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先看一下這則新聞,然後想想看:]
美研究:男同性戀較易罹癌
〔中央社〕美國研究指出,同性戀男性較異性戀男性更可能罹患癌症。這項在加州調查超過12萬人的研究,呼籲更多專家從事研究以提供依據。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根據發表於癌症(Cancer)期刊的報告顯示,罹癌後女同性戀的健康狀況也較雙性戀女性差。
英國癌症研究協會(Cancer Research UK)表示,由於造成不同罹癌率的原因還不清楚,還須要更多研究來釐清。
在2001年、2003年和2005年的加州健康訪問調查中,共有3690名男性和7252名女性表示,在此生當中曾被診斷出罹患癌症。
在接受訪問的12萬2345人中,有1493名男性和918名女性表示自己為同性戀,另外1116名女性表示自己為雙性戀。
同性戀男性被診斷出罹癌的機率,是異性戀男性的兩倍,且平均而言,早十年被診斷出罹癌。
在女性方面則沒有這種關連。
這項研究的訪問對象為「存活者」,因此不代表真正的癌症病例數。
部分病患在調查前已死亡,有些則因病情太過惡化,無法參與調查。
美國波士頓大學(Boston University)公共衛生學院的柏默(Ulrike
Boehmer)博士表示,不可能做出「同性戀男性罹癌風險較高」的結論,因為罹癌率較高的根本原因可能複雜得多。
她表示,是否同性戀男性事實上較易生成腫瘤或腫瘤存活率較高,仍須近一步研究。
[我的看法:]
「性傾向」是每個人天生的一部份(所以需要大家的尊重),也是一種相對穩定的長期情況,不會有人現在是異性戀,過一段時間之後卻突然變成是同性戀的,反之亦然。它不但是個人對於愛戀對象性別的自由選擇,也有可能是會影響自己身體健康的因素之一,不過如果要做這方面的研究,下結論之前真的要很小心推敲,以免擦槍走火,做出很嚇人卻難以解釋的研究結果。
要讀懂這則報導,最重要的是要先釐清:這個研究的設計到底是什麼啊?這樣的研究設計又是否真的能回答假說中所提出的問題(男同性戀者是否比較容易罹癌)呢?
我不確定新聞中提到的「加州健康訪問調查」中分別在2001、2003和2005年做的調查,是否是同一群人追蹤問了三次,還是在這三次的調查中分別針對三群不同的人做的「橫斷式研究」(cross-sectional study)。不過如果是前者的話,似乎沒必要在短短的五年中做三次調查,所以是後者比較有可能的。另外,新聞中也有提到說:「共有3690名男性和7252名女性表示,在此生當中曾被診斷出罹患癌症...」以及「這項研究的訪問對象為『存活者』,因此不代表真正的癌症病例數...」,所以我們幾乎可以確定,這一定是個橫斷式研究,只是調查是分開在三個年份中完成。但其實就一個流行病學研究者的角度來看,我們是比較希望手上有同一群人,然後長期地追蹤,這叫做「世代研究」(cohort study)或是「前瞻性研究」(prospective study)。用這種研究設計,至少我們知道「因」是在「果」發生之前就已經存在的。
既然我們幾乎確定這是個「橫斷性研究」,換句話說,有關暴露(在此研究裡,就是「性傾向」)與結果(在此研究中是指「罹患癌症」)的資料,都要同時蒐集到。然後呢,在超過十二萬人的訪談中,居然只有有1493名男性和918名女性表示自己為同性戀。如果這個樣本是男女各半的話,那麼六萬人中,只有不到2.5%報告出他是男性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更是低到1.5%左右,這真是太離譜了!!根據教科書上的數據,男同性戀大約是人口的5%,女同性戀甚至接近10%。所以很明顯這些回答說自己是同性戀的人,只是真的同性戀者中很小的一部份,這很可能是有 selection bias 的。再加上他們是否曾經罹患癌症的資訊,也是他們自己報的(self-reported),可信度也是存疑。癌症其實是相當罕見的疾病,但在這個研究中,罹患癌症的人居然比同性戀還多,真的是難以置信。於是乎,他們發現了一個大約是二的勝算比(odds ratio),並且有統計上顯著的差異,那也不足為奇了。我想他們做調查時,不會只問是否罹患過癌症,一定是還有問了很多很多其他的問題,例如說是否有糖尿病或高血壓等。那在眾多的疾病中,隨機發現的一個顯著差異(男同性戀者較易罹患癌症),不等於就真的是因果關係,真的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才有辦法下結論。至於女性同性戀為什麼就沒有同樣的情形?可能只是因為樣本數較小,所以統計檢力(statistical power)不足以發現什麼相關而已。
總而言之,性傾向是個人隱私,要人家誠實回答的困難度較高。要受試者回憶過往罹病的狀況,記憶也可能有所誤差。因此,這個研究結果,真的是很難下肯定結論的。除了結果很聳動,可以拿來大做新聞之外,學術價值實在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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