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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5 14:43:21| 人氣39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因為我們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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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魚缸

    隨著科技的進展,整個世界越來越像一個透明的魚缸,不僅在網路世界,即使是人類的日常生活,秘密與隱私似乎漸漸成為一種幻想。
  我和淑玲兩個弱女子,被一群不知哪裡來的惡徒,莫名其妙竊聽釘梢十幾年,就像是兩條生活在透明玻璃缸裡的魚,連生存權都要被剝奪,更何況是隱私權。我們在屋子裡的每個動靜,出門之後的每個行蹤,每天去哪個商店,和什麼人接觸,都在歹徒惡鄰的嚴密監視之下,我們的生活是一片無邊無際,恐怖至極的透明!
  現實世界如此,網路世界就更加無所遁逃。
  我們不會天真地以為,現今的網路世界有任何秘密可言。透過各種管道,有心人士可以比在現實世界裡更加容易監看 (甚至竊看)各種資訊。像我們這樣的受害者,是這批歹徒惡鄰釘梢的目標,我們在網路上的每個活動,不論是部落格(包括未發表的文章草稿),或是社群網站FACEBOOK ,GOOGLE+之類,當然更是歹徒監視的目標。
  這批歹徒惡鄰,如此嚴密監視我們,當然是為了加害我們。不論他們編造了多少藉口,說了多少謊,騙了多少人,都不能抹滅這個事實--他們想致我們於死!!

  而我們至今仍不知道他們是誰,又為了什麼要加害我們!
  如果歹徒惡隣事先知道我們打算去哪裡(例如我們要搬去哪裡),就會事先去佈線,除了意圖繼續竊聽釘梢我們,更想找機會綁架殺害我們(如果地點與時機都合適的話)!
  我們上網,自暴隱私(不論是出櫃還是出聲吶喊),就為了揭發這批惡鄰的犯罪惡行,不讓他們的謊言謠言繼續迷惑不知情的人;不願我們只在歹徒眼前透明,卻在其它世人眼中成為一片爛糊!

因為我們還活著

  二月四日我們再度前往警局,以刑事案由控告左右的歹徒惡鄰(共八人及其無法數算的同夥)--妨害秘密,妨害名譽,侵入住宅。
  我們本來還要以"殺人罪"控告這批惡徒,但是承辦員警說--我們還沒有被殺,身體沒有受到直接傷害,人也還活著,所以很難以殺人罪控告歹徒。
  最後,"殺人罪"這幾個字只保留在筆錄之中。
  這是一個多麼諷刺的事實,令人欲哭無淚--因為我們還活著!!
  就因為我們還活著,所以沒有屍體;因為我們還沒有被綁架,所以沒有被傷害的事實,以此引申出--我們沒有被殺!!!
  我們沒有被殺害嗎????~~~
  我們每天都在被殺害!!!!!
  這批可惡至極的歹徒惡鄰每分每秒都在殺害我們!!!!
  打從他們開始竊聽我們的那一刻起,打從他們開始預謀加害我們的那一分那一秒開始,他們就已經在殺害我們!!
  這十幾二十年來,他們對我們做了多少壞事?!
  為了殺害我們,設了多少陰謀詭計?!
  為了斷我們的生存之路,毀壞我們的工作機會,做了多少破壞?說了多少謊言?又對多少不相干不知情的人造了多少謠?!
  他們(主謀加上其同夥,以及無數被拖下水的人)在這麼漫長的歲月裡,一共興起多少惡念,要置我們兩個陌生女子於死地,恐怕連他們自己都不記得!
  怎麼可能記得?!像這樣以做壞事為樂,以犯罪為業的歹徒,犯法犯罪就如同呼吸進食一般自然。誰會記得自己十幾年來究竟呼吸了幾次?或吃了幾頓飯?!
  如果他們每次的惡謀都成就,每次興起的惡念都實現,我和淑玲也早已死了千萬次!!!
  而如果我們早早就被害死,現在也早成了兩具枯骨,枯骨能夠走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我們老早就被綁架被殺害,誰會替我們申冤?!
  想必沒有!恐怕連枯骨都付諸水流!!!
  因為無人為我們申冤,所以只能在未被害死之前,我們自己為自己喊冤!!
  我們到警局去為自己報案,可是因為沒有屍體,所以無法以殺人罪控告這批惡徒!!
  就因為我們還活著,歹徒便四處散播謠言,誣我倆有精神病,每天妄想有人要加害我們。這種謠言除了進一步破壞我們的名譽,更意圖讓他人不相信我們的實話,只相信他們的謊話,當我們真的被他們綁架後,無人對他們起疑。
  雖然我們還活著,可是在某種意義上,我倆其實早就被害死了!!
  我們大半的人生,都在這批歹徒的加害之下度過,我們的生命幾已耗盡,可見的未來,歹徒的陰影依然打算籠罩我們。我們還活著,卻隨時活在無數眼睛的監視之下;我們活著,卻猶如兩隻動物園裡的動物,或是兩條肌骨畢現的透明魚;我們活著,非常不平凡地活著,不像一般平常人,可以自由自在地談笑,不受任何迫害,可以相信人性本善!我們活著,隨時面對死亡的威脅!
  其實在理論上,身在如此天羅地網的迫害下,我們兩個弱女子早該被害死,或因絕望而死,或因驚恐而死(面對如此不可勝數,陰險至極的歹徒,誰能不被活活嚇死?!)
  可是,為何我們還活著?!這是一個每次思索都令我們驚異的問題。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只能問我們的神--創造天地的真神--耶和華!!
  我們還活著,並非這批惡徒不夠兇殘,惡謀圈套設得不夠多,不夠縝密,加害我們不夠用力,而是-----

