鐐、二審不傳證人等,可是仍無法說服法官同意解除羈押。
阿扁悲情的說,「要我坐一輩子的牢,我無怨無悔,這是我的宿命」,但請法官相信他絕不會逃亡,法官可以將他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或具保停押,「如果這些不夠,乾脆請庭上把我像翁山蘇姬般軟禁在家」、「我也願意接受庭上限制我會面的對象及參與活動的範圍」。
阿扁還滔滔不絕的向法官建議,他可以把護照交還給外交部註銷,也可以像性侵害犯或東森集團負責人王令麟一樣,戴上電子腳鐐,或定時向法官報到,「不論什麼方案,我都願意」。
陳水扁在出庭前,自己就在紙上寫了一連串替代方案,庭訊時,他不斷指控羈押他是「欺負」他,他一個卸任總統,前天晚上在看守所裡,屈指一算,已經被關了三百天,檢方為了押他,移審還說他有串證之虞。
他一度語氣高亢地說:「是不是我二審不傳證人、不提新事證,只用一審的證據,就不會放棄,我可以放棄吧,捨棄吧」,「為了押我,押三百天還不夠,真的不要欺人太甚」。陳水扁向合議庭強調,只希望能與一般被告同樣的訴訟權利。
陳水扁說他的案件頂多三個問題,一是特別費性質,一是選舉錢的問題,另外就是總統職權、職務上的問題,他認為特別費跟選舉錢都是共業的問題;他憤怒地說:「這些歷史共業怎麼會變成我一個人要負所有責任」、「一件又一件,沒完沒了,難道特偵組的成立只是為了阿扁一個人、只是為了辦扁家?」
扁對特偵強硬 對法官柔軟【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2009.09.25
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面對特偵組,他態度強硬回批,「不要欺人太甚」;但面對合議庭,他身段極盡柔軟,提出各種條件懇求合議庭法官不要羈押他。
陳水扁在庭上的表現,可謂能屈能伸,昨天為了爭取不要羈押,姿態和條件更是低到令人驚訝。
特偵組檢察官在法庭上論告指出,陳水扁可能會在二審聲請傳訊證人而有串證之虞,陳水扁氣到極點,他說,「我沒有辦法想像檢察官竟以這樣理由來聲押我」,「我可以放棄(二審不傳證人)吧,真的不要欺人太甚」。
陳水扁表示,「檢方要嘛就找一條正當的理由來押我,我做了八年總統,會為自己的清白奮鬥」。他為了證明自己不會逃亡,轉而向合議庭法官「懇求」,「我不必享受任何卸任總統的特別禮遇,但請給我像一般被告的訴訟權和防禦權」。
阿扁接著向法官求情,接下來的庭訊,一定隨傳隨到,縱使生病,也不會請假,充分配合合議庭的要求及其他所有可能的代替羈押方案。
陳水扁在低姿態提出各種條件後,又回頭反批檢察官,「很多事適可而止,不要再太過分」,如果重罪被告都要羈押,那為什麼蘇建和被判死刑的人還在外趴趴走,死刑犯都可以不必羈押?為什麼就押他?為什麼馬永成被判二十年徒刑,也沒有被羈押?
