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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17:58:35| 人氣32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37: 可燃性回憶的回收日是冬季的每個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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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美麗的移動花瓶,我倒喜歡散發芬芳的花兒。
  這麼說來高中時那個初戀也是吧!一個轉學來的漂亮女孩,跟一位像是朋友般存在的女孩,最後我喜歡上後者。這個故事怎麼說都很傳奇,我也寫了下來過,但總是不能學到教訓。怎麼老是在這個時候這麼像極一個凡人似地?笨拙地一事無成。

  我一位尊敬的年長且剛新婚友人,繼他的除霜理論之後,我也慢慢地有了自己一套對於記憶整理的哲學。
  在你心中占有一定程度影響且給予啟發的,會在某些特定場合時候突然喚起的回憶,我稱那是「可回收記憶」;想忘也忘不掉的事件或傷痛,我稱為那是「不可燃記憶」,但你可以選擇把它埋了;那什麼又叫做是「可燃性回憶」呢?故名思意,你可以把它燒了。是的,就這麼簡單。
  但是,真的那麼簡單嗎?連我自己也不禁問了一下自己。


  很遺憾,雖然我也想要相信,但是人真的不可能永遠記住某一件事。那是上帝給予我們的天賦:遺忘。所以才會有以文字書寫記載的歷史,但那又如何?就算記下來了,人總學不到教訓。雖然我很想要去相信…
  所以,事實上「不可燃記憶」與「可燃性回憶」只是一線之隔。
  那些存在於你過去的往事、陰霾、邂逅、分離也好,我們只是下意識的把它分類為兩者,一種想忘掉的,一種不想忘掉的,但諷刺的是,其實到最後我們都會忘掉的。只是時間的上的問題而已,還有你內心所受的影響程度來區分。拿「結婚」這等重要的事來說,有人會說他就算死也都不會忘記結婚的事,但萬一你人生中的第一個婚姻失敗後又如何呢?它可能就變成你拼死想忘卻也忘不掉的回憶了。過去的事,都只是在你的內心掙扎而已。
  在我們短短的一生裡,努力的追求幸福的同時,在保存著美好畫面的剎那用腦袋拼命的記下來,有時卻會被這些「可燃性回憶」所阻礙。沒有人有自信可以記下所有的事,所以偶爾也該面對腦海裡那紮亂的回憶,好好整理一下。就算沒有獲得答案也好,那也都是已經回不來的過去了。你可以選擇遺忘。

  那是夏天的畢業典禮,我向妳告白的星期天;然後在冬天的情人節,我與妳分離的星期天… 像這樣的回憶,連同之前初戀那個女孩的回憶,我已經快要忘記了。雖然裡面包含著我的青春,但是我今後的人生還不止這些,面對過去的以往我已經可以釋懷了,就算沒有答案也好,有沒有答案也無所謂了。
  我提起與妳的回憶,還有對月桂樹的執念,連同我的青春一起燃燒。

  明天,會更好。

    ◆

  我很喜歡唱歌,我認為唱歌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當然,我是相信每個人都是喜歡唱歌的,雖然有些人不喜歡唱歌,那只是因為他覺得自己唱的不好,怕丟臉而已。幕府時期的日本維新武士 - 坂本龍馬曾說過:「只要拋開羞恥心,便沒有做不到的事。」雖然有正反兩面的意義,但我相信這還是一句有正面教育的意義存在。他試著告訴我們,不要在意他人眼光,去嘗試、去創造自己的理想。
  所以,照這位古人的說法來看,歌唱的好或不好,也就無關緊要了。
  當然,我是相信每個人都是喜歡唱歌的,我再次強調。除非你天生有耳朵方面的疾病,就算是貝多芬也罷,他也是後來才聾的。
  我的爸媽都很會唱歌,小時候跟他們一起跟親戚朋友們去唱卡拉OK時,常常可以看見朋友們熱情安可我的爸媽合唱台語名曲。雖然我對台語的歌曲不熟,但是音感與節奏倒是遺傳了我爸媽的優良基因。
  說起來,我倒是比學過古典吉它,彈的出唯美旋律的弟弟還來的早接觸吉它,受吉它感動。那正好是我認識「白」的時候,我們都還是高中生、一同在那座丘陵上的校園歡笑的那段歲月。一開始我並不知道白會加入吉它社,比起那時還在操場追逐著足球那時,他比我更早先進入吉它社,那時學校叫他們為「輕音社」,與「熱音社」做了區隔。那三年以來,白一直都在輕音社裡。有一年校慶我依稀記得他上台表演的那次,白的嗓音跟那時較晚長喉結的我完全不同,婉轉且乾淨有力的嗓音,唱著一首我不知道名字的英文歌曲,輕脆的吉它彈奏(當然還有別人在一旁SOLO伴奏),光是這樣聽著就已經讓我感受到無比的感動了。如果那一天我也能夠這樣子,大聲的唱歌給別人聽的話…
  我那時只是單純著這麼想著,直到現在,我拿著一把吉它彈奏著一首沒有人知道的曲子。
  弟弟「維」開始學吉它,是他進入高中,一樣加入輕音社開始的,我也才開始向弟弟學習怎麼彈奏最基本的C大調和弦。其實我不大懂樂理,與其說喜歡彈吉它,倒不如說是想唱歌。心裡想著就算這一輩子只能彈出一首歌曲,我也想要唱給別人聽。
  「紅色指甲油」是那時身為我學生年代中,跟尚未出道的「五月天」是同時期的地下天團。雖然五月天比他們早出道,但是說起「紅色指甲油」在玩Band界裡好像無人不知,我第一次去感受到他們的現場演唱功力,一旁的白跟我說,當晚表演的那幾首曲子是他們3天前「練」出來的,不僅是感受到樂團現場的迫力,我也瞭解到當中所含蘊的心血與感動。
  我跟白說我也想加入樂團,他只是笑了笑。

