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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9 10:42:36| 人氣2,267|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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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雜記]我們都是共犯。

前幾天有一群朋友莫名其妙地,對我說話不甚客氣,搞得我心情很糟。
我其實是一個不太能開玩笑的人。嗯,不太能開「某種」玩笑的人。

因為這些「某種」的範圍還蠻廣,而且類型不一,所以不加贅述,遇到了你就知道了(不過通常遇到也來不及了)

然後當時我就想:「我是做錯了什麼事?讓你覺得你可以這樣對我說話?」

平常跟朋友說話會瘋瘋癲癲的沒錯,也愛開一些有的沒有的玩笑,但是我記得也認為(當然實際上不一定),我不會對朋友做出太過分的玩笑,這一點我還蠻有自信的,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是少數我僅記在心的古語。

所以當時我被莫名其妙的激怒的時候,我當下不知道要怎麼做反應,因為我第一個念頭是「你怎麼可以這樣跟我說話?」,之後就一片空白。在台上很習慣接對方球的我,現實生活其實是社交白癡,遇到真的這種狀況,我的反應通常就只能生悶氣,那種很不高明的悶氣(就是全世界都知道你在生氣但是都不知道為什麼你在生氣然後大家被你搞得不知道該生氣還是不要生氣的那種悶氣)

於是我想,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的朋友不是白癡,(好啦,有些是),他們不是那種真的不長眼睛的人,所以如果今天他們認為可以這樣對我說話,一定是我某種程度上造成或致使他們認為這樣的溝通方式是成立的。


可能我下意識地用雙重標準來開玩笑?我認為自己開的玩笑都是無傷大雅,但是可能造成對方心中的一些尷尬或不愉快(難免吧?除非是自嘲,不然哪一種玩笑不是拿對方或他人短處開刀?)但是或許對方不介意,但是他已經認為「我」是可以接受這類玩笑的人之後,也可能「以禮相待」。

然後就造成我的莫名憤怒。

之後在朋友的BLOG看見「共犯」這兩個字,突然點醒了我一些事情。
之前寫過一次我大學時期跟宿舍室友大鬧不合,用佛經大鬧One Night In Beijing的故事,我的大學同學跟我說:「如果一個人說你不好,那可能是他的問題;如果兩個人說你不好,那還是有可能是他們的問題,可是如果三個人說你不好的時候,可能你自己真的有點問題要檢討一下。」

我其實是贊成的。

因為家庭關係,我其實自小就不是一個會把大家「兜在一起」的人種,也不是那種「很好約」的朋友,更不是那種「海邊裸泳吟詠青春」的詩人;因為不習慣,也在耳濡目染之下看到父母和他們的家人以及鄰居的互動;我是冷漠的,不熟練的,不清楚怎麼運作群體關係的社交白癡。

但是天生的個性其實挺熱情,也有滿滿的愛;但是老三的任性又驅使我自小就覺得「別人應該要來找我玩」而不是「我主動去把大家兜在一起玩」。因此我很容易被「超會兜大家一起玩」的人吸引;我覺得這種特質真是一種天賦,一種我望塵莫及的天賦。

扯遠了,只是想到每一件事情其實都有因果;然後這個因果其實比我們想像中潛移默化的效果還要大。講穿了就是這麼一句:

我們都是共犯。

當我們身邊的人越來越放肆的時候,或許我們某種程度上縱容或允許的他們這樣做。當我們身邊的人講話越來越沒有分寸的時候,可能是你的言語或態度上讓他們認為你可以這樣對待(因為你從來沒有正面表示過你不喜歡,你只是跟我一樣,生悶氣);當我們身邊的人越來越不懂得惜福或飲水思源的時候,可能是我們太讓他們予取予求了,以致於他們把我們的愛當成理所當然,這個時候你也不能抱怨:「我這麼疼愛你們,怎麼會這樣對我?」;過度釋放沒有界限的愛,或許遭受的回應就是這種無感的接受,能怎麼說呢?難怪人家說「愛」是多麼偉大的事情,因為它真的太容易讓人視若無睹,因為它的後座力是強在愛與愛之間的那一個悲慘之後;因為它,是需要「對比」出來的。

這個共犯體制已經形成多年,我們人人都陷在這裡面很久,我悲觀地認為短時間應該仍會受困,但是沒有關係,讓我們先開始發出一點聲音,告訴彼此,提醒彼此,我們之間的一切都不是理所當然—

雙方面的。

台長: 蔡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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