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種很深的體認:不要說你討厭什麼,因為也許你會愛上你所討厭的。
小時候我很不喜歡黃色燈光,房間裡永遠要裝100瓦的日光燈。大概是我不解風情,每次人家說什麼黃色光溫暖、氣氛好,我只想到連寫字都不夠亮。幾年前搬進現在住的房子裡,家裡也有那麼一盞「黃燈」,不過當然幾乎沒開過。
上個周末,我從對街準備過馬路回家。那個晚上下著點小雨,時間有點晚,整排房間都熄了燈。我偶然地抬頭,看了看自己家的窗。大爿的窗簾只下了三分之一,黃色的燈光透出來。我心裡想:老天,這真美。
不是房子美,而是那暖暖的、彷彿可以把濕漉漉的雨漬都吸走的光線,讓我突然覺得,真棒,我竟然要回到那盞燈裡。
還有,我以前也討厭標榜「超大」的食物,總覺得那樣不精緻、不講究,簡單說,很「聳」!可是有一回,一個我從來都覺得比我懂吃的朋友告訴我,他非常喜歡超大漢堡,理由很簡單:滿足。他告訴我,大與多不見得總是好,但有的時候,純粹地被滿足,也是人生的樂事。
無獨有偶,這一次,我們做「大號美食」。訪問了許多做出超大size食物的餐廳。這些店裡,總是人滿為患,而且經常笑聲不斷。其中一位師傅告訴我:「我只是想做出,讓自己和客人都能吃到百分百滿足的東西。」然後我看到他的常客在旁邊拚命對我點頭。
我突然了解,滿足,絕對稱得上是一種幸福。
人生總是用這種方式教會我們事情,我們根深蒂固認為不好的事,會在適當的時機展現它的魅力給你看。換句話說,去接觸自己討厭的事情沒什麼不好,你總有機會在裡頭發現樂趣。給自己一點機會,很多你以為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喜歡的,也許有機會成為你最愛的風景。
愛上你討厭的,是最美好的學習。
*原文刊載於時報周刊15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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