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單純的教授接案(如果吳只在世新時收研究費,且任局、副市長時與業主無利益關係),怎變成了「身分、時機、道德 3不對」的高政治道德標準問題了?
哎啊!你不了這些藍的偽君子媒體名嘴們啦(綠的必為反而反故不值評)!記得之前的<自作孽的偽君子>所評嗎:
算這些偽中間選民、偽君子的狗命好,要是312勘館事件如319二顆子彈及陳菊走路工奧步一樣、爆發於選前一日,這些偽人還有機會檢討事件的是非對錯嗎?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4714539/20080317062132/
真搞不懂這些藍的偽君子媒體名嘴們,自己不知收了多少不道德的廣告費或通告費‧還有臉用高政治道德標準來要求別人。
所言極是!真要要求的話,全天下大概只有(與任何機構和錢權皆無關係且六親不認又無情的)阿楨台長有資格!
又在吹了!
軍火顧問風波 吳秀光請辭自清【聯合報╱記者錢震宇08.04.25
收受軍火商顧問費的台北市副市長吳秀光昨天請辭。市長郝龍斌表示不捨及惋惜,但尊重他的決定。
吳秀光下午由市府發言人羊曉東陪同舉行記者會。他說,媒體對他的負面不實報導,已嚴重影響市府形象,並有無限上綱趨勢,不只模糊焦點,也已影響他在市政日常事務處理,決定請辭。
郝龍斌則說,中午吳秀光到市長室向他請辭,他與吳秀光深談後,決定尊重吳秀光的決定。他相信吳秀光絕對不是貪財的人,不過因為媒體鋪天蓋地的負面報導,加上民進黨公職人員的批判,辭職是負責任的行為,也是有智慧的決定。
吳秀光強調,認識他的朋友都知道,他並不是個求官或貪財的人,「但近來種種不實報導,不僅傷害我個人名譽,傷害到我的家人,也影響市府形象,我願意辭去副市長,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我相信,終有一日司法可以還我清白」。
他並澄清說,他九十三年八月至九十五年七月擔任世新大學教授,九十四年七月至九十五年六月接受來福公司的委託研究案,期間不到一年,獲得的研究顧問費共約一百餘萬元。
吳秀光強調,研究主題與他的專業相關,與他過去任職市府時主管職務無關,當時他也沒有擔任公職,因此沒有任何不法;「但其中若有令人覺得不妥疑慮,對於各界指教,我也願意虛心接受予以檢討。」他念完聲明稿後即離去,不再發表任何意見。
對於外界詢問吳秀光為何不是停職而是辭職?郝龍斌強調,不管任何決定都有負面效應,且停職後面還有許多事,現在吳秀光請辭,全心全意來證明自己清白,「我覺得是正確決定」。
吳秀光:收來福207萬 不違法【聯合報╱記者錢震宇08.04.24
壹週刊報導指台北市副市長吳秀光「收軍火商黑錢」,引發政壇議論。吳秀光昨天說,他確曾收受了來福公司研究顧問費共兩百零七萬元,但當時他是世新大學教授,沒有公職身分,接研究案不違法,壹週刊報導不實「張冠李戴」。
吳秀光隨後以提告反擊「收受軍火商黑心錢」的指控,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壹週刊總編輯、民進黨民代等七人妨害名譽。他說,此案郝龍斌市長已交市府政風處調查,他將全力配合政風處、檢方或任何機關的調查。
吳秀光說,民進黨民代暗指他是馬英九的白手套,是不實的指控和猜測,「要打擊我,不必牽扯我過去(指馬英九)、現在(指郝龍斌)的長官。」
對於民進黨議員要吳秀光拿出委託研究契約書及研究報告以證明清白,吳秀光表示,這是他在私校任職的研究案,況且也有發表研討會論文,為何還要提出證明?「議員要告就去告吧」。
被指提供費用的軍火商來福貿易公司,昨天只表示公司相關主管都外出,不願做任何回應。
吳秀光昨天上午舉行記者會強調,領取費用時間只在九十三年八月至九十五年六月他擔任教職期間,委託案在九十五年六月學期末即結束,之後就未再收取該公司任何顧問費用;收費期間,除每個月研究顧問費九萬元外,並無領取其他費用,亦未向來福公司報銷任何公關費用。
吳秀光表示,他在九十三年八月至九十五年七月間擔任世新大學教授,當時完全沒有公職身分;由於他有國際衝突理論、軍備競賽研究方面的專業,曾接受外界委託的多個研究工作,來福公司委託案只是其中一件。
他說,委託案研究主題主要是從軍備支出、軍備競賽、軍力均衡與戰爭的理論,來討論對台灣軍購的啟示,部分內容曾在九十五年六月廿三日在「國家安全與國防事務研討會」中發表,獲得很高評價。
