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當我們走過惠福西路中央的仙鄰巷口時,我們又再告別。午夜子時,他的身影在昏黃的燈光間變得很薄很薄,愈漂愈淡。夏雨後的半夜,月亮在路旁的積水中隨著車子一段段的灘起。驟明驟暗,是份舊得追不回的格調。
「從前在從前。既然過去了,就應該習慣吧!」
他說著把笑容張得很開,有點苦,卻要把空虛的豁達狠狠地公開展覽。其實他不想我們品味那份酸苦,我們明白。其實他更不想她明白那份酸苦,她不知道。也許她是知道的,只是他不會亦不能更無法知道。
他是我的鄰居,從前。
從前。
「從前在從前」他很喜歡這樣說。是的這或許是他專有的語詞,以至回憶。又或者,是他把她沉澱後僅餘的過去。都是過去。包括住在毗鄰的他,以及巷尾髮廊的少女。他經常回憶她的指節:起初在頭上溫柔輕按的,後來在手中嬌嫩溫暖的。「都是我的錯,是我離棄了她。」我沒有看過他的眼淚,但看過比哭乾雙眼更酸楚更悽然的眼神。
「都是我的錯,是我離棄了她。」
他說會永遠記得自己毅然決定到香港前的那個晚上,從三十七中向光塔路走的那段路。與其記得,他更後悔,永遠的。他一直忘不了那兩個碎裂在石子路上的字,那兩顆融化掉一切的淚珠以及,那隻永遠找不回來的小手。他一合上眼就會想起,甚至在失眠半年後、於西環一帶的陳舊石子路上踱著時,也有著俯身親吻撫慰地板的衝動。他哭。他不哭。他說哭的不應該是自己,因為自己是沒有權力沒有資格哭的一個。他後來當然有回去過,有路過我們的仙鄰巷、三十七中、光塔路,還有巷尾的髮廊。他在玻璃門的一面看著她正在另一面溫柔熟悉地為另一個他洗髮按摩。那力度那溫度,都在四目交投的一刻,從冷淡得彷如陌生的眸子裡傳到他的心中。很硬、很冷。但他不恨她,他只恨自己,只自己。
「都是我的錯,是我離棄了她。」
他一直有很多話想告訴她,他的愛、他的後悔、他的一切一切。「不告訴她不可惜嗎?」我問。「現在的她很快樂,那不是更好嗎?」他回答。「何必如是?」「從前在從前。既然過去了,就應該習慣吧!」其實他還是有告訴她的,只是不用言語,用信。其實他還是沒勇氣告訴她的,因為收件人不是她,而是他自己。他只在回郵地址中填上她的住址,因為他篤信緣份。「隨緣吧!她總有天會收到的。」他在雨後微微濕潤的空氣中告訴我,似乎需要一點掩飾。他把每天的心意寫下寄出,在隔天收回自己的希望。然後再寫,再把前一天的信一拚放進信封去再寄一遍。他希望終有一天郵差會把信件弄錯,回郵到她的手中。他的信一天比一天大,一天比一天大,然後變成包裹,不斷膨脹。膨脹中有他的希望,和他的失望。
「我會一直寫下去,這是我對自己的一個承諾。沒有為何,沒有如果。」
五年,五年。她是否有天會收到那厚厚的後悔和思念?她收到了又是否會把它們一一細閱?他笑而不語,清楚而苦澀。
結果當我們走過惠福西路中央的仙鄰巷口時,我們又再告別。而在那份舊得追不回的格調中我才終於明白:原來世上沒有甚麼東西會比用時間去感動一個人,更加傻。
後記:這故事在大半年前就動筆了,卻在今晚才忽然完成。
** 僅給我的一位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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