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
「我告訴你,你是彼得,是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甚至死亡的權勢也不能勝過它。」(馬太神的話16:18)
使徒信經(華):
「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使徒信經(客)
𠊎信上帝,全能个阿爸,創造天地个主。
𠊎信耶穌基督,上帝个獨生子,對聖靈投胎,從童貞女馬利亞出世;在總督彼拉多任內受難,釘在十字架頂、死、埋葬、落陰間;第三日對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个天父上帝个正片,將來愛對天頂降臨來審判生人㧯死人。
𠊎信聖靈,𠊎信聖又公同个教會,𠊎信聖徒相通,𠊎信罪得赦免;𠊎信身體个復活;𠊎信永遠个生命。阿們。
一、信經的意義
「信經」產生的原因乃是因為早期教會經常遭遇兩種困難:對外方面,教會經常面對許多異端份子 (亦即:歪曲信仰的份子、或是假借基督教名義但卻傳揚不符基督教信仰的份子) 的挑戰,且這些異端分子也都很積極的藉由宣揚他們思想去誤導許多信徒偏離機信仰正道。對內方面,各地方教會領袖或教父所教導的信仰內涵經常有所差異,某些教會在某個教義的教導上甚至會與其他教會的教導出現互相衝突、互相違背的現象。
因此,教會在面對這兩難的氛圍中,極需要提出一份符合基督教信仰、並又能被各地教會接受、而能讓各地方的基督徒所持守的信仰要義,且讓教會及基督徒能夠以此信仰要義的內容為基礎去分辨何種思想或教導屬於基督教,何種屬於異端或異教。而這個信仰要義之後便被發展而成日後為所謂的「信經」。因此,信經的內容一方面可以視為是信仰的宣告內容,但另一方面,也可視為是當時教會在面對外部異端挑戰及教會內部教義分歧等問題所提出的解決答案。
大多數教會「信經」的產生,最初乃是由具有名望的教父,根據聖經所啟示出的信仰真理,以及教會傳統中存在的信仰準則 (Rule of Faith),將兩者加以歸納整理成為簡潔扼要的信仰要義;之後再經由教會內部的最高會議「大公會議 (The Council) 」所討論及修改,並受到各地方教會領袖的接受後,才能被成為各地教會所共同接受與認信的「信經」。
也因為「信經」在早期教會中,具有絕對的至高權威,所以成為分辨異端、解決教義問題、及教導信徒的總原則。早期許多教會聖禮中 (如:受洗禮、聖餐禮),也會加入宣告「信經」的儀式。
由於「信經」的內容專為基督徒宣信之用,因此其中的字句多以拉丁文的「Credo (我信)」作為起首,所以日後的教會便將這樣的文獻稱之為「信經 (Creed)」。
早期教會所接受的信經共有四個:「使徒信經 (The 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 (The Nicene Creed)」、「亞他拿修信經 (The Athanasian Creed)」、及「迦克墩信經 (The Chalcedon Creed)」。近代基督教會將較為重要的前三者稱為基督教「三大信經」。
所以說〈使徒信經〉是普世教會包括大公教會 (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所共同承認、接納的信仰告白。它的內容是基督教會的核心信仰,信徒在公開宣讀時應該嚴正地仔細檢視自己是否真的承認、接受。這一份信經不僅是禮拜儀式的一部分而已,它是檢查、反省我們自身信仰的標準。
信經Creed,是從拉丁字Credo來的,就是「我們所相信的」。重點一個是強調「我內心竭誠相信這些,殺我我也要信」,而可能更重要的一個應該是「我之所以這樣信,且信得很虔誠、很正確,是因為我信得對」。信的內容我知道,是出自聖靈的默示,就是聖經,就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但也是神使用這些神學家、敬畏上帝的人,把它濃縮起來的信經。使徒信經不是聖經,它是一個基督徒的信仰告白,是個人對三位一體之神的認信,因此每節皆以「我信」為始。它的地位、權柄次於聖經,也不能代替聖經,但卻為大家所接納與公認的信仰宣告。
二、使徒信經的功用
1、崇拜中的認信
在崇拜中眾信徒同頌信經,是一種見証,表明整個群體皆是源於同一信仰,聚在一起,敬拜真神。
2、教導工具
它是一個很完整的信仰大綱,精簡又全備地把基督教的信仰勾畫出來,使任何人,就是認字不多者,也能認識真神。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而教會信仰之純正與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其內容為: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
3. 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
5.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
6. 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 我信聖靈;
9.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體復活;
12. 我信永生。阿們。
3、防止異端的侵蝕
使徒信經,是早期教會根據其需要而制定的。當然也有人說是針對當時最有名的異端: 諾司底主義 (Gnosticism)希臘文意思:知識是得救條件,比信心、行為重要。諾斯底主義在很多宗教內都有它的影蹤,它強調人是靠某種神祕的「知識」(希 臘文︰gno{sis)得救。諾斯底主義強調靈界與物界的永恆對抗。舊約的耶和華既是造天地萬物的,而物質既是邪惡,耶和華也就是次等的神,與超越的神不能同日而語。
此信經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第二段宣認基督為神也為人,並承認其救贖之工;第三段宣認聖靈、大公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使徒信經》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而是真實的信仰告白,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且至今仍為各宗派所接納,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
從初代教會開始,使徒信經就是一種很簡單、方便、又有效的信仰告白。
透過使徒信經,我們可以輕易讓別人知道我們在信些什麼。
透過使徒信經,我們也可以檢驗自己是否信到這些東西。
透過使徒信經,我們也可以檢查別人所信的是不是異端。
簡單講,使徒信經起碼有這些功能:
1. 信仰介紹
2. 檢驗自己
3. 檢驗異端
使徒信經問答
【使徒信經】
第一段: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問:「我信上帝」是什麼意思?
