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世代的教育(箴言22:6)
沉著應戰-活到老學到老
網路世界雖然是一個虛擬的世界,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也是很真實的,我們不一定要真的見到面,就可以存款、投資、掛號、買機票等各種票券、控制家裡的電器……,也可以視訊來通話、開會……,這都是以前無法想像的。
網路世界越來越真實,在實際生活會遇到的狀況,在網路上也會發生;會影響信仰的狀況,也從現實世界進入網路世界。就網路交友與戀情來說,諸如:偷菜、網遊中虛擬妻子的謬思、誘拐離開家庭、美女辣妹視訊引誘犯罪、小三趁隙而入……,這在網路世界中早就不是新聞。
有線電視剛普及時,還記得我們父母的反應是慌張還是沉著應戰? 網路並非洪水猛獸,除了管教及限制,家長願意學習的心態非常重要。如今我們這一代的課題是:無線電是有鎖碼,手機的管控有易付卡。網路的管控呢?
雖然利用網路學習是大勢所趨,但專家建議小朋友最好在五歲後才接觸電子產品。建議家長,將電腦放在共用空間,避免子女在缺乏指導的情況下使用;亦要陪伴子女使用電子產品,討論網頁、影片等內容,遇到意識不良的資訊,先鼓勵子女說出感受及想法,才教導他們如何篩選過濾資訊。
不少家長為令子女安靜,會用手機及平板電腦作「保母」。原來被動地使用電子產品,會影響小朋友語言、理解和專注能力。葛嘉蓮在〈E世代的識字教育:每個家長都要知道的事〉一文中表示,兒童的語言發展能力,來自與成年人互動,故應多與年幼子女互動,還要掌握子女接觸電子產品的時機。
為甚麼那麼喜歡上網?
(一)使用的便利性:當家中設備或學校能提供快速上網的設備時,常是孩子開始大量使用網路的一重要因素,校內可以免費地享用學術網路更是促使他們再度大量使用網路的重要原因,而若再加上各校宿網的發達,則會讓他們使用機會增加不少。
(二)時間的安排與規劃:大部分的孩子在面對沒有時間表的假期時很難對生活作一多元且有效率的規劃,因此網路就成為其重要的休閒或打發時間的工具。這樣的情形除發生在假期中,亦有二種常見的情形:
(1)準備聯考前的停課時期,因為所有的讀書時間都需自訂,若未能有效地安排時間的情況下,加上因考試的壓力,上網自然成為抒解/逃避壓力的方式。
(2)生活中閒暇時間過多,這種情況常發生在大學生當學期修習之科目太少或太輕鬆,或是中學生在已知通過學校之推薦甄試後至畢業考前之時期。
(三)生活其他層面適應不良:因學業、人際挫折及認同困惑者,而運用網路來逃避現實世界問題及這些問題所衍生的負向情緒與想法,而以網路為個人主要的生活重心,使他們較不會意識到個人負向的感受與情緒。尤其是面對現實生活中的人際挫折或孤立等問題的孩子不僅將網路視為情緒的緩衝,更進一步地將網路視為解決其人際困境的另類方式,於是網路交友及互動的方式會很快地成為他們的絕佳及惟一的選擇,它也會使曾在現實人際互動中受挫的孩子不願意再正視並處理現實社會中的人際關係。
造成孩子網路使用量下降的常見因素
(一)失去新鮮感:雖然網路能提供多樣且豐富的資訊及互動方式,但是其中仍存在固定的規則與模式,隨著網路使用的時間日增,對於喜好求新求變的孩子而言,在投入相當的時間與精力後,往往很快地會對網路使用、網路遊戲本身或網路交友模式產生厭倦感,重新在現實生活中尋找新奇的事物,結交不同的朋友。
