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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苦諦
「思維苦諦」:發起求解脫心之法分二:
① 思維苦與苦集。② 由十二緣起思維。
希求解脫方便分二,一、由「苦與集」法門中思惟,
二、由十二緣起思惟。
辛一 思維苦與苦集:
「思維苦與苦集」分二:① 思維苦諦生死過患。
② 思維集諦流轉次第。
壬一 思維苦諦生死過患:
初中分二,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二、正修苦諦。 今初
「思維苦諦生死過患」分二:
① 顯示佛說苦諦為四諦之首的意義。② 正修苦諦。
癸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癸一 顯示佛說苦諦為四諦之首的意義:
集諦為因,苦諦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應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義之次第而作是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耶。大師於此違因果次第而宣說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無過失。
集諦是輪迴的因,苦諦是輪迴的果。從因果的角度而言,應當先說集諦、再說苦諦,為什麼世尊不順著這個因果次第,反而說:「比丘們!這是苦聖諦,這是集聖諦」呢?佛陀之所以不按照先因後果的順序,而先說果(苦諦),後說因(集諦),是因為這其中蘊含著修行的重要關鍵,所以並沒有過失。
此復云何,謂諸所化,若於生死自先未發無倒希求解脫之心,根本斷絕,彼於解脫云何能導。以諸所化無明闇覆,於諸苦性生死圓滿,執為安樂,顛倒所誑。如《四百論》云,「此大苦海中,悉無諸邊岸,愚人沉此中,云何不生畏。」
這個道理怎麼講呢?因為所教化的眾生,如果對生死的本質並不了解,貪著難捨,從來沒想過要解脫,解脫輪迴的根本也就完全斷絕了。那如何能引導他們趣向解脫之法?由於眾生被無明癡暗所覆蔽,看不清楚輪迴的真相,對於生死當中所有一切的好事情(個人理解為-在世間的各種享受、享用,認為非常美好,其實都是「壞苦」),把它執為是樂的,不停地追求,實際上這都是痛苦,然而被顛倒妄想所欺騙、迷惑。就如《四百論》中所說:「生死苦海,渺無邊際,愚者沈溺其中,為什麼都不覺得害怕!」
先須為說此實是苦,非有安樂,說多苦相令起厭離,是故於初先說苦諦。
佛陀先說生死輪回其實是苦而非樂,從而開示「苦」的多種形式,讓他的弟子能厭離生死輪回,能認識到輪回是苦。由於這是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所以佛陀首先宣說「苦諦」。
此後自見墮於苦海,則於苦海欲求脫離,便見其苦必須滅除。此復了知,未止其因苦終不滅,便念其因復為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諦,是故集諦於苦後說。
當我們對苦有所認識後,便會看見自己沉溺於苦海之中,於是便明白若要脫苦便一定要把苦消除。而且,又會明瞭除非能把苦的因消除,否則便不能令苦息滅,於是便會探究苦因,從而開始認識「集諦-集苦因」。因此,佛陀才會在「苦諦」之後宣說「集諦」。
次知生死眾苦,皆由有漏業生,其業復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為我執,便知集諦。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於集後宣說滅諦。
其次再了解到,世間一切苦都來自有漏業,有漏業則來自煩惱,而煩惱的根本是我執,這樣由果尋因,便能認識集諦。如果了解苦因集諦的根本是我執,若無我執,則煩惱不生,若無煩惱,則業不造作,業不造作則無苦。如果痛苦是可以解決的,我執是有辦法滅除的,我們就會發下誓願,一定要現證能滅苦的滅諦,所以世尊在集諦之後宣說了滅諦。
新譯廣論:
然後,當我們知悉生死輪回之苦皆是「有漏業」所生,這種業又是「煩惱」所生,而「煩惱」的根本便是「我執」,於是便明瞭「集諦」。若我們看見「我執」是可以斷除,那便會誓願現證苦滅的「滅」(梵: nirodha。藏: ’gogs pa)。所以,佛陀在「集諦」之後宜說「滅諦」。
(「有漏業」便是與煩惱相應的業。有漏,梵:sasrava。藏: zagbcas。「漏」梵:asrava。藏: zag pa,是煩惱的別名,意指流失、漏泄、漏落之意。貪、嗔等煩惱,晝夜由眼、耳等六根門漏泄不止。又煩惱能令有情漏落於三惡道,故稱為「有漏」。若能達至斷滅煩惱的境位,便是『無漏」梵anasrava。藏:zag med。在四聖諦之中,苦諦、集諦屬於迷妄的果與因,所以屬於有漏法。滅諦、道諦則為覺悟的果與因,故為無漏法。據《俱舍論》所說,有漏的別名有多種,如:即取蘊、有諍、苦、集、世間、見處、三有等。此外還有:有染、有染汙、有覆、塵垢等多種名稱。)
若爾開示苦諦之後,即於解脫發生希求,苦諦之後應說滅諦。答云,無過。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眾苦之滅,然猶未明眾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於解脫,不能定執為所應得,定當證滅。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為趣解脫道,趣向道諦,是故道諦最後宣說。
設問:佛陀宣說了苦諦之後,眾生已對解脫產生希求心,為什麼佛陀不在苦諦之後直接開示滅諦呢?