答:這意思就是說,我確知而承認聖經中論到上帝的話都是真的,並且堅心信靠依賴祂。(羅十14、17;來十一1;詩卅一14;詩卅七5;雅二19;路七1-10;約四47-53;太十五21-28)
問:在信經的每段中為何說「我信」而不說「我們信」呢?
答:因為誰也不能藉著別人的信心得救,必須各人自己相信。(哈二4;路七50;太廿五8-12)
問:在此為甚麼稱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為父呢?
答:上帝與我們的第一個關係是「父子關係」路加福音3:38b……「亞當是神的兒子」
約翰一書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時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
哥林多後書6:18「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問:為甚麼稱上帝為「全能的」和「創造主」呢?
答:聖經所說上帝的「創造」係由「無」(nothingness) 創造出「有」(beings),只有上帝有這樣的能力。人沒有能力從無造有,只能從「有」造「有」,勉強只能算說是「創新」,而非聖經所說的「創造」。
〈使徒行傳〉說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其中所提的「主」是對上帝的尊敬稱呼。這個稱呼有權柄、位階的意含,也有主宰的意思。
以色列人對這一位宇宙和世界的「創始者」(beginner) 神的清楚認識,始於出埃及以後的曠野時期。最先得知這一位神之名字的人是摩西,他在米甸地牧羊時受呼召並且得知祂的名字叫做「雅巍」(YHWH,舊譯:「耶和華」。參考〈出埃及記〉3:14),英文譯為I am who I am,漢文和合本則譯為「自有永有者」,這位神又自稱為I Am (自有者,參考〈出埃及記〉3:15)。這一個名字傳達了祂就是「一切」之源頭的信息,沒有任何存在物在祂之上了,祂就是「至上者」,是最神聖的。
問:天地是指著甚麼?
答:所說的天地,是指一切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受造之物。(西一16)
第二段: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問:這段信經是論到誰呢?
答:這段信經論到耶穌基督。
問:「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甚麼意思?
答:這是說我確知並接受聖經上的基督,為我自己的救主,並且單單信靠祂拯救我。(約十七3;約三36;提後一12)
問:猶太人的彌賽亞盼望vs.耶穌的彌賽亞信仰
答: 猶太人相信基督彌賽亞救主是國族的拯救者,是以色列在經歷長期被強權欺壓、殖民的痛苦中希望之所寄託。上帝差遣彌賽亞基督來,是為了幫助以色列人脫困,不再受帝國主義者的壓迫和奴役,因為基督彌賽亞一直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應許。
耶穌則相信基督彌賽亞救主要替所有的人帶來希望和上帝的拯救,不限於猶太人或以色列國,因為上帝不只是猶太人的上帝,祂是全人類的上帝。若上帝只幫助猶太人打敗羅馬帝國,這世界會得永恆的公義與和平嗎?羅馬的和平 (Pax Romana) 被證明是不可靠的,因為羅馬的和平是在羅馬強權底下弱小國族被迫屈服而得的,它是暫時的或假象的和平。如果上帝幫助以色列戰勝了羅馬帝國而成就以色列的和平,這樣的和平會有所不同嗎?
問:誰是耶穌基督?
答:耶穌基督是從天父自永遠而生的真神,從童女馬利亞所生的真人。
問:哪兩性在基督裡聯合?
答:神性和人性在基督裡聯合,這兩性合成不可分開的位格《位格的聯合》。(約一14;提前三16;西二9;賽九6;太廿八18、20;徒三15;約壹一7)
問:耶穌與基督教的關係?
答:基督信仰的終極對象是上帝,卻不稱為「上帝教」,而稱為「基督教」,最重要的理由是基督耶穌乃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上帝是靈,人眼無法看見,因此對祂及祂在世界的啟示充滿錯誤的想像,基督耶穌成就了祂最完全的啟示。藉著他的教導和他整個生命的見證,人可以更完全地認識上帝。或更進一步地說:看見他,就像親眼看見上帝一般,他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所以,耶穌自然地成了信仰的核心。這一位耶穌,藉著他的言與行,帶領人認識、看見上帝,與上帝親近,正如他自己所說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了。」(約14:6~7)
問:「耶穌(是)基督」是甚麼意思?
答: 「耶穌」是人名,希臘原文Iesous係從舊約希伯來文「約書亞」(Yĕhôshúa) 音譯而來,意謂「耶和華是拯救」。希臘文「基督」(Christos) 意思是「受膏油者」,是個頭銜或職稱,係從希伯來文「彌賽亞」(māšîaḥ) 這個字意譯而來,延伸的意思是「被 (上帝) 揀選的」。「耶穌」和「基督」兩個詞合併起來的意義就是「被揀選的拯救者」。由於替他膏油、或揀選祂的是上帝,所以這位「彌賽亞-基督」具有神聖的特質。
問:第二段信經用甚麼話講明基督的卑微地位?
答:就是用「因聖靈感孕,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的話。
問:關於基督的誕生,聖經教訓甚麼?
答:「聖靈感孕」的教理說明了耶穌的出生非出於人意,而是出於神意;前者意指通過婚姻和男女的結合自然孕育而成,生下來的就和一般人無異。若耶穌只是一般人,則他是否具有拯救的意義和能力難免有可懷疑之處,但若耶穌的出生全然出於神意,則其意義完全不同。耶穌因聖靈感孕而生,他的出生就代表上帝親自介入人世中,帶給人拯救的希望和可能性。
問:童貞女能夠懷孕嗎?
