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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1 13:16:08| 人氣2,3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謀殺的樂趣和啟示──《詹宏志私房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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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床邊書幾個月了,這本書出乎想像的好看。出乎想像,是因為我的推理小說看得不多,除了福爾摩斯全集,艾勒里.昆恩、克莉斯蒂的微量作品,以及零零星星,日本松本清張、赤川次郎,頂多加上小時候的亞森羅蘋(如果這種也算的話)。

既為導讀,所寫不外乎這部作品在整個文學史的位置,它的意義、地位、價值,或者作品和作者的來歷等等。我私自以為,未讀文本,但見析論,根據閱讀經驗,只能人云亦云,不甚了了。

不料這本導讀書本身就是自足的宇宙。即使未曾讀過作品本身,光看導讀者表演,就已經讀得入神。

《詹宏志私房謀殺──謀殺專門店導讀精選》,遠流出版。

這本書好看好用,許多耳熟能詳的專有名詞,什麼冷硬偵探小說,什麼正統推理小說,什麼間諜、犯罪小說,什麼推理小說的幾個黃金時期,乃至日本習稱的本格派、社會派,開卷不久便看得分明。推理小說的萌芽、發展和流變,推理小說作家的師承、影響與叛變,各篇串連起來,就是一部推理小說發展史。

詹宏志的每一篇導論,線條乾淨,交代俐落,文筆風格如刺客,圖窮匕首見,只有一刀斃命的精準,沒有劍客比武的繁複儀式和比畫花招。跟他上窮碧落,正驚嘆推理小說天地之廣浩,隨他下落黃泉,又嚼得推理小說的無限滋味。

但我懷疑導讀會比正文好看。我對智力遊戲素無耐性,對猜謎緝凶缺乏天分,經常讀到一半就迫不及待,從後面推溯回來,先知道兇手再說。這種讀法,和看過一遍後舊書重溫一樣,作品若沒有深厚的內涵,破案後再看便索然無味,這是古典推理小說(在日本叫做「本格派」。以解謎為主軸,一名神探,很多線索,最後破案,兇手不是你所以為的那個人)的閱讀宿命。幸好五○年代美國興起犯罪小說,解謎不再皇帝大,偵探和社會的關係,犯罪者和社會的糾葛,才是重點。我猜想,這類含有大量社會元素的推理小說,會成為我的閱讀首選。

這本導讀,少不了推理小說作家的軼聞逸事,看來推理作家比起嚴肅正統的小說家有意思多了。一書在手,隨時翻閱,除了增廣見聞,還可激勵自己,提醒自己,給自己的書寫態度一些啟示。

第一個啟示,寫作生涯,隨緣順勢,不必規畫。

許多作者投身推理寫作的緣起,十分有趣,不是生涯規畫所能預想的。看看這位作家,范達因(S. S.Van Dine,1888-1939),連續幾部推理小說,狂售大賣,受歡迎的程度,堪稱美國出版史第一人。他開啟美國推理小說新的世代,在以英國馬首是瞻的主流路線之外,另闢徯徑。但這名作家初崛起時,身分神秘,來歷不明。是誰?出版社保密防諜,外人不得而知。

有人明察暗訪,抽絲剝繭,好不容易宣布破案,說是某位知名犯罪學家。對不起,錯了。真相大白,源於范達因一位舊同事。他的求證策略是,請出版社轉信給范達因,然後寫信給他假定的對象,比對兩人回信的信紙和打字機痕跡後,證實是同一人,也就是藝術評論家維勒.亨廷頓.萊特。你猜我猜,范達因的身分,從猜錯到猜對,過程本身就像推理小說。

維勒.亨廷頓.萊特和推理小說本無淵源,藝術雜誌總編輯幹了十四年,神經衰弱,住院,不能碰觸冷硬的書籍,退而閱讀推理小說消遣。住院兩年,讀了兩千本。讀書破兩千,下筆如有神,他想,何不自己動筆寫作呢?

