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說,他班上有一位「好動」的學生小A,上課常常講話影響任課老師上課,有一次不聽風紀規勸,還嗆風紀一句「機八」。他處罰小A午休罰站,但是幹部反應小A在教室內罰站還作怪,因此他決定讓小A站在教室外,也方便自己從辦公室掌控,沒想到隔天接到是法官的家長電話,語帶威脅說:「老師阿,你讓我家小A罰站,你這麼做是公然侮辱喔!」
常言道:「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朋友立刻找嫻熟法務的人詢問,法界人士考慮了一下,他說:「這種案例很少見,雖然老師與學生間有特別權力關係,老師負有管教權,但管教要適當,不要過當。」最後還奉勸我朋友,以後小心為上,畢定對方太懂法律了,一旦被盯上,就很難脫身。
朋友和我面面相覷,因為過不過當?一旦告上法院,決定權不在我們身上,只要有任何人質疑有過當,進而刁難教學現場的老師,那老師們該怎麼辦?站走廊、教室內、訓導處都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學校還有其餘空間可以管教學生嗎?在閒置教室,假如有窗戶可供他人觀看,還是公然侮辱呀!如果關起門來的小房間,一方面師生間是不同性別,也不適合。二方面又怕學生反咬老師,自己跌倒瘀青說成老師拳打腳踢,那老師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因此筆者建議教育部應仿照國外,儘速補助各校設立管教室,協助老師管教、輔導學生,進而維護學生人權,不要讓老師承受家長指責公然侮辱的威脅。
管教室四面牆壁應鋪上鬆軟的泡棉,燈具應採取內嵌式,桌椅四角必須磨圓,包上保利龍,管教室不宜有玻璃門,因為只要讓外人看到管教現場,就可能會有公然侮辱之嫌,因此要包得密不通風,嚴禁閒雜等人靠近。那萬一裡面有女學生怎麼辦?很簡單,裡面裝上監視器,連線至校長室,避免有瓜田李下之嫌,同時也可以讓校長瞭解管教過程是否失當。
初期目標,每間學校應有一間管教室,希望未來能達成每五班就有一間管教室,才不會讓老師大排長龍等待。至於小學常發生同儕鬥嘴、拉扯頭髮、追打嬉戲等糾紛,管教室更必須增加密度為每班一間,才能讓老師管教時無後顧之憂。
希望教育部能以保障學生人權,維護友善校園為念,強迫學校一定要設置管教室,否則第一件「管教構成公然侮辱」判例下來,而學校又沒有設置管教室前的空窗期,老師可能明哲保身,選擇只教不管了。
話說回來,在公開場合罵人「機八」,算不算公然侮辱?
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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