(二) 現實生活中的壓力:常見的壓力來源有課業及經濟兩方面;對我國的中學生而言,最常見的壓力是課業及升學壓力,因此在受訪的學生中僅三位受訪者的網路使用量未因課業壓力而下降,其中尤以聯考的壓力對他們的網路使用情形影響最大;更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的受訪者所感受到的課業壓力並非來自父母或師長的提醒,而是在過度投入網路使用後的反思,自覺個人未來前程的重要性,常能促使他們毅然地在聯考前夕不再或是少量地使用網路。
(三) 環境的變動:可分為人際及物理環境二方面,在人際方面,以交友為主要目的之孩子會因熟悉的網友漸漸不再上網後,而失去上網的興趣,有的孩子則是擴展了網路外的人際關係後,因現實生活中的人際關係有正向的轉變而減少使用,最常見的是結交能時常見面約會的異性朋友;而在物理環境部分則是環境中網路使用的不便利,也會使孩子降低使用量。
(四) 網路上的挫折經驗:網路雖是虛擬的世界,但仍是人為的世界,因此在網路世界中亦如現實世界中般存有許多衝突與挫折,對於孩子而言這些衝突與挫折經驗會帶來相當真實的負向感受,並不因為它們來自虛擬世界而變得較為虛幻。而這樣的經驗會使原本對網路世界存有幻想的孩子相當地失望,而不再過度地依賴它。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網路世界中的一些虛幻空間,可能不止使孩子受到挫折,甚至會因此而被騙或受到身心的傷害。
網路的使用之所以會衍生負向的問題,主要是在網路使用上無法自我控制及作判斷與選擇,當孩子能學習有計劃地且有選擇性地運用網路資源時,往往可以使們在網路使用上獲得更大的利益,因此輔導孩子使用網路時,並非期望他們完全不使用電腦網路,而是有所為而為之,學習清楚自己為何使用它,且能有效地使用它,而非全然無目的地為上網而至無法下網。
網路本身並具教育的功能,因此父母往往於發現子女重度使用後所引發的各種負向影響時才開始約束孩子的網路使用,且期望子女立即地減少並改善網路之使用,若再加上平日親子互動關係不佳時,而網路使用之孩子若已習於網路中之即時但非面對面之的人際互動情形,父母約束子女網路使用的過程常會造成親子關係緊張。因此平日良好的親子互動關係之建立是相當重要的。
教育孩子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一.不向別人透露個資和密碼
網路安全的第一條規則:不向別人透露密碼。鼓勵孩子像保護他們的個人資料那樣小心對待密碼。A.任何請求您提供密碼,或請求您轉到一個網站以確認密碼的電子郵件消息,都可能是某種類型的網路釣魚欺詐。B.不要在別人的電腦上輸入密碼。不要將學校、圖書館、網吧或電腦實驗室的公共電腦用於匿名網路流覽之外的其他目的。
二.網路消息的隱密性
(1)孩子使用社交網路與在地球另一端的其他人和與他們每天在學校都能看到的同學聯繫。孩子應明白,許多這些網站都能夠被流覽網路的任何人看到。因此,他們發佈的一些資訊可能會使他們很容易受到網路釣魚郵件、網路欺淩和網路侵犯者的攻擊。這裡是幫助您的孩子更加安全使用社交網站的幾種方法。
(2)留意照片中的細節。向您的孩子解釋,照片會透露許多個人資訊。鼓勵您的孩子不要發佈他們自己或好友、帶有可清楚識別細節(如街道標誌、汽車牌照或他們衣服上的學校名稱)的照片。
三.網路霸凌
(1)與您的孩子就其體驗進行溝通。鼓勵您的孩子在網路上遇到某事讓他們感到不安或受到威脅時告訴您。保持冷靜,並提醒孩子,使您注意某事沒有任何問題。讓他們知道,您將與他們一起積極解決該問題。
四.制定網路規則
在您的孩子開始獨立使用網路時,建立網路使用規則。這些規則應確定您的孩子是否可以使用社交網站,以及如何使用這些網站。確保您的孩子遵照年齡限制。註冊社交網站的建議年齡通常為 13 歲及以上。如果您孩子的年齡小於建議年齡,不要讓他們使用這些網站。您無法依賴於服務本身來阻止您的孩子註冊。