檢方駁斥說,蘇建和三人是在高院更審判無罪時獲釋,之前還被羈押十幾年,阿扁的情況與蘇建和案,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傳2:1裁定續押 高院否認【聯合報╱記者謝梅芬2009.09.25
藍綠政治人物,昨晚都指稱高院續押前總統陳水扁的決定,法官是以二比一投票的結果,但高院否認此說。
高雄市長陳菊昨晚表示,前總統陳水扁續押,法官對續押的決定意見是二比一,並不一致,可見是否續押仍有可議之處;她會持續關心阿扁的司法人權,也擔心司法人權受到傷害。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晚受訪時表示,前總統陳水扁被高等法院裁定繼續羈押,他得到的訊息顯示,應該是「二比一」,至於投贊成解除羈押的是那位法官,大家可以從這名法官過去的紀錄就知道答案了。
邱毅說,從三位法官以往風格來看,鄧振球先前就曾撤銷地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代表對本案已經有心證,而潘翠雪、彭幸鳴則較常羈押習慣喜歡耍心機的被告。從最後結果拖了很久才公布,可以想見三人間有意見不同。邱毅並說,鄧振球過去常有將被告的刑度由一審大幅減輕的例子,因此阿扁二審是否還是會被重判,還很難說。
外傳合議庭對扁羈押有爭議,高院表示三位法官意見一致,對於陳水扁是否應該羈押,並無外界所稱爭執不下的情形。
法界人士指出,政治人物所稱受命法官、陪席法官要押、審判長鄧振球堅持不押的情形,依三人平常的行事風格,是不可能出現的情形。
裁定後扁耍三不 不走、不簽、不下車【聯合報╱記者熊迺祺2009.09.25
高院裁定續押阿扁,讓本來抱持一線希望的陳水扁當庭癱軟不肯離座,拒簽筆錄。在高院派出救護車將扁還押台北看守所後,扁拒下車,戒護人員最後將扁送進醫務室。阿扁不走、不簽、不下車,最終還是繼續押在看守所。
記者陳正興/攝影
合議庭「裁定羈押」話才落下,陳水扁立時臉色發白、癱坐在被告席上,仰頭望著天花板不語;隨後一連串的「幾近耍賴」的消極抗議,先是稱病,又拒看筆錄及簽名,返回看守所時不下車進舍房,要求進醫務室,直到凌晨零時廿分才回舍房。
昨天的陳水扁,裁定宣示前、後,表現判若兩人,台北看守所已指示相關管理人員,最近務必密切注意陳水扁的一舉一動。
合議庭在晚間八時四十五分宣示羈押與否的裁定結果,陳水扁被法警帶入法庭聽判。他步入法庭時面帶微笑,精神、氣色俱佳。
審判長鄧振球首先針對合議時間稍長,向被告及檢辯雙方、旁聽記者及民眾致歉,隨即宣示三點裁定,但在第一點還沒講完,提到「希望被告相信判決時」,旁聽記者已預測到阿扁可能續押。
果然,第二點提到,參考地院判決扁六項罪名…審酌海外鉅款有藏匿、曾任總統比一般人更有潛逃管道;這時扁應確知釋放無望,又要回籠了。
第三點提到會重視陳水扁所提羈押替代方案時,群眾有些鼓譟。三位法官一念完裁定立刻走人,旁聽民眾有人哭出聲來;此時的阿扁,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仰頭,望著天花板數秒鐘後,表示不舒服,癱坐在被告席上。
三名法警趨前檢視阿扁的身體,有民眾鼓譟「叫法警拿槍給扁自殺算了」;法警讓扁躺在被告席長凳上,並緊急聯繫一一九救護人車。
看阿扁臉色很蒼白,高院一度準備將他送台大醫院。法警拿毛毯、枕頭供他休息,救護員又多次測量他的生理狀況;晚上十時卅分,阿扁臉色已漸回復正常,血壓一一七、血氧九十九、脈搏八十五、血壓八九/一二一,一切正常,合議庭決定阿扁不送醫,直接還押看守所,由看守所醫護室注意。阿扁即躺在救護車上、鼻上插著呼吸管回看守所。
拚孩子生路 珍:要我咬扁也可以2009-09-25 中國時報 何醒邦
扁案移審高院,扁家人將全力拚二審。不過,扁嫂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昨日表示,其實吳淑珍對於一審結果興趣不大,要不是因為兒子陳致中也被判刑,「理都不想理檢方。」而陳致中夫婦則將在二審中力拚減刑與減少罰金。
