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結論:
多元傳統的學運觀點與長期經營的侷限
從對1994年「文大美術系事件」的初步研究可以看得出來,台灣的學生運動不論是在1990年的三月學運以前或以後,都不是只有單一的、以政治議題為中心的路線在實踐。雖然在1994年以後,學生運動出現了許多新的議題、路線,例如:性別運動、女學生運動就是這其中很重要的發展。但是在三月學運以前,台灣的學生運動也呈現著多樣、多元的議題,除了政治改革議題外,還有爭取校內的言論自由、校園民主(成立學生會),以及對大學生活圈的反省與思考。其中關於政治改革以外的議題路線的實踐可能,成了三月學運後,一些學生運動的參與者重要的問題意識。
1994年的「文大美術系事件」,創下了34天成功罷課的空前絕後的紀錄,被一些評論者譽為「台灣學生運動史上的轉捩點」、「創造了台灣學運的新模式」,但是這個新的可能,仍舊和三月學運前後成立的,曾參與「野百合學運」的學運團體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這不是一個全新的運動主體的出現,而是舊的運動主體,在嘗試新的實踐的可能。
當然,如同鄧丕雲所描述的,在三月學運之後,校園出現了更多的自發性的群眾,這些群眾的出現可能是受到之前學生運動成果的鼓舞,也可能是由於1990年後社會環境與政治結構重組所創造出來的空間所影響,因此相較於前人,有更多主動採取行動的意願和機會。而從「文大美術系事件」發展的歷程來看,這些群眾自發性的行動,必須和一些已經在校內長期經營,在論述和行動上都有相當豐富經驗的社團相互合作,才發展出星火燎原的可能。這一點其實是運動實踐的基本常識,前提是學運社團必須要先能在校園內建立起「長期經營」的可能。
但是從「文大美術系事件」的後續發展來看,「長期經營」這一點正是許多90年代的學運團體的致命傷。轟轟烈烈的34天罷課結束後,「草山學會」幾乎是以孤軍奮戰的姿態,在面對學校的秋後算帳和打壓。雖然曾經取得了學生會和美術系系學會等校內學生團體的合作,但是卻在四年後,因為後繼無人而宣告倒社,文化大學的學運傳統也從此斷絕。其後雖然曾經因為學生校外住宿區發生火災意外而引起學生抗議,但是只成為短暫的自力救濟,沒有辦法再創造出像「文大美術系事件」那樣,對現實造成劇烈衝擊的行動。
這並非表示這些學運團體不重視「校園經營」,而是如何可以長期、持續的進行校園經營的問題。這裡面涉及到的不是簡單的議題、路線的選擇而已,還有對於校園群眾動員的方式以及學運社團與校園群眾的關係的重新理解。這在「大學社區」路線的討論與實踐的過程中,可以看見學運團體在這方面的實踐的瓶頸。
大學社區路線的可能與侷限
如前文所述,關於「大學社區」路線的思考與實踐,至少在80年代台灣學生運動實踐中,遠早於後來文建會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而在三月學運之後,伴隨著如何讓運動走入學生生活的問題意識,「大學社區」路線曾經被文化、中原、輔大、東海等校的學運團體,認真的思考和討論過。如同某些「文大美術系事件」的參與者所言,這個34天的罷課行動的成功,或許正展現了過去「草山學會」在進行「校園經營」以及「大學社區」路線實踐的成果。而運動在後來的無以為繼,或許正展現了實踐的侷限。
我們可以從《野百合通訊》上的討論,去看到關於這些實踐想像的討論。在小草包批判陳光興的文章中,提到了「草山學會」曾經針對華岡房價、私校學費、女社門禁、學生社團權益…等等的問題,進行了許多的實踐。這些看起來都是攸關學生權益,具有衝突性的議題。即使是在黃新高、陳柏偉的討論中,除了不斷強調回到學生具體的物質生活、物質基礎外,我們很少看到關於社區認同、社區意識等情感認同面向的論述的討論。
李丁讚曾對哈伯瑪斯過度理性主義的公共領域想像提出批評,他認為:
公共說理,作為一種政治生活的型態,需要札根於一個社區內部成員互相信任的基礎,而社會信任的情感面向在人們的溝通對話之中產生著關鍵性的作用…忽略了共通感受、情感的層次,會使得公共領域變成以一個理念化而且抽象的方式,在運作著理性的對話
(李丁讚,2004:25、26)
李丁讚因此提出公共修辭(civic rhetoric)的概念,認為一個公共領域的締造,必需兼顧二者--動之以情,說之以理:
假如說公共領域是說理論辯的場域,民間社會就是常識與情感的場域,公共修辭或公民修辭(civic rhetoric)的作用,就是有機地聯繫這兩個場域,把常民世界的日常生活經驗,以及其所承載的共通感受,轉化提升到公共說理的層面,融會常識語言和論辯語言,而有助於推動公共事務的改革。換言之,公共修辭是將一個社群中個體之間、或團體之間殊異的生活經驗串連起來、召喚起來,成為某種共同經驗、集體記憶、以致形成某種公共感的重要行動環節。
(李丁讚,2004:7)
如果沒有融合情理辯證的公共修辭做為相互溝通的媒介,參與公共領域的個體之間、或團體之間會缺乏相互傾聽的意願與能力,則公共領域調解私人利益衝突,凝聚弱勢群體的認同/利益/需求的作用就不容易達成。如果沒有某種公共修辭承載的「公共感」、「共同感受」促成個體間或團體間的會合(come together),只是抽象的說理或是個別利益的加減乘除,則很難促成具有公共性的集體行動。
在「文大美術系事件」中,這種公共修辭的運用很容易掌握,例如:關於秦政德個人被打壓的控訴、對於美術系校友、同學的情感的召喚。但是從「大學社區」的角度來看,關於整個文化大學校園的公共論述,至少在「文大美術系事件」以及「草山學會」的論述所展現的,「說之以理」的層面居多,「動之以情」的層面稀少。
由於缺乏「公共感」、「共同感受」,因此使得校內不同團體間的利益衝突很快的極大化,促成了類似像「文大美術系事件」這樣的事件發生,也促成了罷課結束後,草山學會一場又一場的苦戰。但是相對的,校內學生的利益/認同/需求也很難凝聚。學運幹部嘗試想要在校園內實現「大學社區」的可能,但是卻很連最基礎的凝聚社區情感、建立社區意識都做不到。
理想上,透過持續不斷的運動實踐,持續不斷的衝撞體制,一種關於社區的共同體意識也有可能逐漸在行動中建立起來。但是社區意識的凝聚除了衝撞體制外,也需要大量的論述和制度設施的構築來支撐。但是至少在1994年的文化校園,這樣的可能性還看不到。於是學運團體最後只能在不斷的衝撞中,消耗自己的能量,最後無以為繼。
「共同感」、「共通感受」的難以出現,不完全是學運團體的實踐使然,也和整體文化大學的地理位置和環境有關。地處陽明山曾被譽為「最高學府」的文化大學,在過去一直是聯考排名中的車尾,加上鄰近台北市都會區,學生入學後如果不是忙於補習,就是努力打工賺錢,下課後就回到自己的套房,或是往山下的台北市都會區消費。20世紀的台灣大學生宛如馬克思筆下19世紀的法國農民,只是一整袋的馬鈴薯。雖然華岡的風景優美,但是卻罕有如同東海大學的校園景觀那樣,長期且廣泛的校園景觀認同論述的的構築。如同一位受訪者跟筆者說的,文化的學生對學校沒有認同感,這成為校園行動的一大障礙。
由於筆者本身不是文化的學生,因此這樣的情況在現今的文化大學校園是否還存在,個人並不清楚。但是如果「大學社區」還是某些學校的學運團體嘗試要實踐的路線的話,那麼如何在「社區」與「社運」,「動之以情」與「說之以理」兩者之間,進行串連,以引發某種具公共性的集體行動,相信依然會是現時校園實踐的挑戰。
在創造了一個台灣學生運動史上的標竿之後,隨著「草山學會」倒社,「文大美術系事件」的歷史也被人遺忘。這場34天的罷課行動,除了創造出許多空前的紀錄外,究竟改變了什麼呢?李重志在分析「文大美術系事件」的文章末尾,說了這麼一段話:
要求文化大學美術系撼動甚或顛覆前述文大威權官僚甚或黨國資本主義意識型態是否要求太高?這是實際上強人所難,理論上也不可能。那麼檢驗的標準似乎只有「是否造成參與者意識的覺醒?」答案應是肯定的,尤其在幹部身上。在某一個角度言,群眾運動只是幹部個人不斷受挫、反省、提昇;然而群眾運動不是自私的。它的成功在於使每個群眾都成為幹部。
意識的覺醒反叛對每一個人而言毋寧是最重要的,即使,明天太陽依舊同樣地由東方升上來。
(全文完)
本文的完成特別感謝顏振凱、秦政德、顧家銘等人,提供運動文宣等相關文獻資料以及接受訪問,由於研究時間和篇幅的限制,未能對文大美術系事件進行更完整、更深入的分析,另外有許多重要人物也未能當面進行訪談,僅向參與並關心這場運動的人表示歉意!同時衷心期望未來能有機會繼續更深入的研究。
原文發表於2008年一月五日,於文化大學舉辦的「文化研究年會」之「草山學」場次。之後於2008年10月18日政大研究生聯誼會舉辦的「寫吧!年輕的學術預備軍」研究生論文發表會中再次發表,感謝兩場研討會中,在場與會人士以及評論人給予的寶貴意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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