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牧師證道時候說:「基督徒要努力賺錢…用力存錢…盡力奉獻…」成為基督徒前好幾年,早已為生活努力賺錢著,只是當時年幼無知沒有用力存錢更不懂奉獻。高二那年不過十六、七,開始利用寒暑假打工,即使是女中畢業在即,仍舊白天上課晚間上班賺取學費零用,三十年前的「拒絕聯考的小子」,女生當屬我第一。
自己創業十多年,仍然維持著「打工」的態度與心情,甚少「請假」,當然也沒有「休假」;每天維持八點半前上班七點半下班的作息;忙進忙出馬不停蹄;久不相見的朋友問候:『…最近忙啥?…』臉不紅氣不喘「認真」回答:『賺錢!』『賺這樣多錢幹嘛呢…分點給別人唷…』這下可說到「痛處」,更加「篤定」地回說:『是賺了很多,但是…都花掉了…』是心虛,還是疑心?為何總是從對方的眼神感覺「你這敗家女」的高頻率訊息強烈釋出?
「敗家女」今非昔比,要早在三十年前被家族長輩認定為「敗家女」,肯定是滔天大罪,當下即被打入萬丈深淵,不得超生;不然也淪為千夫所指,生不如死。家裡的老母沒呼天搶地哭它三天兩夜,也會哀號「三代抹燒爐,四代抹茶鍋,才會生下這樣一個敗家女…」,震耳欲聾犀利悲悽,從街頭傳到巷尾……景象與女兒喜歡講的故事內容「…女生手腳被綁住,關進豬籠,還放很多石頭,丟入水裡…」相當類似。她會眉頭緊鎖眼睛縮小,鼻子歪了嘴巴扭了,下巴抬得高高,用力點頭說:「真的!」以示慎重。
真的心虛卻仍強作姿態,自認絕不該歸類「敗家」等級。有一「雄壯」理由 ─ 花得都是自己賺的。無奈「造化」弄人,長得就是很會敗家模樣。明明剛剛在家才被媽媽狠狠怒斥一頓,狼狽不堪倉皇離家赴校,遇見同學哈囉時候,眼角的淚珠都尚未乾盡,大部份同學還是一臉羨慕:「…你在家,一定是千金小姐,對不…」;許多年前遭遇搶劫,驚嚇之餘跌坐路邊洗車攤時候,那位年輕的老闆注視全身發抖說不出話的我許久許久,發現奇蹟似的說:「小姐,你看起來,真的好像很多可以搶耶…」。女兒在平價店幫忙選購的高跟鞋,就會有人堅稱「一定是上萬的高檔名牌」。
不過,也不盡然都是「被誤解」,這許多年來因為工作關係,養成避開人潮去逛街的習慣,以「市場調查」為虛意,行「消費添購」為實質,經濟繁榮不就這樣「虛實相生」增長起來?同樣一件衣服,別人都是在打折期間廉價買回,而我就是付全額穿戴上身,結論下來,只好以「比別人早漂亮好久」勉強捍衛自己。說穿了,只因沒有耐性精挑細選貨比三家,需要補充時,可以在講完一通電話後,抓起包包直接走過天橋,在Taipei 101的某家特定商店買一條褲子,再延著天橋繼續往新光三越採購鞋子,走回辦公室邊喝著在星巴克買的拿鐵,進辦公室前瞥見剛才去時的那兩位女生,仍舊站在原地比手畫腳,完全沒有講完的意思。
用「多愛自己一點」作為花錢的理由,最容易導致失控,甚至發生「敗家慘案」。那次,只不過是「借過」Taipei 101要去隔壁的大樓繳交電話費,電話費還來不及繳,已經買了件「美到當下不買會後悔」的裙子,還要求門市小姐幫忙把裙子折得小小的,同時退還那個大大的購物袋,月底收到信用卡帳單,驚覺「對自己實在是太愛了」。
感謝上帝,相信『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幾十年來,從來不是「有錢人」,但錢總能在「需要」的前刻間入帳,放眼當下回顧過往,相比之下,收入並沒有減少;可憐存摺裡的數字始終七零八落上上下下,追根究底根本是「要買的、該買的」東西太多;更嚴重地就屬當選成為我家大小姐的「金主」起,從此淪為女兒專屬的領鈔機,十多年來竭盡所能傾囊而出「該付的」,在女兒遠赴雪梨讀書滿十年那天,很用力又大聲的跟女兒說:『…你可以跟任何人說我們家很有錢,我們賺很多錢,只是都花掉了…』
年近半百,一樣的是汲汲營營奔波顛簸,沒變的是快快樂樂用心在活,「家本」從未能成,哪來「敗家之說」,豈能榮登「敗家之位」?奈何事實勝於雄辯,依舊兩袖清風,那是因為…因為…親愛的,我們把錢花掉了…
記於 2007/09/12 06:37pm
本文已同步發佈到「慾望城市」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