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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 19:10:31| 人氣1,2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心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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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法心所有法之簡稱

指「心法」,梵語चित्तधर्म (cittadharma),即心王,因為心是人思想活動的主宰,對人的意識和行為具有支配作用,所以稱之為「心王」。

心王隨所依根與所緣境的不同而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別名。

《俱舍論》卷第四〈分別根品第二之二〉云:「集起故名心。」《俱舍論記》卷第四〈分別根品第二之二〉:「此云心,是集起義。謂由心力集起心所及事業等。故經云心能導世間,心能遍攝受。故能集起說名為心。」

心所

「心所有法」的簡稱,梵語चैत्त (caitta),指從屬於心王的種種心理活動的基本要素。因為是由心識所產生的,必須與心識相應才能發揮作用,不能離開心識單獨活動,故稱之為「心所有法」。

《俱舍論》將心所有法歸納為六類四十六心所。

台長: rwa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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