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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14:06:25| 人氣847| 回應1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原來你什麼都不想要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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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下離婚協議書的一個禮拜後,歐陽搬出了于文齊的房子。這段時間,他們沒有打上照面,因為他根本沒有回家。

或許是因為驕傲不允許她若無其事地擁抱一個背叛過自己的男人,又或許是因為愧疚讓她沒有勇氣面對被自己傷得體無完膚的他……總之,他們兩個是走不下去了。

陳慕華在得知她恢復單身後,一度訝異地做不出反應。他不懂為什麼那天興高采烈趕回家要對老公告白的歐陽,竟會得到一張離婚協議書。

他沒有追問原因,只是淡淡地對她說:「歐陽,我錯了。也許你們真的很愛彼此,但這似乎還是不夠。」

歐陽沒有對他的評語多作解釋,她知道他只是試圖安慰驕傲的她。只是她比誰都清楚為什麼她和于文齊會走到這一步……這是個好不了的傷口。

如果時光可以倒轉,她希望自己從不曾嫁給這個男人,然後在他身上品嚐到愛情的味道。如此一來,她就不會在得知他們的婚姻關係正式終止時因為貪戀他的體溫幾度悲傷地失去呼吸。

與于文齊同住的這幾個月來,她得到了太多溫暖,得到了一個她想要的家。這讓她無法再一個人住在一間空蕩蕩的大房子裡,因為無止盡的寂寞會將她吞噬。

所以在尋覓住處時,她特地租了一間位於三層樓透天的小套房,一個只適合一人居住的小小空間。

這棟透天的另外兩個房間分別租給她多年的好友艾情和另一名神秘女子蔚藍。就這樣,三個三十歲的女人展開了不知何時才能終止的同居生活……

~‧~‧~‧~‧~‧~‧~‧~‧~‧~‧~‧~‧~‧~‧~‧~‧~‧~‧~

艾情說,她住在這裡是為了等一個人,一個將她的愛情帶走的男人。

蔚藍說,她不曾擁有過愛情,因為那男人給她的只是一道沉重的背影。

歐陽說,她的愛情總是來了又走,每個男人回報她的都是一場空……

三個女人分別乘載著三種不同的寂寞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唯一的共同點是,她們的身上都背負著一個叫愛情的傷口。

兩個月的相處,歐陽漸漸喜歡上這個神秘的作家室友,雖然她們只在夜深人靜時才能碰上面然後說上幾句話。

蔚藍是個很好的聊天對象,雖然長得美麗,但卻沒有美女的架子。她的臉上總是掛著一抹討好人的笑,即使看來友善,卻總讓人感到一絲疏離。

有時,看著她的那抹笑,歐陽會想起那個經常勾起一邊嘴角的男人。她知道這種聯想很牽強,不過思念倔強地在她心中盤根錯節,在她的生活裡日益茁壯,逼著她承認自己忘不了他。

這兩個月來,她的晚餐總是由好友艾情打理。這個天生沒長腦子的女人根本進不了廚房,她只是在解決自己口腹之慾的同時順便為歐陽帶個便當。

每個晚上,當她咀嚼著油膩的外食時,她會想起過去那個為她準備三餐的男人。他雖然沒有一身好廚藝,但做出來的菜總帶著那麼一點家的味道。空虛總在這個時候朝她襲來,逼著她面對自己對他的依戀。

有好幾次,驕傲因為思念徹底瓦解,她幾乎要跑去于文齊家告訴他,一切都當沒發生過,他們從頭再來。只是,自尊往往在此時拉住她脫韁的理智,她太清楚了,他們之間不是靠一句話就能一筆勾銷的。

直到見到那個以為再也碰不到面的人,歐陽才明白自己欠他的是筆還不了的債。

這個晚上,三個女人為了慶祝艾情的三十歲生日特地在KTV訂了間包廂。為此,歐陽還特地提早下班,因為按照艾情與蔚藍的生疏關係,這場慶生會少了她這個中間人根本辦不下去。

