旣然「維」他命譯名如其它類似產品很迷思,價格當然要高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4866762/20070913062633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0331477/20071216093531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7229348/20071022070746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0393075/20071217070806
我就不懂,一般人食物就夠營養了,幹嘛還要吃「偽」他命?
少酸了,你月花三千當然吃不起!
非吃不起,不必要也!君不見冰箱還放著老媽吃不完的整大瓶(老哥不時從美帶回台)。
台灣維他命超貴 法院也質疑【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04.23
台灣維他命的價格,比國外高出好幾倍,消費者成了冤大頭。法官也透過判決書,質疑政府的管制政策不當。
台北地院最近在一項判決中指出,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都將維他命列為「食品」,我國卻列為「藥品」,導致進口維他命必須經衛生署核准,造成價格高出國外好幾倍的畸形現象。合議庭因此質疑衛生署將維他命列為「藥品」管制的正當性。
吉星藥局負責人謝素怡透過友人從國外帶回維他命善存販賣,被控違反藥事法販賣禁藥罪;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旅客自國外帶回來的藥品,依藥事法「但書」規定已不算禁藥,販售這些「自用藥品」不罰,因而罕見地判決謝素怡無罪。
國人到國外旅遊經常採購各種維他命,除了價格較便宜,也認為原廠的成分比較好。合議庭審理本案曾函詢台灣惠氏公司有關善存製造問題,惠氏回函表示,台灣惠氏生產銷售的善存及銀寶善存屬舊配方,美國惠氏是用新配方,比台灣產品多三個成分:硼、葉黃素及番茄紅素。
合議庭判決指出,台灣的消費者付出比美國高數倍的價款,卻取得舊配方的善存及銀寶善存,「為維謢消費者權益及國人用藥安全,政府應檢討修正相關法令」。
在台北市襄陽路經營藥局的謝素怡,兩年多前透過弟弟及空姐從美國帶回善存及銀寶善存,在店內販賣。台灣惠氏及美國惠氏派人偽裝顧客上門購買後,向調查局檢舉,謝素怡被依違反藥事法販售禁藥罪起訴。
合議庭指出,藥物藥商管理法(藥事法的前身)或藥事法都允許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入境,並明文規定這類藥品不屬禁藥,攜帶入境不罰。而依修正前的藥物藥商管理法施行細則,若販賣這類攜帶入境的自用藥品,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判決書說,藥物藥商管理法於八十三年修正改名為藥事法時,刪除了施行細則中上述罰則,藥事法因此欠缺相關處罰規定。
合議庭表示,最高法院八十六年的一項確定判決也指出,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進口的自用藥品,不屬於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禁藥;如有販賣該藥品,不構成販賣禁藥罪。
據此,合議庭認為本案自應判決無罪,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善存列藥品 價格太離譜【聯合報╱記者 蘇位榮】
在台灣,維他命「善存」一粒在網路的平均售價約七元,在美國只要二元多,價差超過兩倍;主要原因就是衛生署將維他命列為「藥品」,進口時須經過核准,導致國內維他命價格大幅提高。
目前我國對於藥品、食品及健康食品,分別制定有藥事法、健康食品管理法、食品衛生管理法來管理;但因為藥品、食品及健康食品的定義無法嚴謹,導致管制失靈,也影響消費者權益。
全世界一百多國都將維他命列為食品,我國卻列為「藥品」,進口必須經衛生署核准,維他命價格因此高漲。
更離譜的是,在台灣生產銷售的善存是採用舊配方,美國以新配方製造的善存,比台灣的善存多了三種成分。按常理講,美國製造的成本應該比台灣高,價格當然要相對反映;但實際上,台灣的善存卻貴了很多。
這樣的結果,令人質疑政府將維他命列為藥品管制進口,是否真有必要?