至於將顧問費匯入「張李群如」帳戶一節,吳秀光回應,他根本不認識「張李群如」,此人更非他太太的親戚,相關報導完全不是事實。錢匯入他太太帳戶完全合法,「如果這是不正當的錢,就不會匯到自己和太太的帳戶了」。
吳秀光強調,「進入市府服務後,絕對沒有再接受來福公司的委託、相關業務及費用」。
世新大學:教授接案 學校不干涉【聯合報╱記者林嘉琪
世新大學指出,吳秀光曾於2004年八月一日至2006年七月三十一日(93學年度-94學年度)期間,擔任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
世新大學指出,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吳秀光當時擔任世新行政管理系教授的薪水,應該會有八萬到十二萬之間。
世新說明,「教授都會對外接研究案」,校外單位委託的研究案經費與人事,是獨立於學校行政之外業務,學校不會干涉。
世新大學說,吳秀光離開世新後,到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擔任教授,並在2006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借調至台北市政府服務。
週刊爆料:吳秀光收軍火商黑錢【聯合報╱記者詹三源
壹週刊昨天報導指台北市政府副市長吳秀光「收軍火商黑錢」,收受捷運內湖線機電標承包代理商來福公司每月十萬元的顧問費,另還有可實報實銷的公關費,至今仍在受款,涉嫌瀆職。
壹週刊根據爆料報導指稱,台灣最大的軍火商來福公司,在2003年代理加拿大龐巴迪公司處理捷運內湖線的在台業務,並取得182億的機電標工程,當時吳秀光是台北市長馬英九倚賴的左右手,從研考會主委轉任民政局長。
報導指出,吳秀光在2004年八月辭官,投入花蓮縣長選舉初選,雖已不具市府公職,卻未避嫌,在當年十一月開始收受來福公司每月十萬元的顧問費,於每月七日到十五日間,匯到吳在台北富邦銀行市府分行的帳戶;另外,每月的公關應酬費用約九萬元,也都可實報實銷。
吳秀光除用自己帳戶接受匯款,也於2005年一月開始改由他太太王璞玉的中國國際商銀帳戶受款;當年五月吳秀光出任任務型國代,也是民意代表,應該釐清匯款的屬性。
在此同時,吳秀光也是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成立的新台灣人基金會副執行長。壹週刊報導質疑吳的身分敏感,卻不知利益迴避,收受馬市府的捷運得標代理商顧問費與公關費,每年上百萬元。
壹週刊並指出,直到2006年六月,吳秀光出任郝龍斌競選市長辦公室主任後,就要求來福公司把匯款轉到他指定的人頭帳戶「張李群如」台新銀行敦南分行帳戶內,現在仍持續匯款。來福公司董事長李華得,卻否認支付過吳秀光任何顧問費。
捷運局:從未接觸來福公司【聯合報╱記者陳志豪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指出,捷運內湖線在九十二年四月決標,當時標案土木統包由工信工程公司以三百廿八億元得標,工信公司再於同年十月與加拿大商龐巴迪公司簽訂分包契約,捷運局與龐巴迪公司的代理商來福公司從未接觸過。
官員指出,龐巴迪公司與工信公司簽約取得分包工程時,吳秀光的職務是市府民政局長,吳被指開始收取來福公司顧問費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則是十個月後他已卸下民政局長的事。
龐巴迪公司人員說,該公司與工信簽分包契約後,與來福公司已毫無關係
冷眼集》九轉狐狸!來福游走藍綠【聯合報╱記者盧德允】
驚傳台北市副市長吳秀光收取軍火商來福公司顧問費,使這家由美籍老闆李華得經營的「貿易公司」再度浮上檯面,它形同「九轉狐狸」,由藍而綠再藍的高層政經人脈,目前只不過乍露冰山一角。
李華得其實是來福公司的第二代,其父原在中壢經營電子公司,後來承攬航空貨運,再代理麥克唐納道格拉斯客機銷售來台,藉此踏入軍火界。民國七十年代,是來福做軍火生意事業高峰,國軍向美採購的大項軍品由它代理,甚至號稱自力研製的飛彈和武器系統,關鍵技術和零組件也都透過來福。
