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不相信愛情的人走在一起,能有什麼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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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阿寶為什麼不再主動找我了。
我不喜歡講電話。
我不喜歡發無聊簡訊。
我不喜歡打擾別人。
戀愛裡面,有更多不喜歡的事情不會為對方做的事情,我們都說了。數著數著,發現其實也沒剩下很多我們是可以做的。
所以我們就乾脆什麼也不做了嗎?因為不確定對方的愛情所以不值得,反正不值得,所以我們安慰自己說就算失去了也無所謂嗎?
我也發現,我們最經常說的是「這是我自己的事情,跟你無關」,就像急不及待跟對方劃清界線,表現自己的不在乎和獨立。
為什麼?仿彿一個能耐賽。
而我需要的,不真的只是這種程度,不是嗎?
只是,阿寶的感情、阿寶說喜歡我需要我的話,我不相信;我不知道,如果現在他是打算真的要消失,我是不是依然能夠無所謂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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