據了解,二審時,扁案的公設辯護人將退出,交由扁的律師團接手,依照程序,預計最快明年六月就可能宣判。
林志忠表示,吳淑珍還曾跟他說過,「我已經死過一次(指車禍坐輪椅),本來就該死,這案子是政治審判,我一點都不在乎,要扁死也可以,要我咬扁、認罪也可以,只要能給小孩一條生路,不要抄家就好。」
林志忠說,吳淑珍其實從被起訴時的態度就是如此,她的個性也是如此,二審時可能也是這樣。但林志忠認為,法官並不會給承諾,吳淑珍這樣的態度其實意義不大。
相較於吳淑珍的興致缺缺,陳致中夫婦倒以平常心以對。陳致中委任律師葉大慧指出,二審並不需要特別準備,因為陳致中夫婦已認罪,較無爭議,現在就是刑度與須繳交二億元公益捐金額的問題;兩人並不會改變認罪態度,會繼續配合檢方,努力將海外資產匯回,看不同法院的法官有無不同見解,能否將刑期、金額減輕一點。
據了解,昨天扁案移審到高院,不同的法官首次開羈押庭,扁辦已預先對各種狀況先安排準備,包括籌措交保金、買豬腳麵線等細節,或是,扁若出來後要到哪住?不過,最後一切都歸零。
小英挺抗告 扁擬重組律師團【聯合報╱記者林政忠2009.09.25
高院昨晚裁定續押前總統陳水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晚表示,扁提出八項交保條件,這等於是交出人身自由,以確保沒有逃亡之虞,高院應該審慎考量,但法官沒有接受,她支持陳水扁提出抗告。
綠營昨晚群情激憤,有人建議黨主席蔡英文上街頭抗爭或舉行國際記者會;民進黨則表示遺憾,並呼籲大法官會議盡速做出對扁案換法官的釋憲案,至於是否上街頭還要再研議。
蔡英文說,她對延押結果感到失望,羈押人身自由,等於讓扁無法行使法律攻防權利,現在已經沒有羈押扁的必要。
扁辦秘書江志銘說,還要和扁研議,下一步是否提抗告或採取其他途徑;他也透露,扁傾向重組律師團,至於是否再聘原來的三位律師鄭文龍、石宜琳、洪貴參,還要再和扁討論。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說,蔡英文呼籲大法官釋憲都沒有用,如果司法院長賴英照一直避不見面,蔡英文應該號召群眾上街頭抗爭。
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王幸男說,扁案接二連三爆發,如果民進黨大規模抗爭,可能會失去社會支持,蔡英文可以舉行國際記者會,訴諸國際輿論。
台南市長許添財曾在民進黨中執會提案,若一審判決後續押扁,民進黨應採取強烈抗爭,直到阿扁被釋放為止;但他昨晚說,仍等待大法官會議對扁案一審程序合法性釋憲案的態度而定。
裁定續押 扁迷鼓譟、警掛彩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 2009.09.25
扁案移審高院,聲援人數僅約五十人,比警察、媒體還要少。支持者除了喊喊口號、對著法院燒香作法外,大半時間都是坐在馬路邊休息。昨晚阿扁裁定續押後,場外支持民眾難掩失望,九時起爆發數波衝突,造成記者、警員掛彩。
扁案昨天移審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就有零星的支持者,帶著自製海報到場聲援;警方在高院門口架起層層拒馬,並出動大批警力到場維安。
昨晚阿扁裁定續押後,聲援群眾不斷拿著礦泉水與雞蛋對著人群、媒體、警員丟擲,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副分局張奇文也被丟個正著。
警方為防刺激群眾並未逮人,只制止滋事者,請其他民眾幫忙安撫,並全程進行蒐證。挺扁民眾在宣洩情緒後,晚上十時後漸漸恢復平靜。
綠評估:扁這個人已邊緣化2009-09-25 中國時報 朱真楷