答: 「童女」其實有「聖潔之女」的意含,而聖潔又有「從俗世裡分別出來歸屬上帝」的意思。所以,耶穌為「童女所生」在意義上間接地指出耶穌的神聖性以及他和一般人的不同。這是信經所要表達的重要意義。把「童女所生」和「聖靈感孕」這兩個用語結合起來使用,說明了耶穌全然是從上帝來的,擁有一般人所無和上帝一樣的「神性」。他是神,但以人的形式,也就是道成肉身的方式來到世界,住在人的當中,「充充滿滿地有恩典和真理」(約1:14)。〈使徒信經〉強調耶穌具有神性的重要意義是:唯有上帝才有能力拯救人,因此我們必須確認耶穌是從上帝那裏來的。
問:馬利亞在基督教的地位:
答:在傳統教會中,馬利亞的地位很高。第5世紀431年召開的以弗所大公會議稱她為Theotokos,意謂「上帝的母親」或「懷孕上帝的人」,後來也被東正教會沿用。但在基督新教 (protestant church) 的信仰傳統裡,馬利亞雖然受到應有的敬重,卻仍被認為是上帝的「婢女」而不是「母親」。
〈路加福音〉1:46~55的〈馬利亞尊主頌〉之經文陳述並未將馬利亞提升到神聖的地位,反而以「婢女」稱頌她的謙卑、順服和忍辱負重。「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為有福。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是聖的。...」(vs.46~49) 從信仰的角度看,馬利亞的謙卑、順服,把自己看作是上帝所揀選使用的器皿,這正是所有信徒面對上帝時該有的態度。
問:耶穌是真實的歷史人物嗎?
答: 第一、二世紀的教會面對靈智派 (Gnosticism,又譯為「諾斯底主義」) 主張上帝是靈,有永恆性,不可能和屬物質且只有暫時性的肉體結合,因此不可能受苦。所以,耶穌基督降生為人和受苦、釘十字架...等都只是「幻影」,而非實際。上帝之所以用「幻影」呈現在人面前是不得已的事,因為一般人缺乏可以認識「靈」的智慧。上帝必須用具體「形象」的方式讓人認識祂,但這只是幻象,而不是實體。
《約翰福音》和《約翰書信》的作者也主張上帝是靈,卻相信上帝這宇宙終極的「道」化成肉身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藉此和人同住,有恩典與真理充滿人間;而世間雖屬暫時,卻是真實的。《約翰一書》1:1~2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看見了,現在又作見證,把原與父同在,並且向我們顯現過的那永遠的生命傳揚給你們─。」作者意在告訴信徒這「原初的生命之道」(指耶穌基督) 是他們通過感官親自聽見、看見、而且摸過的,他是實在的,絕對不是「幻象」。因此,若上帝道成肉身不是幻象,而是實像,那麼從耶穌身上我們就很清楚可以看見上帝的受苦是真實的,不是假的,並且直到今天還是這樣。
問:為什麼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答: 羅馬皇帝喜歡被稱為「神之子」,中國皇帝則被稱為「天子」,但新約福音書作者堅持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上帝之子」(huios tou theou) (參太8:29, 161;16, 27:54, 可1:1, 3:11, 15:39, 路:1:32, 4:41, 8:28, 約1:34, 1:49, 11:27, 20:31, 徒8:36, 9:20, 羅1:4, 林後1:19)。聖經以「上帝之子」闡明基督耶穌和創造主、我們的父上帝「同質同體」,一如〈尼西亞信經〉所宣示的。基督耶穌不是上帝所造的「次級神」,他和上帝同等,他就是上帝。唯有上帝才有能力完全啟示自己而不扭曲或減損;也唯有上帝才有拯救、救贖世人的能力。所以,當人看見基督耶穌就等於看見上帝一般,而他所做的也就是上帝的作為。
耶穌不是天子,不是神明之子,是上帝的「獨生子」。他是唯一的,如〈使徒行傳〉所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除他以外」的經文所要表達的是基督耶穌的「唯一性」;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表面上,這句話帶有「排他性」的意含,實際上是要更明確地指出他的「獨特性」,說明他和上帝具有相同的本質:他出於上帝,是上帝所生。
問:耶穌為甚麼要受苦?
答:上帝之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甚至死。他所受的不是自己罪有應得的苦難,是因與有罪之人同在而受苦。所以,基督徒相信上帝不是遠離世間、不沾俗塵、住在高天之上至聖至潔的神明,而是關心人、伸手解救人,哪裡有苦難、祂就在那裏的一位神祇。
然而,至高上帝為何受苦?耶穌基督為何必須遭受極大的苦難而死?他所受極致的苦藉著在十字架上吐出的話表達了出來:「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 從聖經有關「道成肉身」這個信仰教理的教導,我們知道這表示上帝願意施展祂的愛,且以行動犧牲自己而與世人同在,一起受苦,並且更重要的是藉著耶穌基督生命的表現,希望信徒也如此效法。《彼得前書》作者說:「你們蒙召就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為要使你們跟隨他的腳蹤。」(2:21)
耶穌的生命並非只有得勝、榮耀,與祝福,他在世上短短的生命見證了上帝與受苦的人同在,而他自己最重要的生命抉擇就是順服在上帝的旨意下,走上十架之路,因為這是實現上帝國度的唯一道路。
問:關於基督的被釘十字架受死,聖經教訓甚麼?
