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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1 09:50:51| 人氣8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此身非其所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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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天生稟賦,盡情發揮才幹潛能外,而後,作了人為意志的主動選擇。
展現人的選擇,積極「選擇」而無所謂「放棄」或「犧牲」。
而真正自由的基礎在於勇於「選擇」。

個人在任何情況下具有無法被剝奪的選擇自由,
“無法被剝奪”在於人有意志自由,
意志總可以選擇自己的意向。

可是談到意志自由,
就又接近了存在哲學“不得不選擇”的自由,
因為個人“被拋入社會”,陷入“雙重緊張”的個人歷史過程,
只好憑意志選擇個人歷史的方向,活出一點“意義”來。

事實上,我們生活在一個幾乎沒有選擇的社會裏,每日所做大多數事情都是社會預先安排
好期待我們去完成。哪有選擇的自由呢?
如同盧梭所言:「生而自由的人卻處處被套上枷鎖」。
越是年歲增長就越感到枷鎖重重。
另一方面,我們越是年歲增長就越是意志堅強。
這兩件事情似乎說明一個道理:自由選擇其實是「自由意志在選擇」。

人們觀念的概念無疑會導致人們生活世界的變遷。
但,自由選擇常常並不意味著幸福,
相反,許多人難以接受選擇的“自由”,
因為這自由給他們帶來太沉重的責任,
他們寧願讓政府或者父母、命運來承擔替他們選擇的責任。
而做出選擇者,或選擇工作為終身職伴;或則是家庭;或是愛情;或則是健康;
此中有貴賤高下之別嗎?
我並不認為有。
歌頌愛情的並不癡愚,捨江山愛美人本是人為選擇;
追逐名利場也並不可鄙或高尚,絕大多數人庸碌營生,
除了溫飽還有心裡地位層面。
宵衣旰食、日理萬機者捨顧健康,
在我觀點這也不過是選擇。

台長: 愛、自由與單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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