艾情什麼歌都唱,尤其是排行榜中的熱門點播;蔚藍專挑傷心的歌唱,似要發洩她感請中的疼痛;歐陽則是安靜地聽她們唱,認命地幫忙點歌。

「蔚藍,妳不要再點這種讓人很想大哭一場的情歌。」艾情帶著軟軟的嗓音說,「今天是我的生日,就不能唱一些high歌嗎?」

「都已經三十歲了,我們竟然連一個可以陪自己過生日的男人都沒有。唱什麼high歌都high不起來,不如唱這種療傷係情歌安慰自己。」蔚藍乘著歌曲間奏時轉頭對她說。

歐陽低頭苦笑。是啊,三十歲的單身女子得不到一個溫暖的懷抱,所以只能藉由一首首撫慰人心的歌曲添補空虛……多悲哀呀。

「艾情,這首『她來聽我的演唱會』是妳點的嗎?」蔚藍看著KTV螢幕問。

「不是我。這什麼歌啊?連聽都沒聽過。」她搖搖頭。

「是我點的。」前奏響起,歐陽淡淡地回答,伸手接過艾情手中的麥克風。

「終於願意開金口了!」蔚藍開玩笑地說。

歐陽看著螢幕上的歌詞,逐字唱出,苦澀在喉頭間翻滾,酸楚在心裡發酵。即便如此,她還是要唱,彷彿這是宣洩她疼痛的唯一方法……

艾情在蔚藍耳邊小聲說,「這是我認識Sun十幾年來,第一次聽到她唱歌。」

「我想也是。她不像是那種會拿麥克風發洩的女人,或許她身上背負的傷口比我們想像的還要痛吧。」她語重心長地說。

她們都知道歐陽剛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但原因仍然是個謎。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在二十五歲戀愛是風光明媚,男朋友背著她送人玫瑰,她不聽電話,夜夜聽歌不睡……」歐陽不怎麼樣的歌聲讓蔚藍流下兩行淚。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在三十三歲真愛那麼珍貴,年輕的女孩求她讓一讓位,讓男人決定跟誰遠走高飛,嘿,誰在遠走高飛……」幾句平淡的歌詞讓艾情的淚水一滴一滴落下。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她努力不讓自己看來很累,歲月在聽我們唱無怨無悔,在掌聲裡唱到自己流淚,嘿,唱到自己流淚……」唱到這裡,歐陽忍不住眼眶泛紅,內斂的性格卻讓她強忍淚水。

歌曲步入尾聲。歐陽抬頭望著兩個哭得稀里嘩啦的女人,她卻一點也笑不出來。

「Sun,妳是故意的嗎?」艾情邊哭邊罵,「點這種歌是嫌我們還不夠痛嗎?」

「就是說啊!」蔚藍擦著眼淚附和,「如果知道妳一開金口就把我們搞得淚流滿面,打死我都不讓妳碰麥克風!」

「別吵了。」她面無表情地指著螢幕上的周杰倫,「輪到艾情唱『牛仔很忙』了。」

「妳瘋了嗎?我現在怎麼唱『牛仔很忙』?」艾情的表情萬分激動,都哭成這樣了,誰有辦法「不要麻煩了不要麻煩了……」!

「我去洗手間,妳們自己看著辦吧。」她決定丟下這兩個歇斯底里的女人,躲到廁所遮掩氾濫的情緒。

才剛踏出KTV包廂,一個嬌小的身影迎面撞上她。

「小姐,妳沒事吧?」歐陽本能地扶住腳步不穩的女子。

「沒、沒事……」女子含糊地回應。

直到女子掙脫歐陽的攙扶,她才發現這個冒失鬼是于文齊的前女友李夢萱。這就是所謂的冤家路宰?