這一動念,改寫了他的後半生,也改寫了推理小說史。范達因,或者說維勒.亨廷頓.萊特深厚的藝術修養,反映於作品,便出現了深諳藝術的神探費洛.范斯,把偵探小說推向高雅的新時代。

每名投身於推理小說創作的作家,心態不同,有的恥為人知,改名換姓,如伊凡.韓特;有的利用推理小說,為嚴肅純文學熱身,如詹姆士女士(菲莉斯.桃樂賽.詹姆士.懷特)。

說來嘲諷,最後出名的、留名的,往往就是這個「見不得人」的寫作者身分。

詹姆士女士(P.D.James,1920-)以為推理小說有一定的規則、公式,好寫得多,便從推理小說下手,不料一寫成名,爾後領悟推理小說同具藝術內涵,也有創新空間,她的筆愈磨愈利,(還創造出罕見的詩人探長,會寫詩愛讀詩,多浪漫!)這名高中學歷,境遇坎坷的作家,如今已被公認為「謀殺之后」阿嘉莎.克莉斯蒂的接班人。

伊凡.韓特原本就是小說作家,以《黑板森林》走紅文壇後,埋頭猛寫推理小說。他擅長警探小說,虛構一個警察局「八十七分局」,警察團隊合力破案。他不願被人知道寫這種通俗作品,以免有損清譽,因此化名艾德.麥可班恩(Ed McBain,1926)。幸虧他不務正業,因為麥可班恩的名字在文壇留了下來,伊凡.韓特反倒湮沒無聞。(不能怪麥可班恩想不開,英國大文豪葛蘭姆.葛林(Graham Greene,1904-1991),兼寫間諜小說始終飽受爭議,連續廿一年提名諾貝爾文學獎全數摃龜。)

啟示之二,作家養成沒有公式,隨緣順性,不必限定。

誰說小說家要旅行,要觀察場景,看一堆街頭巷尾奇奇怪怪的人?誰說小說家要歷遍人生百態,要行萬里路?「謀殺之后」阿嘉莎.克莉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就不用。這位大小姐家境富裕,管家、佣人、保母隨侍在側,她不曾上學,窩在家裡請家教上課;她教養好,愛幻想,為房間每個洋娃娃編造身世、家庭;她個性害羞,不愛參加聚會,不愛接受訪問,筆下的社會,不見人間煙火,然而她是史上設計出最多精巧謀殺案的作家。(雖然作品和成長經驗一樣天真無邪,殺人者不只是殺了人,不是什麼大壞蛋。)

艾德蒙.克里斯賓(Edmund Crispin,1921-1978),主修文學,是風琴家&作曲家,以作曲和寫作為業。平日不愛出門,住在倫敦郊外,反對當地的開發,這種音樂家兼環保人士的身分,下起筆來,巧思創意很多,血腥濁味很少,他寫《玩具店不見了》,深夜發生謀殺案的玩具店,第二天不見了,變成一家雜貨店,這有意思。為什麼這樣?翻書去。

足不出戶,要寫出小說的一片天,推理小說是不錯的選擇。依據謀殺專門店詹店長的說法,寫作推理小說,想像力遠比生活體驗重要,過去百年女性深居簡出的缺點,不成為推理小說的寫作障礙。不像間諜小說(推理小說的次類型),必須以寫實為基礎,以間諜經驗為背景。

說不完的,再說整本照抄算了。這種通俗文類的導讀,不能寫得太難看,不能像一般文學研究,用旁徵博引掩飾見解之不足,用術語搪塞解說之無力。若搞成學究之言,實在愧對被介紹的推理大師。詹宏志寫序寫編選按語,一向沒有上述毛病,(為朱天心、朱天文、張大春等人寫的書序,精準簡單,經常為下筆繁複的評論者所引用。)更何況這回解開領帶,以一身休閒之姿論起《私房謀殺》。

可以肯定這本書仍舊會盤踞我床頭書排行榜好幾個月,可以肯定我將按圖索驥,慢慢補讀,並且學習詹氏獨到的敘述方式能力和詮釋觀點。但也好奇,依作者這種抽絲剝繭的解讀功力和深入淺出的寫作風格,若談論武俠、情色、羅曼史各種通俗文類史會是什麼光景,或者回到傳統定義中各項純文學領域的小說史甚或文學史,如台灣/日本/東歐/十九世紀英國/文學史,會不會也這麼好看?有為者亦若是。但願如此。2003/2/10


●附【遠流博識網】的書介:

精挑36篇由詹宏志為【謀殺專門店】/世界推理小說精選101種所撰寫的導讀,換言之,亦是36本經典名著及36位推理名家的介紹。導讀性質共分三大單元:正統推理(22篇)、犯罪推理(9篇)、變體推理(5篇)。此三大方向正是150年來歐美推理小說的沿革與發展。作者在每篇導讀中精闢而生動地介紹了作者及該書在推理歷史中的特色與價值,藉由各篇的獨立介紹,可清楚看出歐美推理小說的發展脈絡,領略各創作者百花盛開般的創意。
http://www.ylib.com/search/ShowBook.asp?BookNo=M3A02

台長: 果子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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