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才兩個多月的時間,誰也沒想到一群泰勞的暴動,居然讓這個政府出現讓政權岌岌可危的政治風暴,而這個政府在事發後的一連串反應,對照過去二三十年的歷史,真讓人有不勝唏噓之感。
三十年前,「黨外」開始出現比較有組織的活動,1977年桃園縣長選後的中壢事件可說是個開端,到1979年美麗島事件,以及之後的軍法大審是第一階段。因為當時執政的國民黨管制廣電和報紙媒體,黨外主要靠演講和發行刊物傳播理念,演講沒有舞台,一輛卡車裝上所有的燈光和音響器材,開到適當的地點就開講;刊物則怎麼印怎麼賣錢,雖然警備總部不遺餘力地查禁,但是有如放火燒野草,真的是「春風吹又生」。美麗島軍法大審雖然讓黨外活動暫時沉寂,但是也順勢搭起了「辯護律師團」的政治舞台,當時的律師團成員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蘇貞昌、尤清等人,如今大部分都是執政當局的要角。
就像所有剛入行的人一樣,這些人在投身政治的時候,多少帶點天真,要言論自由,要國會全面改選,要台灣獨立,甚至像鄭南榕為捍衛言論自由不惜自焚。回想起來,那是個悲壯卻也浪漫的年代。
今天再回顧這些,多少會有些感慨。雖然有很多好友在那裡任職,但是我一直不喜歡TVBS的新聞,因為大家經常批判的綜藝化新聞、誇大內容、浮濫SNG、「現場重建」,甚至是偽新聞等新聞毛病,TVBS新聞都犯過,「2100全民開講」是政論談話節目的始祖,現在政論談話節目只有形式上的平衡,也是「全民開講」立下的基礎。然而,我們能不能因為節目的言論讓我不自在,新聞內容違反專業,就認為應該要「關掉它」?
民進黨政府在面對政治危機的時候,使用的招數不外三種:中國打壓、泛藍掣肘、親中媒體亂寫。「2100全民開講」從揭發浪費公帑的「蚊子館」,到揭發政府弊端,再到持續追蹤高雄捷運弊案,民進黨政府第一時間的反應,是拿TVBS的港資背景,硬說這家公司是「中資」,進而說是「中國統戰」,甚至是「顛覆」,後來發現從1997年開始,政府就作了切割「港資」和「中資」的認定,把「港資」認定為「外資」,而且在台灣的港資很多,不可能只針對TVBS開刀,才轉而把重心集中在TVBS的「外資」背景上,並且強調TVBS其實是個百分之百港資,也就是百分之百外資的媒體,已經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因此必須處罰,最重可以撤照。可是如果我們檢視「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可以發現條文是這樣寫的:
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
關鍵在於「直接」二字。如果外資先在台灣投資成立控股公司,再以這家控股公司持有股份,技術上我們管不到這第二手、第三手,甚至是第八手的資金,因為都已經不算是「直接持有」。這條條文或許有爭議,或許製造了一些模糊空間,或許有檢討必要,但既然現行法律如此規定,身為主管機關,就算TVBS的股東「東方彩視」和「百慕達」有如中共「中央台辦」和「國台辦」,根本就是「一套人馬,兩塊招牌」,也不能逕自擴大解釋。
更荒唐的是行政院長謝長廷在行政院院會裡,居然還說出「TVBS『2100全民開講』是政論節目而不是新聞,所以也沒有『迫害新聞自由』的問題」的話來。謝長廷身為律師,他難道不知道憲法保障的是「言論自由」,而不只是「新聞自由」嗎?他不知道「新聞」除了報導,還包括評論嗎?更重要的是謝長廷這樣講,證明行政院和新聞局一直堅持的TVBS股權結構問題,其實只是煙幕,他們真正在乎的還是「2100全民開講」這個節目不斷踩民進黨的痛處,真正想做的還是要透過威脅,甚至關掉TVBS,好「割除」2100全民開講這顆「毒瘤」。
政府現在作的就是在迫害言論自由,不論用的是股權結構違法還是什麼其他理由,用政治力威脅媒體的生存運作,就是在打壓媒體。1930美國禁酒年代的芝加哥黑道老大Al Capone勢力龐大,買通警察和法官,沒有人能動他分毫,最後是由財政部出面,用「逃漏稅」的不起眼罪名把他逮捕入獄,瓦解Al Capone的王國;民進黨政府今年初審照時不動聲色沒有反應,等到接近選舉的時候才用「股權結構違法」的問題對TVBS開刀,殊途同歸,就是在打壓言論自由,迫害新聞自由。民進黨高官們,你們坐在廟堂上夸夸其談,你們對得起鄭南榕嗎?列席行政院會的葉菊蘭在那裡默不作聲,妳好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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