答:上帝差遣的基督彌賽亞救主不會只替猶太人尋求拯救,祂所帶來的拯救是給全人類的。贏得軍事勝利的政治彌賽亞是狹隘的國族主義觀念下的產物,而真正的基督彌賽亞應是顛覆世人流行的價值觀的。他不是騎著戰馬在軍隊前頭率領大軍討伐、征戰,所向披靡、殺敵無數的將軍,他可能更像以色列祖先在曠野中抬頭仰望過的被掛在竿子上的銅蛇。不是銅蛇本身有甚麼神奇力量,而是銅蛇所象徵上帝的赦罪及醫治才是上帝的拯救力量。因此,基督彌賽亞可能是一個藉著犧牲、奉獻生命而施展上帝的愛,以及為了世人間之和解的受苦,甚至替死的彌賽亞。被釘在十字架上是一件失敗、羞辱的事,但人卻必須抬頭仰望這一失敗、羞辱的記號才能獲得拯救!正如彼得在講道中所說的:「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2:36) 這是上帝大能之主權的宣示。
耶穌很清楚知道自己使命的終極目標必須在耶路撒冷的遇難中完成,他絕不躲避。「從那時起,耶穌向門徒明說,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天復活。彼得就拉著他,責備他說:『主啊,千萬不可如此!這事絕不可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到我後邊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體會上帝的心意,而是體會人的意思。』」(太16:21-23)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向著耶路撒冷前進時,法利賽的友人曾經派人來勸他避開鋒頭。耶穌卻對他們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你看吧,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了。』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向前走,因為先知是不可能在耶路撒冷之外被害的。」(路13:32-33) 耶穌顯然十分清楚自己的生命目標而走上十字架的受難道路,堅定地選擇用被釘死的犧牲來完成基督彌賽亞對所有人的救贖。他的選擇再一次證明上帝的作為之奇妙:祂利用人的惡意和罪行完成拯救的美好旨意。正如〈創世記〉所記載雅各的幼子約瑟被兄長出賣到埃及做奴隸,最後竟然成為全家族得救的奇妙事件一般,也再一次證實了〈以賽亞書〉所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這是耶和華說的。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55:8-9)
問:關於基督被埋葬,聖經教訓甚麼?
答:祂的身體安葬在墳墓裡,直到第三天,仍沒有朽壞。(徒十三37)
問:關於基督下到陰間,聖經教訓甚麼?
答:聖經中除了以諾 (參創5:21-24) 和以利亞先知 (參王下2:11-12) 兩人越過了死亡的關卡,直接被上帝接走以外,沒有人能夠超越死亡權勢的綑綁。人一旦被死亡攫住,就無法逃脫,除非像耶穌那樣,雖然死了但上帝使他復活,只有上帝有這樣的權柄和能力。
〈使徒信經〉清楚地記載拿撒勒的耶穌遭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隨後被埋葬、靈則下在陰間。但,這位基督彌賽亞耶穌為何得下到陰間?難到這一位義人不能像其他聖徒那樣,死後直接被上帝接回天國?
這「下到陰間」有很多爭議,整個使徒信經裡這一句的爭議最大,就是到底耶穌死了是下到陰間,還是像耶穌對那十字架上的強盜說的「今日你就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裡」,就是祂沒有到陰間裡去。關於這個,加爾文、路德的講法不完全一致,但都很好,就是我們確定一件事情是耶穌真的死了,不但死了、埋葬了,還下到陰間。
使徒信經的每一條皆有它的聖經依據,惟有「下陰府」一項沒有明確地指出它真正涵蓋的內容和意義;在有關的諸經文中,值得我們一提的是四處的經文:第一處是以弗所書四章九節的話,「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一般早期的教父毫無教父毫無疑問地相信,這「地下」是指「地獄」或「陰府」之意。但我們不能肯定保羅所說的「降在地下」是指「下陰府」而言。或許這「降在地下」另指其他的意思,因為在聖經裡,「降在地下」可(1)指「這世上」說的,諸如「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約八:23 );「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珥二:30 )等經文中所指的意思。(2)指「道成肉身」說的,誠如大衛的詩句「我在暗中受造, 大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必不向你隱藏」(詩一三九:15 )中的含意。(3)指「埋葬」說的,誠如詩人所說「但那些尋索要滅我命的,必往地下去。」(詩六三:9)的意思。可見,我們不能確定以弗所四章九節中的「降在地下」必指「下陰府」而言。
第二處是彼得前書三章18、19節的話:「……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著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雖然這經文在釋義上有爭議;無論把它解讀作基督到過陰府傳揚神的話,給死去的人有悔改的機會抑或僅傳揚他的得勝,定了他們的罪,但無可置疑的是,在此「靈」是指著基督的靈魂,同時「在監獄裡的靈」是指著在陰府中的靈魂而言。難怪早期教父們以此經節作為支持耶穌死後下陰府之有力證據。
第三處是羅馬書十章6、7節的話:「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也就是說誰要帶基督下來呢?);或者說,誰要下到陰間去呢?(也就是說,誰要把基督從死裡帶上來呢?)」這一段話清楚指出,保羅認為耶穌在死後與復活之期間曾停留在死人之地(陰府)。
第四處是使徒行傳二章27節所引用詩篇十六篇10節的話,「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彼得在五旬節的證道中指出,耶穌在死於十字架與復活之期間是居於死人之地--陰府。
由此可見,耶穌經歷了人死後的遭遇。正如所有死去的人一樣,耶穌死後到了「死人之地」,陰府。然而我們的問題不在基督下陰府的真實性,而是他下陰府具有什麼意義;陰府是指什麼?基督又如何下到陰府?
阿奎利亞信條中inferna一詞(中譯「陰府」或「陰間」)具有兩種譯意,此兩種含意均出現在新約中:一則指「陰間」,誠如彼得五旬節的證道所云:「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徒二:27);二則指「地下」誠如保羅見證說:「他(基督)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弗四:8-9)無論是陰間或地下皆與人的情況有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信條中並無提及基督的埋葬,信條僅告白:「耶穌在本丟彼拉多任內受釘,死,下陰府」。顯然地,阿奎利亞信條似乎有意以「下陰府」表示「埋葬」。此後的羅馬信條加添了「下陰府」於「埋葬」之後,不僅表示耶穌真正死而埋葬了,也強調他死後經歷了一般人的遭遇--往死人之地去了。
問:耶穌復活是真的嗎?