  之後,我去學了貝斯,而不是吉它。因為我聽白說他的樂團好像缺貝斯手,但在未練習過一次便因當時大家各奔東西而解散了。但我學了貝斯可不僅只讓我玩玩而已。後來小胖說有個YAMAHA成果表演缺貝斯手,便臨時把我拉去,我在將近空白快一整年的情況下,擔任兩個樂團的貝斯手,並在兩個禮拜內練了八首曲子,其中有槍與玫瑰的名曲「Don’t cry」等,我的左右手指在輪番狂操的情況下長了水泡(平時沒練臨時抱佛腳的下場),硬著頭皮彈完全場。
  我的樂團出道,身份其實是貝斯手,不是主唱。是由照片裡的吉它手小魚(團長),當時在大學社團所創的「焱」樂團。
  照片中的主唱小江,在我玩樂團時給了我很多啟發,也是我開始瞭解唱歌的感動。由於我身份是樂手,於是我便自願擔任他的合音,因為小江的音域在中音域有很渾厚的嗓音,於是我便在中高音上幫他合音,演唱的效果也相當不錯。後來半年後的夏天,小江畢業退團,我才接下了主唱的位子,但我仍很想在跟小江一同唱歌的日子,這樣說自己可能不大準,但我很有合音的天份,仍會偶爾想起與小江一同合音唱著「雨和眼淚」時的感覺。
  後來在大學二年級的那一年中,是我玩樂團開始以來受到最多挑戰的一年,由於團員位置搬風,加上新團員的加入,團名也改成「灰色」樂團(都不是我很中意的團名),曲風走向地下樂團的陰暗風格,讓我相當的不自在,也與小魚多有爭執。那時的歌完全都是我們自己作曲的,但是多半都是小魚自己所寫的,所以曲調呈現陰暗消極,配合強烈且快速的節奏,雖然相當有爆發力,但我一直認為我的嗓音無法詮釋那樣的歌曲,小胖也約略跟我提到過這件事。
  說不在意是騙人的,原來唱著自己不喜歡的歌也可以這麼痛苦。
  最後那個夏天結束的那次表演後,我退團了。

  「等我進去念你們學校,再一起組團吧!」小胖是這麼跟我說的,我只是笑了笑。
  我開始用弟弟去當兵而留下的那把木吉它,自己彈奏著不為人知的歌曲。那個旋律對我來說,像是夢中的旋律一樣,不論多久都不會忘記,我重覆的彈奏著那四個合弦。我喜歡像早期Deen或Mr. Children那樣日式的輕搖滾風格曲子,一直在想著哪一天我也想要創造出這樣能夠打動人心的歌,至少這個夢想我不願輕易的放棄。因為我還有想要唱歌給人家聽的那個對象。
  對於喜歡音樂開始,接觸樂器以來,雖然有天生的節奏與音感,但卻一直都是個半調子,但至少在就唱歌這件事方面的信心,我還是有的。不論以前的人、我所聽過的歌或我所唱過的歌,或多或少都對我有十分影響,也讓我更加明白自己喜歡音樂的理念。
  這個禮拜的某一天下午,小胖打了通電話來道:「柏歪!我找到貝斯手跟鼓手了,是女生喔!雖然她們都還算是初學者就是了…」
  我笑了笑。
  這樣的路大概還要遲續一陣子吧!我嘴裡哼著曲子,不知名的曲子,拿起放在一旁的吉它,按了和弦,輕輕的一撥。
  耳邊開始傳來熟悉的旋律,我和著風,重覆彈著四個美妙的和弦…
  然後,我開始唱歌。