回答:這樣做沒有過失。因為眾生雖然已由苦諦生起了想要解脫的心,對能息滅眾苦的滅諦生起了喜悅心,但此時尚未認識眾苦之因,也不知道這個苦因能不能被斷除,所以對斷苦因而現證滅諦的解脫,也無法肯定一定能証得。唯有當修行者深信滅諦可證,確定解脫可得時,才會思索如何獲得解脫,這樣就自然地趣向道諦了,所以道諦最後宣說。
新譯廣論:
(設問:)如果開示「苦諦」能引發求解脫的意欲,那麼,佛陀在「苦諦」之後應該立即開示「滅諦」才對?
(答:)佛陀沒有錯誤。因為當我們已認識「苦諦」的時候,雖然已具有求解脫心,欣羡除苦之滅,但假如未能認清苦因,便難以看見苦因定能斷除,於是仍難確認定能獲得解脫,定能得「滅」。
相反,若能確認定能證得解脫之「滅」,便會關注「道諦」,希望知道能達至這種「滅」的道軌。所以,佛陀到最後才宣說「道諦」。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苦因彼滅如是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就如《相續本母論》中所說:「病人先要知道自己有病,才會去找醫生治療;想要脫離病苦,須先找到病因,斷除了病因就可以得到安樂;為了得到遠離病苦的安樂,就需要醫藥;這是一定的次第。佛說四聖諦猶如醫病的次第,知道苦諦如同知病,斷除集諦如同斷除病因,所以說知苦斷集。然後如同想要得到遠離病苦的安樂,所以佛說了證滅;如同治病需依於藥,所以佛說了修道。」這幾句話把四諦安立的理由說得非常清楚。
如是四諦,大小乘中皆數宣說,是為善逝總攝生死流轉,生死還滅諸扼要處。故修解脫極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須如是次第引導學者。(嗢 ㄨㄚ ˋ wà)
苦集滅道四諦,在所有大小乘的教典中都曾多次宣說,它是佛陀總攝生死流轉與生死還滅的扼要法門,對於修習解脫而言,四諦法至為重要,它同時也是修行的總綱,因此必須以這樣的次第,如法引導弟子修學。
有鑒於此,大乘和小乘屢屢開示四諦。由於善逝把輪回流轉次第和還滅次第扼要總攝在四諦之中,所以這種教法對於求證自在解脫極為要緊,是至要的修行大嗢陀南,所以必須按照這種次序來引導後學。
若未真實思惟苦諦,厭捨生死,則求解脫亦惟虛言,隨其所作悉成集諦。
如果對苦諦沒有正確的認識,或者雖然認識了,沒有如理思惟生起相應的量,那我們的心還是會耽著在世間的一切安樂,不會去厭離生死,嘴巴上說要追求解脫,不過是空話而已,於是一切所作終將淪為輪迴的因(集諦)。
若未思集,善知惑業生死根本,猶如射箭未見鵠的,是即斷截正道扼要,遂於非脫三有之道妄執為是,勞而無果。
如果不去思惟集諦,不了解煩惱和業是輪迴的根本,就如同沒有目標就射箭,這將截斷了修行正道的關鍵要點,於是把不是解脫輪回的道軌,誤認為是正道,必將徒勞而無果。
若未能知應斷之苦集,則亦不明靜苦之解脫,故欲求解脫,亦唯增上慢耳。
如果對應斷的苦諦、集諦,沒有正確的認知,就不能了解寂滅息苦的解脫之道。這種情況之下,所謂的修行求解脫,最多也只是妄自尊大而已。
新譯廣論:
(嗢陀南,梵:udana。藏:sdom tshig。又作嗢柁那、鄔陀南、優檀那、尤陀那、鬱陀那。佛經的十二種體裁,亦即十二部經之一。舊有譯作「無問自說經」,意指佛陀不待他人請問而自行宣說的教法。《俱舍論光記》云:「若言鄔陀南,此雲集散,集散說故;或言集施,集所說義,施有情故」。)
參考資料:
三轉十二行相 佛光大辭典
佛陀三轉四諦之法輪:
(一)示轉,指示「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
(二)勸轉,勸示「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
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三)證轉,證示
此是苦,我已知,不復更知;
此是集,我已斷,不復更斷;
此是滅,我已證,不復更證;
此是道,我已修,不復更修。
以每一轉各具眼、智、明、覺四行相,故成十二行相。
(參閱「三轉十二行相」694) p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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