答: 新舊約聖經裡面的確可以找到死人復活的案例,其中較著名的例子是舊約的先知以利亞使撒勒法的寡婦死去的兒子復活 (王上17:17-24);其次,先知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復活 (王下4:25-37)。而新約福音書則記載了耶穌使管理會堂的睚魯之女兒復活 (路8:49-56)、耶穌使死了且已經葬在墳墓四日的拉撒路復活 (約翰福音11:38-44)。對某些猶太人來說,復活的事件雖然很少,卻非不能接受和理解的。
基督教信仰建立在耶穌復活的事件上,這個「事件」不是出於信徒的想像或抽象思考所產生的,而是基於事實。門徒之所以相信耶穌復活,是因為他們親身的「經歷」。「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上帝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上帝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上帝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14-15)
問:什麼是復活的信仰?
基督教一直堅持對復活之盼望的信仰。事實上,世界上許多宗教也都以不同的表達形式和教理保持對身體復活的盼望,例如古埃及人用製作木乃伊的方法保存國王的遺體,或是有些宗教提及「輪迴」、「轉世」等信仰,都多少反映了人對靈魂不死不滅和某種形式之肉體復活的相信與期待。基督教信仰雖然堅持人僅有一次的生,沒有輪迴或轉世,但相信死去的人在終末時刻復活是必然的;因為復活,特別是耶穌基督的復活,是生命之「盼望」的證據。
對保羅來說,基督耶穌的復活是永恆生命之盼望的基礎。他認為人若只在此生有盼望,則和人生有密切關係的一切道德、倫理、理想、願景都是無意義的。生命若只是到「死」為止,則所有生時的努力皆是虛空。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復活乃是生命之「未來」的保證。
先知以利沙的靈力和他的老師以利亞一樣,以利沙是以色列國的希望之所寄,但他染病死了。然則已死的以利沙可以使骸骨死而復活「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見一群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裏,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站起來了。」(王下13:21)。從象徵的層面看,這一段經文的意義十分清楚:上帝揀選的先知是以色列國的希望,但實際上能使骸骨復活的不是以利沙,而是上帝。同樣地,以西結先知在異象中被上帝的靈帶到一片遍滿極其枯乾之骸骨的平原,他看見了上帝的氣息吹入這些骸骨之後成為一支強大軍隊的景象 (結37:1-10)。這個異象傳遞了上帝是使生命起死回生的主宰。
問:第二段信經中,用甚麼話說明基督高舉的地位?
答:「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問:復活的耶穌現在在哪裡?
答:(使徒信經〉告訴我們:復活的基督如今坐在上帝右邊。這意謂著他和上帝有著相同的本質。上帝無所不在,天上的基督也無所不在。他像上帝一樣攝理著這個世界,不是在那裡享受榮耀的得勝,而是和上帝一樣看顧、關心這世界,他是世人得救的盼望。基督這樣的自己卑微是為要救贖我這失喪被定罪的人。
問:關於基督復活聖經教訓甚麼?
答:基督教信仰承襲了猶太宗教及文化的直線式時間觀,主張時間有起點、有終點,因此這個世界總有一天要面對結束之時,那個時刻就是俗稱的「末日」。時間的起點始於上帝創造之時,但何時結束則是上帝所定,無人能夠知道。耶穌在描述「大災難」末日預言的教導中這樣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你們要謹慎,要警醒 (有古卷加「祈禱」),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時刻幾時來到。」(可13:32-33)
上帝來臨時會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颳起」的可怕景象 (50:3);而且,祂要「呼召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子民」(50:4),命令它們說:「召集我的聖民,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到我這裏來。」(50:5) 顯然,上帝的來臨係針對祂子民的罪與過犯。因此,上帝來臨的日子常常被稱為「主的日子」(the Lord's Day),也叫做「審判日」。
不過,上帝的來臨不只為了審判,也為了「拯救」。當人處在危急、困境中呼求上帝,上帝也將到來。以色列祖先在埃及做奴隸,苦難中呼求上帝四百年,最後祂選派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並且一路陪伴他們經過曠野的試煉和操練,最後由約書亞接棒引導以色列人進入所應許的迦南地。這一段歷史充滿了拯救與救贖的意義。同樣,新約〈馬太福音〉第一章所載關於耶穌降生的故事 (1:18-25) 也說明了他是上帝所設立的基督彌賽亞,是上帝賜給世人的「拯救者」或「救贖者」。他的名字「耶穌」(希伯來名字「約書亞」的希臘語翻譯) 意謂「上帝的拯救」,這是一個充滿意義的名字。此外,「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太1:23) 這更表達了上帝拯救之應許的實現。
上帝的審判表面上似乎遲延了,實際上卻是因為上帝的容忍 (tolerance)。上帝的容忍不是寬容人繼續活在罪裡面,而是基於上帝的慈悲、憐憫,不願見到有人永遠沉淪,所以給人更寬鬆的時限把握這恩典機會悔改。耶穌在「不結實的無花果樹」這個比喻裡,清楚說明雖然無花果樹已經白佔土地三年了,但經過園丁的懇求「今年且留著,等我 (園丁) 在樹周圍掘開土,加上肥料,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路13:6-9) 主就照這樣應許了審判時間的寬容!
「末日」的重要意義不在於使人知道何時何日是世界的終結日,而是在於上帝對人活在世上的生命的審判。不管末日將在何時發生,當人遭遇自己的末日時,也必同時面對上帝的審判,審判的結局當然有好有壞,但其好壞取決於一個人如何使用自己的生命和發揮其價值。
問:天國(上帝國)指什麼地方?
