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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15:31:53| 人氣7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幾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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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報案三聯單的幾封信

5/15 我(陳約伸)以孫淑玲(報案人)的名義,寫信至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
我與陳約伸小姐於五月十一日至高雄市三民區鼎山派出所報案,取得相關資料,如今上網查不到相關內容,請問是為什麼?
報案人:孫淑玲
住址: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
電話:
身份證字號:
案類:妨害秘密
案號:P102056JW70UNZ7


5/16 警政署署長信箱回覆--
孫小姐您好:
您於102年5月15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經本署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處,茲答復如下:
您於來信反映「上網查詢不到三聯單資料」一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已就您所提供的資料,責由權責單位偵辦,待查明後並再次答復給您。


5/21 警政署署長信箱回覆--
孫小姐您好:
您於本(102)年05月15日寄給警政署署長的電子郵件,內容提及「員警疑似吃案」一事,經交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您疑似遭他人隔牆竊聽、跟蹤等情前往鼎山派出所報案。本局三民第二分局旋即派遣偵查隊同仁前往您所述地點(高雄市三民區灣愛里37號)隔鄰密查,惟尚未發現可疑人、事。
二、另您復於本(102)年5月5日15時54分再次前往本局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報案,本案已由該所警員柯建兆受理,亦開具受理各類案件登記表〈P102056JW70CAF5〉並交付予您,提供您上網查詢。
三、若您仍有疑問或其他寶貴意見,請與本案聯絡人聯繫,俾利提供協助。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歡迎來信提供建言。


6/4 我(陳約伸)寫信至總統府民意信箱--
內  容:
報案人:孫淑玲。
案類:妨害秘密。案號:P102056JW70UNZ7。開立日期:民國102,5,11.開立單位:高雄市三民區鼎山派出所。開立員警:郭俊位。這張三聯單,我們在警政署網站上查不到相關資料,寫信到署長信箱,高雄市警察局回覆指稱,5,4日已開立給我們案件登記表,可以在網路上查詢。案件登記表根本無法在網路上查詢,這張報案三聯單是否被吃掉了?警方有在偵辦這個案子嗎?5.22我又寫信去問,至今未回覆。我們已在網路上揭發歹徒鄰居的犯罪惡行將近一年,這批歹徒嗆聲不怕我們去報警,因為警察是他們的朋友。事實證明,他們真的不怕,因為他們依然在對我們做壞事!


6/6 總統府民意信箱回覆--
您所反映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行政院長信箱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敬請靜待處理結果。感謝您的來信,祝福您  平安如意

6/18 高雄市政府市長信箱回覆--
親愛的網友,您好!
   首先感謝您持續對本府施政的關心與建言!高雄市政府向來十分重視人民陳情及施政建議,對於您的提議內容,在此先提供本階段辦理情形,我們仍積極持續處理您的案件,預計於2013-07-02前會再回復您最新的辦理情形,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院長電子信箱轉寄案件
轉寄來文日期:2013-06-07
敬啟者: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接獲民眾來函,事屬貴管部分,敬請酌處逕覆,並請副知本小組結案,至紉公誼。
請確實遵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人民陳情案件,
並對陳情人之身分資料嚴加保密。
敬祝  平安如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6/21 警政署信箱回覆--
孫小姐您好: 您於本(102)年05月22日寄給警政署署長的電子郵件,內容提及「至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報案取得三聯單後,上網仍查不到相關資料」一事,經交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您與陳約伸小姐於本(102)年5月11日10時0分至該局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報案(妨害秘密案件),當時已責由該(鼎山)派出所警員郭俊位依您報案內容受理,並已開具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P102056JW70UNZ7〉交付予您。案件於受理報案後,須於二日後方可上〈www.npa.gov.tw〉網站查詢受理情形。

 二、經該局三民第二分局上網查詢該網址,您所報案件已登錄備查;
建議您可經「內政部警政署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受理案件查詢」網站進入查詢。 三、若您仍有疑問或其他寶貴意見,請與本案聯絡人聯繫,俾利提供協助。
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歡迎來信提供建言。
 
6/21 高雄市市長信箱回覆--

孫小姐您好:您於102年06月10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有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報案取得三聯單後,仍上網查不到相關資料」一案,
經交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辦理,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您與陳約伸小姐於102年5月11日10時00分許前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報有關妨害祕密案件,責由該分局警員郭俊位依您報案內容受理,並已開具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P102056JW70UNZ7〉交付予您。

二、受理報案二日後可上網〈www.npa.gov.tw〉網站查詢受理情形。

三、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上網查詢該網址無誤,且您所報案件已登錄備查。建議您可經「內政部警政署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受理案件查詢」網站進入查詢。您若仍有疑問或其他寶貴意見,請與本案聯絡人聯繫,俾利提供協助。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最後祝您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茂穗 敬啟 

  綜觀這幾封信,轉折處應在6月6日總統府信箱回覆指出--將由行政院院長信箱直接回覆給我們。但是行政院在6月7日將我們的信件轉寄給高雄市政府,於是這個案子又交給了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一樣的單位,雖然關於報案三聯單的說法前後略有不同,但是對於我們的歹徒鄰居的犯罪惡行,他們依然在"密查",密查的結果,還是--尚未發現可疑人事!

  我們不了解警方到底在密查什麼,這批歹徒如此長年明目張膽犯案,我們對他們的控訴白紙黑字,有關單位始終裝聾做啞,放任惡徒持續加害我們兩個弱女子。

      如果說我們被害的這個案子有什麼秘密可言,只能說--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

  因為這批歹徒加害我們的時日長久,有太多人被拖下水,有太多人心知肚明,可惡的歹徒,為了徹底毀壞我們的人生,將他們精心捏造的,不實的謠言散播得太廣太遠;甚至大膽到不掩飾他們加害我們的意圖。有太多不相干的人親耳聽過他們散播污衊我們名譽的謠言,相信也有許多人親眼看過他們所偽造的假證據。

  因此,對於警方而言,這是一個幾乎不必調查的--沒有任何秘密的案子!
  