李夢萱瞇著眼打量她,「妳是歐陽?」

「我們認識嗎?」她很訝異李夢萱會記得她,畢竟她們不曾打過照面。

「妳可能不知道我是誰。」她說,「但文齊向我提過妳,妳是他太太吧?」

于文齊向李夢萱提過她?這是什麼情況?這女人不是他們婚姻的第三者嗎?

「他沒告訴妳嗎?我們已經離婚了。」歐陽冷靜的語氣掩飾著真實情緒。

「離婚?怎麼會?」李夢萱訝然,「文齊那麼愛妳……」

歐陽憤怒地打斷她,「說夠了沒有?我們為什麼離婚,妳應該比誰都清楚!要不是妳懷了他的孩子……」接下來的話,她跟本說不下去。

「妳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她被吼得一臉尷尬,萬分不願地說,「我是拿過一個小孩,但這跟文齊有什麼關係?」

她的話炸得歐陽不知無措,瞬間冷汗直流。難道這段時間……她一直都搞錯了?

「我的天啊!」李夢萱驚呼,「你們兩個真的因為這件事離婚了?」

「把話說清楚!」歐陽仍然驕傲得像個女王。

「那個孩子不是于文齊的!」她可不願當他們失敗婚姻的罪人。「我發現自己懷孕的時候,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早已逃之夭夭。走投無路的我除了找文齊幫忙,根本別無他法。」

那個孩子根本和于文齊沒關係……歐陽僅存的力量全隨著這個事實被抽光。

「妳應該知道我們曾經交往過,雖然分手後我們一直都沒聯絡,但文齊不是個無情的人。知道我有麻煩,他還是硬著頭皮幫我解決。」李夢萱急著解釋,「我之所以說文齊很愛妳,是因為他一開始拒絕淌這攤渾水,就是怕妳誤會。」

她的一字一句都敲進歐陽的心坎裡。她究竟對這個愛她至極的男人做了什麼……

「陪我進醫院的那天,文齊向我提過妳。他甚至從皮夾裡拿出妳的照片告訴我,這是他想要守護一輩子的女人。所以剛剛撞到妳,我才會一眼就認出妳是他的老婆。」不對,應該是前妻……

「我從來都不知道他把我的照片放在皮夾裡。」對於他的深情,她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人。以前是這樣,現在還是。

「文齊是個不善表達情感的人,當初我就是因為不夠了解他才投入另一個男人的懷抱。」李夢萱苦笑。「但我知道他是真的很愛妳。既然現在妳都明白整件事只是個烏龍,找個機會跟他把話說清楚吧。我相信你們一定會雨過天晴的。」

「不可能了……」歐陽虛軟地靠著牆,喃喃自語。

李夢萱被她臉上的淒涼嚇到,「妳還好吧?」

「這輩子,他都不可能原諒我了。我……真的是個不值得被愛的女人。」

(未完待續…)

文中歌詞取自於張學友的「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出處為「走過1999」,作詞人為梁文福


 

台長: 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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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Mi 〞° φ
噢優

歹命,我們要下集
快給我們下集....


沒有人不值得被噯
而是自已願不願意接受那份值得
2010-06-15 14:23:50
版主回應
歐陽做了這麼蠢的事,你還覺得她值得?
這下我倒為我們家文齊感到不值了 = =
2010-06-20 15:19:52
小颱風
讀到這裡~
我想,我一定會找時間,從頭讀起~

