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材料的命運只有被銷毀。不過,任何罪行都寫在社會的檔案裡,登記在受害人的心裡,這是誰也銷毀不了的!」
這是我20多年前看過的一部電影結束前,飾演公安的男主角沉痛的告白。這部電影叫「上海社會檔案」。
1981年,中國文革剛結束,各種傷痕文學紛紛出爐。國民黨的中影公司,拍攝了「皇天后土」。這部來自大陸的作品,與以往台灣閉門造車,八股教條式的「反共文宣電影」不同,獲得不錯的票房。
民間的電影公司見到這股「中國熱」,也趕緊跟進搶拍。恰好那時中國的電影公司還都是公營,民間有五大毒草《調動》、《女賊》、《飛天》、《在社會檔案裡》、《假如我是真的》雖受歡迎,卻無法在大陸被拍成電影。(《苦戀》則是雖拍攝完成卻無法公映)最後兩部就被台灣江日昇主導的永昇公司相中,成為台灣最新潮的「反共片」。
這部電影劇本原名「在社會的檔案裡」,發表於1979年第10期《電影創作》雜誌,但還沒連載完就被腰斬,不過轉載於香港「爭鳴」雜誌的部分反而順利刊完。江日昇看中劇本裡的戲劇性高潮和商業潛力,於是直接向當時的新聞局局長宋楚瑜申請拍攝許可,並主動提交20萬新台幣劇本費存入銀行專戶,留待日情況許可時交給劇本原作者。
向新聞局行文申辦獲准後,該片交由剛拍攝「六朝怪談」崛起的新銳導演王菊金執導。王菊金大膽起用初出茅廬,卻「胸懷大志」的陸小芬為賣點,在海報上以插在半露酥胸的利刃作宣傳焦點,果然造成了大轟動,不但賣座甚佳;也使陸小芬一「露」成名,日後成為亞洲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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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文革期間,林彪為厚植個人實力,曾由其妻葉群主導,選拔一批俊男美女集中培訓,並擇優者選為愛子林立果的妻子。這部電影劇本的作者卜安利,也是受訓成員之一。無奈1971年林彪叛毛失敗出逃,於外蒙古墜機身亡。樹倒猢猻散,曾受培訓的美女後來嫁入高幹豪門,俊男則大多遊走四方。
卜安利先在北京倖存下來,後因1976年參加紀念周恩來的「四五事件」,避禍至內蒙參軍。不久,文革結束,鄧小平東山再起。民間積壓了10年的一大股怨氣化作文字,於是有了「傷痕文學」的出現。卜安利趁機就以「王靖」為筆名,將他當年在南京接受林彪夫婦培訓時的內幕,寫成這部「在社會的檔案裡」。
這一部融合了政治鬥爭、色情和暴力的劇本,部分角色幾乎可以對號入座,例如「首長」是影射林彪、「王海南」是指林彪的私生子、「小京」是林立果、「李麗芳」(陸小芬飾)則是被選中準備當林家媳婦的文工團團員。
劇情大概是說出身工人家庭的李麗芳,從文工團被調任「首長」女護士,卻在一夜之間先後被「首長」與「小京」姦污,只得懷著被屈辱的心靈和肉體退伍。因為並非完壁,導致新婚後被丈夫嫌棄而離婚,淪為社會底層的女流氓。
李麗芳後來在街頭為了保護妹妹,索性摔破罐子,用利器劃破胸前,嚇走歹徒,但無意中又傷害了暗戀自己的首長前妻之子王海南。那張聳動暴露的劇照,也就是這位女知青無言的吶喊。
接著公安人員尚琪,認真調查高幹子弟王海南被傷害案,卻發現真正對王海南造成致命傷害的,不是街頭幾個小流氓,而是他位高權重的父親。但迫於首長的權力,調查只得終止,調查者尚琪在被調查者的命令下被捕,他在被捕前說出這番無奈的話:
「這些材料的命運只有被銷毀。不過,任何罪行都寫在社會的檔案裡,登記在受害人的心裡,這是誰也銷毀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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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底,一千多萬在校的青年學生被一道「最高指示」發配到窮鄉僻壤,開始了他們的上山下鄉。其後連年照此執行,長達十年之間,散佈在天南地北的知青,已多達一千六百萬。
1973年4月25日,毛澤東回覆李慶霖上書後,也就開始「統籌解決」。毛澤東復信後的第二天,周總理主持中央高層會議討論知青問題,並將毛主席復信印發全國。
6月22日至8月7日,國務院又召開了全國知青上山下鄉工作會議。會議期間,一份新華社的《情況反映》,引起中央領導和與會者的震動:
「雲南生產建設兵團一營長賈小山,強姦女知青20餘人。
一師某指導員張國亮強姦女知青幾十名。
黑龍江兵團一團長黃硯田、參謀長李耀東強姦女知青50多人。
內蒙兵團被姦污的女知青達299人,罪犯中有現役幹部209人。」
周總理看後怒不可遏:「公安部要速派人去,不要手軟!」
李先念氣憤地說:「這些人不是共產黨,是『國民黨』,至少是國民黨行為,不知為什麼得不到糾正?省委和軍區難道說也不知道嗎?」
