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晚間道生來訪,兩個單身漢以泡麵果腹,看看電視、聊聊天,小小看了一段「JFK」,這位美國太空計畫的原始初推動者(他在1961年宣布十年內要把人類送到月球,結果真的辦到了)。後來又看了一段《扭轉奇蹟》,驚艷於尼克拉斯凱吉的把妹功力。繼而談到,想拿挑戰者號事件當做下學期的課程內容,誰知道剛送走客人,半夜就看到了哥倫比亞號的新聞…人生中真是充滿了偶然與巧合。
今天在家中擁被高臥,醒來之後,重看兩天前才看過的《火戰車》(1981年奧斯卡最佳影片)一片,裡頭的主角Lindell在證道時也引用《以賽亞書》第四十章,雖然剛好與小布希的講詞擦身而過,但是頗值得玩味。於是又拋開了太空梭,轉身找起《聖經》來了(抱歉,我不信教)。
《以賽亞書》是聖經中相當有趣的一個部分,它被分為兩個部分,在第一章到第三十九章,被稱為「第一以賽亞」,第四十章以後的部分,稱為「第二以賽亞」,有著截然不同的敘事風格。以賽亞有皇室血統,他的語言被維瑟厄爾稱為「王子的語言」,因此西方國家政治人物非常喜歡引用《以賽亞書》的名句。
例如,第二章第四節(標準的標示法是「2:4」):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不曉得小布希的撰稿人在寫下講詞時,是否也同時想到這一段?我想是沒有。
因為第六章第八節又寫道:「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由此可證,小布希及倫斯斐這些政客,是既不明白,也不曉得。要讓「豺狼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11:3),除非奇蹟出現。上帝已經躲藏了幾千年,根據推測,還沒有到祂想現身的時候。
另一段令我沈思的,是不知道在那一本基督教書籍中出現的話:「我是阿爾法,我是歐米茄,我是昔在的,我是今在的,我是永在的」。阿爾法及歐米茄是希臘字母的第一個及最後一個,就像A與Z一樣。上帝借人的口說出這樣的話,真是夠大氣了。這應該也是源自《以賽亞書》第四十一章的第四節。
由暢銷小說家John Grahms的小說改編的電影《終極證人》,湯米李瓊斯在裡頭飾演一位檢察官,媒體給他取的綽號叫「牧師」,他出口就是引用經文,在美國南方來說,這種執法者是非常受歡迎的人物,就像謝長廷也會把《金剛經》掛在嘴吧上,是一樣的道理。
這個角色的原型,我想是來自《承受清風》(Inherit the wind)這部三次改編成電影的舞台劇,這齣舞台劇描寫1925年發生在田納西州Dayton市的「猴子審判」,或稱為「進化論辯論」。法院能否決定真理?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因為南方某州的州議會,也曾經有過決議,「拒絕承認圓周率為3.1415926....」,當然成為一椿笑柄。有人形容英國國會的「萬能」:「只差不能把男變女、女變男」,但是立法機關會如此睜眼說瞎話,除非是選民壓力,不然應該只是為了引起媒體報導,以便打響知名度,是標準的「公關行為」。
同樣的,法院如果要自許為「真理的仲裁者」,大概也得碰一鼻子的灰。當年的猴子審判,或許是公關手法,或許是某些人信仰虔誠地過火。但是,這齣舞台劇把控方律師布萊恩極力醜化成一個食古不化的老神棍(比起《終極證人》裡頭的「牧師」,還要過火許多),而把辯方律師丹諾描繪為聖人,恐怕也是在塑造另一種「科學崇拜」的宗教。即使我是學習理工出身,也很難同意這樣的手法。
看過名律師德蕭維奇(他擔任ACLU的律師,也曾在1994年為O. J. Simpson辯護過)寫過的一篇文章,還原當年的歷史真相,就知道世界不是如此地黑白分明,布萊恩或許是個過度虔誠之徒,但是,他也為飽受暴富的資本家所壓迫的貧苦農民,大力伸張正義,才能在二十世紀初掀起一股「進步主義」的風潮。只是《承受清風》這齣舞台劇在美國已經是家喻戶曉了,三度挑戰總統寶座未成的他,也只能被人以「成敗論英雄」了。
另外說明的是,《承受清風》此劇名的由來,是來自《聖經》《箴言》(11:29)「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僕人。」意思是,在自己家裡胡搞瞎搞的傢伙,最後什麼遺產都繼承不到,只能喝西北風的意思。當時此劇寫出來,是為了對抗五十年代盛行的「麥卡錫主義」,布萊安成為麥卡錫的化身,大概也是他當年意想不到的。人死了,就只能隨便後人怎麼說了,就像曹操一樣。曹操在赤壁之戰前,也曾經說過一句 ,若是沒有他這位漢朝丞相,海內「不知有幾人稱孤、幾人道寡」,雖似歪理,但也貼近真實。(不要誤會我也是用這種眼光來看《英雄》這部片的,因為我還沒有看)。
今年過了一個最沒有年味的年,只是躲在家中東摸西看,享受不必再隨老闆東奔西跑、見廟就拜的寧靜。這幾天讀的許多東西,表面上看似毫無關連,其實隱隱又有一條線把它們連在一起。這真是一個奇妙的農曆新年。
去年有部片「靈異象限」(The Signs)上演,導演顯然是希區考克的崇拜者,因此頗有大師的風格,甚至學著希大師,在自己的片子裡也軋上一角。裡頭梅爾吉布遜飾演一個因妻子車禍喪失而放棄信仰的牧師。
在一個艱難的晚上,他跟弟弟討論起人的分類,他說,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人相信某個地方必定有某種超越的力量、某種靈性在照料著他們,時時與他們同在,因此,他們相信一切冥冥中自有安排,巧合是命運的一種暗示。另一種人則認為,他們永遠是孤獨的,他們必須獨自去面對眼前的一切,因此,所謂的巧合只是偶然,一種機率的產物,無須為此驚訝,或是為此而去感謝造物主的賜與。
當然,影片的最後,他透過詛咒「祂」這種間接的方式來承認「祂」的存在,為了拯救命在旦夕的兒子,他因為親情而自動地由後者轉變為前者。
我是什麼樣的人?我不知道,但是我偷偷地希望我不要遇上這樣艱難的試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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