模糊的印象!
有可能~
如果有人跟您說幹嘛把名字叫做歹命,改成好命吧!
如果有,那肯定是我^_~

我一向都是隨性選讀,常常讀得很開心,然後忘記加我的最愛~所以,才會發生我的頭號粉絲~竟然沒有在我的好友之列......發現的時間點,當網友兩年半後^^////

所以~哈哈!別在意!^_~
2010-06-15 17:16:00
版主回應
這個故事落落長,從頭讀起可能要花去很多時間。
小颱風,真是辛苦你了~

最近怎麼那麼多人要我改名啊?
人家我已經很習慣「歹命」這個名字了。

既然已經把歹命加到你的最愛了,有空就多來幫我衝人氣吧!
我的寫作速度很慢,所以看我的故事永遠不顯晚。
謝謝你的支持與鼓勵 ^^
2010-06-20 15:27:58
小富婆
ㄏㄏㄏ
看來你的故事不夠長
2010-06-15 17:33:22
版主回應
歹命的腦漿已經要被榨乾了啦!!
2010-06-20 15:29:36
七*
為什麼不小心寫太長的讀起來總還是如此短呢?



即使自己再怎麼認為自己是個不值得被愛的女人
但誤會總該還是要說清楚的(不是嗎?



阿~~不如來個文齊的孩子吧!!!!(笑)


PS可終於和艾情的故事接上了。
2010-06-15 18:21:17
版主回應
這篇真的足足比其他集數多了一頁的篇幅 = =
歹命也是寫完之後才發現的。

與其說歐陽是個不值得被愛的女人,不如說她是個該死的女人吧。
寫完第52集,我就有一種「妳看,玩笑開大了吧」的想法。

至於接上艾情的故事...這又是另一個讓我汗顏的橋段。
眼尖的網友恐怕已經發現許多有出入的時間點了吧 = =
2010-06-20 15:37:09
俏妞
那到底需要什麼?
2010-06-16 13:10:35
版主回應
信任與勇氣。
2010-06-20 15:38:04
正樹
又來看命仔囉^_^
從高雄回來啦,婚禮紀實也用好啦。(謎之聲:「你確定是紀實嗎?怎麼好像有點在混的感覺?」)
沒辦法啦!阿樹的相機電池很爛!雖然才買了新的,但是才照沒幾張就開始顯示「快沒電」!是怎樣?存心要讓阿樹出糗就是啦(暴青筋中)!
所以,阿樹只好重點式的照,請大家見諒啦@_@
2010-06-17 10:59:14
版主回應
話說歹命的舊相機也壽終正寢了。
最近才砸下大錢買了一台新的。
2010-06-20 15:39:09
不小心太長的故事~~
怎麼還是讓人覺得不夠咧...

知道真相之後~~會再相遇吧~~
2010-06-18 12:18:30
版主回應
這已經是歹命的極限了~~~
再長下去,這個故事真的會沒完沒了。
我等不及要發下個故事了,所以「原來你什麼都不想要」一定要步入尾聲!!
2010-06-20 15:41:11
正樹
哦?是多少畫素的啊?花了命仔多少摳摳啊?
我那台相機會這麼耗電,經格友carol診斷,可能是上了年紀才會如此,我自己也覺得應該沒錯,畢竟已經買了八年左右,還是用國旅卡去刷的。
2010-06-20 15:44:02
版主回應
我的舊相機也才不過用了三年而已。
新相機其實也沒多少錢啦。
2010-06-20 15:47:40
七*
有呢!

一開始我還覺得是不是我疑心病太重了..
於是還去翻舊文章.
時間上還真有點小出入(但倒不打緊阿!!!!!!!


重要的總是一個新的故事。

而別人的故事,
也許只我們故事中的一個過客罷了。
2010-06-21 00:05:54
版主回應
歹命還暗自祈禱大家不要發現的說 = =
可是那個出入實在太大了,很難彌補。
我一定是頭殼壞去才會想到要寫一系列的故事。
自作孽,不可活啊~~~

不要在乎自己在別人的故事裡扮演什麼角色。
重點是,我們都是自己人生裡的主角。
2010-06-28 15:32:01
塔塔醬
對啊...
sun還值得于文齊的愛嗎 可惡!!!
2010-07-05 18:13:40
版主回應
歹命也覺得不值得。
但是這種安排會讓我被千刀萬剮!
2010-07-07 00:08:2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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