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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12:24:19| 人氣3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安釋法息紛止爭 司法改革加快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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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釋法息紛止爭    司法改革加快去殖

@秦    島


01.

  外部勢力勾結「港獨」分子圖謀亂港反中,長期在香港搞搞震,煽動並參與破壞特區穩定繁榮。12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14條及47條的解釋草案「一錘定音」表決通過。這是香港回歸後第6次釋法,表明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如聘請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擔任辯護或訴訟代理人,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否則國安委應當介入,對該等情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斷和決定。

  應當看到,經過此次人大釋法,香港國安委、特區法院的權責、程式、要求,都已經十分清晰,不再存有任何疑義。但同時從這次事件也凸顯特區加快司法改革、加快去殖民化不容拖延下去。

  若司法一早考慮到國家安全是重中之重、是一國兩制的基石,具有凌駕性,便不需勞煩人大釋法。現實中,全國人大常委會並不直接處理具體司法案件,不同於司法機關在具體案件審理中作出的司法解釋。必須指出的是,此次釋法非針對個案,一無損香港所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二不會壓縮海外律師在港參與法律服務的空間,三無損香港的言論和新聞自由。

  事實上,香港絕大部分案件與國家安全無關,仍可由海外律師參與辯護。香港政府及各界有責任積極配合,充分尊重,擔當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主動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機制。通過釋法,令到特區國安委的職權範圍更為明確,授權於特區國安委,依法履職,體現中央對香港的信任,以及對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和司法獨立的尊重,並且充分維護了「一國兩制」下的法律體制。

02.

  有評論指出,早前終院就黎智英國安案欲聘洋大狀之事,駁回政府上訴申請,這除了是律政司疏忽漏招,還有司法是否蓄意淩駕一國問題。對於有意見認為常規法律程式比國家安全更重要,在市民心中自有一把尺。由此可見,釋法只是一時手段,要徹底根治司法亂象,非要對司法進行大改革不可。

  就在12月初,中央政府在港主要官員表示,香港人的愛國精神有待加強,須「完全徹底擺脫殖民統治的影響」,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這是中央官員首次坦言去殖化的重要性,顯示中央視國民教育和強化民族為最重要的工作。

  香港脫離殖民統治已超過25年,連英女王都已駕鶴西歸,但本地法例仍有「女王陛下」及「國務大臣」等字眼,法官依然堅持頭頂假髮,這豈止是戀殖心態,簡直是奴性作祟。追根究柢,香港就是一直沒有去殖化,港府沒有擺正行政主導,才會遭反中亂港集團藉著「司法獨立」無風起浪,添煩添亂。這種亂局必須隨著人大釋法,一併導回正軌。

  早在2015年,國務院港澳辦一副主任退休後,曾於一個論壇上批評港府沒有依法「去殖民化」,導致經濟民生髮展「差強人意」。但未能交代依甚麼法「去殖民化」;而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官員則呼籲京官對香港多點包容,「無謂的政治爭議可以挪開一邊」,似有針鋒相對之意,反映出兩地對「去殖」意識的認知差異。

03.

  「人大釋法」解疑釋惑,從國家層面為特區息紛止爭,不損特區根據香港基本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具有不可質疑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追溯至法律施行之日。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和任何組織,均應尊重並執行香港國安委的決定,且不受司法覆核。本港各界期待,特區政府能及時採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好國安法,進一步完善本地法律和執行機制,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壹傳媒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社會普遍擔憂聘大狀參與國安案件,會對案件依法公正審理和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帶來風險,亦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原則相左。依法釋法撥亂反正,便是應有之義,符合憲法和香港國安法的規定,表明了中央堅持依法治港,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的堅定決心,有力維護了香港國安法權威,進一步鞏固了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是正當、必要之舉。

  過去每次釋法,反對派例必卯足勁抹黑,損害司法獨立,河水犯井水,目的就是將司法獨立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阻止中央導正,挑起中港矛盾,加深港人對中央的不信任,繼而達到他們反中亂港的目的。《港區國安法》在港推出兩年半,由於過去涉違此法並「落鑊」者並不多,分量也遠遠不及「禍港四人幫」之首黎智英,因而在運作上並無出現問題。

04.

  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案件進入司法程式,有人妄想可以借外部勢力鬧上國際層面,作出垂死掙紮,堅持聘請洋大狀替其辯護。然而必須強調,舉凡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對任何國家或地區而言都屬於大案重案,絕對不容許外人插手,香港也不可能例外。《港區國安法》操作期間發現問題,中央修補漏洞,人大釋法完全合法、合理、合情。

  釋法及時妥善解決分歧,清晰展示了香港國安法與特區現行普通法制度的銜接和相容。特區政府表示,將評估風險,積極考慮《法律執業者條例》有關專案認許條文的修訂工作,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保障。亦會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憲制責任,完善本地相關法律,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社會各界認為釋法具有必要性、正當性、合法性及權威性,完善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必須積極抓緊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機遇,讓社會各界更集中精力推動經濟、改善民生,未來風光無限。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香港過往的經歷令人清楚看到,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安全,沒有香港安全就沒有市民的安居樂業。深信香港社會各界一定會珍惜香港來之不易的良好發展局面,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2022.12.31

台長: 秦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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