五.人身安全性
(1)鼓勵您的孩子與他們已認識的人通信。您可以鼓勵他們使用這些網站與其好友通信,而不要與他們從未見過面的人通信,從而保護您的孩子,若一定想見面應該有成人陪同。
六.屢勸不聽
(1)刪除孩子的網頁。如果您的孩子拒絕遵守您為幫助保護其安全而設置的規則,同時您已經嘗試幫助他們改變其行為,您可以聯繫您孩子使用的社交網站,請求他們刪除您孩子的網頁。
網路文字需要負法律責任
現在年輕人在網路或 BBS 站上聊天或發表文章,好像當成在寫日記,但是日記屬於自己一個人,還可以鎖在抽屜裡,一旦貼到網路上,就是公開的文章,撰寫人就得為自己的言論負起責任。
大眾普遍的觀念,認為發 e-mail 這樣私人的行為,法律並無規範,這是嚴重的錯誤觀念。網路言論是公開的,凡「寫過」必留下痕跡」,學生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是躲在角落暗處中抒發情緒,別人看不到也不知道,事實上只要一經清查便可無所遁形。
在網路上所傳遞的訊息,其所造成的影響,其實更甚於在報章雜誌投稿,或直接公然向大眾發表自己意見的行為。因為基於網路的特性,其傳播速度驚人,對當事人的影響更是重大,若不當的利用網路,散布不實內容的電子郵件訊息,很可能觸犯刑法誹謗罪的規定。
案例事實
宋小文是某大學機械系三年級的學生,也是機車一族,舉凡上學出遊都是靠他的野狼一二五。某日,宋小文前往居家附近的一家機車行,詢問有關機車輪胎的價錢,但是當天他並沒有在該機車行更換機車輪胎。
事後,他在某網站留言版上,發表了一篇標題為「黑店」的文章,該文章的內容是有關他詢問該機車行機車輪胎的心得感想,該文章中指稱該機車行是「黑店」,以及「將二手胎整理得跟新的一樣,還拿來當作全新輪胎賣」等,具體指責該車行誇大商品的效果,並抬高售價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該文章還以該機車行的老闆ㄒ恤背後印著「非常機車」的字樣,調侃該老闆「應該是二手車店騙不夠,再出來騙的吧!」。
該機車行老闆王大宇原本並不知道被人上網批評,後來經由上網友人的告知,並將宋小文的文章列印下來給他看,王大宇得知後氣憤難耐,認為宋小文在網站留言版上張貼內容不實的文章,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觀看,並任人轉寄散佈,已經嚴重損害他的商譽,導致該機車行生意一落千丈,王大宇先是向該網站留言版的版主提出抗議,其後並向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提出毀謗罪告訴,並要求宋小文賠償損失新台幣十萬元。
在本案例中,宋小文未經查證即意圖散佈於眾,故意在網路上,「指摘」足以毀損王大宇名譽之不實的謠言,造成王大宇名譽上的損害,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項之誹謗罪。
在網路上利用電子郵件,將宋小文毀謗王大宇的文章轉寄給他人之人,如果符合意圖散佈於眾,而「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亦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項之誹謗罪。俗話說:「謠言止於智者」,人們不但不該隨便聽信謠言,更不該隨意散佈不實謠言。