扁遭四度羈押,是否將引爆綠營支持者強烈反彈。對此,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直言,「這個人已經邊緣化」,無論羈押與否,對黨都不會有太大影響,誰都別想再從操弄扁得到好處;黨內副祕書長洪耀福也坦言,據他觀察,現在確實已經「不太有人在談這個問題了」。
但身為挺扁司法人權小組召集人的台南市長許添財,聞訊後氣憤的說,民進黨無意干擾司法獨立性,但北院臨時更換一審法官是否違憲,大法官迄今仍未做出解釋,如果最後確定違憲,「這場比賽豈不是玩假的!」他揚言,如果大法官繼續拖延,民進黨將展開「更加壓的動作」。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則表示,黨中央希望扁應當提出抗告,要求法院還他完整的司法防禦權,竭力為自己辯護。
但有民進黨人士說,支持扁的司法人權當然責無旁貸,但光是這幾天扁的「主權未定論」,就已經讓黨急得跳腳,甚至搬出「扁必須對自己言行負責」的說法試圖撇清關係。
林濁水指出,扁的種種作為已讓自己陷於邊緣,對民進黨造成的影響,「該失去的都已經失去」,而且「就算現在擺著不處理,也不會有更嚴重的受傷。」
林濁水說,扁案一審判決後,社會出現一種現象,就是有過半數的人認為「扁應當被判重罪」;但弔詭的是,相信審判過程公平的人卻不到半數。因此,扁案一方面讓民進黨扣分,同時也讓國民黨無法得分。
中常委蔡憲浩也認為,除非馬政府在此刻又犯下大錯,否則扁遭羈押引起的反彈,應當不會太強烈。他說,此次羈押已是第四次,該有的支持與傷害,都已成定局,因此黨中央未來幾天不會有太大反應。
冷眼集/機關算盡 困獸難出柙【聯合報╱記者林河名 2009.09.25
前總統陳水扁昨晚再度被高院合議庭裁定延押。強調會「力拚二審」的陳水扁,視這次裁定為重要一役,昨天應訊也精銳盡出,結果仍遭羈押,讓他深受打擊。
對扁而言,一審遇到「嫉惡如仇」的蔡守訓,運氣已經有夠背,不但一再遭延押,還被判重刑。他索性到了審理程序後半段,幾乎放棄法庭上的辯護,既解除委任辯護律師,也將判決結果「放乎去」。
陳水扁放棄一審、力拚二審的心態相當明顯。尤其,終於擺脫蔡守訓合議庭的管轄,他有機會尋求二審法官的認同,可以先求停止羈押,再為官司辯護。而高院的決定,也與未來二審結果息息相關。
昨天高院延押庭,陳水扁舉出各種替代方案,都在證明他不可能逃亡,只求法官准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看守所外為官司辯護。在法庭上,扁的鬥志高昂,顯現他對停押的寄望;而他激動陳詞,更可看出「非出去不可」的決心。
在高院延押庭之前,陳水扁跨海訴請美國總統歐巴馬啟動在台灣的美國軍事法庭,卻搞得獨派人士莫名所以,連民進黨中央都公開撇清「與扁的立場不一樣」。
扁雖強調上述主張「與扁案無關」,但看得出他想引入政治,救自己的貪瀆官司。只是繞了一大圈,還是必須回歸扁案,說服法官讓他開釋。
大法官早就宣示過,羈押刑事被告是干預人身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自應作為保全證據的最後手段,宜慎重從事。陳水扁爭取完整的辯護權,理當受到保障,法院也該以平常心裁定;但太多非司法因素的干擾,讓原本可以依法力爭的審理,反成了陳水扁的困獸猶鬥。
陳水扁自作孽不可活的訴訟策略【聯合報╱社論 2009.09.25
陳水扁二審被續押,毫不意外。首先,台灣司法史上,尚無判無期徒刑而未羈押者;其次,二審仍為事實審,以陳水扁已經無可信任的人格及偵審期間的作為,仍有串證、滅證之虞,而他爭取赴美國軍事法庭作證,亦不啻顯露了有逃亡之虞;再者,他既聲請「具保停押」,又放話稱繳不出巨額保金,法院若訂出保金卻被陳水扁用為抗爭的題材,法官將自取其辱。
陳水扁走到今日地步,主要是因他所採取的無所不用其極的訴訟策略使然;這使得昨日二審的合議庭,在陳水扁自願戴電子腳鐐及被軟禁的要求下,仍然裁定將他羈押。反過來說,倘若陳水扁在一審能坦承罪行,向國人誠摰道歉,並期望社會能給民進黨一個革新更生的機會;他無論在司法上或政治上,皆不至於落到今日地步。但是,陳水扁的訴訟策略與政治訴求,卻使他自作孽不可活。
