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61179)
作者:米奇‧艾爾邦 ( Mitch Albom)
譯者:白裕承
出版社:大塊文化
繼上次聽完「蕭建華先生熱愛生命演講」,我才回想起數年前我曾看過的這一本《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當時學校的老師很推崇這本書。聽完演講當下,我又再次去圖書館借這本書,再次閱讀,對於裡面的字句有更深一層的領悟。
回想起當初學校老師推薦這本書時所問的問題:「假如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或當你的生命只剩一天時,你會做什麼?你要做什麼?」雖然這是一個蠢問題,卻是值得每個人去思索,當然,每個人的答案不盡然相同,因為這世界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的主人翁墨瑞‧史瓦滋因罹患無藥可醫治的「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在瀕死之際坦然面對死亡,是對人生的一種豁然開朗,就如同他告訴米奇:「只要你學會死亡,你就學會了活著。」,這總不自禁在我腦海想起南宋蔣捷的【虞美人】。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
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盧下,鬢已星星也。
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年輕的時候,我們不會想到死亡;中年的時候,體悟並不深;直到晚年,才恍然大悟,原來生命就是這樣。於是,生活在這個大千世界,我們汲汲營營的吸取不論是知識也好,抑或物質生活,我們總認為,這就是我們所要的。然而,我們愈是勇往向前走,愈是感到孤獨,到最後卻反而問自己:「我到底怎麼了?」原來,我們很少退一步思考,這就是我想要的嗎?
墨瑞說:「我們的文化讓人們無法自知自適。我們教的東西不對。而你得要十分堅強,才有辦法拒絕這種錯誤的文化,才能自己找到出路,創造自己的文化。」(p48)
小時後,學校的老師說:「要好好唸書,才能上好的學校,將來畢業才能進去好的公司,才有高薪水。」「不唸書,你以後要做什麼?」於是,有太多的人被教導出,長大以後賺很多的錢才是有用的人, 富有即刻被劃上成功的等號。我對這樣的說法無法完全認同,我的觀點是,如果對社會沒有貢獻,再富有也無用。容我舉一個我認為真正成功的人士─王永慶雖然是一個頂尖的企業家,卻私底下常常以不具名的方式默默捐款,為善不欲人知。
我們的文化告訴我們這個對,那個不對,可是我們卻少了批判的能力,漸漸的,我們再也無法評斷是非對錯,我們以為社會大眾普遍認為的都是對的,我們忘記其實心底也有個聲音:「這個真的對嗎?」想要活出自我,必須建立一套自我體系,意即「批判精神」。當外在的事務衝擊到你,你必須捫心自問:「這樣好嗎?」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跳脫「框架思考」。
另外, 墨瑞提到人之所以追逐物質,是為了替代愛。
當這個世界人們都在追逐流行,當朋友告訴你:「嘿,我買了周杰倫的新歌,超好聽!」或者是「嘿,我上次逛百貨公司看到的那個黑色包包,我終於買下了。」又或者是「我上次告訴你的那款新鞋,我買到了!」其實都是為了同儕間的認同。在試著回想,當你是嬰孩時,為了取得父母的注意,你會做什麼?當你為了獲得同學的肯定,你會做什麼?而得到認同的背後又是什麼?
其實我們要的東西很簡單,就是別人的關愛。我們成天忙著建立和別人一樣的文化:事業、貸款、賺錢,我們忙著從別人身上獲得肯定,卻忘了,「愛」才是最重要。惟有付出愛,才有獲得被愛的希望。生命的意義不也如此?蕭建華說:「我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是我們可以擴展生命的寬度。」這句話間接揭示了,一個人若要活得有意義,就必須對社會付出貢獻,我們不一定得當捐款的大善人,卻必得當一個投入社會,勇於付出愛的「正常人」。墨瑞也說過類似的話:「太多人像是行屍走肉,就算他們做著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也似乎是半睡半醒,這是因為他們追逐的目標不對。生命若要有意義,就要投入去愛別人,投入去關懷你周遭的人,投入去創造一些讓你活得有目的、有意義的事情。」(p59)
這本書也提到家庭、感情與執著,言簡意駭。其實很多道理我們都懂,可是真正執行率呢?再想想墨瑞說的「只要你學會死亡,你就學會了活著」,有什麼比這更好的教材呢?
從這本書上摘錄了一些字句:
你要知道自己會死,並且隨時做好準備,這樣就好得多。這樣你在活著的時後,就可以真正的比較投入。(p103)
我們大都像是在夢遊。我們事實上沒有完全體驗這個世界,因為我們在半醒半睡,做著自以為非做不可的事。(p105)
不相愛,即如死滅。(p115)
試著超然於經驗外,要學著超然不執著。不要執著於萬事萬物,因為萬事萬物均無常。(p128-129)
接受你之為你,並且樂在其中。我是三歲大,我是五歲大,我是三十七歲大,我是五十歲大。我活過這些年紀,我知道箇中茲味。應該作小孩的時候,我高高興興作小孩。應該作智慧老人的時候,我高高興興作智慧老人。(p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