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euters.com/article/domesticNews/idUSTRE53D5MF20090414
圖:移動臥病在床的John Demjanjuk。
吃中飯的時候,CNN新聞報導著一堆人正在移動一個坐在輪椅上的老人。原來正在將二次大戰納粹集中營的守衛「恐怖伊凡」(Ivan the Terrible)被驅逐出境,一大堆人小心翼翼地將他移到車上去搭飛機。遣送回德審判。他在二次大戰時殺了兩萬九千多人次。八九高齡的恐怖伊凡纏綿病榻、受百病所苦。他的家人堅持他是清白的。眼看他被移動,不知道能否稱過重重的官司,他的太太(或姊妹)在旁痛哭不已。新聞說,這樣的場面很困難,但該作的還是要作。還打出類似網路留言:I cannot feel sorry for him…(我無法同情他)還友「正義是不分年齡的」的標語。
圖:高齡且臥病在床的John Demjanjuk
http://uk.reuters.com/article/usTopNews/idUKTRE53A1SK20090411
沸騰一—正義不分年齡:
這個新聞令人感到熱血沸騰,因為「正義是不分年齡的」。縱使他已垂垂老矣,他所犯的罪是無法抹滅的。我想到日劇阿信裡面有個逃兵,救了也逃出幫傭人家的小阿信。逃兵因為厭惡戰爭,但最後還是被捕而死。這樣的人,就算日後沒被逮捕,幾十年後還會有「人」要追殺嗎?追殺的意義還在嗎?畢竟他是奉命行事的(像專門射殺逃走的柏林圍牆上的狙擊手)。有人說他們抓大頭的。或,他明明是各警衛,但是「共謀」(accessory),常虐打猶太人。換言之,這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是生性兇殘、助紂為虐的狀況。所以抓無赦。這樣似乎滿有道理。
熱血沸騰的原因是,我並不知道德國政府幾年來一直在追捕那些納粹殺人犯。雖然很多人懷疑這些現以八九十歲的人是否能活到審判的日子。
國家正義疑點二:
追殺他的人,或說權力機構比較合適(政府),又因各國不同。因為日本也作了大屠殺,我好奇日本政府有在做這件事嗎?(更別提日本政府甚至被質疑試圖隱藏曾犯下的罪行)只知道日本政府好像前一陣有道歉??
諷刺的加害/受害身份雙重疊三:
John Demjanjuk在1951以「難民」(refugee)身份移民到美國,此後當修汽車工人直到退休。殺了兩萬多人的劊子手自稱「難民」逃亡到美國。
世界大戰意味著秩序大亂。可怕可怕。
國際法律(正義)迷點四:
以色列在1988年就已經判John Demjanjuk死刑。但其最高法院後來又認為「恐怖伊凡」另有其人。但數年後美國政府則握有證據John Demjanjuk在1951入境美國的時候掩飾其曾為納粹工作的過去。
That country’s highest court later ruled he was not "Ivan." U.S. officials, however, stripped him of his citizenship, saying that he had worked at three other camps and hid that information at his U.S. entry in 1951.
http://uk.reuters.com/article/usTopNews/idUKTRE53A1SK20090411
所以…?證實他就是伊凡本人?
天理?冤獄?說不清「五」:
John Demjanjuk的兒子則辯護其父是受害者。他是烏克蘭人,1941年被徵召入蘇俄軍隊,1942年成為德國戰俘。在監獄集中營呆到1944年。逃到以色列,被判死刑後又被無罪釋放,之後逃到美國,現在卻又被遣送回德國。他堅稱自己受害於德國以及美國聯邦司法部。換言之德國人60年前害他,60多年後(2009)又害了他一次!
哇…這真是一筆糊塗帳。疑惑的是他1951年就來美國了,怎麼1988年又被以色列政府判死刑?如果他真如自己所描述的只是各戰俘,現在給他安插的罪名真的就很冤枉了。但是德國政府一直被批判在此案上過渡小心,現下了逮捕令(美方無權審判,只能驅逐。但美方不驅逐,德方也很難審判。所以美方驅逐他等於是幫助德方審判就對了…)大家都拍手叫好。
圖:2005年在美(Cleveland)被德國控訴當年在波蘭Nazi Sobibor死亡集中營殺害兩萬九千人。(四年之內就已經不能走了…人在老好快…)
http://www.cbc.ca/world/story/2009/04/08/us-nazi-demjanjuk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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