八十年代初期,來福再做成了F-16戰機軍售案,又代理數家美國大型國防廠商,還插手台翔航太公司國際合作造機案,累積的「績效」無人能比,軍火圈內以「軍火教父」稱呼來福公司。但之後李登輝總統逐漸掌握實權,刻意清理軍方與來福盤根錯節的關係,李華得的生意開始走下坡。
不過,在這段「低潮」的日子,來福公司多角經營,加上原有的軍火代理業務,雖已非軍火界一方之霸,但猶是百足之蟲,活動轉趨低調,暗地發展人脈關係。在八十年代,來福還代理外國公司進軍台北市捷運工程。
李華得最厲害的一招,是仿效「孟嘗君養士」,高薪聘請一堆「顧問」,有掛名的也有不掛名的,網羅各方人士,有退休的美國軍方涉台官員、國軍退役將校、政界關係人士等。
李華得十足低調,辦公室在台北市民生東路、敦化北路口,住在林口莊園,從不與新聞界打交道,甚至知道如何躲避狗仔隊跟拍。若非與他翻臉的「顧問」爆料,兩三年前他邀請綠朝高官陳唐山、游錫堃等到林口莊園夜宴,根本不會有人知道。但此事令外界驚覺,李華得不但東山再起,甚至攀上扁政府高層關係。
陳水扁總統兩年多前迷航之旅,發展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利比亞的關係,就是李華得從中牽線,結合了黎巴嫩軍火商沙法和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旭成促成。隨之,國防部竟然計畫採購阿聯的袖珍潛艇,消息也是來福公司的人「窩裡反」曝的光。
馬辦:尊重北市府調查【聯合報╱記者李明賢
對於壹週刊報導台北市副市長吳秀光長期接受軍火商政治獻金,馬蕭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昨表示,馬辦一切尊重北市府調查。
羅智強表示,吳秀光本人已經公開說明,倘若仍有人有疑慮,目前北市府已經展開調查,馬辦立場就是尊重北市府。最後若證實吳清白,媒體也要還他一個公道
綠民代撻伐 今告吳秀光瀆職【聯合報╱記者詹三源、
民進黨民代昨天群起撻伐,要求市府將吳秀光停職查辦,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有無牽連其他工程,今天並將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吳涉嫌瀆職。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質疑,吳秀光是否為「白手套」?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台北市長郝龍斌有無得利?他並點名準法務部長王清峰上任後立即徹查。
國民黨多位台北市議員則跳出來聲援吳秀光,指吳秀光以學術專業領域,在非公職期間接受委託從事研究報告,收取顧問費用並無違法,民進黨議員不能只根據壹週刊報導就亂栽贓。
民進黨議員徐佳青、李建昌、周威佑、吳思瑤等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市長郝龍斌對吳秀光被爆料收受軍火商來福公司顧問費,只要求政風處調查,「吳副市長是政風處的上司,怎能查到什麼?」政風處會成為「市府的遮羞布」。
徐佳青說,吳秀光聲稱收受的顧問費是受來福公司委託的學術研究費用,就應該把委託契約書公諸社會,「拿出來看看就可了解一切」;。李建昌指吳秀光的「研究費」每月九萬元,高得離譜。周威佑則指吳秀光承認在非公職期間收受研究費,但當時仍在「政治線上」,身分敏感應該避嫌。
來福惹禍?不可包庇!【聯合報╱黑白集】
台北市副市長吳秀光爆出操守疑案,市政府應正確評估案情,從嚴從速查辦;個人涉案也許是防不勝防,但最後若落得整個市府有包庇迴護的嫌疑,那恐怕就會被視為共犯結構。
吳秀光的案子疑竇重重。目前傳出的案情是:吳秀光在馬市府任內結識大軍火商來福公司,離任稍後,由來福每月支給十萬元的「研究費」;另一種說法,則尚月領實報實銷的「公關費」約九萬元。至吳秀光在二○○六年六月出任郝龍斌「競選市長辦公室主任」後,又指定將款項由他及妻子的帳戶,轉到人頭帳戶,直至如今仍在收受。
倘若這些情節都是真的,可謂事關重大。吳秀光自己必須在第一時間,在進退之間作出決定;市政府亦恐無「靜待司法調查」的空間,必須果斷處置。
本案可能牽涉複雜的藍綠關係。軍火商來福公司的政商人脈可謂藍綠通吃,據知扁政府的國外交涉也曾由來福牽線;且還曾爆出陳唐山及游錫堃親赴來福東家豪華別墅的新聞,喧騰一時。吳秀光捲入這樣的漩渦,還能「來福」?