答:這裡要先處理「升天」這詞彙「耶穌基督已經到天上去,如今在上帝右邊,統轄所有的天使和天界的執政者和掌權者。」(彼得前書3:22)不少現代人無法理解〈使徒信經〉記載的表達,特別是有關「升天」這件事。不過,去掉科學知識上的疑惑,這一段經文的意義是清楚的:耶穌升了天,回到父上帝的家。
聖經中常用的「天」意指上帝掌權之處,非指物理性的天空。上帝掌權之處叫作「天國」或「上帝國」,而這裡所說的「國」則意謂治理 (reign),因此 「天國」或「上帝國」是指上帝的治理或祂的「掌權」。凡上帝掌權之處都可以說是天國或上帝國。相對於此,凡撒旦 (意謂「抵擋者」) 治理或展現其掌控力量的地方就可能是地獄,死亡權勢的所在地。所以,凡地上受不公義、戰爭、邪惡黑暗勢力掌控的地方都是地獄。
問:請解釋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的意思?
答:此外,他處經文的陳述又進一步佐證了復活後升天的耶穌坐在上帝的右邊:「但司提反滿有聖靈,定睛望天,看見上帝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邊。』」(徒7:55、56) 保羅在他的書信裡也這樣肯定:「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4) 又說:上帝「這大能曾運行在基督身上,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使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1:20)。 這些經文一方面說明了耶穌「升天」的事件是使徒們當時的共同經驗,另一方面則見證了他「坐在上帝的右邊」。〈使徒信經〉陳明了耶穌升天坐在上帝右邊以後,接著提及他將要再臨,執行他審判活人與死人的權柄。這也間接解釋了基督耶穌和上帝擁有同一屬性的信仰。
第三段: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問:這段信經論到哪五點?
答:(1)論聖靈
(2)論聖而公之教會與聖徒相通
(3)論罪得赦免
(4)論身體復活
(5)論永生
問:聖靈是誰?
答:在基督教三位一體論神學傳統中提到上帝的本質和屬性時,有時會把聖神解釋為「母性的上帝」或「上帝的母性」;有人更因此主張不妨稱呼上帝為「天母」,而和「天父」有所區分。在基督教會傳統對祂的瞭解和認知 (或知識論) 上有三個面向:父、子、聖神 (靈),這是「三位一體論」的基本內容。
在三位一體論裡面,父、子、聖神 (靈) 指的都是同一位上帝。這三位雖然稱呼有別、性質不混淆,卻無法切割、分離。所以當一個人祈禱時提到「父」,隱含的意義其實包括子和聖神 (靈),提到「子」的時候也包括父和聖神 (靈),提到「聖神 (靈)」則隱含的意義當然包括父和子。可惜在教會信徒的用法中似乎常常有意無意地將三者切割、分離了。
在〈創世記〉的「創造故事」裡,上帝的神 (靈) 扮演了一個重要的關鍵角色。創1:1-2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深淵上面一片黑暗;上帝的靈 (或:風) 運行在水面上。」可以說,聖神 (靈) 的運行是創造的前奏曲;有了上帝之聖神的運行,混沌、黑暗逐漸退去,秩序、光明逐漸開展。這一節經文清楚表達上帝和祂的靈是不可分的,也就是說創造者上帝運用祂的靈從事創造的工作,而上帝的靈就是上帝。
問:聖靈的工作是甚麼?
答:靈恩運動產生的背景和教會之靈性的停滯、衰敗、腐化有關,而這些負面的現象則和人的罪性有關。靈恩運動的目的在於活化教會、重新得力,而非認為這樣才是教會的核心信仰。考察歷史,就可以發現從第一世紀開始直到今天,教會生命的延續主要在於教導 (講道、信仰教育、團契生活、操練見證與宣揚) 和傳承 (洗禮、聖餐),並藉著這些在耶穌基督之信仰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事工引導信徒回歸上帝的道。這一切也都和上帝的神 (靈) 之作為有關,因此「靈的感動」不能侷限在一些特殊之靈恩現象的小範圍裡。
保羅在他寫給教會的書信中,顯然表現出更重視信徒生命和生活的見證,而不強調特殊的靈恩現象。在〈哥林多前書〉裡面,保羅似乎有意貶抑說方言的能力:「我感謝上帝,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我寧可用理智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過說萬句方言。」(14:19) 而在〈加拉太書〉裡面,他強調基督信徒要結出聖神的果子:「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靠聖靈而活,也要靠聖靈行事。」(5:22-25) 此外在〈以弗所書〉裡面,他勸勉信徒要做光明的子女,結出光明的果子:「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 -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凡被光所照明地都顯露出來,因為使一切顯露出來的就是光。所以有話說:『你這睡着的人醒過來吧!要從死人中復活,基督要光照你了。』」(5:8-9, 13-14)
我們雖然無法用肉眼看見上帝的神 (靈),但聖神 (靈) 之工作腳跡卻無處不可發現。有人認為〈使徒行傳〉實際上是上帝聖神的行傳,這樣的說法是有道理的,因為初代教會使徒宣教事工能夠順利開展的背後理由,其實是上帝聖神帶領、推動而完成的。
問:「聖而公之教會」的聖是甚麼意思?
