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二年爆發的「水門案」,提供華盛頓郵報記者伍華德(Bob Woodward)和伯恩斯坦(Karl Bernstein)關鍵訊息的華府高官「深喉嚨」,終於由「浮華世界」(Vanity Fair)雜誌報導證實,是前美國聯邦調查局副局長費爾特(Mark Felt),目前已經高齡九十一歲的費爾特,到底是英雄還是「爪耙仔」,恐怕又會引起熱烈的討論。不過,不論如何,一樁高懸三十三年的懸案能夠有解,絕對是現代史的一件大事,這件大事尤其可以給新聞從業人員很多的啟示。
水門案要從尼克森談起。尼克森雖然曾經是艾森豪的副手,但直到一九六八年,才以險勝之姿登上總統寶座;一九七二年尼克森競選連任,尼克森默許白宮幕僚長霍德曼(H. R. Haldeman)指使手下潛入位在華府水門大廈的民主黨全國競選總部裝置竊聽器,卻被華府警方當成闖空門的小偷逮捕。
那年大選結果揭曉,尼克森以懸殊票數擊敗民主黨的麥高文,由於尼克森大勝,水門案很可能只會是社會版上的一則小消息,不過,當這五名竊嫌在法院審理時,主跑社會的華盛頓郵報菜鳥記者伍華德和伯恩斯坦意外聽見其中一人低聲說出「CIA幹員」這幾個字,激起了兩人的好奇心,認為本案內幕絕不單純,開始深入追蹤。伍華德和伯恩斯坦的採訪方法很簡單,就是「皮鞋加常識」,鍥而不捨地訪問所有可以訪問到的人,翻查所有可以找到的資料,漸漸勾勒出這樁大陰謀的輪廓,不過最關鍵的還是「深喉嚨」。「深喉嚨」並沒有提供這兩名記者明確的內幕消息,但是卻在訊息查証上發揮了關鍵影響,尼克森在水門案爆發後,企圖利用總統特權干預司法偵辦,也在「深喉嚨」的協助下一一現形,讓尼克森再也無法掩飾,終於在面對國會彈劾的時候黯然宣布辭職,狼狽地下台。
直到一九九四年尼克森過世,尼克森都不承認在水門案裡,犯下一連串違法勾當,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尼克森可以說是美國現代史上最懂得權術的總統,最後卻敗在兩個菜鳥記者手裡,「深喉嚨」絕對是最關鍵的角色。
最近傳出警方專案小組可能把已經死亡的陳義雄列為「嫌疑人」,然後把三一九槍擊案移送檢方,最後再以「嫌疑人已死亡」的理由,將全案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雖然檢方否認有這樣的打算,但是檢警都強調要「繼續補強證據」,也就是說,檢警仍然認定陳義雄是兇嫌,只不過現在還沒有足夠的證據,也缺乏聽起來「通情達理」的解釋而已。由於時間湊巧,大家很自然地期望台灣也能出現「深喉嚨」,揭開槍擊案的真相。
三一九槍擊案到底是怎麼回事兒,至今還沒有出現足以讓所有人接受的說法,也因此充滿各種陰謀論聯想。會不會出現「深喉嚨」,老實說要配合很多因素。水門案能成為重大政治風暴,司法機關不願意配合總統,國會持續調查本案,並且提出彈劾,都是促使尼克森下臺的關鍵因素,這樣的因素在現在的台灣存不存在,老實說很有問題。按照目前正由國民大會討論的修憲案,正副總統彈劾案將交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處理,但是大法官是誰提名的?各位覺得我們的政治文化,能讓大法官有這樣的「勇氣」去彈劾提名他的人嗎?我們的司法機關會發揮獨立審判的精神,不會受到任何的「干預」,甚至「自我設限」嗎?我們的情報機構真能服務國家人民,而不是服務當權者嗎?
我很懷疑。就算台灣有「深喉嚨」,在他出面透露訊息前,恐怕早就已經被綑綁裝進麻袋丟到大海裡,成為「動搖國本也要查」,但是卻怎麼也查不出來的懸案。
現實讓我們很難期待政府高層裡面有「深喉嚨」出現,因為高層官員,尤其是情報機構的官員,早就是共犯結構的一部分,不太能期望他們突然良心發現(如果他們還有良心的話);但是我們倒還可以期望,台灣有哪天可以出現伍華德與伯恩斯坦。
這兩位記者當時都是菜鳥,都跑社會新聞,費爾特雖然是他們重要的消息管道,卻不是唯一的消息管道,最重要的還是「皮鞋與常識」。也就是說,費爾特提供了他們很重要的訊息,費爾特或許想把這兩個記者當成整白宮的放話管道,但是這兩人還是從各種不同的消息管道,努力把片段的情報拼湊成有意義的資訊,最後整理出水門案的全貌。
這樣的工作態度,老實講是現在的台灣媒體記者最缺乏的。
媒體雖然被稱為「第四權」,但事實上他們手中能掌握的力量是很有限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深喉嚨」,伍華德和伯恩斯坦再怎麼努力,恐怕也只能徒嘆奈何,任由尼克森安然做完任期。然而,有這樣的權威消息管道,華盛頓郵報居然能保守秘密超過三十年,連報老闆葛蘭姆女士都不知道,報社不以擁有「獨家消息」而自豪自滿,到處宣傳如何掌握「權威管道」,不會成為某個特定勢力的「代言人」,不會搖身一變,成為某政治人物身旁的「高層人士」,面對政治人物,永遠在不疑處有疑,而不會為了要一點「置入性行銷」的預算就「配合演出」,這就值得所有新聞從業人員欽佩了。
台灣的媒體環境乍看活力十足,百家爭鳴,其實隱然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操縱,這隻看不見的手不是市場機制,而是政治或財團力量。今年五二○前後,不少電視台都出現了說明政府施政的「專題報導」,當美容瘦身業還風光的時候,電視媒體幾乎不曾報導和這些業者有關的消費糾紛,這些迫使媒體「自我設限」、「恪遵指示」的現象,在逐漸庸俗化的媒體環境裡還是到處存在,不是只有台灣才有,也不是威權政治環境下的產物,倒是某些媒體從業人員不時可以發出「極高層官員表示」,或是「核心幕僚指出」的新聞,儼然成為直通某些政治陣營的「權威管道」,跑新聞不再用「皮鞋與常識」,而是聽從「指示」,這種自願成為「幫閒」的現象,現在同樣很嚴重,不只台灣如此,第二次波灣戰爭以來的美國媒體也是如此。台灣的媒體看似活力十足,其實比起那些只會記載高官「嘉言錄」的大陸媒體,我們並沒有比人家更高明。
「深喉嚨」身分揭露,剛好讓大家檢視線在存在於媒體的各種怪現象,尤其是媒體人無法抵擋政治壓力,甚至自甘成為政治打手的歪風。費爾特或許出於政治鬥爭的思維,願意成為「深喉嚨」,但伍華德和伯恩斯坦靠著「皮鞋與常識」,不畏政治壓力,抽絲剝繭地街開真相,把美國近代史上最成功的政治動物拉下台來,卻絕對是新聞工作者的典範。只不過,我們總要感慨:為何這些「典型」總得在「夙昔」裡找尋?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