  天不從人願(是人嗎?)!!!!!

要怎樣?!

  因為做賊心虛,不敢聯合去誣告我們;因為喪心病狂,還打算繼續竊聽加害我們,這批泯滅天良的歹徒惡鄰依然繼續捏造各種謊言誣衊我們的名譽,造謠與我倆亂扯關係,而如果有不肖公務人員,為了利益或礙於壓力,助歹徒一臂之力,這些謊言謠言就更具殺傷力。
  這批惡徒最擅長的,就是將他們自身的犯罪惡行栽贜到我們頭上,例如--賭博,吸毒,偷盜,酗酒,殺人放火~~~
  事實上,我和淑玲不抽煙,不喝酒,這輩子只在電視報紙上看過毒品究竟長怎樣。這些惡行都是這批歹徒自身的犯行,卻在暗地裡造謠到我們身上,以引起他人對我們的側目及反感。
  或者歹徒對不知情的人造謠,毁謗我們對抽煙喝酒或結婚生子的人有偏見,或造謠我們對小孩有惡感,會無端傷害他人的小孩~~~~
  事實上,我們認為全世界的其它人,不論有無抽煙喝酒,或結婚生子,或小孩嬰兒,都無關好壞事(不關我們的事),只有緊鄰我們兩邊的歹徒惡鄰,他們無論做什麼事都是壞事!
  這些歹徒惡隣不管是在呼吸或在吃飯都是壞事,因為他們滿腦子都是壞念頭,每分每秒都在加害我們。最可惡的是,將他們不知怎麼生出來的小孩誣衊到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陌生女子頭上,只為了和我們亂扯骯髒關係,破壞我們的名譽,最終置我們於死地!!
  我已經在網路上聲明過許多遍--這是比不共戴天還要不共戴天的死仇!
  雖然我們已經完全知情,非常清楚這批惡徒究竟在對我們做什麼壞事,而且已經提出刑事告訴,他們卻依然不肯罷休,毫無羞恥,大膽猖狂地時常跑到我們大門前恐嚇辱罵我們,甚至驕傲無比嗆聲說--妳們說的都對啦,那是要怎樣??!!~~~
  要怎樣??!!
  有這麼多喪心病狂的歹徒欲置我們兩個弱女子於死地,我們能怎樣?!
  台灣是個法治社會,法律如果不制裁歹徒,我們能怎樣?!
  既然無法將他們刴成肉醬,就只能在活著的每一刻繼續控訴他們,不然要怎樣?!
  既然這批惡鄰不手軟,不後悔,不放棄手中的惡行,我們當然也無法退怯,只能繼續揭發他們的犯罪惡行(不論是在現實之中或網路世界)!
  
  直至我們被害死為止!!

  如果這批惡徒繼續加害我們,以後我們不論怎麼死,都是被他們害死的!!

文末補述:
  我和淑玲基本上不喜歡小孩,我們自己就是自己的小孩。在一起近三十年,生活中只出現過貓狗,從未出現過小孩。變態惡鄰竟敢將"無影"的小孩污衊到我們頭上,是可忍,孰不可忍?!多麼令人驚駭的妄想,多麼令人做嘔變態的謠言!!
  某前衛生署長曾說--不結婚的人容易得精神病~~
  可是日夜以竊聽器材竊聽我們生活隱私的歹徒惡鄰,個個有結婚生子(或不結婚亂生子),又怎麼會有如此變態的精神病妄想症,不斷造謠和我們兩個陌生女子亂扯骯髒關係,還能以嘴巴生出小孩,栽髒到我們兩個已經50歲的女同性戀頭上?!
  究其根源,不知羞恥才是他們的真正病根吧!!

高雄市灣愛街37號(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名受害女子的住處)

  
緊鄰我們兩邊的鄰居都是無惡不做,無謊不說的歹徒,長年竊聽跟蹤破壞我們的名譽,人際,工作,竭盡一切卑鄙手段,欲致我們兩個陌生女子於死地!可惡可惡可惡可惡至極!!!!~~~~~~
 

台長: 陳約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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