陳水扁的訴訟策略,大架構如下:一、徹底的無罪抗辯。他辯稱在司法上沒有犯任何一點點罪,只有「社會文化罪」。二、完全沒有吐出贓款的意願。扁家贓款並未完全吐實,而已知的贓款也一毛錢都未吐出;陳致中夫婦已稱繳不出公益金,甚至放話扁若重保停押也拿不出錢,且迄今更無任何願意立即捐出若干公益金的表示(連李界木都吐出了三千萬贓款,郭銓慶則自動捐出了三千萬公益金)。三、徹底否定司法制度。不承認偵審的正當性,一概稱係司法迫害、政治追殺。四、更徹底否定國家。謂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沒有司法權,不能審判他,而應交「美國在台軍事法庭」審判。
這種「全有或全無」(All or Nothing)的訴訟策略,當然不可能使陳水扁獲致「全勝」,所以落至今日「全敗」的下場實屬必然。在司法上,陳水扁爭不到「未犯一點點罪/不吐一毛錢」的「全勝」,所以逼使他自己在政治上提出「完全否定司法/完全否定國家」的極端訴求;而在政治上的極端訴求,更須陳水扁以「未犯一點點罪/不吐一毛錢(因為不承認那是贓款)」來支撐。最後導致陳水扁在司法上及政治上皆陷極端境地,把自己逼到牆角。
陳水扁的自我矛盾是有目共睹的。他若否定中華民國司法,則何必上訴?又何不直接投訴他所杜撰的「美國在台軍事法庭」?而若中華民國沒有司法權,則陳水扁在中華民國總統八年任內的數以幾百萬計的司法或準司法裁判難道皆屬無效?陳水扁走到這一地步,非但因犯後態度極端惡劣而在司法上難有獲得寬假的餘地;他的政治訴求甚至在正統台獨眼中亦已是離經叛道。若台灣仍是美軍佔領地,台獨所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如何立足?此種喪心病狂的主張,將使得他的政治操作空間更形緊縮。陳水扁陷今日絕境,實因錯誤的訴訟策略與政治操作而自作自受。
陳水扁二審續押,在司法及政治上皆有效應。就司法言,陳水扁在押,非但使二審的審判環境趨於單純而較能保全,也使扁案的其他案件如二次金改案的偵查較能順利進行;這對於深究扁案全貌、追求國家正義應有助益。就政治言,陳水扁未開釋在外趴趴走並挾持民進黨,或許使有些藍軍「失望」,卻也使有些綠軍鬆了一口氣;唯倘能因此使台灣的政治環境較趨單純,應是好事。民進黨尤其應善用此一情勢,在陳水扁爆出「割台獻美」論之際,找出與扁切割的關節。
扁案發展至今,一方面陳水扁將台灣獻為美國「軍事佔領」的領地,另一方面二審裁定續押。法院及被告這兩條動線在此交會,陳水扁似乎已走到司法與政治雙輸的地步了。
最高法院罕見撤押 高院仍押扁2009-10-0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安芷嫻台北9日電)最高法院昨天撤銷台灣高等法院羈押前總統陳水扁裁定,高院昨晚重開庭,經過近6小時庭訊,高院凌晨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
最高法院昨天撤銷高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最高法院認為,如何認定陳水扁會隱匿海外鉅資、比一般人更熟潛逃方法,高院都沒說清楚,要求高院重新裁定。
由於最高法院主要屬法律審,鮮少涉及事實審的層面,也因此最高法院很少就羈押抗告,做出與高院不同見解。最高法院今天撤銷高等法院羈押裁定,司法實務上相當罕見。
恐逃亡 扁再押 三律師再上陣六小時攻防戰判後臉垮腿軟09-10-09 中時郭良傑
高院合議庭昨重開羈押庭,認為扁身為卸任總統,與家屬仍具有影響力,且在海外還有鉅額資產,在被判無期徒刑重罪後,逃亡可能性增加,因曾從事多次機密外交,與海外民間和政府人士多有連繫,比一般人更熟悉海外管道,隨扈只是保護非監管,以涉重罪和逃亡之虞,如果不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刑罰之執行,裁定羈押。
