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我目睹妳跟別人在一起,我想,我一定會很難過吧。
妳圍著我編的圍巾,收好我給妳的門匙,卻說真的沒別的意思。
妳說,妳想嘗試別人給妳的愛情。
那我是不是應該就這樣乖乖聽妳說,現在就退讓離開,不好打擾妳呢?妳就是那麼捨得我離開?
唉,那串鑰匙,也不是我給來找妳的借口。
※
1月10日,是我期待已久,跟妳約好去香港看3D「阿凡達」的日子。真的是期待已久,因為等待妳的每一天都是這樣漫長,無論我幾點起來,有沒有上班,除非是累到要死,不然睡蟲都很慢很晚才來叩我。
然而,妳不能去,因為妳媽懷疑著吵翻天了,妳哭腫著雙眼來到我家。我沒有說,能夠見到妳,那兩張票浪費了也一點不可惜。
我們吃飯逛街,那曾經是我的每天慣常,久違了,現在卻只能像普通朋友那樣,街上有時候很擁擠,我們總是一前一後的走著,我用力擺出一副平和的嘴臉,其實,我多想再能夠牽著妳。
最終,我把我家門匙交給了妳。
不用妳說,我都明白,給了妳又能夠怎樣?就算我門開了,妳也不會回來,鑰匙又算得是什麼?所以面對妳問,我那什麼意思什麼用意,我說不上來。就覺得沒有用意,我只是想這麼做很久了,想妳知道,我相信妳。
一直我都忘了,我應該相信妳的。然而,那時候,我忘掉的,又豈止這些?
我忘了,當初,就跟妳在一起,喜歡著愛著妳已經很快樂。走著,卻愈來愈沒自信,強迫妳做盡妳不願意的事,要妳證明妳愛我,我看得見,心才安了。
我是多麼害怕失去,也最後,所以失去了。
我抱著妳,妳的心卻飛了大老遠了吧,大概想著那件什麼鬼T-Shirt到底哪裡才有賣,我什麼時候才肯放開妳,好讓妳快點離開吧。
心好像,被什麼穿過了,感覺到那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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