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小明說有人回報那邊有人在打人. 我先把小明打了頓官腔, 那邊是哪邊? 再跟回報人確認了位置後就和小明先去處理. 別的同事通知警察去會合.
到了現場, 果然看到一個男子扯著個女子不讓她走. 遠遠的聚著一群人在圍觀.
首先使出第一招”先聲奪人”, 抓起哨子就給他用力吹下去.(有次有些機車在人行道上亂騎還叭行人, 被我一吹, 它們以為是警察來了還嚇的抖了一下, 然後就乖乖地騎出去) 但是它不為所動仍扯著女子.(稍後會說明為何是它.)
接著使出第二招”堂堂之陣”, 站在它的面前一段距離, 用很正式的口吻問它”先生請問你跟這位小姐是什麼關係?” 它不答, 反而嗆聲幹你娘之類的以及你憑什麼管再加上一些威脅, 我跟它說這裡是我管的, 有人通報, 我就必須處理. 然後問那個女子說你們是夫妻嗎? 那女子說不是, 跟它一點關係也沒有.
於是我使出第三招”呼朋引伴” 拿起手機當著它的面就撥110向警察報案. 它表面上仍是惡狠狠地向我嗆聲, 但只是緊捉著那女子的手和下巴, 看樣子還在她耳邊又威脅了一些什麼話. 不過為免自己捲入更深, 只要它動作不要太過份, 我都不介入.這時我才發現這女子腹部隆起, 顯然是個孕婦, 這個混球, 連孕婦都欺負. 所以只能說是它. 然後它就把那個女子放了. 說要跟我一起等警察, 還說我沒吃過槍子之類的. 我暗中發笑, 當它在吠. 但那女子可走不得.
開玩笑, 那個女子關係重大, 沒有當事人怎麼能辦下去. 我回頭看到躲的遠遠的小明和警察站在一起, 就叫小明攔下她, 但小明當沒聽到. 這也怪不得他, 他一向都是自私自利兼膽小怕事的. 我跟警察錯身時交待了一下, 就去攔截她.
攔下來後. 我知道它必會跟來. 果不其然, 它跟了上來說它已經要她坐車回家了, 我攔她什麼意思? 我直接跟它說警察呢? 回頭一望, 警察正在踱步跟上來. 警察到了就叫我走, 我也不想再擴大衝突, 也懶得理它便先行回營.
過沒多久, 外面又傳來驚天動地的叫罵聲. 原來是一位精神不大正常常在附近出沒的阿花路見不平跳出來跟它對罵. 嗚...我心裏真是感激涕零. 我因受限不能跟人對罵, 向來都只能讓人罵好玩的. 多虧阿花替我出了這口鳥氣(我以後一定會好好照顧她的). 它想衝去打阿花, 還好被警察攔下來了. 一會又多來了幾個警察來處理.
過了一會, 警察找我在報案單上簽名. 我問他處理情形. 他的說法倒好玩, 說是男女朋友糾紛所以叫我碰上了不要管. 真是吃案專家. 有哪條法律說是男女朋友就可以亂打的. 更別提如果他們根本就不是男女朋友的話, 難道也同樣袖手不理等他到嗎? 不過既然那個女子這麼沒用, 不但任憑擺佈地說沒被打還簽了名, 我也懶得和警察囉嗦. 這種事是告訴乃論的, 事主都沒反應了, 我無須多事. 所以也簽了名算結了這件事.
有人擔心我嗎? 我想會的. 其實我雖然看來很莽撞, 但也是很小心的. 一向都儘量把距離掌握的很好, 不論是肉體的還是心靈的. 怎麼說呢?
肉體上的距離我會保持在腳踢的範圍之外, 而且擺出陣式, 右腳略微拉後, 這樣遭到衝撞時會站的比較穩. 而且右腳隨時可以踢出去(天地魔鬥的姿勢). 有學過跆拳道的一看就會知道我有預備. 因為這種站姿是基本式. 也等於暗示它, 我有學過功夫, 不是好惹的.
心靈上的距離, 我會兩眼盯著它的一隻眼睛看, 不單是看它的動向, 還要嘗試懾服它在氣勢上壓過它, 最不濟也要讓它知道我並不畏懼它. 如果我把畏懼寫在臉上的話, 那它就必定會很有信心的發起攻擊. 那對峙的情況就會立刻崩潰進入對戰了. 而在言語上我不會讓它胡說八道, 但也不會更進一步的挑釁.
總之, 就是維持在對峙叫囂的狀況, 因為我最主要的任務並不在戰勝. 而是要拖延到援軍來. 或是警告對方我們已經注意到它了.
當然啦, 這難免會有例外不適用的情形. 比如說碰上酒醉和精神異常的以及蠻不講理的莽漢. 這時就要審視彼此的實力, 基本上就是要退走, 無謂糾纏. 除非是迫於上級壓力非得硬吃, 那也是先回營多調人馬後再回頭找它算帳.
圖: 天下畫集風雲中可憐的老前輩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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