  直至今日(2013,6,25)緊鄰我們兩邊的歹徒鄰居,依然透過他們在自家牆上,地板上裝設的高科技器材,日夜
隔牆竊聽我們兩個陌生女子的一舉一動,依然不停跟蹤監視我們,企圖謀害我們至死

      做壞事做到如此囂張大膽的歹徒不可疑,難道可疑的是我們兩個莫名其妙的被害者嗎?或者,有能力集結各方勢力,把一件變態的惡事做到如此長久,大膽,明白的惡徒,反而不可疑?!

  將近二十年了,這批歹徒依然不放棄對我們做壞事,

  或許他們真的不可疑,因為他們的惡行昭彰,參與犯案的人太多,根本不必懷疑!

 不可疑,只是可惡!

 可惡到了極點!!!!

  到今天,我們仍然不知道他們究竟是誰,又為什麼要長年竊聽釘梢我們,破壞我們的名譽,工作,無所不用其極逼害我們,要讓我們走投無路?!

  難道他們是偽裝成各行各業的,負有特殊任務的婚友社成員,他們的特殊任務就是在暗地裡釘梢陌生女子,以變態的手段干涉他人結不結婚,生不生子?!當他們的惡謀無法成就,就乾脆以謊言謠言,誣指被害者與他們有骯髒瓜葛,還將”無影的小孩”栽""到完全不認識的人頭上?!

警方究竟何時才要將這批歹徒屋內的做惡器材搜查出來,

將他們的犯罪惡行公諸於世,還我們一個公道?!

難道我不是人嗎?

  去年七月,我和淑玲開始上網控訴這批陌生歹徒鄰居,這十幾二十年來對我們的犯罪惡行。我們陸陸續續設立許多部落格,兩個人加起來,一共有二十幾個網站。除了寫部落格,我們還盡力貼文,試圖讓更多人知道我們所遭遇的可怕事情。

  隨著我們的控訴內容,越寫越明白,我們的信箱開始收到一些不明人士的來信(大多經由臉書寄來)。首先是警告我們,不可以在某個廣播節目貼文,接著是一些帶著辱罵,警告,威脅的字句~~~

  例如,當我們將我們的住址貼上網時,有人留言(照片是一個裸男的背部)--你是怕全世界不知道你們家的住址嗎?

  最近淑玲的信箱收到許多訊息,大多是申請加入好友,還有一些要求與她做比好友更進一步交往的信件。比較特別的是這個星期所收到的,兩封以英文寫就的信件,照片都是白種男子。

  淑玲的信箱都是我在管理(經由她授權),看到這樣的信件,我會直接刪掉。並非因為我嫉妒她的人氣比我好,而是我可以肯定--這些都是歹徒鄰居耍的把戲!

  我們每天上圖書館,有一個婦人會主動和我們打招呼,勉強算是點頭之交。有一天她和淑玲提到結婚的話題,淑玲斬釘截鐵地回答--我不會結婚,永遠都不會!

  那婦人笑著回答--那是因為妳沒有遇到喜歡的人。

  淑玲一聽,立刻站起身指著我,大聲說--有啊,我喜歡陳約伸,她就是我喜歡的人!

  那婦人見狀,立即緊張地比手勢說--小聲一點~~

  淑玲說--為什麼要小聲一點,我就只喜歡她啊~~~

  那婦人聞言,轉身疾走,不再多言。

  她們倆的這段對話,實在令我啼笑皆非。

  看來,在這批竊聽賊歹徒的心目中,我陳約伸不是人,否則怎麼會對孫淑玲說--那是因為妳沒有遇到喜歡的人~~~

   我和淑玲相識近三十年,她是一個令人討厭的,說話"太過真實的人,所以我相信她所說的每一句話(除了批評我的部份)。她表示,打從小時候她就立志此生不結婚(每個人的志向都不同),因為她的父母婚姻,並非幸福典範,她並非生長在一個和樂的家庭,故從未產生結婚的意願與念頭。因為不可能結婚,所以不會,也不曾和任何人交往。自從她認識我,於民國七十五年十月北上,和我一起生活,直到今天,就只守著我,始終如一。

  淑玲說,她不結婚,與我沒有關係。即使她今生不曾遇見我,她也不會結婚。她常常說,若非認識我,跟著我去台北,她早就死了,也不會存活至今。(真正的原因,不宜由我在網路上述說)

  因此,我要在此奉勸這批無故加害我們的可惡歹徒,不必再費心寄送這些垃圾信件給我們!

  還用英文寫!挺可笑!

  可見這批歹徒人才濟濟,三教九流,各行各業,各色人等具備。難怪我們的歹徒鄰居如此囂張猖狂,大膽狂妄,視法律為無物,又不知羞恥是什麼!

  
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陳約伸與孫淑玲的住址)

  緊鄰我們兩邊的鄰居都是日夜竊聽我們生活隱私的變態歹徒,費盡心思謀害我們,還敢在我們門前嗆聲--竊聽妳們又怎樣?!

  他們甚至想綁架我們,殺人滅口,徹底抹去他們的犯罪痕跡!

  如此喪心病狂,只因為我們是人單勢孤的兩個弱女子嗎?!

  



     


�X�B: 幾封信 - 陳約伸的聲明與創作天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jill1203/7817507#ixzz2XZObzD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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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陳約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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