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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期:不做愛就分手,處女膜沒破,不構成強制性交!

☉發行單位:法治國律師事務所 ∕ 撰文:王泓鑫主持律師☉出刊日期:2010/10/04 【事件】日前報載高雄縣甲仙鄉男子性侵六歲女童,高雄地院法官輕判3年2個月,理由乃以案發時女童坐在嫌犯左腿上,姿勢重心並非十分穩固,若女童有意掙脫,嫌犯便難以在未脫去女童運動褲的情況下犯行,而認為不構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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