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闆以後,走馬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想著怎麼賺大錢,而是馬上公布把十月的xx日訂成貓頭鷹律師事務所「所定假日」。全體同仁,全部無條件放假一天!
有朋友問我:那一天明明不是國定假日啊!到底有什麼典故,放這麼一天假呢?
那天我生日啊!因為我高興啊!所以就放假嘛!ㄎㄎㄎ,可惜啊!敝事務所目前員工僅一人,所以只有該名員工得享這項特別福利啦!
有人生日喜歡熱鬧和親友大吃大喝,有人喜歡吃蛋糕,有人一定要吹掉蛋糕上蠟燭才過癮;我啊!也有自己的儀式。
我成長的家,不流行小孩過生日這件事。所以,印象中在上大學前,沒體驗過過生日是什麼樣滋味。直到大學住在宿舍大家庭裡,算是被別的同學熱鬧生日儀式驚醒夢中的我,從那時開始我染上生日送自己禮物習慣。
為什麼要送自己禮物呢?並不是悲慘到沒人送我禮物,但我更喜歡自己送給自己禮物這種秘密遊戲。每年送給自己的大禮,是當年度心想事成驗收,也是自己夢想的美夢成真。
前幾天看到台灣首富郭台銘送給自己生日禮物是---價值數億元私人飛機,讓我多事聯想到---哈,難道天平座愛玩送生日禮物給自己遊戲嗎?
我送自己禮物,倒不一定是貴重的,但肯定一定會有年度紀念價值。有很多年我送自己禮物是一本我最想看的書,代表學生時代的我,書本是我惟一世界。後來的禮物,送一間房子,送一部最喜歡車款車子….等等,紀錄著我慢慢踏入生活柴米油鹽醬醋茶生活,需要房子當做避風港遮風蔽雨,需要車子化成翅膀浪跡天涯,日行千里。我還送過自己的禮物有:躺在草地一小時呆看天空中的雲;高坐在高高圍牆上,吹涼風,隨風擺動角ㄚ子;在很綠很綠田間小路騎一天腳踏車;登上台灣第一高峰玉山;去澎湖看老媽提過海邊和長絲瓜;養一條愛聽我口哨和愛跟我一起散步的白色狗狗;…..等等。每一份禮物真實紀錄當下最真實生活,以及小小夢想。
今年呢?特別的是今年農曆生日與國曆居然同一天呢!我去查資料,聽說是每個十九年或二十年,才會碰到一次呢。所以我一口氣就送給自己三件禮物:第一件禮物是提撥存款三分之一,準備當養老金;第二件是去以前常去電影院看一部電影;第三件禮物是去新竹城隍廟附近吃一碗魷魚羹。
不知是因為太久沒進電影院看電影?還是太久沒回新竹戲院倒了?十幾年前,每週都會去報到的那間戲院,居然神奇消失了。看來我得想想,明年多補送自己一份禮物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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