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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11:57:33| 人氣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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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大網筆記~42...(卷三)

 

宋.永明延壽大師 原作

清.雍  正 摘錄

民國.陳立中 筆記

 

【問答章】

問。一心平等。理絶偏圓。云何教中。又說諸法異。答。隨情說異。雖異而同。對執說同。雖同而異。將同破異。將異破同。雖同雖異。非異非同。皆是俯順機宜。善權方便。

大涅槃經云。譬如女人。生育一子。嬰孩得病。是女愁惱。求覓良醫。良醫既至。合三種藥。酥乳石蜜。與之令服。因告女人。兒服藥已。且莫與乳。須藥消已。方乃與之。是時女人。即以苦味。用塗其乳。語其兒言。我乳毒塗。不可復觸。其兒渴之。欲得母乳。聞毒氣便捨遠去。其藥消已。母乃洗乳。喚子與之。是時小兒。雖復渴乏。先聞毒氣。是故不來。母復告言。為汝服藥。故以毒塗。汝藥已消。我已洗竟。汝便可來。飲乳無苦。其兒聞已。漸漸還飲。經合譬意。譬無我等。猶如毒塗。說如來藏。如喚子飲。或時說我。或說無我。皆為適機。如彼塗洗。如義海云。謂塵事相是異。剋體唯法是無異。只由法體不異。即異義方成。以不失體故。只由塵事差別。即不異義方成。以不壞緣。方言理也。故經云。奇哉世尊。於無異法中。能說諸法異。如森羅雖異。不能自異。虛空雖同。不能自同。以無體故。法法常生。以無用故。塵塵恒寂。皆是世間分別。眾生妄情。於平等法中。自生差別。向無二相處。強立多端。猶若畫師。邈成高下之相狀。或如金匠。鍜出大小之器形。萬法體常虛。但唯自心變。大莊嚴論偈云。譬如工畫師。畫平起凹凸。如是虛分別。於無見能所。言善巧畫師。能畫平壁起凹凸相。實無高下。而見高下。不真分別。亦復如是。於平等法界。無二相處。而常見有能所二相。是故不應怖畏。云何不須怖畏。以自心變故。如畫凹凸。由自手畫故。

記:問,佛與眾生,一心平等。為何經論中,有的說有,有的說無,有的說同,有的說異。眾說紛云。

答,說有說無,說同說異,都是為了破除執著。執著同,則說異,執著異,則說同。執著若除,則無有異同有無之說,皆是方便之說。

一心(真心)理體內,並無有異,亦無有同。說同說異,是為了破除執著,如隨眾生之毛病,而開不同之藥方(如執我,則說無我)。因病有藥,病癒藥亦無(無有執著,則不說我,不說無我)。或時說我,或時說無我,都為適機,皆是方便之說。

又說,皆是世間分別,眾生妄情。於平等法中,自生分別,向無二相處,強立多端。如金匠,能作出不同形狀之飾具,而黃金本體不變(黃金是一,飾具千萬)。亦如工畫師,於平面處畫畫,如有凹凸相(平面是一,畫像千萬)。眾生妄情亦如是,於無高下處,而見高下(真心理體是一,現相萬千),於無能所處,見有能有所,皆是自心所變,虛妄分別,不須佈畏。

故經云,奇哉,世尊於無異法中,能說諸法異。

(隨眾生根機不同,煩惱不同,以同是一心之理,說不同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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