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家一直都有養狗,狼犬、博美、吉娃娃、狐狸犬、土狗等等,前前後後大約有十隻以上,大的小的乖的兇的美的醜的聰明的笨的各種狗兒我都見識過了。因為從小接觸很多狗,所以很喜歡狗,但是我一直覺得不管我有多喜歡我家的狗,牠們沒有一隻是屬於我的,因為狗的主宰權在我爸媽手上,就算我認為怎樣對狗比較好,也沒辦法實行。
我的父母對狗的觀念和我不同,對他們而言,養狗是為了看家,是要有功能才養的,當人不需要他的時候,就視之為麻煩,要想辦法處理掉。我家的狗有的送人有的病死有的走失,每次我都很傷心很不捨,但我無能為力,因為當時我只是個小孩,我的父母有能力不讓這些悲劇發生,但他們並不在意。對我來說,狗跟人一樣是個活生生的生命,有感情,有喜怒哀樂,所以人一但養了狗,對狗就有責任,這個責任不只是使牠溫飽,還要使牠幸福快樂,否則不如不要養。
後來有一次我幾乎要擁有一隻自己的狗,2003年走綠色山徑50天時,在我們離開法治村後,沿著產業道路上坡,要翻過稜線到另一頭的武界去,當時天氣晴朗,視野遼闊,沉重的大背包已經由專車載到武界國小,所以心情十分輕鬆愉快。我們一邊回頭望著山下的馬路與房舍,一邊慢慢走著,沒多久到了一間小工寮,門口栓著一條狗。天氣很熱,也正好到了午餐時間,就拿出餅乾在此午餐休息。
門口的狗兒看來很瘦,盯著我們手中的餅乾直流口水,似乎很久沒吃東西,正好有一些餅乾不甚受歡迎而滯銷,就把它賞給狗兒,那狗狼吞虎嚥,顯然餓極了,主人大概很久才上來餵牠一次吧。仔細看看這狗,毛色淡黃,臉瘦長,耳朵尖,長的挺帥,是這邊常見的獵犬,看來應該很年輕,卻長年栓在這無人的山上,真是可憐。
吃完午餐準備走人,溫柔姐不忍心讓狗兒孤單的被留在山上,便將狗脖子上的鏈條打開,放他自由,於是這狗就理所當然的跟著我們了。這隻狗大概從小就被虐待,所以非常膽小,雖然願意跟我們走,但只要有人接近牠,又會急忙跑開,我常故意嚇牠,逗得牠繞著我們跑來跑去,真是好玩。我們為它取名為G-dog,理由請自行想像。
就這樣走走停停直到武界,我們在最後一段路搭上車到武界國小,G-dog則跑步跟在車後,可是當我們經過武界街上,G-dog卻被一群野狗擋住去路而沒有跟上,大家心裡都牽掛著想去找牠,但營地的事情不能丟著不管,後來溫柔姐趁著我們在整理裝備準備晚餐時,跑到街上把G-dog帶回來了,看來牠跟我們緣分未盡。
隔天我們要走萬豐產業道路到親愛,背包一樣由車子載,人走山路,車要繞另一條路過去。出發不久,經過一個吊橋—思源橋,人都過去了,G-dog卻不敢過橋,一直在橋頭和載背包的車中間來回跑,隊員們都故意放慢腳步頻頻回頭等牠,並且叫著牠的名字,希望牠會鼓起勇氣追來,但G-dog實在太膽小,只在橋頭焦急的來回奔跑吠叫,目送著我們漸行漸遠。
領隊伍元看隊伍行進速度太慢,便叫我們別管狗了,大家心裡雖不捨得,但也不敢違抗領隊的命令,只好乖乖往前走。我往前走了一段,回頭看東東還站在橋頭望著對岸,似乎要有所行動,因為某些原因,我想這件事由我來做會比較好,於是我把相機和帽子交給佩馨,就往回跑過吊橋,但沒看到G-dog,再往回跑一段,G-dog就在載背包的車旁等著,把牠帶到橋頭引誘牠跟著我走過去,但G-dog仍不敢走吊橋,只好費了一翻工夫抱著牠跑過吊橋,才又跟上前面的人。