答:「神聖」這個詞的基本意義就是「分別出來」的。也就是分別為聖的普世大公教會。教會基本上是「有信仰的罪人的集合體」,既然是罪人的團體,則教會為甚麼是神聖的?教會是被上帝救贖回來的罪人因回應祂的呼召而成立的,和一般為了相同興趣、利益,及目的而設立的機構組織不同。從世間的法律觀點看,教會可能被視為「人民團體」;但從信仰的觀點去理解,它是上帝呼召「罪人」而成立的團體。這些被呼召聚集的罪人被認為是上帝「揀選的」,他們被揀選不是因為他們的良善,或是特殊的功名、地位、財富,而是因為上帝的愛與恩慈。上帝是召集人,信徒是被召集而來的,稱為「上帝的子民」,因此它是屬於上帝的。也因為是屬上帝的,所以才是神聖的,「神聖」這個詞的基本意義就是「分別出來」的。
問: 「聖而公之教會」的公是甚麼意思?
答:這裏所指的「公」係指「大公的」,或台語所說的「公同的」(catholic),意思是普遍的」或「普世的」(universal)。上帝所設立的每一間教會,不論其歷史淵源、教派、或社會及文化背景,都是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及普世教會的一員,不是互不相干或分離、分裂的。所有教會都因和基督聯結而彼此互為肢體,也都承擔著相同的使命,就是宣揚福音、為主作見證,使人因信基督而得上帝的恩典和救贖。但這並非意謂教會是上帝恩典的貯存所或分配所,有權決定或支配赦罪恩典所要施予的對象,如中世紀教會所主張的那樣;因為教會只是帶領人進入上帝恩典的管道,唯獨上帝才有赦罪的權柄。
用保羅的話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正如你們蒙召,是為同有一個指望而蒙召,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萬人之父,超越萬有之上,貫通萬有,在萬有之中。」(弗4:4-6)
若是將適用範疇縮小來看,教會的「大公性」指的應該是弟兄姊妹彼此分擔、分享的「合一」精神。保羅說:「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會成全基督的律法。人若沒有甚麼了不起,還自以為了不起,就是自欺。各人要省察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口的只在自己,而不在別人。因為人人必須擔當自己的擔子。」(加6:2-5)
問:誰是「聖徒」?
答:前面有說道,教會是由回應上帝之呼召而被救贖的罪人組成的,所以,教會本質上是一個「罪人」的團體。然而,這些受呼召的罪人除了領受上帝的赦罪恩典之外,在靈命生活上朝向與神聖上帝更加密切結合的目標前進,因此這些罪人也被稱為「聖徒」。所以,教會又是聖徒的團體。從這個角度看,教會本質上是奇特的,因為它是罪人和聖徒結合而成的團體;而且不是信徒中一部分人是「聖徒」,另一部分人是「罪人」,乃是每一位信徒既是聖徒又是罪人。這更凸顯教會是一個具有特異本質的團體。
今天是聖靈降臨節,是基督教會的生日,也是加恩教會第十八週年慶,這十八年來我們受洗了許多為兄姊,但一個「罪人」藉著公開宣認自己的基督信仰而受洗被接納成為「義人」,或被視為「聖徒」,本為有罪的人藉著信仰告白在受洗的一刻「被稱為義」(justification)。然而,這並非意謂受洗立刻表示生命的圓滿都成就了。真正的情況是:受洗後被稱為義的「聖徒」,接著就要開始走上充滿更多挑戰的天路,也就是越來越接近上帝的「成聖」(sanctification) 之路。從這個角度看信徒,「稱義」本質上指的是可以親近上帝的資格,「成聖」則是追求與實踐和上帝親近的過程。既有被稱為義的資格,必須加上追求和上帝更親近的過程才能被真正視為聖徒。
為此罪人也是聖徒,聖徒也是罪人。所以,教會是聖徒與罪人同時存在的群體。罪人因回應了上帝恩典的呼召而結合成為教會,成為屬上帝的,和這個世界的人有所分別,所以又是「神聖的」(神聖的最基本意義便是被神「分別開來」)。但這些被呼召、被揀選、被上帝分別出來的人,也不因為成為教會之一員就立刻質變成為聖潔的聖徒。教會裡的聖徒只是決意追求生命更新,過合乎上帝所立聖潔標準生活的信徒,他/她距離成為真正的聖徒還有一段必須努力的路程。
成聖是信徒從罪人到聖徒的生命過程,而聖徒生活最重要的就是成為能夠遵行上帝旨意,按著祂所定「聖潔」之標準活。籠統地說,這包括信心長進、生命提升、與上帝的親密性越來越增加,到終於完全遵主的旨意生活。
從這個角度看,教會是一個使罪人有機會成為聖徒的地方。罪人帶著有罪之身來到教會認識信仰、學習信仰,告白接受信仰,生活和生命逐漸因信仰的加深而改變、提升,與完成。
問:「我信聖徒相通」的意思?
答: 罪人進入教會雖是開始逐步建立和上帝之間的個人關係,但在教會裡他/她不是孤單的,因為教會是一個由許多信徒集合而成的團體。一個信徒在教會裡有兩個重要的關係,一個是個人單獨和上帝建立的關係,另一個則是和其他信徒建立起來的關係,這兩個關係都是重要的。
「聖徒相通」不是經濟、金錢、利益,或甚至權位、勢力的「互通有無」,互相遮掩,而是「心有靈犀一點通」,彼此互相關懷、體諒、提攜、幫助。「聖徒相通」的希臘文κοινωνία (koinonía) 原意是「團契」(fellowship,天主教會譯為「共融」),用通俗的台語來說就是「作伙交陪」,但不是一般所認知的交朋友,而是指生命或靈命的交通或交流 (communication)。用信仰的眼光看,教會是屬靈的團契,用俗世的眼光看,教會則是一個「命運共同體」(community)。或者更正確地說,就是第一世紀教會最起初開始經營、發展,以愛和彼此關懷、分享、凡物共用的commune (公社、群居團體)。
κοινωνία (koinonía) 這個字也指具有更深神聖意義的「聖餐」(communion)。在聖餐的儀式中,牧師喚醒信徒的真誠信仰與祈禱,藉著所使用具有象徵意義的一小塊「餅」(基督的身體) 和一小杯「葡萄汁」(基督所流的血) 一起和主基督並所有信徒有著生命的交流。這才是聖餐的真正意義。
教會是屬上帝之信徒的集合體。這些信徒具有多元及各方面的廣大差異性,彼此之間不一定熟稔相識,卻因為同有基督信仰之故而成為兄弟姊妹。基督拆除了他/她們彼此之間的藩籬與隔閡,使得和樂同居成為可能。〈詩篇〉之一的作者描繪出一幅美麗的畫面說:「看哪,弟兄和睦同住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133:1)
問:什麼是罪?