高院是在昨日傍晚六時十分重開扁羈押庭,歷經四個多小時的庭訊和近二小時的評議,在今(九)日凌晨十二時十分,由審判長宣示羈押陳水扁的裁定結果。
扁昨日重申絕對沒有逃亡必要,總統任內出國十多次,也沒有像祕魯前總統藤森搭機出國後「跳機」,如果要逃亡,為什麼還要叫子媳回國接受調查?強調一定會為自己的清白和名譽辯護,並說會面對國家法律審判,因為這是他無法逃避的,絕對配合訴訟指揮,隨傳隨到。
合議庭再度裁定羈押陳水扁,五項理由如下:
一、扁在一審是涉犯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貪瀆等六項罪名,都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已判處應執行無期徒刑的重罪。
二、扁曾任總統八年,依卷內資料所示,他曾主張以總統身分,參與多項機密外交,扁當有與海外政府或民間人士接觸的機會,自然較一般人更熟悉外國政府或通往國外的管道。
三、扁曾任總統,以其影響力及家人目前在國內外的資產,如到國外,仍可享有優渥生活。又依卷證所示,本案被告在得悉前調查局局長葉盛茂,轉知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發現洗錢疑慮後,仍有隱匿資金之舉。
四、扁雖主張如經釋放,因有卸任總統身分,會有廿四小時的安全護衛監控,無虞逃亡。惟該特種勤務,是基於禮遇及保護卸任總統的目的,不是為監管的目的而設,更無通報司法機關之責,難以其將來有隨扈的配置,即認扁無逃亡之虞。
五、扁涉有重罪,且有其和其家人、親信的參與,加上又有卸任總統的深遠影響力,及相當資產、人脈可資利用,故逃匿、延滯訴訟,並意圖免除牢獄的可能性極高,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刑罰的執行,且難以具保或限制住居之方式取代羈押的執行,有羈押之必要。
至交過世又遭羈押 北所:會注意扁情緒2009-10-0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9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凌晨裁定羈押前總統陳水扁,陳水扁還押台北看守所後,已依程序完成身體檢查,回到羈押房。北所表示,由於陳水扁友人吳文清過世,會特別觀察他還押後的情緒變化。
陳水扁搭乘高院警備車,在凌晨零時55分由警車引導下,返回台北看守所戒護區。北所外沒有支持群眾聚集。
陳水扁辦公室祕書江志銘表示,陳水扁在總統任內的傳譯陳主欣,今天上午10時30分,將到台北看守所探望陳水扁。
高院續押陳水扁 立院國是論壇焦點2009-10-09 中央社
台灣高等法院凌晨裁定繼續羈押前總統陳水扁,今天成為立法院國是論壇討論焦點。藍營立委認為,司法偵查明確,希望綠營不要藉題發輝;綠營立委認為扁案違反法官恆定原則。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上午在立院國是論壇表示,法官恆定、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等原則都是人民的資產、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但扁案臨時換法官,違反法官恆定原則,大法官釋憲至今也不敢端出來。
管碧玲也質疑扁案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她說,電視上天天上演全民公審都是來自檢調提供的消息,而檢調、警政單位也沒有自信能把被24小時監控的陳水扁留在台灣,擔心他有逃亡之虞,這一切只是顯示政治操作太可怕。