G-dog跟著我們走過濁水溪的溪床,到哥哥原吃冰,還住在親愛國小裡。我和溫柔姐特地在親愛的雜貨店買了洗髮粉給牠洗澡,又打電話請鳳珠幫我補給「蚤不到」,晚上G-dog跟我們一起吃飯,致遠還拿他的頭巾給G-dog用,有這隻狗陪著我們,多了很多樂趣。
溫柔姐非常喜歡G-dog,想要帶回高雄飼養,G-dog似乎也認定溫柔姐是牠的主人,老是跟在她身邊,但是交通是個大問題,溫柔姐要從奧萬大與我們分手,她自己都不知道會搭什麼車下山,何況要帶一隻不小的狗,後來我們決定如果G-dog可以跟我們走到台北烏來,我就把牠帶回汐止,我還可以帶牠環島去給溫柔姐看。
一開始我就很喜歡G-dog,因為我看出G-dog喜歡跟我們在一起,就是為了這點,讓我覺得很感動,還有牠雖長的很帥,但卻一副傻里傻氣涉世未深的樣子,跟他的外表根本不配,讓人覺得很滑稽。不過其實一開始我並沒有下定決心要帶著牠走,因為世事難料,事情並不是我想怎樣就會怎樣,萬一抱持太大的希望,但結果不能如我所願,一定會很失落,所以我一直抱持著觀望的態度,不預設任何立場,但是G-dog實在太可愛,後來我就不顧一切想要把牠帶回家,即使心中深處隱隱覺得也許G-dog不能跟著我們到台北,但我已經認定G-dog是屬於我的。
離開親愛之後,在往奧萬大的路上,溫柔姐遇到一個騎摩托車的原住民,可以載她到埔里坐車回高雄,於是就在進奧萬大的叉路之前與我們及G-dog道別,G-dog似乎知道溫柔姐要走,就跟著摩托車後面跑,我們都不以為意,因為根據前幾天的經驗,G-dog體力差又沒毅力,跑個幾步就會停了,可是當我們走到叉路口時卻不見狗影,我們是要彎進叉路到奧萬大的,而G-dog若是一直跟著溫柔姐就會到霧社,但是以G-dog的體力絕不可能跟得上摩托車到霧社,可能在會留半路上遊蕩。
不知為什麼,我沒有馬上去找狗,而是決定先到遊客中心放背包再下去找,現在想起來,可能就是這數小時之差,使得G-dog從此人間蒸發,無影無蹤。到遊客中心之後,一位要下班回家的林務局大哥願意載一個人下去找狗,於是致遠就跟他到親愛,在親愛和霧社中間來回尋找,但一無所獲,失望而歸。
第二天是休息日,不用走路,這正是我們所有的人最期盼的一件事,因為每天都在走路,實在很累,好不容易有休息的大好機會,我、小潭和致遠卻為了G-dog自願走路奔波,這真是諷刺。
來看我們的小林大哥剛好要開車下山,我們就搭他的便車到霧社,在霧社街上逛,看看G-dog會不會在這兒,但霧社實在太大,找狗就像大海撈針,希望渺茫,後來搭便車到親愛繼續找,佩馨的男朋友MONKEY騎車來看她,也來幫我們找狗,總之我們一群人從萬豐到霧社之間來回幾次,就是找不到G-dog,G-dog到底到哪裡去了呢?一隻狗就這樣憑空消失,不留痕跡。隨著時間漸漸變晚,我們的心情越來越沉重,G-dog就這樣跑進另一個時空,永遠的從我們的生命中消失了。
其實當我們在叉路口沒看到G-dog時,我心裡已經有預感,也許我再也見不到G-dog,不,不是也許,我很確定今生今世我不會再看到G-dog,但我不敢說出口,我怕一旦說出來,這就會變成無法改變的事實,但說不說結果都一樣,已經注定的事情不會改變,從一開始G-dog就注定不會跟我們在一起,我早就知道這個結果,我一直努力的想留牠在身邊,努力的四處尋找牠,就是想要避免這個令人傷心的結局。但這一切都是白費,由始至終,G-dog從來不屬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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