    ◆

  「吼~~把窗戶關起來啦!風很大耶!」吉米吼道。
  「可是很熱阿!」我道。
  「我的頭髮又不像你那亂亂自染捲也無所謂的樣子,也難怪你不受歡迎。╮(▔﹁▔)╭」
  「混帳…如果不是自然捲,我一定會更受歡迎!\(ˋˇˊ)/」
 「把一切過錯都推到自然捲身上,你到底還有沒有自我阿,真是可悲阿你…」
  「我一點也不覺得的可悲,每個人都有某種情節…」
  「你們兩個到底在扯什麼…到底是要關還是要開?」阿搭哩在一旁笑道。

  我的髮尾自然捲,大概是我在高中燃燒青春的那個年代,最令我感到苦惱的事了。
  雖然總算脫離了國中小平頭的八○年代,但是到了高中留著不長不短的旁分,是我每天早上照鏡子不悅的原因之一。髮後根必須剔高,頭髻不能碰到耳朵,瀏海不得超過額頭,所以每個男生都活像頂著一個冬菇的髮型來學校上課,頭皮屑就像是孢子一樣的存在。那真是個令人又愛又恨的青春時代。
  再來談談我的自然捲,其實我們家族遺傳裡都是平地人的直髮居多,但是話說我祖母那一代頭髮好像就是有帶捲 (不是啦…不是那種老人捲捲頭啦!我分的清楚),奶奶年輕時的照片真的很漂亮,雖然是髮長至肩點到為止的模樣,但我明白為何我爺爺會愛上我奶奶的原因。奶奶的耳朵後稍的頭髮有些微微的自然捲。
  我的母親也是個很漂亮的人,雖然現在吃的很多沒什麼說服力,但是留著長髮的母親在年輕時的照片還是可以知道她是個曾經很漂亮的人,她一樣頭髮尾端有自然捲,也是相當美麗。
  所以我得到了所謂的隔代遺傳。一開始只是在額頭兩側會微微捲起,但這樣的困擾就足夠了煩了我整個高中三年,實在無可奈何,要直也直不了。我沒有誇張,高中時期那自然捲真的相當不好看,也不好整理。現在頭髮稍微留長了,整個後髮尾端的自然捲就更明顯了…

  「哥,你到底好了沒阿?上課要遲到了耶!」還是國中的弟弟在廁所外面喊著。
  「嗯…怎麼老是直不了…」
  每個人的青春期,總會有某種情結。

    ◆

  「說到燃燒青春當然就是打棒球了,因為在玩過棒球之後,身心也隨之燃燒。」
  「那也只有你這個怪胎才會這樣吧!(‵皿′)」吉米道。

  小時候好動(過動?)的我,相當喜歡玩球,除了最晚接觸的籃球外,躲避球、足球、棒球等熱門運動我都相當喜歡,還記得在國小年紀時,阿孟與阿倪的父母,會連同我老爸與我大伯父四個家庭各自帶著小孩在禮拜天到茄東國小的操場去打棒球。真的是打棒球,還是大人跟小孩一起玩。
  還因此特地去買了壘包,顯示出我大伯父對於玩樂也很講究的個性。每戶家庭各自帶著球棒、專屬手套,熱熱鬧鬧地玩上四個多小時,簡直像夢一樣記憶,再也沒有過的歡樂。漸漸地,成為了我們以後的夢想,將來也要和這些青梅竹馬的朋友,在各自有家庭後,還能這樣一起出來玩。
  當時我們完全是兩光,連高飛球都會笨到用額頭去接的小鬼頭們,受傷是常有的事。我記得我老是打不到球,要不然就是打成擦棒。可是我還是喜歡打擊。
  這兩天我心血來潮的開始向吉米他們提到我想玩傳接球,於是我打電話向堂妹借了兩個手套來學校玩。
  「嘿嘿!讓你看看什麼叫作滑球!」有打過棒球的吉米很得意地說道。有打過的就是不一樣,不像我的控球力其差無比,光是能把球投到吉米手套周圍的好球帶我就該偷笑了。連一旁的系助教走過來都笑著說道:「好悠閒喔!」
  在燃燒我的野球魂時,我們同時也在燃燒著我們的青春。
  一個從教室溜出來的下午,我跟吉米因為太沉悶而選擇出來燃燒一會兒,連一旁的喬許蛙也來湊熱鬧,想不到玩著玩著就這麼把球給丟進正在上課的教室裡。當時的場面把我們三人都嚇到了,球進了教室還打到講台發出了一聲「碰」的聲音…
  「哇靠!完蛋…」
  我才剛講完要轉頭時,吉米已經消失了。然後喬許蛙早已用他那原住民阿美族的爆發力一百公尺十秒的速度向後加速逃逸飛奔…我只好躲進後走廊柱子,這時多希望我能跟頑皮豹一樣瘦到能躲進去!隨後聽到老師出來探視的聲響,據那堂課的學弟說好像只是虛驚一場… 但是把我們三個嚇出一身冷汗。這種感覺就好像不小心打破校長辦公室玻璃一樣刺激。雖然後來回到教室一直忍不住的狂笑,但是我想我明白的…
  笑的是我們的年少輕狂,笑的是那我們再也回不來的青春。

