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醒來之後,我花了一點時間抓住物體實際存在的距離與意義。這其實不太容易,因為我做了那樣一個夢,一個會被真的發生甚至或許已經發生了的夢,一個混淆所有距離與存有的夢,一個最使人有強烈慾望想嘔吐的夢。
然後我就知道我會把它記下來了。甚至連開頭似乎都早在這個夢發生之前就已經設定好了:「在夢裡,她的屍體躺在我的床底下……」
二、
在夢裡,她的屍體躺在我的床底下。
就是我的床,我慣常睡的那個,家裡的床。但是這張床必定比它原來還要大一點,大約是雙人床的規模。我睡在雙人床一邊,我把她的屍體放在雙人床另外一邊底下,也就是說,我們以一種失衡、傾斜的方式共眠。
她是我殺的。大概是在另外一個我已經幾乎完全遺忘的夢中,殺她的細節很遺憾的我已經丟失了,好像是悶死的吧。如果再用力一點回想的話,那我就會記起她是在床上沉睡中死去的,不,我只知道她斷氣的時候是躺著,究竟是不是睡著,我其實並不那麼確定。
她是個很美麗的女孩子,或許應該說漂亮應該比較對,雖然這麼說,但是其實她的容貌在我的記憶裡已經捉摸不到了,但是她非常漂亮這件事倒是沒有問題的。之所以能夠這樣固執的確定,是因為我殺她的原因是為了要強暴她,至於是在強暴的過程中失手將她殺死的還是為了要先將她殺死再強暴她,我已經不那麼確定了。要求在夢中的我去回憶另外一個夢是很困難的。不過如果說硬要找出這個答案的一些線索的話,我比較傾向後者,因為模模糊糊的記得那個殺的過程是很俐落的,爬上床,然後她就死了。在這兩者中間當然還應該有一些部分,但是已經被刷得空白一片,不過空白的這個部分時間不長,所以我大概也確定我還沒真的進入她,這應該也就是我將她的屍體收藏我床下的原因。
她不是我唯一殺的人,還有兩個,也是女性。但是殺她們的記憶更加模糊不清,不過那兩個應該是從屬於漂亮的那一個,「從屬」這樣的詞倒是提醒了我,她們可能是漂亮女孩的婢僕之類的,但是也可能不是,總之她們的出現、她們的死亡,只是為了漂亮女孩的出現、漂亮女孩的死亡而已。而現在,她們之中的一具屍體被摺疊著放在有洗衣機的陽台。至於是在洗衣機後面還是裡面,以及另外一具屍體在哪裡,我滿不在乎的遺忘了。
其實在夢裡面,我並沒有花時間在記憶殺漂亮女孩的過程、那兩個從屬於漂亮女孩的女孩被我放置在哪裡、床的大小這些事情。我只是單純的躺在床上這樣而已。但是我倒是有花了一點時間在感覺那天的陽光,是很燦爛的陽光,會帶給每一個人希望的那一種陽光。我的母親進房,絮叨著,如往常一般的絮叨,並不特別令人討厭也並不比較溫和。而我的眼皮是闔上的,沒有特別擔心母親會發現床下的屍體-儘管我其實知道那是不能被發現的。
但我的眼皮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張開來的,所幸這並不要緊。
母親在房間裡絮叨著清掃,掃帚掃到床下,我知道母親看到了屍體。母親問我那是什麼,我大概說那是一捆從遠方帶來的棉被。我大概是這樣說的。
三、
不斷不斷地窮究所有已經遺忘的細節使我感到厭煩,但我仍有清楚記得的。我記得我躺在床上,安靜且平靜的想著等一下要去棄屍。我將會騎著車,將女孩載到確實存在於我家附近的山谷,然後看著長至腳踝的綠草如茵,柔軟的草莖輕輕擺動,油亮油亮地映著那天美好且靜謐的日光。日光是如此的美好,以至於流了一點汗也可以不用在意;日光是如此的美好,以至於路邊那種常見的小白花也漾著也沐著異樣的光彩;日光是如此的美好,以至於我不用抬頭就能知道整個山谷都柔柔地閃閃發亮;日光是如此的美好,以至於我認為棄屍不是來到這個地方主要的目的,而是為了這日光。
我躺在床上安靜且平靜的想著。
四、
我安靜且平靜的想著,然後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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