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瞄到一則新聞,說金門某超商發生搶案,結果剛剛好去買東西,就站在旁邊的國軍弟兄,不只完全沒反應,「目送」搶匪出門之後,還一群人圍在門口吱吱喳喳討論了起來。
原本看完笑一笑就給他過去了。沒多久,又看到一篇討論這則新聞的社論,作者提到說之前在路上撿到包包,好心的交給警察杯杯,沒想到這位波麗士大人居然冷冷的說:「你撿它幹什麼?現在時代已經不一樣了……,下次不要撿,知道嗎?」
然後作者說:「冷漠是那些騙取善心人士同情心的不肖之徒所導致的惡果,但常要由良善的人來承受,若連人民保母的警察都教我們要冷漠,類似事件只會更層出不窮。」
看到這篇文章,我這才想到,啊對,要是當時是我站在那邊,我會有什麼反應?
我想想。
如果早個十來年,當時我的功夫正好,想法也夠熱血。遇到這等事件,不要說那搶匪沒什麼武器,就算是他老人家拿刀拿槍衝進來,我應該也會下意識去空手入白刃,拼看看隔天會不會上新聞當英雄。搞不好還有獎金可以領喔。
不過,年紀大了,聽的看的想的都開始變多了之後,應該會有不一樣的反應才對。
如果是金門那個案子。嗯,我模擬一下當時情境好了。
超商的場合是吧。然後我是阿兵哥。好。
「叮咚。」「歡迎光臨。」「搶劫!把錢拿出來!」
嚇!搶劫?!有人搶超商?上!幹掉搶匪!啊,慢著……,我看看,唔?看起來挺弱的,應該兩下就可以掠倒了……,哇靠,還沒武器?上,給他屬!
慢著!手上沒有……,口袋裡不知道有沒有槍厚?還是小心為上……,好像都沒有,好。上!幹掉他!換兩天榮譽假!
慢著!……,我是軍人耶,失手打傷打死了不知道會不會兵當不完……,有練拳的人,聽說空手跟人家打架,在法律上視同拿刀……對方又沒有武器……,打下去回去會不會被抓去關禁閉啊……。喂,同梯的,你說我們要不要上?蛤?說清楚,你說我們K掛他會不會有問題?會不會被抓去關?連長不是說放假出營區要什麼謹言慎行,我們這樣要不要緊?你說……。啊,搶劫的人搶完出去了……。
搶完了嗎?
嗯。
就是這樣。
推論結果,要是柚子當時在案發現場,也應該是會「目送」搶匪出門的。
這已經不是懂不懂得見義勇為的問題了。
尤其是,當我聽到屋主把入侵民宅的小偷打斷手抓起來,自己也被控告傷害罪成立的故事;或是當醫務兵受訓時,聽教官講,有人好心去幫路倒的人急救,沒救回來之後卻被家屬控告一堆有的沒的罪名。於是我決定,遇到任何突發狀況,先縮去旁邊當一隻溫馴的貓先。
「你撿它幹什麼?現在時代已經不一樣了……,下次不要撿,知道嗎?」
這不是波麗士大人教我們冷漠。而是檢察官大人、法官大人以及法律本身在教我們冷漠。而警察只是在愛莫能助的狀況下,努力教大家如何自保。
如果說,今天我們的法律規則是不一樣的狀況,比方說搶劫好了,規定在搶案發生時,當場打斷搶匪手腳的人頒發高額獎金,然後在場好手好腳的人不上去幫忙抓強盜的話,視為共犯一起抓去關。要是不小心在跟搶匪搏鬥時受傷掛彩,除醫藥費之外,頒發更高額的獎金;要是更不小心被掛掉,你的家人領跟總統一樣的月薪,由國家養到死。
有這麼變態……,不,這麼嚴苛的法律,我不相信這個國家還會有搶劫案件發生。不過,這麼違反人權的法律,應該是不會出現的。
大家就當俺在說夢話就好。
畢竟,這是一個特殊的時代。這個時代,一堆據說是人本的傢伙在教室外一萬光年遠的地方,指責教師教育方式不當的時代;官夫人炒股、搞關說,可以理直氣壯說我就是閑閑在家不然你要我幹嘛的時代;當官可以收錢然後跟大家講說這不是貪污的時代;宗教是一種事業體而不是修行方式的時代。
好吧,搶匪也是有人權的。但是,我個人,想請堅持搶匪有人權的人,要嘛被搶幾次試試看,不嘛勞駕,去把搶匪抓出來,還給受害者應該有的人權。
法律會被國民遵守,是因為國家的力量,也就是所謂公權力。但是法律能夠被尊崇,只能依靠迅速、公正而毋枉毋縱的公信力。換句話說,只要犯罪,一定會在極短時間內被抓出來,什麼罪應該怎麼罰就怎麼罰。沒有第二句話。
人民無法自主和樂的時候,只有依靠既有的道德觀;而道德不夠強的時候,只有依靠法律;而法律不夠力的時候,那就是金權角力的時候。
按照歷史慣例,那是亡國的時候。
聽的看的想的都開始變多了之後,開始會有點無奈感。
Ps.1.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5/17/1husd.html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850723.shtml
Ps.2.圖片:網摘。http://tw.myblog.yahoo.com/jw!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article?mid=26847&prev=26848&next=26846&l=a&fid=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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