誹謗罪為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王大宇須在六個月內提起告訴,並可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起訴請求宋小文與轉寄誹謗文章之人,賠償其名譽所受之損害。
網路遊戲(線上遊戲)
由於許多網路遊戲大多數都是打怪升級式收集極品裝備之類的大型多人線上角色扮演遊戲,遊戲廠商主要根據遊戲時間收費,因此這些遊戲往往是無止盡的升級或者殺怪收裝備,讓人把所有業餘時間都花費在遊戲上。因此造成許多人由於過於投入於這種網路遊戲當中,造成失業、逃避現實、逃課、輟學甚至過勞死、自殺等一系列問題。在香港,亦有研究指學生過份沉迷網上遊戲,使學生與家人的關係變差。
大陸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標準》在中國大陸限制未成年人個人區域網路絡遊戲的遊戲時間,如超過一定時限,遊戲經驗降低,超過最後限度,自動退出遊戲等。泰國、越南也出臺了類似相關規定。在其他地方,雖然未有有關限制,但亦有投入不少資源於找尋學童行為偏差與沉迷網路遊戲的關係。不過在有遊戲商城之遊戲中,幾乎都具有解除因遊戲時間過長而造成不便的道具,所以也被普遍認為是一種用來增加公司收益的手段之一。
對網遊的批評
對網遊的批評主要集中在其渲染的暴力,色情以及對現實帶來的危害方面。教育學者認為網遊正在毀滅現在的孩子。
現在由於有大多競爭者進入市場,加上政府沒有完善而嚴格的管制,及自由競爭至,因此當中有大少遊戲變得商業化及玩家間的惡性比較及盜號問題嚴重,缺乏質量,失去娛樂本意。
且在網路遊戲中,玩家們會以虛擬貨幣來交易物品。但是有些玩家由於虛擬貨幣不足,所以就有了以實體貨幣去交換成虛擬貨幣或是購買虛擬物品的行為。由於此類行為直接關係到現實利益,並容易造成現實以及網路犯罪行為的發生,遊戲公司基本上都是嚴令禁止此類交易行為。但由於網路遊戲中的角色等級、技能、裝備等等皆與遊戲時間有間接關係,有些玩家並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來進行遊戲,所以也出現了購買帳號的行為。這也是網路犯罪行為開始達到高峰的時期,像是使用木馬或是後門程式盜取帳號或是網路詐騙等等都是常見的手法。
玩家權益相關問題
1.網路遊戲業者無法提供預定的服務 業者惡性倒閉,或遊戲伺服器無預警的永久停機
玩家的資料被篡改,例如裝備無故消失、任務記錄被無故回朔、BUG把玩家的東西弄不見
業者廣告不實,任意篡改活動內容,誘使玩家儲值或包月,卻沒得到預期的活動內容
業者不更新遊戲、不修正BUG、不出新活動、未妥善處理玩家問題
2.帳號或虛擬貨幣或裝備的交易糾紛 帳號被盜、被清倉、人物被刪除
購買到非法的物品(利用伺服器漏洞所洗出來的裝備或虛擬貨幣)
3.個人隱私相關 檢警調可要求業者提供特定玩家的註冊資料與該名玩家的遊戲連線記錄
網路色情
色情資訊對家庭和個人的破壞究竟有多大?據駐華盛頓的家庭研究委員會2日發表的一份最新報告顯示,色情資訊可謂是家庭破裂的「無形殺手」。美國家庭研究委員會的PatFagan博士表示,這份報告是一個突破性的檢討,發現接觸色情資訊對原本旨在創造生命的家庭有怎樣的代價。今日的男人、女人甚至小孩被色情資訊所包圍,而且別人都說「這些東西無傷大雅,只是一點的娛樂而已」。通過這個研究,Fagan博士確定「色情資訊腐蝕人們的良心,使夫妻間的不信任滋生,令千萬女性的人格被貶低…是真真正正的人際關係和感情毒藥」。
在研究報告中,色情資訊被定義為「破壞夫妻本質關係的性愛影像。」據美國婚姻事務律師學院報告顯示,離婚個案中有68%與夫妻其中一方在網絡結識了新的情人有關,56%指另一方沉迷色情網站,47%的離婚夫妻終日沉迷電腦,而33%則有長期進入聊天室的習慣。
