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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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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18 原載澳門日報

人的生命不可選擇,生下來就得義無反顧地勇往直前。若問生命的意義何在,是沒有意義的事。也許當你面對死亡的時候,才會發現生命的意義其實並不存在,存在的是生命,而非意義。

在生命的意義這一點上,我與周國平先生的意見相近。他在《風中的紙屑》一書中抒發了這樣的見解:生命的終極意義問題是無解的,或者更糟,答案是否定的。

無論我們怎樣殫精竭慮,只要不自欺欺人,我們在這方面決不可能有新的收穫。在明白了這一點以後,明智的辦法是把這個問題懸置起來,盡量不想或少想它。這樣,在已知的限度內,我們反而能更好地安排人生。

誠然,怎樣安排人生,才是最重要的課題。有時候,做人難免跳不開世俗的眼光,對一副皮囊很在意。對於這個靈魂的載體,我們看着它成長,看着它衰敗,到了終於要捨棄它的時候,我們會怎樣想,想怎樣去了結這件曾經留在塵世的物證?

是化為灰燼,收在瓷甕裡;還是埋在黃土下,立一方碑永留凡間?想來這兩種選擇,都不是個完美的安排,要知道,世間一切物事,安有永存之僥倖?而這些身後的安排,對於死者而言,也是沒有意義的,反而是在世的人的感情所在,對至親寄予愛和思念的形式。

最近在香港發生的錯發遺體的事件,演變成很激烈的指控。親人的遺體誤被他人火化,的確痛心疾首。然而,不知道苦主一家本來是否也準備火化遺體?假如遺體的結局最終殊途同歸,那麼,他們是否可以冷靜下來,想一想,對這個錯誤的人為因素加以理解和寬恕?

他們質疑歸還給他們的骨灰,未必就是至親的,所以不肯就此罷休。有些事情是不經追問的,追問下去,便是怎樣才能補償他們的損失。如果賠錢可以平息這場風波,如果解僱了犯錯的員工可以撫慰失去親人的感傷,那麼,才是一件眞正傷懷的事。

人生的得與失,在生命消逝的時候已然不再存在。存在的只是在世的人的默然懷念。而思念的形式,並不重要。假如非要鑽牛角尖不可,如同追問生命的意義那樣沒有意義,或者更糟。
水月

台長: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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