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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07:01:38| 人氣727| 回應0 | 上一篇

演化論中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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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明的躍升》裡讀到達爾文與華萊士,心有所感,故而為記。

大家都知道現今生物學基礎的天擇與演化理論為達爾文所創,但實際上「演化論」當年發表時,論文卻有兩篇。另一篇的作者是華萊士。所以應當說:天演理論是達爾文及華萊士兩人分別創立的,只是後來大家把華萊士忘了。

《文明的躍升》一書,肯定了華萊士的貢獻,並稱他為「巨人」。

達爾文出身世家,他隨「小獵犬號」出航五年的故事,可以說家喻戶曉。 而華華萊士出身寒微,在階級分明的維多利亞時代英國,下層社會的年輕人,學習及晉升的機會非常有限,能成就大事業,更不容易。也就是說,華萊士的成功故事(如果不以聲名論成就,不計較後來的遺忘的話)更傳奇有趣,也更勵志。還有,對我,一個說故事的人而言,被遺忘的英雄故事,更具悲劇情懷,更有張力,也更浪漫。

人如何能成為巨人?首先當然是時運。「天時地利」提供了環境及機會。環境不只是自然環境,還有人文及社會環境。許多人都認為學術,尤其科學是客觀中立的,學者停留在象牙塔裡,學術按部就班的前進,跟社會人文、時尚潮流八竿子打不著。但是學術研究並不發生在真空裡,社會風尚、流行不但影響學術研究,而且學術本身也有時尚潮流。

十八、九世紀維多利亞時代,士紳階級愛好自然、賞鳥以及鄉村生活,蔚為風尚。達爾文雖然最先念了醫學,但是他興趣缺缺。父親希望他做教士,而他卻只愛觀察自然、化石,並瘋狂蒐集甲蟲。其瘋狂的程度,據他自己說:有一次,發現了幾個有趣的甲蟲,因為兩手各拿一隻,被佔住了,他竟因捨不得放棄第三隻,就把它放到嘴裡。

至於華萊士,他因生時逢辰,正遇上英國工業革命的高峰,大量建造鐵路,需要許多測量員。這些測量員不要有高深的學歷,華萊士曾在蘭開斯特的工人學校讀過一些書,就跟著他的哥哥做學徒當測量員去了。在荒山野地裡,華萊士歡快工作,因為他既愛鄉野的自由氣息,更享受摸魚捉蝦抓蟲子的樂趣,甚至在不上班的日子,他都會背著搜集箱漫山遍野的亂跑找尋甲蟲。同時,在測量工作中,他認識了也對甲蟲有興趣,比他多受了些教育的拜慈,兩人後來結伴到南美亞馬遜一帶去蒐集標本,賣給英國的博物館。原來英國當時因為愛好自然的風尚,博物館及個人收藏都願意收購動植物標本,於是產生了華萊士這樣的博物學家。華萊士的足跡原來不出威爾斯一帶,但他有冒險精神,不但遠赴南美亞馬遜,在亞馬遜待了四年之後,又去了遠東,在馬來群島繼續蒐集野生標本。

達爾文與華萊士兩人都自生物的多樣性中,觀察發現了同樣物種常因地理上的分隔而出現不同的樣貌,但找不到引起這種歧異及變化的原因。1938年達爾文無意間(真正的「無意」,他是讀來消遣的)讀到馬爾薩斯的「人口論」,突然間,生存競爭的概念閃過腦際,給了他足夠信服的答案。二十年後,華萊士在婆羅洲及新幾內亞間的一個小火山島上發著熱病,一天夜裡,在忽冷忽熱半睡半醒間斷斷續續的想著困惑他的問題,突然馬爾薩斯的同一本書浮上心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概念豁然開朗。這「賓果」的一剎,是終身俯案的老學究、日夜守候實驗室的學子,夢寐以求而不可得的。

