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09-22 00:07:55| 人氣2,006|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風景---上流社會一日遊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哈囉,我是小五!小花想必在另一頭恥笑我,文章孵那麼久,居然半篇沒孵出來。哼,我可不像他,居然光明正大還跑去貓頭鷹家裡「偷」呢!

最近啊我可是為我族繁不及備載的當事人從這間法院,跑到那間法院,所以啦,太忙又賺錢的律師哪有時間寫文章嘛!(我可沒說誰喔!小花你可別自己對號入座呢!)

不知各位知不知道九月九日是律師節,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全台灣的十六個律師公會就會在各地舉辦大大小小慶祝活動,好歡慶這個屬於我們「律師」的節日。由於法律規定,律師非加入當地律師公會,就不能執業。所以說,如果一個律師想接台北案件,就要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如果另一個當事人案件又在桃園發生,那位律師又要再參加桃園的律師公會…..依此類推,正常狀況,一個律師為了廣開案源,參加四至五個律師公會,事屬正常。

每個律師公會在律師入會時,視公會經費充裕與否,通常要繳納2-4萬元不等之入會費。然後又要按月繳納600-900元左右之月費,換算一年約需貢獻給每個所屬律師公會繳納7,200元-10,800元之會費。若一個律師加入三個公會來算,一年維持律師執業資格,就需貢獻出21,600元-32,400元。

不知是不是經費充裕還是律師公會貼心,每到律師佳節或年底,總是會舉辦一些聚餐加摸彩等等活動。對於這類活動,每次不是剛好有事,要不就想去了也沒幾個認識的,所以從來沒參加過。直到去年某個律師朋友告知,某公會在去年贈送名牌開庭專用行李箱,市價將近一萬元。奸詐的是,聽說主辦單位因怕去的人太多,經費不夠,保密工夫做到家,直到現場才公開送的禮物原來是名牌的包包。朋友和我都非常扼腕,因為我們都是屬於乖乖繳錢,卻從來沒去參加活動的那種人。有了這次教訓,今年活動,我打定主意,非去參加不可。

最早舉辦餐會的是H市律師公會,就是傳聞中去年送名牌包包的那個。剛好幾個朋友約著和我見面,我推說:「不行勒!今天中午我要參加一個重要餐會。(其實是想領到那個好用包包)」沒想到這些好朋友,非常夠義氣地說:「沒關係,我們先去你吃飯餐廳附近吃飯,等你結束,再來跟我們會合吧!」

抵達H市,一行人四人先找到附近一間沒去過餐廳,才看到菜單第一眼,美食主義的朋友A,差點沒抓狂。其他兩個也忍不住搖搖頭,不知如何吃這一餐。我看看錶,發現已經十二點,餐會已經開始了,想像著或許現在名牌包包,就快要被領光啦。友情固然重要,但是輸人不輸陣,我可是專程為了「那個」而來的啊!趕緊準備起身告辭,沒想到朋友B把我拉住說:「中國人不會那麼準時開飯的啦!再多陪我們一會嘛!」這時朋友C也已經拉住我另一隻手,這種情況,讓我根本無法脫身!只好又坐下。心想:「奇怪,我怎不知從何時開始在他們心目中變得那麼重要呢?嗚,我的名牌包包,會不會就此飛了啊?」

眼看已經十二點十五分啦,再不去就凶多吉少。我只好向三位好友坦白地說:「我是要參加律師公會餐會啦!」

B首先發難說:「我看這裡東西難吃,你就當我們三人是你家屬,一起去吃吧!」A和C也用力點頭稱許這是個好主意。

「沒錯啦,是可以帶家屬。但是我當初寫回條沒寫說要帶家屬,萬一位子不夠,這樣我很尷尬耶!這種事我真的很不好意思做耶!」我萬般無奈如此回答著。

見多識廣的友人A又補了一句:「跟你講啦,這種活動就是公會消耗預算的福利,不是什麼重要嚴肅場合,根本不差我們三人去吃,你想那麼多做什麼?」

奇怪,這三位朋友,一向高風亮節,從不佔任何人便宜,怎麼今天會發出如此議論?是我想太多嗎?還是他們故意「鬧狗」?畢竟我小五還是初次參加這種活動,還是乖一點好呢!最後我還是堅定搖搖頭,一個人走向餐會飯店。

到了吃飯飯店,雖然我已經「被迫」遲到十五分鐘,但會場人數還是稀稀落落的。偌大餐廳桌席,居然只坐了兩三成人員。又等了約莫半個鐘頭,總算才開飯。算算現場還空了一大堆座位。我心中嘆道:「早知道該讓我三位朋友一起!一個人坐在一群陌生人當中,還真的不是普通無聊呢!說到禮品,那就更吐血啦!今年只送了一瓶250 cc水果酒,市價約百元內。難道消息有誤?為什麼去年與去年差這麼多呢?」

為免太無聊,呆坐好一陣子後,我開始擠出笑容,和旁邊的人打招呼。

「歹勢,我因第一次來參加公會活動,請問如何稱呼道長(註:律師間習慣互以道長尊稱對方)?」我問旁邊的一個時髦女律師說。

只見她笑而不答,過了十五秒鐘,坐在她旁邊另一女子才回答說:「啊,小五律師您好,我是李xx律師,我跟你介紹,你旁邊那位是我從小到大鄰居,我左邊這位是我妹妹,幸會幸會!」

真糗,原來我認錯人啦!我還以為來參加的都是律師呢!不一會兒,主持人請在場是律師的人站起來,好接受眾人祝福律師節快樂,這一清點人數,我才終於瞭啦!現場律師人數還不到一成,其餘可都是律師們的親朋好友呢!

吃飯還是要跟熟人吃,才會有味道。因有親友作陪,故眾人皆樂,惟我獨無聊。宴席進行一半,我就落跑啦。等在附近三個好朋友,很納悶餐會怎會那麼早就結束啦!我的手上還拿著瓶奇怪的水果酒!我坦白承認說:「原來你們說的是真的!大家都帶親友去吃耶,而且也根本沒人在乎吃的人是誰!」

「哈哈哈,上流社會消耗年度預算餐會都是這樣的啊!小五你就是太晚進入上流社會啦!....誰叫你打死不信我們三個人的話嘛!我們可不是真想去吃那頓飯,是想到你隻身一人在吃飯那有多無聊啊!」A笑嘻嘻解釋給我聽。

說到我這三個朋友呢,一個是企業負責人,一個是議員,一個是科技公司經理,個個可都是在「上流社會」打滾多年的,今天完全被不知天高地厚,傻傻的小五律師給完全打敗。謹以這篇短文,跟你們說一聲:歹勢喔!

台長: 貓頭鷹
人氣(2,006) | 回應(5)|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遊戲人生 |
此分類下一篇:眾裡尋她
此分類上一篇:不睡

^_^
HA...HA...HA...
2006-09-22 02:53:09
友人A
餐會實錄,真的很好笑!
餐會之前的前因後果,交代太多了啦!
前情提要太仔細,笑話就會冷掉唷!
2006-09-26 09:46:35
台長您好,

我最近開始準備實習律師的應徵面試,對於要進入大型律師事務所或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展開實習生涯不知如何選擇又由於本身並無任何法律相關實務經驗,對於即將面臨的面試亦感到惶恐,懇請前輩指導,指點準備之道,感謝!
2006-09-30 00:32:59
Zane
Hi~
2006-10-25 00:50:27
Zane
真是厲害呀~~
2006-10-25 00:54:1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