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妳說覺得我很煩,然後新債舊帳全都要翻出來評公道,還以近例作據,再補充妳是如何不忿一直以來的付出及委屈作感嘆結論,首尾俱全。我說什麼都沒用,從未聽過如此一面倒的歪理,妳仿彿只活在自己世界當中。此等指控,嚇壞人。
催近週年紀念鬧分手。妳看見短信立刻折回來,語氣卻依然暴怒、晦氣兼差勁。
“愛妳的人不會把我愛你三字掛嘴邊,卻會做許多愛妳的事”,一直以為妳知道也看得到我待妳如何,無用多說。然而,原來終需用口講,妳被我說服到冷靜下來,又再保證無下次。我不置可否,我甚至不明白,跟妳說聲明天再見,何以會弄至如斯田地?而我竟要被妳說得這樣不堪。
傷心嗎?厭煩嗎?要放棄嗎?
隔天,妳依然送午飯來,卻又退還我的照相機,妳每叫我名字就覺得疼痛。突然慶幸沒有把10字紋在背上,那種可能會諷刺妳一輩子的玩意。
我忘了那天是怎麼過。
雨聲太大會睡不著,妳不在會做惡夢。人總是為著無聊理由而改變初衷,我又怕以後無人讓我撒嬌、寵我乖任我壞。想到這裡,雨聲好像又比剛剛吵,我掩著耳朵只想到打給妳,我們佯作沒有提過分手,直至我又睡著。
到了週年紀念當日,即時再不快,心裡還是不免有所期待,可是妳毫無準備,還遲到。好不容易才又提起心情,反正生氣又有什麼用?既已成事實,再生氣只會浪費時間力氣。所以吃麥當勞無所謂,逛威尼斯也是不錯提議,但是覺得總是要買些什麼方算慶祝。唯每間店鋪也無合我心意的選擇,後來買了一雙白底色加紅心的小鴨,但妳臉上並無太大喜悅,那種失望感是難以形容。
對於心病,原來錢真是無甚作為,愛更加不是萬能。我覺得自己好像什麼也不會,只會買禮物討妳歡心,然而妳需要的又好像不是這些。
最後是吵架收場,導火線是因為我表露了失望,但主要原因是因為妳看了我兩星期前Po的文章,妳非常難過,可是,我無以安慰妳,因為那是事實,我也不能接受連寫日記的權利都沒有,那是我經營七年的網誌手札,難不成要為妳搬家?妳問,到底我想怎樣?其實我想說,現在要吵架的人是妳,捏著我肩膀像要把我整個人搖垮的是妳,大聲叫罵的人都是妳,所以到底想要怎麼樣的問題真應該換我問妳,但是我沒有,即使到了這刻,我連想說什麼還是顧慮著妳感受,還是我懦弱不敢說?我怕面對妳怒不可遏的樣子?
妳要我正視妳,我倒希望妳能從我面對著這刻的妳的表情裡省會,正是妳現在這模樣讓我覺得很痛很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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