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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7 02:56:15| 人氣3,7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離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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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現代人離婚的原因不在男人,而在妻子不願忍讓。不願忍讓什麼?男人還是過去一樣的男人,而且比他們的叔祖父親輩好的多,他們除了非常有錢的(比方像王永慶)以外,無法再三妻四妾,至少公開不行。他們也參與一點點家事,為了分擔家計,他們「讓」妻子外出工作,女人還要什麼?
蕭颯在《走過從前》裡說:「最不可忍的是,外遇後對妻子的糟蹋」。
外遇浪漫當然比現實生活裡的妻子好,若發現背叛的妻子再糾纏吵鬧不休,更加深「敝履」的可厭。吵架沒好話,糟蹋羞辱不免。
有些專家教導女人不要吵鬧,不是沒有道理。甚至還有教導各種偏方:打扮改變作風等。嘗試過的朋友說:違反原來的自我,打扮好了去迎合對方,對方看見,像貓一樣防衛,讓自己加倍感覺屈辱。
這樣的屈辱感覺來自自尊,過去女人地位卑微,也接受謙沖卑下是美德的說法。自稱「賤妾」的,還有什麼尊嚴可談?如果外遇的丈夫浪子回頭,高興都來不及了,怎會想離婚?就算丈夫不回頭,也要癡癡地等,等到他熱情退卻,床頭金盡被對方拋棄的那一天。
現在女人有了新的認知,外頭的女人不一定是煙花女子,不一定需要他的錢。就算熱情退卻,舊家也不再是古代一般的根基地,一定得回來。
可見不只像蕭颯說的外遇後的糟蹋不可忍,不可忍的還有羞辱、貶抑。就算沒有外遇,動不動「你懂什麼?」同樣不可忍。 馬森的《夜遊》曾提到一個妻子出走的原因:被當成傢具之一。
我的朋友是另一個例子。她的英國先生打定主意要娶一個中國妻子,因為她不會在他不在家時偷情。他要的是一個中國女人,可以是淑真或淑閑,不只是我的朋友,當前的這個女人。
女人會為尊嚴出走,我國的女性主義算已經走出了相當長的路。

台長: 仲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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