答:罪是人抵擋上帝旨意的事實與現象,不是上帝創造的,是人任意使用自由得罪了上帝造成的。「罪」和「義」是相反的觀念與事實。
保羅的社會觀察和自身的體會,我們可以看出罪是生病,而且是「致死的疾病」(祈克果語)。遺憾的是,歷代總有不少人極力否認,他們認為這是人性的一部分,不足為奇,和所謂的「罪」沒有甚麼關聯,無需大驚小怪。人,率性而為是自然且合理的!
問:你為何說:「我信罪得赦免」?
答:從基督信仰的觀點看,罪當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卻不是上帝創造而擺在人裡面的;它是後天的,是人的「自我」違抗上帝旨意之行為所生的。罪的結果導致人和上帝之關係的破壞,更因此導致與他人、與世界的關係的破壞,甚至也使人和自己的關係不和諧。所以,罪也是一種心靈的重擔,就好像保羅在他自己身上體驗到的。人唯有放下罪的重擔,才能進入真正的平安。
16世紀發生於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其直接的原因係反對當時教會發行及販賣「贖罪券」的謬誤,贖罪券背後的信仰及神學理解當然也是謬誤的。宗教改革家堅信罪的赦免係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而非可以用金錢向教會購得;人要得到上帝赦罪的恩典也唯獨藉著相信基督的功勞,不是靠著自己的功德,因為唯有上帝才有赦罪的權柄。
罪的問題是人類社會的根本問題。歷史證明這個問題未解決而試圖用人自己的方法解決其他的所有問題,只能產生更多的問題。誠如某位智者所言:人本身就是問題,不是答案。人的問題即在於面對上帝的吩咐時仍然不斷重覆亞當、夏娃所犯過的錯誤。然而,慈悲、憐憫的上帝仍然不放棄藉著基督耶穌挽回失落的人性,讓人和祂有著和諧的關係。〈希伯來書〉作者說:「...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因為他的死,贖了人在第一個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使蒙召的人能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 願上帝的聖靈賜我們智慧,讓我們明白真正的得救之道。
問:罪的赦免是因誰而獲得的呢?
答:基督。人人獲得了罪的赦免,因為祂曾為所有人的罪,付出了完全的贖價。(約壹二2;林後五19)
問:關於身體復活聖經有何教訓?
答:〈使徒信經〉在「罪的赦免」這個條目之後緊接的是「肉體的復活,永遠(恆)的生命」,然後就結束了(阿們)。這樣的安排其實很有意義,說明了整個基督教信仰的終極目標在於獲得永恆的生命。
對保羅來說,耶穌的復活是他親身經歷到的,所以他不懷疑,甚至更進一步主張耶穌的復活是基督信仰的基石,且決定了這個信仰的真假:「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4, 17〜19) 此外,保羅也視耶穌的復活為未來普遍復活現象的預表:「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 簡單說,耶穌的復活保證了信徒的普遍復活。〈帖撒羅尼迦前書〉的作者也有相似的見證:「既然我們信耶穌死了,復活了,那些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因為,召集令一發,天使長的呼聲一叫,上帝的號角一吹,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會。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4, 16) 在這一段話裡,我們看到末日復活最後要「和主永遠同在」的應許。
問:關於永生聖經怎樣教訓我們?
答:普遍的復活和永生的盼望是有關連的,若沒有普遍的復活,則永生是無意義的。相反地,若沒有永生,肉體的復活也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有永生,人的生命和「存在」(包括價值、倫理、道德抉擇...等) 才有意義。〈使徒信經〉言簡意賅地將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內容呈現給世人,所包含的不僅止於一般人所認知的「宗教信仰」,也清楚地闡釋了基督教信仰所傳遞的宇宙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倫理及道德信念等。這一份「宗教文件」雖然古老,但其長存的事實卻間接說明了上帝的道的永恆。願所有追尋真理者能從其中得到智慧。
問:「阿門」的意思是什麼?
答:「阿們」是希伯來語的音譯,意思很單純,就是「如實地」、「真實地」或「誠心地」。新約聖經翻譯這個希伯來語時採用音譯,把它譯為希臘文的ἀμήν (發音Amen「阿們」),再轉譯成其他語文或英文的Amen,意思是truly (「實在地」或「老實地」、「真地」)。新約聖經福音書記載耶穌的教導有時以這樣的形式呈現:「我實在(或實實在在) 地告訴你們...」。馬太、馬可、路加等共觀福音書多表達為amen,所以譯為「實在」,音譯是「阿們」;〈約翰福音〉則多用amen amen來表達,因此譯為「實實在在」,音譯是「阿們、阿們」。
除了固定的字面意義之外,若依字句的上下文脈或情境判斷,則「阿們」有時也可譯為「是的」、「同意(或贊成)」、「出於真心或真誠的」。雖然看起來有好幾個不同的譯法,但其主要意義在於強調帶領聚會或公禱的人或自己向上帝所祈禱的、告白的是「真誠無偽的」。用耶穌的話來說就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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