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問是不八卦的人,但有時候又眞的八卦了。有些事情,即便你不大有興趣理會,消息還是會鑽入耳朶,闖進眼簾。這就是傳播媒體的厲害。瞄瞄、聽聽,不算八卦啊,好奇罷了。
固然,天下之大,不是每件事都受傳媒靑睞的,若沒有震動全人類的新聞價値,至少也得有八卦價値,才會有人報道。比如風水“大師”陳振聰終於在庭上爆料,講他與香港已故商人龔如心的情事。在報紙的右上角瞥見法庭聆訊消息,陳為表“心跡”,竟透露自己女兒的出生日期,也是故意安排剖腹生產,好讓她與龔同月同日生。“有情有性”是陳的剖白,且不論他是否眞的“愛過”比他大二十三年的她,男人,為了錢不惜抖出閨房事對簿公堂,儘管愛過,也已變得醜惡。
當愛情與錢都放到桌面上的時候,愛情就該進墳墓了。龔如心進了墳墓,陳振聰用他們的“愛情”陪葬。
男人若眞的深愛過一個女人,絕不會把情事宣諸於口,公開給大衆八卦,更何況陳的目的是要爭奪那千億的資產,要別人相信他的愛情論,實在把法官和陪審團看扁了。
陳的女兒,有這父親又情何以堪!
按理說,龔如心明擺在眼前是富貴之人,硏究命理的陳,自然知道她的八字是上好的,因而剖腹取女,希望女兒將來同樣大富大貴,也是合邏輯的。卻把這說成是因了“愛”,敎人鄙夷!
坐私人飛機,擁幾十億身家,傳聞一向吝嗇的龔如心,生前已給了陳很多錢,讓他過一世富泰生活,也算待他不薄。萬料不及身故後這男人竟還這般貪婪吧。假如可以坐在證人席上,她第一件想做的事,是要澄清“愛情”的眞偽,還是遺囑的眞偽?
錢是否萬惡?我沒有錢,不能置評。但我知道愛情是不能被錢荼毒的,一旦荼毒了,便毒發身亡了。
人死後,情,是否能以錢來計算?
假如你的愛人很有錢,一生很愛你,但愛人死後你發現,遺囑上,竟沒有留給你一個子兒,留下的,是“我愛你”三個字,那麼,你們一生的愛,是否也隨着這份遺囑煙消雲散?
噢,不小心被你抓個正着,是的,我八卦了。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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