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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說:人,即使活到八九十歲,有母親便可以多少還有點孩子氣。
都說用眞情實感寫成的散文耐讀、雋永,此論不假。《我的母親》是老舍於1943年發表的作品,至今已逾半世紀有餘,讀來仍能深深打動人心。不禁想,是啊,我的孩子氣在母親去世以後就無跡可尋的了!
老舍的母親在四十一歲高齡才生下他,一年半後父親去世,母親獨力支撑一個數口之家。老舍心中的母親“勤儉誠實,身體也好”;好客,再捉襟見肘,也要想法子弄些東西款待客人;幫忙別人的事總搶先去做,吃了虧卻從不與人爭吵。老舍俏皮地說“假若我沒有這樣的一位母親,我以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個折扣了。”
喜歡讀懷念母親的文章,每讀到感動處,都會熱淚盈眶。而常常能敎人掉眼淚的,卻是再平常不過的生活瑣事。每位母親,可以有不同個性,不同的處事方式,但待孩子的愛心,往往在一些小事情上有共性。
人活到一定的歲數,懷人之情深藏心內。人生無常,有一兩位至親至愛早一步遠行是各個家庭也有機會遇上的。最幸福的,是無需祭奠掃墓的人。但世間上有這份福氣的人不多。不過,有時反過來想,能有一位可懷可想可念的母親,即便已不能親,也算是有點兒福份的了。想想多少孤兒連母親的臉也沒見過,母親的懷抱有多暖也未曾嘗過,這樣的人,才叫沒福份。
做母親的確是不容易。即使大富大貴,有成群傭人可供指使,在孩子的面前還不是與其他母親一樣的疼,一樣的愛,一樣的擔一輩子的心!
在養兒育女的事情上,很少母親會斤斤計較,這大概是女人的天性。雖然偶然也有新聞報道一些不負責任的母親,行為令人可憤可怒,但畢竟是少數的例子。你不會忍心丢下孩子不管,好與丈夫爭個公平公正。誰管孩子這些,誰管孩子那些,列個清單排程,只能是茶餘飯後開開玩笑的話,一想到這是“我兒”的事,當仁不讓,搶在前頭,才是母親的典型行為。
那天大姐說起母親曾帶我們倆在華士古花園學踩有輔助輪的自行車,我卻一丁點兒印象也沒有。有時候恨大姐,怎麼可以把我們的共同回憶獨佔了去哪!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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