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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愛哭,可絕對不承認愛哭是我的錯。一定是媽媽當初生哥哥時忘記把淚腺生給他,後來懷我時,就全塞到我這兒來了。
再不然就是哥哥的錯。
小時候的哥哥很牛頭,爸爸甚至很少喊他名字,而是「牛頭」「牛頭」的直叫到國中不知道幾年級;連哥的鞋子也因為太「牛頭」而有個相當響亮的封號——反攻大陸鞋!
聽說爸幼年在鄉下也是莊頭莊尾出了名的牛頭,所以哥能讓老爸禪讓這個偉大的封號絕對不是蓋的。記憶裡,哥放學後就不見人影,回家時已經一身髒污,三不五時還要弄點兒破皮啊傷口什麼的。當然,對於破皮這種很痛很痛的事,他絕對連哼都不哼一聲,彷彿那傷是故意燒烙上去的,代表英勇,像電視裡某些土人臉上的彩繪那般。
爸爸媽媽打他也不哭,媽氣哭了,我莫名的跟著哭,哥硬是連眼眶也不紅一點兒,直挺著挨打。
或許因為這樣,哥老覺得我很愛哭。有時候想巴著他出去玩,他總是一邊把書包扔到床上一邊往外衝,並且大聲喊著:你這愛哭鬼不要跟來!
奇怪,他愈這樣喊,我就愈愛哭,跟著大人看連續劇會哭、讀故事本太感動了也哭、考試考不好當場就掉眼淚,就連有時候意外的被稱讚了,也要背過身子去拭淚…。
其實我的膽子已經不算小了,除了敢在吃過晚飯後一個人到漆黑巷子裡的老師家補習外,還敢到大樹沙沙響著的圓環裡,藉著昏黯而微弱的燈光挖土洞打彈珠(因為想去學校贏人家的漂亮玻璃珠);事實上,禮拜六中午我都代替媽媽到五、六公里外的幼稚園去接弟弟回家;有時媽媽忙,我就自己去看感冒,並且跟醫生說:「我媽媽請你幫我打針。」
在學校裡我的膽量也是出了名的,不僅敢打男生的頭,記壞孩子名字,還是躲避球校隊,翻單槓和爬竹竿的不二高手!
只有在一種狀況下,我完全沒了膽子,那就是——自己一個人睡覺。
當時房子是租的,二樓用三夾版隔間,一間做倉庫,一間給哥哥和弟弟睡兼做我們讀書的書房,剩下一小間房鋪了褟褟米讓姑姑和我睡。可是從前的店都開到深夜十二點,姑姑和爸爸媽媽總是在店裡邊做些隔天的準備工作邊聊天。我一個人不敢睡,又不被允許加入,於是幾乎每天晚上都先假裝睡著,等姑姑放心的下樓了,才又偷偷爬起來,蜷著膝蓋坐在樓梯階上等,大氣不敢喘一聲。
不知道心理學怎麼解釋,反正,在漆黑房裡我就是不敢閉上眼睛。長大後離家外宿,一個人東闖西撞的,工作上往往能得到不錯的評價;但一到夜晚,必定要用廣播節目或書本把自己弄到疲倦至極,才緊鎖門窗,開著很亮的夜燈直接昏睡過去。
就這樣,厲害與柔弱,交錯堆疊出今天的我——兩個孩子的母親。
有趣的是,女兒似乎承襲了她爸爸的個性,獨立、堅定而無所懼;兒子卻不幸遺傳到我的特質:什麼都玩、什麼運動與遊戲都有興趣,卻也從小愛哭、善感、打死不敢自己一個人睡。老人家知道了難免叨念幾句,說我太寵溺這個男孩,養成他如此柔弱的性子。
其實不是,我清楚得很,這樣的個性是天生的,與寵溺一點兒關係也沒有。終有一天他會慢慢瞭解,並懂得收藏淚水與克服恐懼,就像我如今不得不面對命運、撐住自己的天空一樣。所以在兒子長大以前,不急著強迫他勇敢獨立。只須盡全力讓這孩子感覺到媽咪的陪伴,安穩中慢慢蓄存將來破殼而出的能量。
更何況,膽量與眼淚並存其實不是壞事,至少我覺得自己不錯,還算蠻…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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