立法院在七十六年討論藥物藥商管理法修正案時,當時立委費希平就公開質疑,把維他命列為藥品管制,道理何在?也有學者專家指出,我國應該將維他命列為食品,以杜絕壟斷。
就因為國內維他命售價不合理,有些國內藥局就抓緊這種暴利機會,循各種管道從國外帶維他命回台販賣。這種不合理現象不應該存在,政府有責任檢討修正相關法令,才不會讓國人成為冤大頭。
《藥廠黑幕》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1756337/20061201070905
惠氏:美善存便宜 因銷量大【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台灣賣的善存配方和價格,為何和美國賣的善存不同?惠氏藥廠消費保健事業處總經理葉曼青說,其成分是依照台灣法規及消費者需求設計,售價則因市場規模而不同。
葉曼青指出,善存是全球性品牌,基於各國法令規定,不太可能用同一配方行銷各國,所以在各國生產和銷售,會遵照當地國的法規及消費者的需求,重新設計成分和劑量。
針對外界質疑美國善存的成分多了硼、葉黃素及番茄紅素,台灣卻沒有,葉曼青說,美國善存種類非常多,她並不清楚指的是哪一種,但善存在台灣屬藥品,添加部分成分需有適應症療效,要附臨床實驗成果佐證,不見得一定能添加。
她強調,「不能說台灣善存是舊配方,美國是新配方」。
善存在台灣屬於「非處方用藥」,在美國卻屬於「食品」。葉曼青說,政府為了確保民眾吃的營養品有效,及確保用藥安全,定位為藥品,比較能監控品質。
為什麼台灣的善存售價較美國的貴很多?葉曼青說,藥品級的維他命成分,通常都較食品級維他命成分,來得穩定、有效,成本相對比較高,「就像有些糖果也含維他命C,但當然是藥品級的維他命C比較好。」
她並說,美國人口多,維他命銷量大,較能壓低成本,售價自然便宜些。
惠氏藥廠總裁王文德指出,目前台灣善存是和台糖合作生產,由於台灣較潮濕,製作過程的成本相對會高一些。
葉曼青表示,國內營養保健品市場年消費額超過百億元,但其中綜合維他命使用率約只有百分之十五,因為國人喜歡嘗試各式各樣的保健產品,像人參或雞精
冷眼集》送親友善存 其實「送藥」【聯合報╱記者 陳惠惠】
許多民眾出國都會特別採購善存,除了自用、當伴手禮,還有人專程「買貨」,回國上網找買主,或是出國前先在網路上「招兵買馬」,賺取差價,這門生意之所以有利可圖,完全是因為國外善存比台灣便宜許多。
對大多數的人來說,維他命可用來彌補不均衡飲食、補充體力,需要時每天吃一顆,就和蔬菜、水果一樣。
但在台灣,很少人知道,在美國屬於食品等級的維他命,衛生署卻有等級之分,高劑量維他命是藥品,只有低劑量維他命才算食品,餽贈親友善存,其實是不折不扣的「送藥」行為,在網路上兜售善存,也可能因為販售禁藥被移送法辦,因為只有藥局、藥房才能販售藥品級維他命。
雖然這麼多年來,衛生署一直把高劑量維他命當藥品管理,卻跟民眾認知有相當大的落差。有多少民眾會在吃高劑量維他命前,先詢問藥局、藥房藥師?到底是飯前吃維他命好,還是飯後服用效果比較佳?民眾知道自己該吃的究竟是單方、複方或是含有礦物質的綜合維他命?其實只要均衡飲食,根本什麼都不必多吃。
對大多數人來說,維他命就是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政府要做的,應該是宣導正確觀念,有任何不了解的問題,應諮詢醫師或藥師。衛生署過度管理,民眾還是一樣照著自己意思吃,只是讓台灣維他命變得更貴罷了!
專家:維他命吃過多 恐傷肝腎【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維他命不一定有吃有保庇,專家建議,吃多了可能造成肝腎負擔,還可能導致肝硬化,服用前最好請教藥師或營養師。
「代買王酖美國健康產品代買…… 」進入網路,代買網站十分熱門。開業藥師柯明道也說,他曾聽過有人從國外帶回來大包裝營養品,售價較便宜,平常不會放在外面陳列,如果熟客有需要,才會拿出來賣。
柯明道說,從他的銷售經驗,民眾較偏愛國際大藥廠的維他命,覺得「大廠的成分比較好」,而一些大廠本身就是研發出維他命的公司,有全球性口碑,不必推銷就賣得好。除了善存,其他跨國藥廠的綜合維他命,像亞培的西福,羅氏的素寶丁,連醫院裡的醫護人員都會服用。
國人喜歡吞維他命,但造成傷害的個案也時有所聞。台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教授劉珍芳說,飲食不均衡的人才需考慮補充維他命,建議盡量不要買單一成分營養品,因劑量通常較高,較容易造成身體負擔,真需補充,以複方如綜合維他命較佳。
劉珍芳指出,營養保健品的使用說明書,會列出「DV」,就是Daily Value,即占每日身體需要量的百分比,通常會建議不要選DV百分之百的產品,因為一般還會吃其他食物,裡頭也有營養素,若再加上營養保健品,就可能太多。
劉珍芳表示,脂溶性的維他命如A、D、E、K,吃多了會累積在肝臟,維他命A吃太多,可能導致肝纖維化、肝硬化;維他命D太多,致腎結石或軟組織鈣化;維他命E過量,可能會腹瀉或胃脹氣;維他命K3,則可能造成溶血性貧血。
即使是水溶性的維他命B群或維他命C,劉珍芳說,攝取過多雖會被身體排出,但還是會經過肝腎代謝,造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