不過,對於綠營的批評,國民黨籍立委盧嘉辰認為,陳水扁遭續押是「個人造業個人擔」,司法偵查很明確,希望民進黨立委要把所有精力放在協助政府推動各項建設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等各項預算審查工作上
高院續押扁 民進黨:遺憾 2009-10-0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溫貴香台北9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凌晨裁定繼續羈押前總統陳水扁,民進黨對此表示遺憾,認為社會對立因此升高,執政當局應負責;扁幕僚則說,將與律師團研議後,再決定下一步訴訟策略。
最高法院昨天撤銷台灣高等法院羈押陳水扁裁定,高院昨晚重開庭,經過近6小時庭訊,高院凌晨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
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指出,高院無視最高法院的理由,繼續羈押陳水扁,民進黨表示遺憾,繼續羈押陳水扁的決定,顯示司法體系不但缺乏對羈押制度的反省,更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司法人權,沒有讓陳水扁有公平辯護的機會。
趙天麟說,先前台北地方法院違法併案、法官濫權羈押,大法官解釋遲未出爐,已使社會對於政治力介入司法存有高度懷疑,對公平審判喪失信心,如今又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徒然升高社會對立,執政當局必須要負完全責任。
陳水扁幕僚則表示,高院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的理由,令人無法接受,將與律師團研議後再決定下一步訴訟策略,對於提抗告一事,將再與律師團討論。幕僚也在第一時間致電吳淑珍告知高院裁定結果。
光在瑞士 扁就藏了三十一億2009-10-09 中國時報 記者韓嵩齡
扁家瑞士銀行交易記錄曝光!根據《時報周刊》獨家掌握,扁家資產並不止於已經曝光的「海角七億」,被特偵組查出扁家在瑞士已經有兩百多年歷史的威格林銀行,以阿瓦拉公司名義,設有以陳致中為受益人的私人帳戶,同時租下私人保險箱。檢方懷疑在陳報狀中下落不明的珠寶鑽石,可能就藏在保險箱裡頭。據特偵組掌握情資,扁家光在瑞士就暗藏三十一億台幣的資產,令人咋舌。
短 評-忘了阿扁吧2009-10-09 中國時報
民進黨打贏雲林立委補選,黨內有人形容為「沒有阿扁的第一場勝利」,難怪該黨上下會喜形於色。扁案這幾年就像國民黨的提款機,隨時提款予取予求,也讓藍綠政黨都失去了向上提升的契機。如今邊際效應遞減,不論阿扁未來是在牢裡牢外,朝野都應忘了阿扁,台灣社會才能真正大步向前。
從一九九四年阿扁攻下台北市長開始,一直到二○○八年阿扁卸任總統,整整十五年民進黨都籠罩在阿扁光環與陰影之中。對於一個無數民主先賢犧牲奉獻才能走過戒嚴時代的本土政黨而言,這樣的「一人獨大」時間太漫長了,阿扁固然帶領民進黨邁向執政,但民進黨付出的代價也實在太沉重了。
過去黨產問題像是民進黨的提款機,每逢選舉就拿出來大力修理國民黨,也總能達到喚起選民對國民黨負面記憶的效果。
十年風水輪流轉之後,扁案變成了國民黨的提款機,民進黨被打得毫無招架之力。但這種「提款機時代」應該走入歷史了,藍綠政黨不能再繼續陷入這種「爛蘋果比賽」的比爛邏輯。
因此,雲林勝選對於民進黨的意義,應該是牢牢記住「沒有阿扁的第一場勝利」這種感覺,讓阿扁的功過交由司法與歷史去評價,民進黨則必須重新展現足以感動人民的進步訴求與反省力量,才能對得起沒有享受過片刻榮華風光的眾多民主先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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