此時,市政府的責任,比吳秀光大。吳秀光當然想要辯解,市政府則不能讓國人覺得是在包庇迴護。過去,民進黨爆發種種重大貪瀆弊案,問題皆未必在個案本身的輕重,而是舉黨舉朝的包庇、姑息、硬拗、死賴,使國人忍無可忍,終致民憤民怨不可收拾!
吳秀光的案情令人生疑。市政府面對議員「停職調查」的主張,居然說:「從未考慮!」希望台北市政府不要很快就為自己的「鐵齒」追悔莫及。
身分、時機、道德 3不對>中時08.04.24呂昭隆
有兩種錢絕對碰不得,一是情治單位的顧問費,二是軍火商的顧問費。這二種錢,一旦沾上,便很難脫得了身。
吳秀光曾是馬市府團隊的重要成員,理應有一定的政治敏感度,但還是犯了大忌,收受軍火公司來福的顧問費,實在令人訝異。
簡單說,吳秀光收取軍火商的錢,有三個不對。
第一個是「身分」的不對。吳秀光畢竟是市府團隊重要成員,而來福又是標到捷運內湖線機電案廠商的代理商,儘管吳秀光是以學者身分接受軍火商研究顧問費,但在辭官之後便開始支領,難免予人瓜田李下之嫌。
更重要是的,如果吳秀光不是馬市府團隊重要成員,未來也不可能再投入仕途,就此一輩子當個學者,遠離政壇,軍火商還肯委託他當顧問?
軍火商的用意,吳秀光難道判斷不出來?
第二個是「時機」的不對。吳秀光是二○○四年八月卸任民政局長之後開始拿軍火商顧問費,當年陳水扁連任,五月即全力推動六千餘億元的三大軍購案,由於藍綠對抗,軍方大開獅口,加上特別預算的編列方式,藍營全面杯葛,軍方還推出「珍珠奶茶換軍購」等一系列文宣,雙方劍拔弩張之際,吳秀光卻接受軍火商的顧問費,如何對站在第一線反對的藍營同志交代?
當時的氣氛,還有比吳秀光更接近馬營核心的成員,也在若干無法避免的應酬場合與來福公司洋人老板碰面,卻是異常謹慎小心;為什麼吳秀光卻想不到這可能是軍火商的「投資」,莫怪會給予外界想像空間。
第三個是「道德」的不對。學者接受智庫、政府單位或私人公司委託,收取專案研究經費,都必須謹慎為之,更何況是接受軍火商的委託。
軍火商的錢,不是不能拿。拿了,就不要當官。(楨:很好,如依此標準,則所有接過與軍工、廠商~等有人看不順眼者之研究案、訪問、演構~者,皆不能當官,天下有如此的利益廻避之旋轉門嗎?看下老美的產官學之關係吧!)
吳秀光可能沒有想清楚相關爭議,也可能低估了收軍火商研究顧問費這件事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