當年國務院知青辦曾對24個省、區做過不完全統計,在2萬3千多起迫害知青案件中,姦污女知青案高達70%。這還只是1969年以前發生的。於是在中央領導的關注下,各地大開殺戒,將部分罪犯處以死刑,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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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公告全國的「德政」之外,還有哪些因李慶霖上書,而被毛主席「統籌解決」出來的「女知青被姦污案」,這裡只舉幾個例子:
(1)《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簡報》第八期:
「遼寧省1968年至1973年,共發生摧殘知青和姦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在所有摧殘迫害知青案件中,姦污女知青案件比例最大,占百分之六十、七十以上,有的達百分之九十。例如河北省,僅1972年迫害知青案件126起,姦污案119起,占百分之九十四。江蘇、吉林兩省,均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2)國務院知青辦《簡報》第十一期:
「黑龍江兵團:365起。內蒙兵團:247起。雲南兵團:139起。廣州兵團:193起。其中師級幹部二人,團級幹部38人……」
(3)雲南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會議簡報》:
「第10團司令部參謀孫小虎(正連級),有婦之夫,長期姦污三名女知青,並致使其中二人墮胎……
第10團司令部參謀刀世美(正連級),有婦之夫,採用欺騙,引誘和脅迫等手段,雞姦男知青20餘人……」
(4)雲南生產建設兵團《情況反映》( 1973 年第 4號 ):
「16團5營3連連長陳忠友,有婦之夫,姦污、調戲女知青11人,女知青上山割膠,聽見樹葉響都以為連長來了……
9營2連連長田宮成,有婦之夫,姦污上海女知青多人……」
(5)《關於雲南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八團部分幹部摧殘迫害知識青年的調查報告》:
「18團衛生隊長孫濤,45歲,河北河間縣人。1945年入伍,1970年3月調入18團任衛生隊長。副營級。姦污女知青11人,三人墮胎。占衛生隊女知青人數一半以上……
李文峰,30歲,貴州石阡縣人,18團20連指導員。正連級。姦污、調戲、猥褻女知青15名。被姦污女知青中有二人跳河自殺未遂……」
請網友們注意,這些調查報告裡很尊重「事實」,這些行為不用「強姦」,而是用「姦污」,因為這些幹部不像攻進南京的日軍,用「暴力」強姦我們的姊妹;他們用的是「權力」,他們必須用「姦污」女知青的人數,來證明或誇耀自己的權力究竟有多大。
。。。。。。。。。。。。。。。。。。。。 知青上山下鄉一開始,就發生多起幹部利用職權姦污女知青的案件。但拖了幾年,當局對這類事情一概壓下,極少予以法辦,也不准在報上披露。直到毛主席「統籌解決」後,才又轟轟烈烈的搞了一場運動,「從重從快」地辦了幾個「國民黨」。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當局的這種做法也很有道理。因為當局認定在特定的歷史階段中,有特定的主要矛盾,必須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不能讓次要矛盾干擾了主要矛盾的解決。就像抗戰時不能對日軍抵抗,必須保存實力留待日後對付國民黨一樣。
所以,在「上山下鄉」的初期,工作重點應是動員廣大知青踴躍參與。如果在這時爆發「女知青被姦污案」,只會對動員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當然是能遮就遮,能蓋就蓋。真正後台夠硬的女知青,大概也沒幹部敢在老虎嘴中拔牙。
但幾年之後,主要矛盾變成了如何讓知青在農村或邊疆安下心來,這時就必須解決知青在農村或邊疆的待遇問題,所以又需要搞一場轟轟烈烈的打擊運動。「女知青被姦污案」,也因此紛紛被調查出來了。很多案例細節太過淫穢,我只舉一個案例做結尾:
1972年雲南保山地區知青建設兵團,發生了一場大火,燒毀的屋子裡住著十個由四川來的女知青。
災後檢查現場,發現十個女知青緊緊摟作一團,全身都緊縮著,暴露的後背和肢體完全都燒黑了。用強力分開她們時,只有胸口部份還有些完好的皮膚。但她們為什麼不跑出來?
她們沒跑出來的原因,是晚上睡覺時都用八號鉛絲,將門緊緊封住;然而大火來得突然,慌亂中她們無法順利打開。那鉛絲還一直綁在成炭狀的門框上。
她們用如此嚴格的方式鎖門,是因為怕有人闖進去。但十個女孩子睡在一間房子裡,還會怕有人進去,這個人會是誰呢?她們沒有把自己的害怕告訴其他人,因為她們再也沒有機會說了。
日軍佔領南京時,姦污了兩萬名婦女,許多網友在網上一提再提。但數萬女知青慘遭姦污這些往事該如何處理?這些也都是我們的姊妹啊!然而我始終相信:
「這些材料的命運只有被銷毀。不過,任何罪行都寫在社會的檔案裡,登記在受害人的心裡,這是誰也銷毀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