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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6 19:00:00| 人氣1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明代小說淺釋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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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題目:明代言情小說的教化意義與功用思想

內容大要:

在明代的小說中,長篇的言情小說是佔有一定的份量的。而言情小說之於明代,被視作淫穢的表徵,實亦象徵著社會風氣的開放到某種程度。但是言情書籍的作者為了將此類書籍的姦淫一面正向積極化,通常賦予其一「閑情」的功用,說其乃為止淫妄之風,而借淫妄之事以說法,此說不免過於冠冕堂皇。

袁宏道觀《金瓶梅》,以為其遠勝枚乘之「七發」(註1),而此遠勝之原因,乃著眼於「社會教育的價值上,這個比較才有意義。」(註2)此社會教化之義在於「諷諫」的功用,以書中人物之淫思穢行,警醒世人莫蹈其覆轍。這種在小說中呈顯、寄寓某些勸惡為善的做法,其實並沒有很好的效果,反之,使用過濫,則教化諷諫意義蕩然無存,卻成了情色之徒的慾望淵藪,徒留淫穢。(註3)

而男女情事,本來即是較為私密的一面,到了整個社會風氣都開放到足以言此類之事時,壓抑已久的情緒也自然開展出來。在這樣的風潮下,小說的作者表現了對傳統禮教的質疑與挑戰,以下探傳統所能接受的底限;另一方面,他們表達了對自由愛情的嚮往和渴望。在小說的虛構世界裡,小說作者更可以超現實的筆,寫出諸如「愛情第一」或者「男女平等」的超越情節,這在在都是以往的束縛所未曾有過的觀點,而在言情小說中慢慢地浮現了。(註4)

小說的「功用思想」乃是與當世的思潮相結合的,它在「特定的歷史時期」「通過一定的小說創作傾向表達出來」(註5),但前提是須在合理的限度內,一旦踰此界線,教化功用恐成虛名,而徒剩累贅了。



引用資料:


註1.
見〈論晚明文人對小說的態度〉,周質平,頁101,氏論述宏道曾提二小說,即《水滸傳》與《金瓶梅》,關於《水滸傳》文字過份簡略,無從知其推崇之因,而《金瓶梅》則有與「七發」之比較,以為前者遠勝也。


註2.
同上,頁102。


註3.
同上,頁103:「種種以小說為懲惡勸善之具的說法,有實用的過濫,完全成了發行情色小說的藉口,最好的例子莫如明末出版的肉蒲團。」
又,頁104:「平心而論,金瓶梅也罷,三言也罷,肉蒲團也罷,這些,書讀後,留在我們腦際的,究竟有多少是道德的教訓?讀者即使真因閱讀這類小說而有所『了悟』,這種『了悟』對『世道人心』到底又有多少正面的意義?」


註4.
詳見 曹萌,〈論明代言情小說的功用思想〉。其第二標題:「表現反禮教、尚自由之愛情追求的創作傾向」;第五標題:「提倡愛情至上與男女平等的創作傾向」。


註5.
同上,頁32,結語。

台長: 啃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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