研究同時反映出,在夫妻其中一方沉迷色情的家庭中,有三分之二表示失去與配偶發生性生活的興趣,夫妻雙方都認為看色情資訊是對對方不忠的表現。Fagan博士評論直指,色情資訊是「家庭的無形殺手。」。
據LifeSiteNews的報道,American Family Online(AFO)調查發現,少於35%的基督徒家庭為電腦安裝了網絡過濾器,美國逾七成基督徒家庭受色情網站侵擾。AFO執行董事Steven Ensley在接受AmericanDecency.org訪問時表示,就算安裝了網絡過濾器,很多過濾器公司仍舊爲了經濟利益而允许有輕微色情成分的網站通過,例如一些内衣廣告商和一些帶有色情内容的雜誌網站,同性戀網站也不在被過濾的名單之内
AFO這份調查顯示,在465名受訪者中,76%表示他們在瀏覽網頁時會受到色情網站的侵擾,另有35%的人表示他們或他們的家人受到不良網絡的侵害,包括肉體、精神和感情上的侵害,其中21%更表示侵害的情況嚴重。
「這個比率高過了如今的任何一種疾病或是破壞道德行爲,」Ensley表示:「造成危害的最大原因是來自於色情網站,約佔30%。平均的來説,每兩個成人被侵害的同時,一個兒童也受到了侵害。我們關注孩子們的安全,實際上,從這個調查可以看出,整個家庭都是需要被保護的。
當然,提到這些並非要使你變得容易接受一些。很自然地你會被丈夫涉入色情迷戀的實情所震撼。會有種被出賣的感覺,而且對他信任感會消失。無論你的配偶是實質上涉及與另外的人,或是情感上或意識中迷戀色情刊物,破壞性的感覺都是一樣的。你的反應會從不信任到唾棄,到憤怒。你會訝異:“他怎麽可以這樣對待我?”你很可能會對他不再有性生活的願望,並且想索性完全離開他。
鼓勵你們一起去尋求幫助以保證你們在朝著正確的方向行進。這也是你和丈夫在主的面前重新檢視你們的生活及婚姻的最好時刻。克服色情迷戀的捆鎖是十分艱巨的,你們雙方都要有順服的生命,祈求神來幫助你們。得到神與配偶兩方確定的饒恕是使你們關係穩固的奇妙動力。建議你們一起禱告以神為中心來改變你 們的關係。
問題: 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打電動,玩桌遊?
最近女友揚言不准打電動玩桌遊不然就分手, 這是不是有點太超過了一點, 凡事要有節制就是了,各位說呢?
(A1)先來定義一下「女友」吧!
如果是為了結婚而交往的對象,那麼在婚前把所有的觀念溝通清楚,不是比較好嗎?打電動、玩桌遊,如果能有節制的話,當然不是什麼壞習慣,但怎樣算「節制」呢?有人1天玩1小時,有人1天玩8小時,也有人狂玩24小時!所以如果真的珍惜她,就去取得共識吧!她顯然認為您的「節制」標準不夠滿足她。
(A2)您的女友會這樣說一定有她的原因,您有思考和跟她溝通過她的觀感嗎?是不是打電玩時間太多了? 多到讓她擔心?或是她對電玩的內容覺得很不健康
有部網路影片是一個美國男子自述他的人生如果能重活一次,他不要花時間金錢沉迷在電玩上。然後他計算出,如果他不打電玩,他可以用這時間精力去修到更好的學位、上健身房鍛練出健康的身體和健美身材,把那些錢拿來做多少事情,整個影片蠻震憾的。
(A3)不只是電玩啦!各種過度消耗時間精力的嗜好 (包括掛在網路上, 逛街血拼等) 。
如果是超過正常的需求和功能,變成一種癮,會影響我們的生命品質,蠶食掉我們的健康的生活和寶貴的光陰, 甚至是金錢。不是反對您打電玩的休閒娛樂!我們自己也看電視, 電影, 偶爾逛街, 跟朋友喝咖啡聊天,人都需要一些休閒活動,但是真的覺得可以多考慮一下是否要調整,如果一樣嗜好到了想要節制很不容易的程度,或許最好的方式是離開它!