    ◆

  有一種突然地,哇!那已經是兩個星期前的事了…的這種感覺。有時候在下樓梯的轉角處想到某些事時,就會這麼想。
  我有時候也很極端。拿自己使用的物品來說好了,如果是很方便的東西,我會一直使用它直到完完全全壞掉或無法作用才換掉為止,像是手機、包包、鞋子、衣服等等。但若是我不喜歡的東西,我會想要一口氣將它替換掉或是移除的想法,絕對不會拖拖拉拉。
  回憶這樣的東西存在,就變的很矛盾了。
  若是以前有過不愉快的經驗,大而化之個性的我會在一兩內將它忘光,如果做不到,我就會故意讓自己處於很忙的狀態不去想它。就算那被認為是逃避也好,但人有時候不逃避一會兒是無法前進的。這樣的想法曾被一個朋友笑我,但他後來也接受了。
  「偶爾拐個彎也無妨,只要能繼續前進就好了。」
  他說完這句話的一個月後便到加拿大念書了。那是我們都還是19歲的冬天。

  丟掉不愉快的回憶就跟丟掉可燃性垃圾差不多,只是每個禮拜垃圾車只會來收一次,你必須把握那個時間點,且你還得確定自己是否做好了垃圾分類。
  於是,昨天跟19歲的冬天,其實都是已經被歸類在「過去」這個分類裡面沒什麼兩樣的事了。總有一天它也會與你的生命一樣隨之燃燒,終結。但是,真的能那麼順利就燒的掉嗎?令人難忘的回憶真的能那麼順利就這樣忘掉嗎?
  雖然我也覺得有些難過… 但我們總有一天,一定會完全地遺忘掉的。

  到頭來,我們也都像個凡人一樣,追求著遙不可及的永遠。明知道除了保麗龍跟核廢料以外,便沒有永遠的事物。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就不去找尋,不論是失去什麼也好,或是想找到什麼也罷,在燃燒殆盡之前我們只能不斷的前進。
  然後當你到生命的盡頭前的那一刻,若能夠有一種突然地,哇!我想起了…什麼事的這種感覺,我認為那便是永遠。

  嗯…我想起了,從前妳的擁抱。
  我並不是在勉懷,也不是念舊,我只是稍微逃進這個「曾經有妳在的回憶」裡面而已,因為冬天即將到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大概會寂寞的受不了而哭了出來。如果沒有這段回憶就好了,就像是如果不曾擁抱過的話,我想我就不會如此懷念擁抱的感覺了。
  妳的臉孔已經愈來愈模糊到我快想不起來了,而我懷念的只是單純擁抱的感覺而已。

  最近我好不容易喜歡上了一個帶紅色眼鏡的女孩,我想這也將成為我另一個新的「記號」也說不定。不過我並沒有太多的期望了,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如此輕易地丟掉過去的可燃性回憶,反正也不打緊,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時間點。
  當兩人的時間點相契合的同時,再一起找尋永遠吧。


Background: and I love you / Mr. Children
Record date: 10/10~10/21

台長: though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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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
過了幾年在來看這一段 還是很好笑~..~
2009-06-23 23:08:25
版主回應
托你的福,過了幾年後的我也再次回來看了這篇,
也不禁笑了出來
2009-06-24 02:05:18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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