讀/想到(用現在時髦的話說:「遇見」)馬爾薩斯,包括前面的華萊士交上朋友-拜慈,都是偶然,稍有閃失,歷史的奇蹟不會發生,要不就會以其他形勢或在其他時空出現。

悟出了演化的道理後,達爾文閒閒的拖到1842,才用鉛筆寫了35頁草稿,就在1844年全書寫完後,他也沒打算發表。因為他深知這樣的論述肯定會引起社會震驚,所以他交代太太等他死後再出版。1856年,達爾文接到華萊士寄來相同發現的文章,他大為驚訝,竟至不知如何是好。後來這兩份論文由他的朋友里爾及虎克安排,在倫敦的林奈植物學社的會議中宣讀,是時華萊士還在香料群島的小火山島上,而達爾文不知為何,也沒有出席。

論文雖然等於否定了創世說,卻並沒有引起像布魯諾上火刑架,或伽利略被宗教審判一般的後果,甚至也沒有導致什麼社會騷動(可能跟我們今天所寫的大部分學術論文一樣,在大拜拜式的研討會中的小圈圈、小教室裡宣讀後,就靜靜躺在陰暗的圖書館一角,等著落灰)。當然時代已經變了,畢竟已經物換星移到了理性主義發展後的十九世紀。

達爾文在會議後的第二年出版了《物種原始》,一時洛陽紙貴,達爾文聲名大噪,或許這是華萊士被遺忘的原因之一吧!

話說,當初達爾文與南美土人初見面時,他被土人的樣貌嚇呆了,在他的「小獵犬之航」的木刻插圖裡,土人的形象就像野獸。而華萊士與他們會面的經驗卻充滿了驚喜與歡愉。他描寫土人「步履輕快、自由自在,是遺世獨立的森林人」。他尤其喜歡土著孩子,形容他們赤裸的肢體「紅棕色的皮膚明亮光滑,動作優美健康」。他說自己願做印地安人,划著獨木舟漁獵,幸福滿足的看著自己的孩子長大。他願自己的孩子也「有健康的軀體、平靜的心靈,無財卻富足,無金也無憂」。

達爾文曾說華萊士是「寬宏、高貴』的人,看來他的確是,還有點天真爛漫。

對原始文化,華萊士非常尊重,他認為原始文化與先進文化的差距並不如想像的大。土語、器物、習俗對當地生活意義重大。甚至認為「野人的頭腦,與哲學家相去不多」。此時人類學還沒有誕生,什麼人類學家一定要在「在地」居住一段時間;什麼文化的相對主義、客觀主義、非種族中心主義、非歧視的研究態度等,都還沒有發展出來。華萊士憑著對自然與人類的熱愛,大大地領先了時代。

當時維多利亞人還貶稱土著「番子」,而華萊士卻有恢宏開放的胸襟態度。他之所以如此,可能是長期當地生活的體驗,也可能是「天擇」的體悟。因為與動物經年累月的生物演化以適應環境相比,人類發明器物、文化以對應問題。土著的方法即便原始,只要對他的生存環境有效,都一樣值得肯定。華萊士肯定人類心智,說:「在我們的進化中。。。心智的力量,比身體重要」。

或許什麼樣的進步發展,多少需要些「野生」不怕死的力量。達爾文是細心多慮江湖行走老了的學者,而華萊士是生猛不怕虎的牛犢。歷史因緣際會,既生了瑜,也生了亮。兩人的交集是:華萊士因為是後進,缺乏人脈,把論文寄給了達爾文,請他指點並代為推介出版,這種事在今天的行業間也不少見。達爾文看了論文,心裡糾結啊!如果推介,這後生肯定奪走自己「第一」的光彩。如果不推介,甚至利用地位名氣,封殺至少延遲其論文出版,並立即推出自己的作品搶拔頭籌。可這得昧良心,辜負華萊士的信托,也得單獨面對出版後的風險。左右不是,真是為難。

對這樣的事,今人會怎麼做?值得玩味。

達爾文最終把這件事交給了他的出版人朋友里爾處理,也將自己的作品同時推出,共享榮耀,算大氣了。

台長: 仲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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