聖經的教導
1. 不可受轄制
「也許有人要說:「甚麼事我都可以做。」不錯,但不是每件事都對你有益處。我可以說:「甚麼事我都可以做」,但我不要受任何一件事的奴役。」(哥林多前書6:12)
已經受即時通、線上遊戲轄制,就是不對、就是犯罪。
2. 必需有節制
「至於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a)
沒有節制,就是不對。
3. 上帝必審問
「年輕人哪,快活地過你青春的時光吧!趁年輕時歡樂吧!隨心所欲做你喜歡做的事吧!但是要記得,上帝要按照你的行為審判你。」(傳道書11:9)
沈迷於即時通、線上遊戲,未來在主耶穌審判台前,自己要如何面對審判?
網路戀情
一.網路上凡事都要以榮耀神而行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提到因為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那麼,你們無論做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林前十31)。依照這個原則,當我們在網路的世界裡活動時,應當秉持著自己是基督徒的身分行事。雖然大家都是躲在電腦後面,但是聖經要我們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我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做神無瑕疵的兒女。既然我們都是光明之子,就不可像世俗人一樣做見不得人的事,不應該存著惡心隱藏自己的婚姻狀態,或者利用暗昧不明的語氣使人生發不該有的期待,更不當介入別人的婚姻成為婚姻的破壞者,也不能故意更改自己的性別,用誇大不實的學經歷來吸引別人做自己的朋友,這是說謊的行為,是真神所不喜悅的事。
當我們在網路中活動時,凡事都要先思考所決定要行的事,是否為神所喜悅、是否能夠攤在陽光下、榮耀神的名。
二.過濾不清楚背景的交友邀請
因為網路有很高的匿名性,所以隱藏著許多的危機在裡面。有一些網路交友平台,藉由個人資訊為使用者尋找朋友,而這些推薦者的資訊真假難辨,加上推薦者的背景和交友動機也很難掌握。假若沒有過濾交友邀請,任由交友平台推薦媒合,時常會造成困擾甚至危險的狀況。
「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歌羅西書四:5)。我想這句話用在今天網路發達的我們,是更加的適用,在宅男、宅女族群當道的現代,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信仰和身家財產安全,我們實在應當防範不隨便接受網路上來路不明的朋友邀請。
三.網路上用聖潔和智慧與異性互動
教會應該時常提醒兄姊網路戀情上仍然「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林後六14),及婚前要保守聖潔「人人應該尊重婚姻的關係;夫妻必須忠實相待。上帝要審判放蕩和淫亂的人。」(希伯來書十三4)。
網路上的表現與現實中的表現是有差距的。如果在婚前現實互動中所表現出來的與真正的行為和想法已經有差距了,那麼在虛擬世界中所感受到的行為,跟實際的行為差距更大的可能性將是更高。
四.與未曾謀面的網友不單獨見面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哥林多後書 11:13)人性有向善的力量,但是自從罪入了世界,人們受到罪的轄制,所做出來的依照真理的標準而言,確實時常令人失望,尤其在為了滿足情慾上,更是如此。
五.拒絕超乎真理的要求
「不不聽從惡人的計謀,不跟隨罪人的腳步,不與侮慢上帝之徒同夥,這樣的人才算真正有福。」(詩篇一1-2)。只要是違反真理的要求,斷然拒絕是我們唯一的回應。
科技日新月異不斷改變人生活的模式,但是人需要朋友與婚姻愛情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如何在變與不變之間做抉擇,對我們的信仰實在是一種挑戰,願大家都能從神得到智慧,並有勇氣活出聖潔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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